本篇之后的《重战》、《佚战》、《乱战》、《合战》四篇与《正战》情况相同,所缺史例皆据汪本补入,这里一并说明,以下各篇不再详注。
虚战四十三
【提示】
本篇以《虚战》为题,旨在阐述在敌我力量对比上,我处于势虚力弱的情况下,如何摆脱被动、争取主动的问题。它认为,在对敌作战中,如果我军力量虚弱,则应以“示形”之法伪装成力量充实雄厚的样子,使敌人摸不透我军的真实情况,它就不敢轻率进攻我。那么,我就可以保全实力,伺机再战了。
力量虚弱而“伪示以实形”,实际上是一种以假乱真、迷惑敌人的方法,这在古代战争中,常常是处于弱军一方,用以保存自己、待机破敌的一种战法。
本篇所引诸葛亮大摆“空城计”智退司马懿的事例,虽是“示形”惑敌的典型例子,但未必符合历史实际。此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三事”。裴氏在作注时已对诸葛亮大摆“空城计”一事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我们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因为,首先,与史实不符。阳平地处汉中,蜀建兴五年(公元227年),诸葛亮初屯阳平之时,司马懿尚为荆州都督,镇守宛城(今河南南阳)。至建兴九年(公元231年)三月,司马懿始奉诏与诸葛亮相拒于关中,而在此前后并未发生汉中阳平交战事。其次,与情理不符。既然司马懿亲率二十万大军抵御蜀军,且又探明亮兵少力弱,那么,从兵力对比上看,懿兵乃二十倍于亮兵。司马懿本可以凭借其压倒的绝对优势兵力,乘机围攻诸葛亮而一举歼灭之,怎么会因为疑亮有伏兵而率兵退走北山呢?这显然是不符合司马懿一贯用兵的特点的。另据《三国志·蜀书·魏延传》载称:
“延每随亮出,辄欲请精兵万人,与亮异道会于潼关,如韩信故事,亮制而不许。延常谓亮为怯,叹恨己才用之不尽。”
既然诸葛亮不肯让魏延统兵万人单独行动,那么,又怎么令其率重兵东下,而自己以少数兵力坐守孤城阳平呢?以上是我们阅读和研究此例不可不加注意的问题。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倘若我军兵力虚弱,应当伪装成实力强大的样子,使敌人无法摸清我军力量的虚实情况,敌人必定不敢轻易与我交战。这样,我就可以保全实力不受损失。诚如兵法所说:“敌人所以无法同我交战,是由于我采取示形之法而改变其进攻方向的缘故。”
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率军驻守在阳平关,派部将魏延等率主力东进,只留下万余人守卫阳平城。魏国大将司马懿率军二十万人前去抵御诸葛亮,与东进的魏延军错道而行,径直进至距诸葛亮六十里的地方,其侦察人员回来向司马懿报告说:诸葛亮所在阳平城中兵力不多,力量虚弱。而诸葛亮也知道司马懿军即将来到,担心他向自己逼近,打算开赴魏延处,却因彼此相距太远,事态紧迫已经来不及了。因此,蜀军将士个个惊慌失色,不知应当采取什么办法。然而,诸葛亮却神态自若,镇静如常。他命令城中蜀军都放倒旗帜,停息鼓声,不准随便走出营帐;又命令士兵大开四面城门,于门前洒水扫地。
司马懿一贯认为诸葛亮用兵谨慎持重,而现在却又摆出虚弱的姿态,因此怀疑诸葛亮于城中埋设有伏兵,于是便率领大军退往北山之下。到了第二天吃饭的时候,诸葛亮同他的参谋助手们拍手大笑说:“司马懿一定认为我故意装出怯弱的样子,埋设着强大的伏兵,所以才沿着山麓退走了。”蜀军侦察人员此时回来报告的情况,完全像诸葛亮所预料的那样。司马懿后来知道了这个情况,深为悔恨。
【原文】
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①三国蜀将诸葛亮在阳平道②,魏延③诸将并兵东下,亮惟留万余守城。魏司马懿率二十万众拒亮,与延军错道,径前,当亮军六十里,候还白懿云亮城中兵少力弱。亮亦知懿军垂至,恐与己相逼,欲赴延军,相去又远,势不能及,将士失色,莫知其计。亮意气自若,敕命军中皆偃旗息鼓,不得妄出;又令大开四门,扫地却洒。懿尝谓亮持重,而复见以弱势,疑其有伏兵。于是,率众北趋山。明日食时,亮与参佐④拊手大笑曰:
“司马必谓吾怯,将有强伏,循山走矣。”候还白,如亮言。
懿后知之,深以为恨⑤
【注释】
①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马本及诸本皆将“得”字误作“敢”,不符原义,故改。
②阳平道:即阳平关。故址在今陕西勉县西。
③魏延:三国蜀将。义阳(今河南桐柏东)人,字文长。
初以部曲随刘备人蜀,以勇著称,屡有军功,累官至征西大将军。诸葛亮死后,他与长史杨仪争权,兵败被杀。
④参佐:谓僚属,助手。
⑤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郭冲三事”。
实战四十四
【提示】
本篇以《实战》为题,旨在阐述对实力雄厚的敌人作战应取何种指导原则的问题。它认为,对于“势实”之敌,应当严阵以待,周密防范。只有这样,敌人对我才不敢轻举妄动。本篇所引“实而备之”,乃是孙子著名的“诡道十二法”之一,其意思是,对于力量充实雄厚的敌人,要严加防备它。历史经验表明,对于势强之敌,固然应当严加防备,而对势弱之敌,也不可以放松戒备。对于任何敌人,只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到有备,才能实现无患。这是为战争实践所一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
东汉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奉刘备之命而率军驻屯荆州江陵的关羽,乘曹操调兵到淮南与孙权部队作战之机,亲率主力北上进攻据守于樊城的曹仁军。攻樊之战,虽是关羽策应刘备与曹操争夺汉中的战略计划的一个重要步骤,并且取得了俘官斩将而“威震华夏”的军事胜利,但是,必须看到,此役由于关羽亲率主力北攻曹仁而与曹军胶着于樊城不得脱身,致使其江陵后方处于空虚无备状态,加之关羽因一时得胜而“意骄志逸”(见《三国志·吴书·陆逊传》),完全丧失了对东吴孙权觊觎荆州野心的警惕和防范,这就给曹操破坏孙刘联盟和为吴军后来袭取荆州造成可乘之隙。所以,北攻樊城之战,关羽虽然在战术上取得了某些胜利,但在战略指导上他却犯了因胜而骄、因骄而疏于戒备的大错,而最终铸成丧失荆州,败走麦城的可悲结局。这是读史者不可不引以为训的。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如果敌人力量充实强大,我军应当严阵以待;周密防备它。这样,敌人就一定不敢对我轻举妄动了。诚如兵法所说:“对于力量充实强大的敌人,要严加防备它。”
三国时期,蜀国先主刘备尚为汉中王的时候,他任命关羽为前将军,授予其符节斧钺,让他率兵驻扎在江陵地区,这一年(公元219年)关羽留下部分兵力驻守公安和南郡两地,以防东吴来犯,自己亲率主力北上,进攻驻守樊城的魏国大将曹仁所部。曹操急忙派遣于禁等将率兵援救曹仁。时值秋季大雨,汉水暴涨泛滥,于禁所率七军都被洪水淹没,于禁本人投降了关羽,其部将庞德被关羽执杀。加之梁县、郏县和陆浑等地起义民众有的在遥远之地接受关羽的官印封号,成为他的支系同党力量,因此,关羽的声威一下震动了整个中原地区。
【原文】
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①三国蜀先主为汉中王,拜关羽为前将军,假节钺,屯江陵。是岁,羽留兵屯公安、南郡,以备吴,而率兵攻魏将曹仁于樊。
曹公遣于禁等救仁。秋,大雨,汉水泛滥,禁所督七军皆没,禁降羽,庞德②被诛。梁、郏、陆浑群盗③或遥受羽印号,为支党,羽威震华夏。④【注释】
①实而备之:语出《孙子兵法·计篇》。
②庞德:南安獂道(今甘肃陇西东南)人,字令明。初随马腾、马超,后归曹操,官至立义将军。
③群盗:指梁县、郏县和陆浑等地的起义民众。
④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蜀书·关羽传》。
轻战四十五
【提示】
本篇以《轻战》为题,旨在阐述轻率出战的危害性。它认为,对敌作战必须准确判断敌情而后出兵,方能战胜敌人。倘若不研究敌情就轻率进兵,不制定周密计划就贸然出战,就必定被敌人打败。“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句,系引自《吴子》一书。这里所说的“勇者”,是指有勇而无谋的鲁莽将领;“轻合”,是说轻率与敌交战。本篇继《计战》之后,再一次集中地论述了从敌情实际出发,进行战争谋划的重要性,剖析了“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严重危害性,提出了“料敌详审而后出兵”的重要作战指导原则。这是十分可贵的思想。
发生在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是春秋时期晋楚两诸侯国争霸中原的一次具有决定意义的战争。
从当时双方的兵力对比情况看,楚军明显优于晋军。然而,战争的结局却是楚败而晋胜。楚军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在作战指导上缺乏周密计划,存在侥幸取胜的心理,是“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典型战例。作为楚军统帅的子玉,骄傲轻敌,刚愎自用,气量狭窄,性情急躁。晋文公正是利用子玉这些致命弱点,以“拘宛春于卫”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的手段,激怒子玉错误地作出决战的决定。由于子玉不察敌情而轻率出战,先是中了晋军“退避三舍”(同上)的诱敌之计,继而在接战中又误断晋军“伪遁”是不支而退。于是,贸然下令追击,终于导致连丧左、右两军,“楚师败绩”的结局。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必须首先做到判断敌情周详准确,然后再出兵与敌人攻战。如果不研究敌情就轻率前进,不进行周密谋划就贸然出战,就一定要被敌人打败。诚如兵法所说:“有勇无谋的将领必定会轻率与敌人交战,轻率与敌交战而不考虑有利与否是不可取的。”
春秋时期,晋文公率军与楚国军队交战于城濮。晋文公了解到楚军统帅子玉自负好怒、狭隘急躁的弱点,于是以囚禁其派往晋军的使者宛春的办法来扰乱他的情绪。子玉果然中计上当,盛怒之下贸然率军进攻晋军,结果楚军被打得大败。
【原文】
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①
春秋晋文公与楚战②,知楚将子玉③刚忿褊急,文公遂执其使者宛春以挠之。子玉怒,遂乘晋军,楚军大败。④【注释】
①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语出《吴子·论将第四》
②晋文公与楚战:即春秋时期的晋楚城濮之战。
③子玉:即楚国贵族成得臣。楚成王时,因其伐陈有功,而继子文为令尹。城濮之战后因兵败而自杀。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重战四十六
【提示】
本篇以《重战》为题,乃取“持重”之义,旨在阐述如何坚持慎重用兵的指导原则问题。它认为,对待战争必须持慎重态度,不可轻率行事而妄启战端。对敌作战中,只有真正做到“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才能使自己避免陷于危亡之地。
这里所说的“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乃是本篇所强调的用兵“须务持重”的指导原则的生动体现和根本标志,它实质是讲用兵打仗必须依据客观情况的利弊而决定动止。就是说,情况对我有利对就向敌人发动进攻,情况对我不利时就停止进攻敌人。可见,无论是“见利则动”,还是“不见利则止”,都是用兵“持重”的表现。本篇所强调的“须务持重”的作战指导原则,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春秋时期发生在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六月的晋楚鄢陵之战,就晋军方面来看,便是生动体现用兵“须务持重”指导原则的战例。当时,楚国与郑国等联军已迫近晋军而摆开了阵势。面对楚军方面的攻势,晋军军吏十分担心,而在商讨战守之策时,大体上形成了三种主张意见:一是以中军副将范文子(士燮)为代表的,他以“外宁必有内忧”(见《左传·成公十六年》下同)为辞,力主“释楚”而不战;二是以中军主将栾书为代表的,主张“固垒而待之”,先守而后攻;三是以新军副将郤至为代表的,他在深入分析“楚有六间”
(即楚军将帅不和、行阵混乱、彼此观望、纪律松懈、士无斗志等六大弱点)之后,主张乘间进击、速战速决。范文子之子范匄主张立即“塞井夷灶”,摆开阵势,反攻楚军,这显然是与郤至的主张相一致的。身为晋军最高统帅的晋厉公,在对上述各种主张进行权衡之后,欣然听从郤至之言并兼纳范匄之谋,从而取得了鄢陵击败楚军的作战胜利。从表面现象看,郤至等人的速战主张似乎是不持重,然而,在已经具备了速战的客观条件和有利时机的时候,能够及时果断地作出速战的决策,这非但不是轻率盲动的表现,相反倒是一种恰到好处的持重。
这也正是晋军所以能够战胜楚郑联军进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务须保持慎重态度,见到有利时机就采取进攻行动,不见有利时机就按兵不动;要审慎持重,不可轻举妄动。如能做到这样,就一定不会陷入危亡之地。诚如兵法所说:“军队停止行动时,应当如同山岳那样稳固不动。”
春秋时期,晋国将领栾书奉晋厉公之命率军进攻楚国,双方军队即将开战之时,楚军一大早就迫近晋军而摆开阵势。晋国的军吏对楚军的来势迅猛很担心,但副将范匄(范文子之子)却快步向前建议说:“填塞水井,夷平锅灶,就在军营中摆开阵势,把行列间的距离拉宽(以利出战和击刺)。晋、楚两国都是上天所赐予的国家,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范文子一听生怒,遂手持戈器把他赶到一边,说:“国家的存亡,这是天意,你小孩子家懂得什么?”栾书说:“楚军轻佻而缺乏坚韧,我们审慎持重地固守营垒而等待他们,三天之后楚军必定退走。
乘其退走而出兵追击之,一定可以取得全胜。”郤至听后说道:
“楚国有六个可资利用的空隙,我们不可以坐失这个良机。他们的两卿子反、子重互相排斥,楚王的亲兵们从旧贵族家选拔担任,郑国军队虽然摆开阵势却不严整,蛮夷虽有军队却不会列阵,楚军摆阵之时却不避晦日,其士兵在阵中大肆喧闹,阵合应静而楚军更加喧嚣不止。楚方各军互相观望依赖,没有战斗意志;旧家出身的士兵未必精良有战斗力,晦日出兵列阵已冒犯了上天所忌之规。因此,我们一定能够战胜他们。“晋厉公欣然采纳了郤至的建议,终于把楚军打败在鄢陵之地。
【原文】
凡与敌战,须务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举也。若此,则必不陷于死地①。法曰:“不动如山。”②春秋晋将栾书③伐楚,将战,楚晨压晋军而阵,军吏患之。裨将范匄④趋进,曰:“塞井夷灶,陈于军中,而疏行首⑤。”〔晋、楚唯天所授,何患焉?〕〔文子⑥执戈逐之,曰:“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栾书曰:“楚师轻佻,吾持重固垒而待之,三日必退。退而击之,必获全胜。”〔郤至⑦曰:“楚有六间,不可失也。其二卿⑧相恶,王卒以旧,郑陈而不整,蛮军而不陈,陈不违晦,在陈而嚣,合而更嚣,各顾其后,莫有斗心;旧不必良,以犯天忌,我必克之。”〕公说⑨。于是败楚师于鄢陵。⑩【注释】
①死地:谓危亡之境地。其义与《孙子兵法·九地篇》所讲之“死地”(即“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不尽相同。
②不动如山: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③栾书:春秋晋国将领。晋文公时下军主将栾枝之孙。晋厉公六年(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在晋楚鄢陵(位于今河南鄢陵北)之战中,他任中军主将。
④范匄:即士匄,晋国大夫士燮(亦称范文子)之子,卒后谥宣子,故又称“范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