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时期,前燕将领慕容恪率军进攻镇守广固城的东晋镇北将军段龛所部,并将其包围起来。当时,诸多将领都劝慕容恪尽快攻城,但慕容恪却从容说道:“作战之情势,有时应当缓战以慢慢制服敌人,有时应当急攻以快快战胜敌人。如果敌我双方势均力敌,而敌人又有强大的外援,我军怕有遭到敌人腹背夹击的危险,就不能不采取快速攻城战法。如果我军强大而敌人弱小,且敌人又无外援,那么,对于这种守城之敌,则应采取长围久困的战法,以等待敌人困敝时再攻取它。兵法上所说的‘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它,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它’,正是讲的这个道理。段龛的部众现在还很多,内部尚未出现离心倾向。目前他们凭据坚城固垒,上下齐心协力地进行防守,如果我们投入全部精锐部队强攻坚城,用几十天时间虽然也可以攻下来,但那样做将会给我们的部队造成很多伤亡。所以,应当采取持久围困以取胜的战法。”于是,慕容恪命令部队构筑工事以围困守城的晋军,最后终于攻占了广固。
【原文】
凡攻城之法,最为下策,不得已而为之。所谓三月修器械,三月成距堙①者,六月也。谓戒为己者,忿躁不得攻具而令士卒蚁附,恐伤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粮,外无救援,可羁縻②取之,则利。法曰:“其徐如林。”③十六国前燕将慕容恪④击段龛⑤于广固,围之。诸将请恪急攻,恪曰:“军势有宜缓以克敌,〔有宜急而取之〕。若彼我势均,外有强援,恐有腹背之患,则攻之不得不速。若我强彼弱,外无救援,当羁縻守之,以待其敝。兵法‘十围五攻’⑥,正谓此也。龛党尚众,未有离心。今凭阻坚城,上下戮力⑦,尽锐攻之,数旬可拔,然杀吾士卒必多矣。当持久以取耳⑧。”乃为壁垒以守之,终克广固。⑨
【注释】
①距堙:堙,又作“闉”。距堙,即古代在攻城作战中环城而堆筑的土山,以为窥察敌人城内情况或登城之用。
②羁縻:犹言束缚,牵制;这里可作“围困”解。
③其徐如林: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
④慕容恪:前燕王慕容的第四子。鲜卑族,字玄恭。从父征伐,镇守辽东。后辅兄闉及炜,封太原王,累官大司马,总摄朝政,量才授任,颇有政绩。
⑤段龛:辽西鲜卑族,段兰之子。东晋穆帝永和七年(公元351年)龛以青州归降东晋,被授任镇北将军,封齐公,镇守广固。后为前燕将慕容恪所执杀。
⑥十围五攻:语出《孙子兵法·谋攻篇》的“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⑦戮力:谓努力,尽力。
⑧当持久以取耳:马本及各本皆作“要在取耳”,不符史载原意,故据史校改。
⑨本篇史例出自《晋书·慕容闉记》。
速战六八
【提示】
本篇以《速战》为题,旨在阐述在何种条件下的攻城作战应取速战速决的指导原则问题。它认为,对于兵少粮多、外有强援的守城之敌,只有采取速攻战法,才能便于取胜。实战的历史经验表明,在攻城作战中,究竟是采取缓攻,还是采取速攻?这要依据敌我双方力量对比情况和战场态势的实际情况而定。敌人粮多且有外援,其兵力虽少,但利于凭恃坚城持久固守。故对此种守城之敌,进攻者如果缓攻久拖,兵力虽优,但极易师老兵疲,反为敌人所乘;进攻者如能以优势兵力乘敌外援尚未来到之前,采取速战速决,则容易战胜此守城之敌。
三国时期魏将司马懿围攻孟达的上庸之战,就是体现速攻取胜指导原则的一个成功战例。
孟达原为蜀将,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七月,叛蜀降魏,被委以新城太守而驻兵于上庸城。后在蜀相诸葛亮的策动下,又“阴许归蜀”(见《资治通鉴·魏纪二》,下同)司马懿在获悉孟达“欲举兵叛”的情报后,一面“以书慰解之“,企图稳住孟达;一面组织兵力,准备立即进讨。当时,魏军诸将皆认为孟达已与吴、蜀联络,不可速攻,只“宜观望而后动”(见《晋书·宣帝纪》)。但司马懿却与诸将的看法不同,他认为孟达反复无常,乘其犹豫不决之际,迅速出兵,突然进攻,是完全可以取胜的。于是,司马懿于魏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十二月,集中四倍于孟达军的优势兵力,亲自统率自宛城西进,“倍道兼行”,一千二百里的路程,仅用八天时间即进抵上庸城下。然后,分兵八道发起进攻,仅十六天即迫使孟达部下不得不斩达首而开城投降。此战,从其长途行军到攻占上庸,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告胜利了,可谓速战速决的典型战例。后来,司马懿于景初二年(公元238年)进攻公孙渊的辽东作战中,曾就其对孟达作战为何采取速攻取胜的指导原则问题,向其随军司马陈作过很好说明。他说:“孟达众少而食支一年,吾将士四倍于达而粮不淹月,以一月图一年,安可不速?”(见《晋书·宣帝纪》)司马懿能够根据敌我双方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原则和方法,此种恰到好处的作战指导,无疑是其战胜攻取的重要原因。这是值得用兵者很好效法的。
【译文】
大凡围攻城邑的作战,如果守城之敌粮多兵少,且有外部援助,可以采取快攻速决,就能(乘其外援未到而)取得胜利。
诚如兵法所说:“用兵最为宝贵的是,宁肯指挥笨拙但求速胜。
”
三国时期,蜀国将领孟达投降了魏国,于是被任命为新城太守而驻扎在上庸城。但不久,他又联吴归蜀而背叛了魏国。
魏将司马懿秘密发兵进讨孟达。当时,众多将领都说孟达与吴、蜀二国有了联络,因此应当首先观察事态的变化尔后再采取行动。但司马懿却说:“孟达是个没有信义的人,现在正是他与吴、蜀之间相互猜疑的时候,应当趁其犹豫不决之时,迅速把他解决掉。”于是就亲率大军以一天赶行两天路程的速度,连续行军八天而抵达上庸城下。此时,吴、蜀两国也都各自派将统兵前来援救孟达。对此,司马懿则分别派兵加以抵御。孟达在叛魏附蜀之初,曾给蜀相诸葛亮写信说:“宛城离洛阳八百里,而距我这里有一千二百里。驻守宛城的司马懿获悉我起兵举事后,必先写奏表上报洛阳的魏明帝,等到皇帝批复回来时,已经一个月时间了。到了那时,我的城防已经加固,诸将所属部队都已部署停当。况且,我军地处深远而险要,司马懿必定不会亲自前来,其他将领来进攻,我就没有忧虑之事了。”但当司马懿亲自率兵突然来到之后,孟达又赶紧告诉诸葛亮说:
“我起兵举事仅仅八天,司马懿就率兵来到我的城下,他的行动怎么这样神速啊!”上庸城三面临水,地势险要,而孟达又于城外构筑木栅以加强防御。司马懿挥军渡过河水,冲破木栅,直抵城根,然后分兵八路攻城,仅仅经过十六天时间,孟达的部将李辅等人便杀死孟达,打开城门而投降了司马懿。
【原文】
凡攻城围邑,若敌粮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则胜。
法曰:“兵贵拙速。”①
三国蜀将孟达②降魏,遂领新城太守,未几,复连吴附蜀以叛魏。司马懿潜军进讨,诸将言达与蜀交结,宜观望而后可。懿曰:“达无信义,此其相疑之时,当及其未定③,促④而决之。”
乃倍道兼行,〔八日〕至其城下。吴、蜀各遣将救达,懿乃分兵拒之。初,达与诸葛亮书曰:“宛⑤去洛⑥八百里,去吾⑦一千二百里⑧,闻吾举事,表上天子,比相往反时,一月间也,则吾城已固,诸将足办。吾所在深险,司马公必不自来;诸将来,吾无患矣。”及兵到,达又告亮曰:“吾举事八日,而兵至城下,何其神速也。”上庸⑨城三面阻水,达于外为木栅以自固。懿渡水,破其栅,直造城下,〔八道攻之〕,旬有六日⑩,李辅等斩达首,开门以降。
【注释】
①兵贵拙速:语出《孙子兵法·作战篇》但与原文略异,原文是:“兵闻拙速。”
②孟达:字子度,一字子敬。初事刘璋,后归刘备,为宜都太守。
后叛蜀降魏,被任为新城太守驻兵于上庸城。蜀建兴五年(公元227年),诸葛亮伐魏,曾致书诱达为援,为魏所疑,达惧复叛魏,不久在司马懿率军进攻下,为其部下所杀。
③未定:马本误作“未足”,今从唐本。
④促:马本及唐本误作“亻是”,汪本误作“阝是”,今据史校改。促,通“趋”,急速之意。
⑤宛:即宛县。三国时魏南阳郡治,位于今河南南阳。当时,司马懿镇守此地,都督荆豫诸州军事。
⑥洛:即洛阳,魏国都城,今属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