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最后,有一种感觉从其他所有的感觉中发展出来,成为一种最高的感觉。在我们的理解意志永远难于接近的“万有”中,某种事物替自己唤起了一种肉体器官。眼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随之而出现的还有作为其对立的极、光。关于光的抽象思维能够导致(并且已经导致了)一种理想的光,表现为由光波和光线组成的一幅总图,但这种发展的意义实际上在于,从这之后生命便通过眼睛的光亮世界来加以把握和理解。这是最大的奇迹,它让人类的万事万物变成如今的样子。只是因为这种眼的光亮世界,远景才作为色彩与光亮而出现;只有在这种世界中,夜与日、事物与运动,才在被照明了的空间的广袤中成为能看见的,才有了在地球上空绕行的极端遥远的星辰所组成的宇宙,才有扩展至身体附近之外的个体生活的光的视野。
在这种光的世界中——并非科学借助于心理概念间接演绎出来的光,这些概念(希腊意义的“学说”)本身也是从视觉中得来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进行观察的人群在这小小的星球上漫游;光的环境,比方说,照耀埃及与墨西哥文化的强烈的南方光流、北方的灰暗,这些都有助于决定人群的所有生活。人类因为其眼睛才发展了其建筑的魔力,在其中,由触觉而产生的各种构造因素在光所产生的关系中重新被规定。宗教、艺术、思想都是因为光的缘故才产生的,所有区分都能够归结成一点:诉诸于肉体的眼,还是诉诸于精神的眼。
与此同时,还发生了另外一种非常明显的差别,但是由于使用“意识”这个含义模糊的词,这种明显通常都被弄模糊了。我将存在或“在那里”与醒觉的存在或醒觉的意识区别开来。存在具有节奏与方向,但醒觉的意识却是紧张与扩张。在存在中命运统治着,而醒觉的意识则将原因与结果区别开来。前者的根本问题是“什么时候与为什么?”,后者的根本问题却是“何地与怎样?”。
植物过的是一种无醒觉意识的生活。在睡眠中,所有生物,都变成了植物,对周围世界的极性的紧张消失了,可生活的节奏却仍继续存在。一棵植物仅知道对于什么时间及为什么如此的关系;刚刚萌发的幼芽从寒冷的大地中滋生出来,蓓蕾的饱满,百花怒放、香气馥郁、争奇斗艳及瓜熟蒂落的一切有力的过程——这全部都是实现一种命运的愿望,都是对于“何时”的经常的渴求。
另一方面,“何地”对于一棵植物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那是醒觉的人每天重新决定自己对世界采取的方向的问题。由于仅有存在的脉动才是世代传承的,而醒觉的意识对于任何一个小宇宙都是要重新开始的。在这当中,便存在着生殖与诞生之间的区别,前者是延续的保证,后者却是一个开端。因而,植物是繁殖起来的,而非诞生出来的。它“在那里”,既没有醒觉,也没有诞辰,它扩大一个围绕自己的感觉世界。
人类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眼前。在人类的醒觉意识中,现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干扰眼的绝对统治地位。夜籁、风声,牲畜的嘶喘,花的芳香,所有的这一切都在他身上激发起两个问题:在光的世界中“向何处去”和“从何处来”的问题。哪怕是我们最亲近的伙伴——狗——还在嗅觉世界中调节它的各种视觉印象,但我们却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对蝴蝶的世界毫不知情,因为它的晶体的眼球无法有综合图像的投影,我们对于这些盲视的动物一无所知,虽然它们并不缺乏感觉,但它们仍然是盲视的。而我们存在的空间也仅仅是视觉空间,在这个空间中,能够找到其他感觉世界(比如听觉、嗅觉、冷、热)的残余,作为光照事物的属性与效果而遗留下来。——温暖从看到的火光而来,芳香从在照明的空间中所看到的玫瑰而来,我们在谈到某一种音调时,指的也是小提琴的音调。至于星辰,我们对于其意识关系也仅限于看到它们——它们在我们的头上闪烁发光,我们描绘着它们运动的轨迹。可是,动物,甚至是原始人毫无疑问地还具有这些感觉世界的感觉,它们与我们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这些感觉当中的某一些我们可以借助于科学的假设间接地给予描绘,但是剩下的那些今天已彻底被我们忘记了。
不过,这种感觉的贫乏却蕴含着无限深化的意思。人类的醒觉意识不再仅仅是身体与环境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它现今是一个包括自身的光的世界中的生命。身体在能被看见的空间中移动。深度经验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从一个光的中心——我们称其为“我”的点——伸入能看见的距离之中。“我”是一个光的概念。从这一点开始,“我”的生活本质上变成了一种日光中的生活,而夜晚却是近于死亡的。由这点,又产生出一种新的恐惧感,它将所有别的情感都吸收到自己的范围之中——在看不到的事物面前所产生的恐惧,即对于人们所听到、感到、猜到,或是有效地观测到但并未看见到的事物的恐惧。动物也可以在别的形式下体验到恐惧感,可人类却认为这些形式是奇妙的,甚至包括原始人和儿童在寂静面前很容易感到的局促不安,他们会企图用喧嚣与高声谈话去消除这种情绪,在高级人类中也在消失。人类信仰的本质与标记便是对于眼无法看见的事物的恐惧。神是人所揣测的、想象的、观察到的光的现实,关于“无形的”神的观念是人类的超越性的最高表现。光的世界的尽头的地方,便是来世所在之处;拯救便是让人们摆脱光的世界和事实的魔力。
音乐对我们人类具有的难以名状的魅力及真正解放的力量,就在这里。由于音乐是仅有的一种艺术,其手段是位于那久已与我们整个的世界并存的光的世界之外的,所以,只有音乐才能让我们与这个世界分离,粉碎光的无情的暴力,并让我们妄想我们就要接近心灵的最终秘密。这种幻觉是由于我们的醒觉意识目前只被一种感觉所控制的这一事实,完全适应于眼的世界,以致无法从它所得的印象中形成一个听觉的世界。
因而,人类的思维是视觉思维,其概念是来自视觉的,而且其逻辑的整个结构是一个想象中的光的世界。
这种感觉缩小的过程与随之产生的深入的过程,不但让我们的所有感觉印象都适应于视觉印象,并按视觉印象来整理,而且也使动物所知的无数的思想交流方法被单一的语言媒介所代替,这种语言媒介是光的世界中的一座桥梁,它将互相呈现在对方的肉眼或想象的眼睛之前的两个人沟通起来。还留有痕迹的别的说话方式,早就用模仿、手势或强调的形式被吸收进语言中去了。纯粹的人类的语言与一般的动物的发音之间的区别在于,词与词的连续构成了一个在眼睛统治下建立起来的内心的光的观念的领域。每一个词义都具有一种光的价值,哪怕是像“乐调”、“滋味”、“寒冷”等词汇,甚至是完全抽象的名称,也是如此。
即使是在高级动物中,通过感觉联系而互相了解的习惯也已经引起了单纯的感觉与理解的感觉的显著差异。假如我们这样去区别感觉印象与感觉判断(例如味觉判断、嗅觉判断或听觉判断),我们会发现,即使是在蚂蚁和蜜蜂中,更不用说是在猛禽、马和狗中,重心已经明显地在朝醒觉存在的判断方面移动。但只有在语言的影响下,感觉与理解之间的明确的对立才在醒觉的意识中树立起来,这种紧张关系在动物界中几乎是无法想象的,哪怕是在人类中,开始也只是一种非常难于实现的可能性罢了。之后,随着语言的不断发展,才带来了一种意义重大的决定——理解被从感觉的束缚下解放了出来。
对于构成总体各种感觉印象(它们在以前几乎从没有被这样注意过)的意义的理解,日益经常地代替对于全体感觉的简单理解。最后,这些印象本身也被抛弃,并被我们所熟知的字音的被感觉到的涵义所代替了。词,原来只是一件能够看见的事物的名称,不知不觉地却变成了一件心理事物的标志,即“概念”。给这类名称规定确切的意义,远非我们的能力所能办到——我们只有对于全新的名称才能这样做。我们两次使用一个词,却永远不会具有同一的内涵,也从来没有一个人的理解与另外一个人是完全一致的。但是,虽然这样,相互的理解还是可能的,这是由于所使用的同一语言在二者的身上养成了相同的世界观的缘故;在二者的生活与活动所共有的环境中,单纯的字音便足以唤起性质相同的观念。就是这种借助于从实际目睹中所得来的和分离(抽象)出来的语音的理解方式,事实上明确地区分了一般动物类的醒觉意识与继起的纯粹的人类的醒觉意识,不管在原始阶段我们怎样难于找到有关这一点的确切证据。正是如此,在更早的阶段,这样的醒觉意识的出现确定了一般植物性存在与特殊的动物存在之间的界限。
从感觉中分离出来的理解被称为思想。思想在人类的醒觉意识中引起了一种永久的分裂。在早期,它便将理解和感觉定为“高级的”心灵力量和“低级的”心灵力量。其在眼的光亮世界与想象的世界之间引发了决定性的对立,前者被描写成一种虚构的事物及一种幻觉,而在后者中,概念和它暗淡的但无法抹去的光色存留了下来,发生着作用。从这之后,对人类而言,只要他在“思考”,想象的世界便是世界的本体,便是真实的世界。最开始,自我是如此的醒觉的存在(换言之,在它有视觉时,它觉得自己是光的世界的中心)现今,它变成了“精神”,就是说,变成了纯粹的悟性,它“认识到”自己是纯粹的悟性,马上不但将周围的世界看成在质的方面是低于自己的,而且将生活的别的组成部分,它自己的身体也看成如此。不但人类的直立姿势证明了这一点,人类头颅的完全智能化构造也证明了这点,在人类头上,眼睛、眉毛、鬓角越来越成为了表情的工具。
因此,非常明显,当思想取得独立时,它便给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活动方式。在实用的思维以外,新增加了一种理论的、精细的、深入的思维;前者是针对周围世界中的光照事物的结构的,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实用目的,后者的目的在于建成这类事物的“自身”的,也就是事物的本质的结构。光被从所见的事物中抽象出来,通过一种宏大而精确的发展过程,眼睛的深度经验被强化为词义的有色领域中的深度经验。人类从此开始相信其内心的眼是能够直接看透事物的实际面目的。一个概念接着一个概念,最后,在内心的光亮下,明晰的结构便构成了一种巨大的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