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唇不语,隔了好一会儿,问:“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我回来前给你打过无数次电话,为什么不接?”当时走得还算潇洒,可现在提起来仍觉委屈。
沈苏的眼中满是无奈,“对不起,玺玺,那时候我正跟我妈摊牌,我知道你毕业后不会为我留下,那时我已准备跟你走,但我妈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强烈,不但没收了我的手机,还禁止我出门,也不允许我跟学校的人联系。”
我瞪他:“所以你就乖乖就范,让我这个傻瓜等你到离校最后一天,不,等到上机前一刻。”
“对不起对不起,害你等了这么久,我来晚了,对不起。”他一脸歉然,忙不迭地说着那三个字,这点他比周诺言好,尽管方文琳总跟我说沈苏是个被宠坏的小孩,但至少,他懂得宠我。
我看着他,带着点赌气,说:“对,你来晚了。”
他没有因我的话而浮想连篇。如果我的心倒向了周诺言,那么对沈苏而言,就是一种背叛。但沈苏不会轻易去怀疑我的忠诚,或者说他根本没那份自觉,就好像我从来不会去想周诺言要走我的抚养权仅仅是因为我长得像他的初恋情人。
我、沈苏,还有周诺言,我们都有自己骄傲的一面,有时候过份信任自己是酿造最后悲伤的根源。比如,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个人,再比如,相信自己可以新欢代替旧爱。
这些想法都是错的。周诺言对待那张相片的态度,让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永远都取代不了那个蒋恩婕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而沈苏……他的到来很可能只是一时冲动,我凭什么相信自己有足够的魅力令他一辈子不后悔。
“沈苏,你打算在这里玩几天?”我不理会他讶异的神色,自作主张地说,“现在大家都还在家里过节,过了初八就陆续返工了,到时票源又要紧张,不如你早作个打算,大概哪一天要回去,我们先去把机票订下来。”
沈苏对我话里潜藏的用意一概忽略,只是耐心地同我解释:“玺玺,我这次过来,短期内是不会回去的,我已经跟我妈说好了,她给我时间,我证明给她看。你放心好了,过两天,我就去找工作,我对我们的未来很有信心。”
又是信心!沈苏这样的高材生,搁哪都是抢手货,我从不怀疑他的能力到了南方就会失灵。只是,他越发坚定不移,我就越发摇摆恐惧。
叹了口气,问:“你真的想清楚了?你跟你妈妈是怎么说的?如果你抱着将来要我跟你回去的心,我劝你现在就离开,以后的事谁都说不准,也许我会跟你走,也许我永远都不会跟你走,如果你没有这个心理准备,以后怕是要失望后悔。”
沈苏微微一笑,俊美的面庞还带着几分孩子气,阳光下举手投足的风采令人眩目,“玺玺,我是心甘情愿地来,就算将来我真的要独自回去,我也会心甘情愿地离开,你不必有任何负担。”
我还是不放心,追问了一句:“那你妈妈那边……”
“我会慢慢说服她,”他说得十分坦然,“玺玺,相信我。”
我一呆,想起昨晚周诺言那低低的苦笑,他说:你怎么总不相信我。
沈苏那双像黑宝石一样漂亮的眼瞳,寻不到一丝阴霾。我想起与他交往三年来他种种的好,想起那张周诺言藏了七年的相片,如陷在一个时虚时实的梦魇之中,过了许久,听见自己的声音低低地说:“好,我信你。”
这不是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救赎和解脱么?我还犹豫什么。
沈苏开心地摸了摸我的背,说:“玺玺,你不住家里么?”
我慌了一下,说:“住啊,怎么?”随即想到是怎么一回事了。他是初二早上的飞机,当时估计是在机场给我打了电话,我没接着,等我打过去,他已经进仓关机。然后我跟何琥珀喝咖啡跟周诺言闹别扭,把包给弄丢了,他到这里后,打我手机还是找不到人,于是就按我留给学校的通讯录上的住址跑去找我。
“你这些天都住宾馆啊?”我有点心疼,这家宾馆是出了名的价高服务差,欺的就是像沈苏这样的外地人,“怎么不去青年旅社?在这里住一晚顶那里住三天了。”
“我前几天去你家楼下等你,这边过去方便些。”
“文琳没有告诉你我……”我一时失言,说了一半便戛然而止。
“告诉我什么?”
我只好说:“我住在我姐夫的大哥那里,过几天就搬回去了。”
“哦。”他没说什么,甚至没想要问我为什么去住周诺言的家。
我有些内疚,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住我家里,现在就退房吧。”
沈苏没有异议,我估计这样的宾馆他住着也累,他对生活诸多讲究,平时换个枕头都睡不好,何况是换张床。
我知道让沈苏去住周诺言的房子不合时宜,但我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沈苏的到来打乱了某些原定计划,也给了我很大安慰。当你在一个男人面前连连受挫,转身看到有一个人这样义无反顾地追寻你在意你,无论如何,心总是安定的。
轮到我跟周诺言摊牌,尽管有点难,但怎么都比不过沈苏为我做的一切。帮他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他的行李只是一个浅蓝色的牛仔背包,里面的东西屈指可数。如果换了他人,我不会奇怪,但沈苏,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那种哪怕短途旅行都要在衣食住行上讲究品质的人,我觉得他这次过来并非他所说那样简单,倒更像是离家出走,或者惹怒了他那位铁腕妈,被扫地出门。
但这些都不重要,我自己的麻烦事尚且一堆。把沈苏安顿好,我回去。刚掏出钥匙,门自动开了,抬头,看见周诺言站在跟前,一手握着把柄,一手插在裤袋里。他精神似乎还好,没有昨晚的疲态。
对视了片刻,我移开目光,说:“有空么?有件事想跟你说。”
他点了点头,说:“我也有事跟你说,关于恩婕,就是……”
“我知道,”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你的初恋情人,蒋恩婕。”
坐在我们吃饭的圆桌旁,我面无表情地盯着桌上的玻璃杯,“让我先说吧,我的比较简单。”
他没有异议,只淡淡地说了声好。
我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那份协议书,摊平了放在他眼皮底下,“这是当年我跟你签订的,时间截至我大学毕业,而我现在还在实习期,也就是说这协议现在还没失效,对吧?”
他不明所以,皱眉等我说下去。
我将那个玻璃杯握在手里,慢慢地说:“我在大学,交过一个男朋友,他叫沈苏。”
“沈苏。”他低声重复了一遍,过了好一会儿,把面上的讶异一点点压下去,“你们交往多久了?之前怎么不说?”
我只好说:“之前没必要。”
“他现在在哪?”
“在你送的那套公寓里,不过你放心,我明天就去找房子,我们很快就会搬出去。”
“何碧玺,你这算什么?”
我抬头看他,昨夜的一腔怒火已经提不上来,也许我之所以会那么愤怒只是觉得自己可悲,但今天不一样了,我有沈苏,那个男人千里迢迢开开心心地跑来找我,寻了我多日见面时连句简单的抱怨都没有,我知足了。
“我们散了吧,我不是没有你就活不下去,你心里的那个人也不是我,那我们还有什么必要继续下去?”
“你爱他?”沉默了很久,他突然这么问我。
我一时发怔,不过两三秒,肯定地说:“对,我爱他。”
他的脸上露出不屑,“你为什么要犹豫?爱或不爱难道不是你确定已久的事么?”
我没有辩驳,甚至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你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他沉着脸,继续盘问。
“三年。”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一刻,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只是我的监护人,我在心里跟自己说。
“三年。”他忽而一笑,“你就这么急于摆脱我么?你上大学四年,跟那个叫沈苏的人谈了三年的恋爱,每年两次长假,无论你回不回来,无论是我面前还是在电话里,你对这个人从来绝口不提,想来我在你那的待遇也没好到哪去,沈苏也不知道我的存在,是不是?这叫你爱他?这就是你爱的方式?”
他越说越激昂,我止不住一阵冷笑,“没错,我是对你隐瞒了他,对他隐瞒了你,你觉得不公平?可是周诺言,你又比我好到哪去?我跟了你七年,七年都不知道你心里还藏着一个叫蒋恩婕的女人。我何碧玺就算对不起人,有权利责问我的也只是沈苏。你凭什么?你不过是把我当作她的替身,你要一个替身对你忠诚么?这未免太强人所难。”
“何碧玺,你……”他顿了一顿,好像想说什么又有所犹豫。
我的心不可抑制地微颤,仿佛即将听到难以承受的言语。所幸他点到即止,没有再说下去。我不由松了口气,抬头却瞥见他一张脸血色全无,惊诧之余失口叫道:“你没事吧?身体不舒服?”想到昨晚他伏在沙发上辗转的情景,一颗心便扭了起来。
“没事。”他低头凝视那份协议,转眼将它撕成两半,说:“何碧玺,我成全你,从这刻起,你自由了。”波澜不惊的声音透不出任何情绪,只是比往常无力。
我望着那白纸黑字,心中全无期盼已久的愉悦,刹那间难受、失落、黯然接踵而来。
他又像自言自语般地说:“从今往后,你不需要对任何人忠诚,只要对你自己。”
我愣住,随即失笑:“你说得对,要对自己的心忠诚,那你呢?”
“你走吧。”他扶着桌沿站起来,作出送客的姿态。
我抬起下巴,盯着他:“你还没说跟那个女人的事。”
“没有必要了。”他的脸变得淡漠,甚至不愿多看我一眼。
我拉住他的衣摆,说:“别的我也不要知道了,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你把我留在身边,真的……只当我是她的替身?”
“如果我说不是,你会留下来么?”他单薄的唇角浮现一抹显而易见的嘲意,“我说过给你解释,可你已经等不及作出了选择。碧玺,你还想要我给你什么答案,是或不是?”
我深深吸了口气,说:“我要真相。”
他点了点头,轻声说:“好,我告诉你真相——没错,你是一个替身,满意了么?”
我顿时泄气,只觉心中无限凄凉,“那谢谢你成全,现在我就是跟别的男人私奔也不觉得是我对不起你在先,周诺言,我最后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为什么不去找她?既然还爱着她。”等了很久,几乎超出我的耐性。
他的眼睛幽深得望不到底,弥漫在眼眶的不是悲伤而是一股沁人心肺的寒意,轻飘飘地说:“恩婕,八年前过世了。”
“怎么死的?”我惊愕不已,忍不住追问。
“意外坠楼。”说这话时,他神态麻木,我看不出他是什么心情。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个答案实在太出乎意料。如果一早知道,我也许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对何琥珀的话一笑置之。毕竟,跟一个死人有什么好争的呢?
但如果这样,我就听不到从周诺言嘴里说出“替身”两个字,何琥珀说一百句都没有他说这一句来得伤人。
“没关系,都过去的事了。”他淡淡地回应,只是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脸越发惨白了。
回房收拾东西,我准备今天就搬回去。周诺言去书房接了一个电话,我就没见他再出来。一边整理,一边替他担心,我想我真是这世界上最有同情心的替身兼最佳前女友,如果我这也算女友的话。沈苏赶走了我大半的火气,而蒋恩婕已不在人世的事实则让我连一丁点脾气也没了,就是有也找不到那个出气孔。
临走时,我见他房门虚掩,于是过去敲了敲门,但没打算进去。掂量着手里那个包装精美的纸盒说:“我准备了一份见面礼要送给你妈妈,现在恐怕用不上了,你帮我转交给她吧,我跟她通过几次电话,她对我挺好的。”等了一会儿,见他不说话,我把东西放沙发上就走了。
我无意中揭开了他的伤口,我想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打扰他的好。
第二天,沈苏拖着我去国美买了一个手机,还把原来丢掉的卡号补办了回来,他对这些事倒是比我细心。我在很多事上都抱着可有可无的心态,所以即使没手机也无所谓。
沈苏说:“玺玺,你没手机,我找你不方便。”
我觉得好笑,我们一天起码有十五个小时是形影不离的,手机的意义实在不大。但沈苏很认真,计较着,说:“现在作用是不大,可你就要去实习了,我会想你的。”
他说诸如此类的话是那样真实自然,让你听着不觉半点别扭。我们靠在一起看碟听音乐、打牌玩跳棋,手拉手去楼下的超市买一日三餐,有时也下厨,我炒菜做饭,他洗盘刷碗,配合默契合作无间。偶尔会去想周诺言现在在干什么,但很快沈苏会跑过来打乱我的思绪,然后跟他打打闹闹,直到不可开交。
这种泡在蜜水里的日子,陪我度过了实习的第一周。
周末,沈苏接我下班,我们一起吃晚饭,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才回来。
在三岔路口等红绿灯时,远远地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四下张望。沈苏碰了我一下,指着泊在一家韩国料理馆门口的小车,说:“在那。”
我定睛一看,是郭奕。
我们走过去,沈苏很自然地牵着我的手。郭奕的目光在他身上逗留了几秒,笑着冲我说:“几天不见,又漂亮了啊。”
我知道他喜欢打趣,说:“给你介绍,沈苏,郭奕。”随意比划了一下。
两个人居然煞有介事地握手,隆重得像商业会晤,我在一旁忍俊不禁。
“碧玺,有空么?进去聊两句。”郭奕皱着眉,一脸无奈苦笑,“还不就是我家那口子的事,你们女人的心思我总搞不拎清,今天遇到你,算你倒霉,给我当一回军师吧。”
沈苏理解地笑了笑,很自觉地说:“你们聊,我正好想去趟书店。”
我扯了扯沈苏的衣服,“别太晚回去,帮我买昨天跟你提过的那本书。”
沈苏点了点头。我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尽头,听见郭奕说:“这么舍不得啊?看来果然小别胜新婚。”
我白了他一眼,说:“周诺言什么时候成你家那口子啦?小心我告诉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