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党的群众工作
8939400000011

第11章 热情帮助群众(2)

鉴于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层党组织必须积极发挥帮助群众的工作,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一,提高城市、城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计划性和组织化程度,建立劳务派遣组织。为适应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通过对要求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培训,然后与城市基层党组织组建的社会劳动派遣部门对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岗位、宗教信仰、教育程度,一视同仁,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同时,积极发挥城市、城镇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农民工岗前订单式培训,将因缺乏技能而难以转移的劳动力,通过技术培训变为人力资本,使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培训和有序流动逐步走向正轨。第二,各级财政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积极建议各级财政都要开设针对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渠道,对进城务工人员组织转移就业的首次上岗技能培训,由当地财政提供培训补贴,实行政府埋单。第三,要用多种方法将全体民工纳入社保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应积极建议行政机关努力探索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作保险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较多、工作风险较大的建筑、矿山等行业参加工作保险,探索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待遇支付办法,方便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同时,逐步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并根据农民工自身特点和医疗需要,合理确定缴费率和保障方式,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解决他们就业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对在城镇灵活就业的,按照灵活办法参保。对于农民工中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群体,考虑低标准缴费、低标准待遇的办法。第四,实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应建议行政机关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把好审查发证的关口,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领域。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除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外,重点督促企业对新招进城务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因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而引发的伤亡事故。第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与卫生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应建议行政机关探索设立工伤保险行政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使工伤保险业务经费落实到位。卫生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依法在劳动合同中如实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劳动者,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于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教育。第六,建立“清欠”快速反应机制。建筑行业是清欠的重点。建设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应积极建议行政机关制定应急预案,筹集应急资金,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完善欠薪举报投诉制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一起,解决一起,分包单位不能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支付,总包单位不能解决的,由建设单位先行支付,必要时由应急资金先行支付,再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三节)在家庭后顾之忧方面帮助群众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帮助有家庭后顾之忧方面的群众。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极大地鼓舞激励着全党全国人民的斗志和士气。近几年来,中央十分关注民生问题,认真解决城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问题;真切关心和认真解决农村进城务工农民合法利益、安全保障、子女在城市上学等问题和春节期间认真解决农民工返乡、返城问题;各地各级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解决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等,使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有了新的提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同时,还要努力帮助群众,不但要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还要努力帮助家庭有后顾之忧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党的基层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帮助有家庭后顾之忧方面的群众,主要要针对两方面问题:一是孩子,二是老人。在城市、城镇,要建议政府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为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及时拨付教育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要安排一部分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的贫困学生要予以政策性补助,确保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在农村,大量进城就业农民,把子女留在了农村老家上学,缺乏照顾。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承担起照顾这部分孩子上学的责任,通过组织家政服务,把这些孩子集中起来,负责做饭、上学和早出晚归的接送等基本生活。不要让这些孩子成为“没娘的孩子”,可以依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采取有偿服务等办法,解决问题。乡镇党组织要负起领导责任,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农村生活秩序。

要做好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老年人一生忙碌操劳,年老后赋闲在家,既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更需要比较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他们不甘孤独、不甘生活单调,需要与社会接触,需要了解当前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形势,需要健康的文化娱乐生活和精神生活。现时,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大多有所保障,有的儿女担负起了赡养和社会保障的责任。但有的子女不孝顺,使他们赋闲在家后,一下远离了原先熟悉的工作生活环境,与原先朝夕相处的同事、朋友少了往来,开始面对原先不那么熟悉而显得陌生的街区、家居、孤独的生活,所接触的人也大多是原先很少往来的新的面孔,思想上缺乏沟通,感情上缺少交流,生活也显得枯燥、单调、乏味,孤独的阴影很长一段时间笼罩着他们。部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理想,有些人处于孤寡状态,有些人身体状况较差、疾病缠身,有些人子女不孝或无人照顾,等等。这些实际问题,影响了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需要全社会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重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必须重视这一问题。首先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然后研究对策,向上级党政机关提出建议,再就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从生活方面帮助社会老年人,同时提供其他方面的积极帮助,等等。

(第四节)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与贫困群众

在我国,城市还有几千万人处于“流动性”社会困难群体阶段,主要是家庭劳动力就业不稳定,或下岗,或暂时就业问题难于解决,或家庭有病人等等情况。在农村,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还有几千万人口未脱贫,内地和西部地区还有几千万人虽然脱贫,但十分不稳定,处于“脱贫”又“返贫”的反复阶段。因此,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都存在一个如何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与贫困群众的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而农村小康的实现关键在于消除农村贫困。如果说农村的扶贫工作是我们党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所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那么新世纪的扶贫,则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只有把这个基础打牢了,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才能稳步快速发展。因此,如何做好新时期的扶贫工作,成为党的基层组织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新世纪扶贫任务还相当繁重。从扶贫对象看,要把贫困地区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同时,还要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准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巩固扶贫成果。从基本条件上看,多数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尚未根本改变,一遇天灾就大面积返贫。因此,我国的扶贫解困工作任重道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走强基固本,根治贫困战略。必须彻底改变贫困地区基本生存条件,包括基本生产条件,基本生活条件和生态条件。重点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解决好人畜饮水困难,搞好退耕还林还草,恢复生态植被。

对于极少数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实行生态移民,搬迁扶贫。必须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切实加强基础教育,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遍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实行农、科、教结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搞好职业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普及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办好乡镇医院,搞好初级卫生保健,提高贫困人口的身体素质。搞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杜绝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继续加大财政扶贫力度,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要把西部开发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着力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要坚持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构想,继续做好沿海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西部贫困地区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进一步扩大协作规模,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帮扶力度。要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扩大劳务输出。

城市、城镇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关注困难群体的脱贫问题。

坚持既扶贫解困,解燃眉之急,又谋划思路,实施治本之策。首先在生活上扶贫,解决好下岗特困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另外,必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帮扶主体自身优势,实行特色帮扶,以增强“造血”功能。要突出科技扶贫、产业扶贫、社区扶贫,努力培育和壮大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着力培训城市困难群体以新技术、前瞻性的新技能,通过基层党组织实施培训、联系工作、指导就业、开发事业等多种形式,不断解决城市困难群体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继承革命传统,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权为民所用”,就是要求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是在实际的群众工作中,必须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民众的疾苦,体贴民众的安危冷暖。要勇于深入到艰苦的地方,深入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深入到贫困地区、困难企业中去,深入到城市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城镇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中去,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做到“利为民所谋”,就是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

(第五节)党员一帮一、组织帮一片

目前,我国有3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党员“一帮一”,组织帮“一片”,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扶贫攻坚以来,基层党组织群众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种类多且发生频繁的国家。一般年份,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约4000万公顷,受灾人口2亿(人次)左右,因灾死亡数千人,因灾倒塌房屋300万间左右,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元以上。重灾之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更为严重。据预测,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6%以上。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条件的改善,高龄化趋势明显,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年均约4.7%的速度增长。我国目前残疾人约有6000万,其中有劳动能力的2600万人。每年还有相当一部分孤儿和弃婴需要社会和福利机构抚养,因艾滋病致贫、致孤的儿童也有所增加。除了国家救助外,7300多万共产党员和3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展开帮助群众的工作。对每年遇到的灾情,身处其境的党员、党员干部和党组织,必须开展党员一帮一、组织帮一片的工作。遇到自然灾害的地区,当地的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要勇于面对各种困难艰险,挺直腰杆,关心帮助困难群众,“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没有遇到自然灾害的党员和基层组织,要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捐款捐物,或主动请缨参加救援队伍等。

对于常规性的扶贫救助工作,党员一帮一,是指与常年有困难的群众,结一帮一的“帮扶对子”,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众。

党的基层组织要负责把党员的一帮一,连成一片,发挥“枢纽”作用,整体帮助困难群众,共渡难关。没有身临其境的党员和党组织,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安排,包村或包贫困群体,通过捐款、捐物,联系项目,寻找脱困思路等各种形式,帮助困难群众或困难群体。在困难群众中,有两种困难群众比较典型。其一是城市困难群体与困难群众。处于困难群体中或困难群众身边的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要关心他们的困难,要想办法积极帮助他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作用,研究思路,找寻途径,通过培训、争取资金等各种办法和形式,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其二是农村贫困群众。县委应通过全县党员干部和各党政机关,一名党员干部帮扶一户,一个机关帮扶一个村,不脱贫不脱钩,结穷亲戚,帮“穷哥们”,通过过硬的扶贫攻坚战,使贫困群众尽早脱贫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