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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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社会保障(5)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及其劳动产品属于劳动者所有,生产目的从属于劳动者的利益和需要。因而住宅消费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利基础上的,以全体劳动者为主体的,并与劳动差别相联系的住宅消费关系。从生产总过程的运动中来考察,住宅消费关系,表明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住宅消费,是以劳动差别为依据,并随着住宅生产的发展而同步增长。住宅消费与别的消费形式不同,具有自己的特点:消费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具有多种功能,一般说来具有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三种功能;具有配套性;消费内容十分丰富。

社会主义城市住宅消费问题是与社会主义城市住宅的生产、交换、分配有着密切关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住宅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住宅消费的水平直接反映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我国现行的住宅消费水平十分低,其原因首先是生产力水平低,经济不发达,建筑业的装备水平低;其次,“左”的思想干扰,人口过多;再次,住宅分配不合理。住房分配采用低租金福利制,使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不仅没受到经济力量的约束,反而因房租过低,住宅需求因此受到刺激而膨胀起来,住宅分配中不正之风,使得本来就紧张的住宅更加紧张,使我国住房消费水平低的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

社会主义住宅管理体制

是对城市住宅经济流程中的住宅生产、流通、分配和住宅消费各个过程所进行的全面而综合性的管理,是城市管理中最重要的管理工程之一,城市住宅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城市住宅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城市住宅管理根据其所采取的管理形式,可划分为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两大部分。行政管理是城市房地产部门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令、政策和规范制度,行使政府职能对城市住宅进行的管理。行政管理是管理城市住宅的主要形式之一,无论是实行城市住宅福利制度,还是实行城市住宅商品化制度,城市住宅的行政管理都是不可或缺的,但随着我国的城市住宅制度由福利制向商品化经营转化,对城市住宅的经营管理愈益成为重要方面。住宅经营管理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城市住宅经营企业管理;二是城市住宅经济管理。城市住宅经营企业管理是从事城市住宅设计、生产、交易和消费服务的各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经济管理是城市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或行业对城市住宅经济中的各经营环节和城市住宅经济全过程的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住宅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在住宅福利制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为主。这种管理体制,对城市房产的管理、经营、分配等方面实行了一套低租金、福利制、行政化和所有制形式单一化的管理模式,具体特征为:第一,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不分、政企不分。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历来是城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是行政机关的附属事业单位。城市房管部门将城市房产的行政管理权限和经营管理生产集于一身,形成了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不分,从而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中,产权方面追求所有制形式单一化对私房进行了不切实际的限制,抑制了个人建房积极性;房管部门则实行低租金福利分配制度;本来就很低的租金一降再降,从而造成城市住宅供需矛盾的加剧和住宅分配方面的特权与不正之风,第二,产权管理混乱。产权划分和产权归属不明确、主要体现在公有住宅的产权归属问题上。第三,住宅管理的非专业化、非社会化。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市住宅福利分配制度,城市住宅不被作为商品看待,因而在城市住宅建设、住宅租赁和住宅修缮等住宅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极低,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方式来进行住宅经营的管理,因而形成住宅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相脱节和各个方面的分散多头管理状态。因此,必须对城市住宅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现住宅行政管理独立化、法律程序化;生产管理专业化、企业化;经营服务管理社会化、综合化。这是住宅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城市住宅的租赁

是住宅所有者或经营者为承租人提供的特定时期内的一种财产服务。这种服务是在一个时期内住宅的价值和住宅的使用权在买卖双方之间的相互转移。租赁是满足住宅消费的重要手段。作为消费品的城市住宅的获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采取租赁的形式。住宅租赁的性质,过去把住宅当成福利而不是商品,因而租赁关系中的低租金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就成为对社会主义城市住宅租赁性质的确定。住宅商品属性的确立使认识深刻化,住宅消费也是商品,因而住宅租赁首先具有超社会形态的一般性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租赁是一种流通手段,而不是分配手段。我国城市居民大多数租赁公房并非出自上述一般性原因。这种租赁关系仅仅是一种表面形式,它源于一种行政调节手段-国家将居民住宅包下来的社会福利制度。租赁成为替代流通的一种分配手段和形式。租金作为一种价格,失去它应有的内涵,成为象征性的价格形式。住宅租赁的性质必须在租金改革过程中完成从分配经济到交换经济的过程。2.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是等价交换的关系。出租人得到住宅价值的补偿,承租人获得住宅的使用权。社会主义城市租赁的特点,决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城市住宅租赁性质不同的主要因素是“土地占有权”的不同,这主要体现在地租的不同社会性质上。在资本主义社会,地租是租地资本家或租地农场主为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交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土地被私有者垄断,因而土地所有者对城市建筑用地收取高额地租。在私有制市场经济中,这种垄断性的土地价格最终要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资本主义城市住宅租赁中的剥削关系,是隐含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一般商品交易背后的土地所有者对承租人的剥削。社会主义条件下,土地实现公有,其中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公有使地租资本已失去客观的基础,失去了剥削的前提。但地租仍然存在,地租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个人财富分配的调节手段,在本质上反映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关系。社会主义城市租赁的最显着特点在于,它是国家或集体投资经营的而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私人投资经营型的。在我国,也存在私人投资建房,但目的一般不是为了出租经营而是自住自用,私宅出租作为解决城镇住宅的一个补充组成部分,在很多方面都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和管理,这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所必然要求的。

城市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是从事城市房屋和土地综合开发和经营的行业。这包括房产经营和地产经营两大部分。社会主义的房产经营,是城市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办公医疗、体育用房等的开发建设,维修、装饰、租赁、买卖、信托等,依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规律要求,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地产经营和房产经营有密切联系。地产经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在土地国有化的前提下进行的。地产经营包括按照土地所处位置、土地的优劣及使用价值、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土地进行勘测、维护、整治、有偿提供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包括对土地的地面平整、建筑物拆除、铺设地下管线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依据商品经济规律的要求,以不同形式有偿供需要和选择使用。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1.房地产业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房地产是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也是从事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物质基础,它不仅是人们的生存资料,而且也是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2.房地产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人们的消费结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巨大财源。房地产的发展可以推动建材工业、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工业的发展,关系到建材、机械、钢铁、石油等50多个工业部门的产品,所以建筑、建材工业的发展又推动了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全面发展。3.发展房地产业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旧的房地体制的弊端是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相矛盾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各个生产要求能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实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良性循环。但是由于国家统包的低房租、福利制,以及城市土地的无偿使用,致使达17000多亿元的城市房地产,这一生产的基本要素,却是一大笔死钱,有去无回,不能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这样就必然阻碍整个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常循环和运转。由于土地的无偿使用,出现了强占土地、浪费用地、违章用地等现象。这样致使我国耕地的逐年减少很是严重。由于土地的无偿使用,土地收益的一部分除随税收上缴国家之外,其余都被部门、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占有,从而使土地的级差收益流失,而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房屋的建设都失去费金来源。同时,土地的无偿使用,否定了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规律的存在,必然不利于企业之间,特别是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在平等条件下的竞争,发展城市房地产,改革旧的房地产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

房地产市场

包括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两个部分,是把房地产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把它们作为商品来经营,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运用市场机制,进行房屋的所有权买卖,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完善、生产要素的配置将逐步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建立房地产市场是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否则市场体系就不能真正建立起来。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房地产配给制,住宅由国家投资建造,作为福利分配给职工,收取极低的租金。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由国家分配,无偿使用。其结果不仅造成了住房紧张、土地浪费,而且造成了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现象,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改革房地产配给制,实行房地产商品化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资源有效配置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积累国家建设资金,使国家投入住宅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开发的资金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国家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2.有利于引导消费,调节消费结构与产业结构的矛盾,促进产品结构的合理化。消费结构是否合理对产业结构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它作为人们需要的消费资料,在消费结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住房消费应随收入提高而增加,我们国家自1978年以来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消费支出比例呈下降趋势。消费结构的不合理形成某些产品消费导向的超前。影响产业结构的正常比例。实行房地产商品化,建立房地产市场,有利于改变目前消费结构的不合理状况。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国民经济发展的后劲。3.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使用,土地最突出的特点是其有限性。我国属于世界上人均土地资源最少的国家之一,合理使用每一寸土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课题。

住宅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