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之美,出于自然,是由内而外之渗透折射,柔和含蓄,魅力无穷。因此,赏玉之过程,往往是一种特殊审美理念形成并产生愉悦的过程。玉外表温和圆润,本质却至坚至刚,与人中君子道德追求之境界正相吻合。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儒家文化的勃兴,神鬼文化与先民生活渐行渐远,贵族士卿崇尚“观物比德”,标榜“君子如玉”,玉被赋予了吸呐日月山川之精华,凝聚人间之美质的特征,成为品评人物的道德标准。“君子比德于玉”的道德观念,将玉之色泽、质地、形状等比附人品之德、仁、智、义等品德,于是玉具五德、九德、十一德等学说应运而生,乃至“君子无故,玉不去身”。以玉比德之观念影响极大,玉质佩饰也就成了显示贵族身份与教养的标记,而玉玺则是国家和王权之象征。
古人崇尚礼节,先秦典籍中对玉之使用曾有严格规定。据《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官月,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居则设佩,朝则结佩”“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玉亦可作为贵重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达情谊。《诗经·国风·木瓜》有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琼琚、琼瑶、琼玖,均佩玉也。《秦风·渭阳》有“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
作为知识阶层的士大夫,则将自身对理想道德最高境界之追求,比附于玉之坚洁精美,将高尚人格之砥砺,寓之于美玉之琢磨精雕。因此,玉又是君子规范道德、约束行为的标志。古人辨玉,首重其所寓美德,而天然色泽与纹理则次之,使得玉由单纯饰佩升华为实用、审美与修养三位一体的伦理人格风范之标志。中华文化具有早熟性特征,先秦时期便达到了不可逾越之高峰。而其后文化之扩展,无不是对先秦文化之解读与稀释,故而绵延至今的玉文化,万变不离其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