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名家作品集——鲁迅作品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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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集外集

序言

听说:中国的好作家是大抵“悔其少作”的,他在自定集子的时候,就将少年时代的作品尽力删除,或者简直全部烧掉。我想,这大约和现在的老成的少年,看见他婴儿时代的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一样,自愧其幼稚,因而觉得有损于他现在的尊严,——于是以为倘使可以隐蔽,总还是隐蔽的好。但我对于自己的“少作”,愧则有之,悔却从来没有过。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当然是惹人发笑的,但自有婴年的天真,决非少年以至老年所能有。况且如果少时不作,到老恐怕也未必就能作,又怎么还知道悔呢?

先前自己编了一本《坟》,还留存着许多文言文,就是这意思;这意思和方法,也一直至今没有变。但是,也有漏落的:是因为没有留存着底子,忘记了。也有故意删掉的:是或者因为看去好像抄译,却又年远失记,连自己也怀疑;或者因为不过对于一人,一时的事,和大局无关,情随事迁,无须再录;或者因为本不过开些玩笑,或是出于暂时的误解,几天之后,便无意义,不必留存了。

但使我吃惊的是霁云先生竟抄下了这么一大堆,连三十多年前的时文,十多年前的新诗,也全在那里面。这真好像将我五十多年前的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装潢起来,并且给我自己和别人来赏鉴。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而且近乎不识羞。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这的确是我的影像,——由它去罢。

不过看起来也引起我一点回忆。例如最先的两篇,就是我故意删掉的。一篇是“雷锭”的最初的绍介,一篇是斯巴达的尚武精神的描写,但我记得自己那时的化学和历史的程度并没有这样高,所以大概总是从什么地方偷来的,不过后来无论怎么记,也再也记不起它们的老家;而且我那时初学日文,文法并未了然,就急于看书,看书并不很懂,就急于翻译,所以那内容也就可疑得很。而且文章又多么古怪,尤其是那一篇《斯巴达之魂》,现在看起来,自己也不免耳朵发热。但这是当时的风气,要激昂慷慨,顿挫抑扬,才能被称为好文章,我还记得“被发大叫,抱书独行,无泪可挥,大风灭烛”是大家传诵的警句。但我的文章里,也有受着严又陵的影响的,例如“涅伏”,就是“神经”的腊丁语的音译,这是现在恐怕只有我自己懂得的了。以后又受了章太炎先生的影响,古了起来,但这集子里却一篇也没有。

以后回到中国来,还给日报之类做了些古文,自己不记得究竟是什么了,霁云先生也找不出,我真觉得侥幸得很。

以后是抄古碑。再做就是白话;也做了几首新诗。我其实是不喜欢做新诗的——但也不喜欢做古诗——只因为那时诗坛寂寞,所以打打边鼓,凑些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作了。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到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有人赞成他,登了出来,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这是我和后来的“新月派”积仇的第一步;语丝社同人中有几位也因此很不高兴我。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收在《热风》里,漏落,还是故意删掉的呢,已经记不清,幸而这集子里有,那就是了。

只有几篇讲演,是现在故意删去的。我曾经能讲书,却不善于讲演,这已经是大可不必保存的了。而记录的人,或者为了方音的不同,听不很懂,于是漏落,错误;或者为了意见的不同,取舍因而不确,我以为要紧的,他并不记录,遇到空话,却详详细细记了一大通;有些则简直好像是恶意的捏造,意思和我所说的正是相反的。凡这些,我只好当作记录者自己的创作,都将它由我这里删掉。

我惭愧我的少年之作,却并不后悔,甚而至于还有些爱,这真好像是“乳犊不怕虎”,乱攻一通,虽然无谋,但自有天真存在。现在是比较的精细了,然而我又别有其不满于自己之处。我佩服会用拖刀计的老将黄汉升,但我爱莽撞的不顾利害而终于被部下偷了头去的张翼德;我却又憎恶张翼德型的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欢张顺的将他诱进水里去,淹得他两眼翻白。

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夜,鲁迅记于上海之卓面书斋。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上海《芒种》半月刊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