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许安离的‘努力’也不会有唐李煜与沈樱春的破镜重圆。尽管她觉得这样做对自己来说受尽天大耻辱不说,对秦歌也不公平,但在当时,她别无选择,也只有秦歌才可以帮她这个忙,才能让她在沈樱春面前‘冰清玉洁’的做人。血洗耻辱!
那么,许安离一直试图洗涮第三者的骂名吗?
但,不管她如何努力,一定不会想到,第三者是别人给她最好的定义,越是想努力脱掉干系,真是脱不掉干系!她不想这样,想安静地活在每一天。
她信奉,不是她的,抢也抢不来,是自己的,躲也躲不掉。
许安离一直记得周老师在MAIL里写给她的那些话——
爱不可能有永恒,如果有,人类还会有进步吗?
只能是人生的一个阶段。
因为岁月太漫长,漫长到我们曾经自以为可以海枯石烂的爱情,友情,还有那些不足挂齿的怨恨,都被时间的尘埃埋藏掉,连一丝痕迹都没有。漫长到我们可以重新喜欢上一个人,也像当初喜欢他一样喜欢。然后,所有的悲欢就会慢慢地退色,所以放弃,也是爱。
人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呢,希望的花朵永远会从废墟上生长,绽放。越是荒凉的地方,越是充满生机。
爱是什么?
也许是吧。
沈樱春一改往日高贵不屑一顾的态度,这样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子,做事也总忘不了一语双关。一定要请秦歌和许安离吃饭。
不去—!
不去—!
不去—!
许安离一连说了三个不去!她不想见到这个魔鬼女人,凡事和她扯上就是倒霉,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何况许安离已经与唐李煜没有任何关系了。不是已经向沈樱春宣示,秦歌是她男朋友,尽管是做戏,但足以想见许安离和他们彻底化清界线的决心。秦歌的话总能击中许安离的软肋,她最不吃别人的激将法。
“你不去,说明你心里有鬼!”
嗬!好家伙!这跟贼喊捉贼有什么区别?
“是吗?那我就让你看看到底谁心里有鬼!”
“就是嘛,既然如此光明磊落,为什么不去?要让有鬼的人心里有愧!”
君子做事,坦坦荡荡。
傻孩子,许安离,你到底是中了自己的圈套,还是中了别人的圈套呢?
沈樱春当然极尽真诚。毕竟,这次游戏最大的赢家是她,她焉有不真诚的道理?
许安离淡淡地应着。
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不快乐,事己至此,一切都已经由不得她,命运是一张自己也看不见的网,而自己就是网中的人。对于唐李煜和沈樱春的事,她做了自己该做的,或者说她已经尽了自己所能,如果换作沈樱春,许安离之举可以用高尚来形容,总之,她不觉得欠别人的什么。至于别人怎么样对她,都已经不重要了。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她不想让自己再处于惊涛骇浪之中了。
席间的许安离除了吃饭,实在无话可说,才给妈妈打了这个电话,妈妈在那面早已经泣不成声,止住眼泪后,除了对不起连梅已经不会说别的话了。许安离虽然没有道歉,但不说道歉,不也是最好的道歉吗?
母女连心呢。
人在年轻的时候……
总要经历才会明白。
总有失去才能拥有。
虽然许安离没有在失去后拥有实际的和最为渴望的东西,但她不是在疼痛之后,恍然间明白了很多了吗?该失去的注定要失去。
席间,沈樱春极尽地主之谊,许安离中途离席,去了卫生间,放开水笼头,人却是傻傻地站在镜子前,看着那张不满19岁,却忽然已经有些沧桑的脸……如果不是一双手轻轻地握住了她的肩膀,她根本不知道水笼头哗哗地响着,白白地浪费了那么多的自来水。
许安离慌忙用手去接水,使劲儿地泼在自己的脸上,努力使自己清醒,一个声音在背后低沉地响起:
“谢谢你。”
捂在脸上的手有片刻是僵直的,但很快,又去掬第二捧水,再次猛地泼到脸上。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样高尚,”洗了一把脸继续道:“我也会嫉妒,也会吃醋,只是,当我把他们两个放在一起比较时,我发现,我还是喜欢另外一个人比他多一些,就这么简单。”
“是吗?”身后的人似乎笑了一下。“当然,秦歌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多好了都暗恋他呢,算你有眼力……要是你和他在一起,真的是你的福气呢……”
“是来为他说情的吗?”
许安离终于在水中抬起了自己的脸,面向身后的人。
脸上不停流淌的水珠不知是泪水还是自来水。
沈樱春有些尴尬地笑笑。
“安离,你想错了,我的确觉得那样一个英俊又有才气的男生,能够喜欢上你,你应该珍惜并知足,好的爱情可遇不可求,不要丢了西瓜拣芝麻。”
“谢谢你和徐怡学姐的操心,只是,我想告诉你沈学姐的是,我喜欢谁是我的事。我不喜欢谁也是我的事,放心,我不会做一个被人咬牙切齿的第三者,我不及你优秀,所以,我心甘情愿退出,这回,你放心了吧。还有,我希望你放心的去爱,我与唐李煜没有任何关系,从现在开始,你们的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我这样说,沈学姐,你满意吗?”
“……哦。”沈樱春没有想到许安离会是这样干脆,如果说,她表面上有些说不出的尴尬,而内心,却是说不出的快慰,知趣就好!说出口的却是:“安离,以前都是误会,你是李煜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好朋友,难道你不愿意吗?”沈樱春伸手握住许安离的肩膀,做出亲热的举动。许安离的身体有片刻的僵直。
“是!我不愿意,因为我怕,我怕你们的爱情遇到波折,怕你们不幸福时,我无法向你解释,所以,我愿意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互不干扰。”
“我不强求,只要你过得快乐。”
“……”
从洗手间里出来以后,一路沉默着,许安离也不想多说,倒是唐李煜看到沈樱春亲热地拉着许安离的手走在一起,很是欣慰。他一直有一个心愿,希望沈樱春和许安离能成为好朋友。
看来,两个人谈得不错呢。
原本唐李煜一直想对沈樱春谈起许安离,怕她误会,不知怎么开口跟她说起,现在好了,想不到两个人真的成了朋友呢。
男人大概浅意识中都有这个愿望吧——女朋友和红颜知己是永远的好朋友。
如果真能,也不是一件坏事呢——和平共处,有什么不好?但这也要靠缘份呢,还好,他不担心这个,因为,许安离在他眼中,永远是一个朴素安宁的女生,永远是一个天使一样的女孩子,她永远善良而善解人意。她永远使他温暖,平静。
而沈樱春永远使他不安。
使他疼痛。
使他幸福也使他悲伤。
使他心碎也使他柔软。
为什么同样是女孩子,却是如此天壤之别的感觉?
为什么同样是女孩子,却是如此的水与火的大相径庭?
沈樱春当然不忘把许安离与秦歌的好事成双告诉给唐李煜,许安离对他们的祝福也只是淡淡的应着,一通猛吃海喝以后,和他们告辞。唐李煜提议K歌,许安离以还有事拒绝,离开饭店。沈樱春笑着和她道别,不忘对站在一边的秦歌催促道:
“今晚,安离就交给你了,要是她有什么事,秦歌,我拿你试问!”
“放心吧,要是我敢把许安离怎么样,李煜也会第一个饶不了我!”
“知道就好!”唐李煜在一边说。
秦歌和许安离一同离开。
包间里只剩下了唐李煜和沈樱春。四目相对,一时无言。
经历了这次分崩离兮的战事,虽然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但也有说不出的拘泥,彼此的心里骤然是一团火焰,正熊熊燃烧,沈樱春也不会主动迈出半步,与其说是拘泥,还不如说静观其对方的心思,给自己留有一个退路的空间,这是女孩子对自己一种本能的保护。包间里纷乱摇曳的灯光,使本来并不明朗的一切有了暧昧的冲动与气息。
唐李煜的心情是空前的大好。
当秦歌和许安离离席以后,他的眼神再也没有离开过沈樱春,只有深爱一个人,才会用那样的眼光看人。那样的眼神让人想到,纵然生命逝去,这份爱也不会消散。
被他这样注视的沈樱春,也仿佛初出人间的少女,第一次面对心动的男子,脸上不知不觉间有了一丝羞涩的红晕,他的眼神让她不由自主想起开学第一天……
他后来的疯狂和青涩。
沉默。良久的沉默,仿佛能听到两颗心在房间里咚咚的跳动声。
“樱春。”
低沉的声音。没等她回答他,他已经站起来,直长的手臂已经伸了过来,先是握住她的肩膀,有那么一秒间隙的停顿。她的整个人就在他怀中了。 他紧紧把她搂在怀里,把她的脸贴在自己的脸上,来来回回地蹭着,有胡茬隐约地划过她的皮肤,不是疼,很特别的感觉——令她从未有过的心惊荡漾,那是一个男人的感觉。
“春,要我怎么做,你才不会放手?”他低声喃喃道。
“煜,要我怎么做,才能感知道我的爱?”
唐李煜闻言,不说话,把嘴唇贴在沈樱春的耳垂上,热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让她脸红心跳,于是,用力推他:
“流氓。别碰我!”
他不管,顺势把她的手贴在他的胸上,另外一只手扶住她的腰,嘴唇就贴了上去,她想说的话就被他吞噬在嘴里。急切的与她纠缠。很久没有这样亲密了,他不顾一切的吻她,她连呼吸都不能了。努力地闪开,才发现,他的一只手,不知何时,已经探进她的内衣里,用力地握住了‘她’。
他的体内已经压抑得太久,想要很多很多,哪里想起这是在包间,正当他意乱情迷之时,包间的门推开了,服务生闯了进来,进行酒水服务,门一推开,女孩子傻了眼,啊的一声,捂住脸。
这一声啊,惊醒了梦中缠绵的人,他们突然分开的身体,因为太猛,而跌坐在椅子上。
“我什么也没看见。”
服务生是一个看起来满脸幼稚的小女生,也不过17岁而己,操着一口带四川乡音的普通话。她一脸无辜地看着他们。
唐李煜和沈樱春也没有怪罪小女生,这种事,他们也撞见过多次,见怪不怪的,校园里这样亲吻的情侣多得是,夜半在外面的‘野鸳鸯’也不是没见过。所以,饭也没有继续吃,买了单,两个人笑着离开。
走在回校园的路上,沈樱春意犹未尽,停下来,用尚存在眼中的意乱情迷看着唐李煜。她没有笑闹的意思。她仰起脸,要他吻她,当着所有的人面。
“你敢不敢?“她发出挑衅般的追问。
路边的行人并没有因为夜色澜珊而减少,不时有人回头看着拥在夜色中的他和她。
他犹豫地看了一眼从身边匆匆而过的行人。
“你不敢?”
他没有吻她,而是把她搂在怀里,搂得很紧,她呼吸都困难。闭上眼睛,下巴抵住她的头,眼里有湿湿的泪光,他想让她的身体贴得自己紧些再紧些,她感觉到骨头都被搂疼了。如果这样的紧就可以使灵魂融为一体,他宁愿把她搂碎在怀里,搂成永恒。
此时的许安离并没有回学校,而是一个人晃晃荡荡往学校的后面走去,秦歌跟在她后面。这么晚了,她要去哪?秦歌担心到了极点,问了许安离N遍,她就是不回答他。他知道她心情不好,但也不至于要去这样月黑风高的鬼地方自杀吧。
“喂,你都说话呀。”
“……”
秦歌终于把许安离压抑在内心的火气给点燃了。
“你不要再来烦我了!”
许安离猛地回转身,怒瞪着秦歌。
“你知道你这样有多讨厌吗?”
“以后请你不要强迫我做我不喜欢的事!”
“我讨厌你这样关心我,你听见了吗?我讨厌你……”
“我讨厌你……”
“我……”
许安离对秦歌的‘跟班’大喊大叫,像是路遇不轨之人一样。引来路人跑过来不问青红皂白,对秦歌一阵拳脚相加,如果不是许安离后来哭着解释,秦歌差一点儿被扭送到派出所,闹出一场笑话。
秦歌被打得浑身都痛。
眼睁睁看着许安离单薄的身影没入黑暗之中。他颓然地站在那里,脑袋与身体仿佛割裂成了两个人一样,且不说痛,而是心中,眼里的那份不能自己的茫然……
周围又恢复了宁静。
对于秦歌来说却像真空。恍惚失神,手脚冰凉,像是刚刚做了一场恶梦。他苦涩地闭上了眼睛。
她走了。
无声无息地走了。
……
学校后面有一座小山,许安离想去那里坐坐。想去吹吹海风,山上有没有白桦林?高中的学校后面也有一座这样的小山,那里面,有成片成片的白桦林。她喜欢的白桦林,高高而笔直的树杆,洁白的树衣,绿绿的叶子,真叫玉树临风哦,树皮剥下来,可以写字,画画,还可以做贺年卡,诗意得很。
这个夜晚,她突然很想抱一抱白桦树。
就像抱着小溪。
就像抱着……
就像抱着任何一位旧时的好朋友,抱着一段过往的旧时光。
转头回去看看时,竟然己匆匆数年……
俞接近山顶,越是黑漆漆的,除了天上的星光一点多余的亮光也没有。夜风吹得树枝间沙沙的响,奇怪啊,许安离是一个从不敢走夜路的人,但是,她却独自一个人来到这小山上,这里没有白桦林,也不会有,白桦林是高寒地区的物种,不会生活在海边温暖的冬天。这里多的是阔叶林,南方乔木。香樟,合欢,银杏,樱花……
树枝与树枝间,随风晃动,黑黑的影子,发出恐怖的声音。
为什么没有白桦林?她记得有一部爱情电影叫《白桦林作证》很好看,曾经,许安离以为,走到哪里都有白桦林啊,凡是有树的地方,就有白桦林,她是生命力那么顽强的物种,可是,这里,竟然没有。许安离有些失望,随便地坐在一颗树下,此刻的苍穹,显得无比的空旷和遥远。而她,在遥远的苍穹面前,是如此的渺小和微不足道。
白桦林啊,那片爱情的白桦林。
转眼,已成旧时光,隔着时空的遥远,已经越来越模糊……
人有时不能明白自己,更无法占胜自己。这是人性的弱点。
所以,有了堕落二字。
过去的许安离是安静的,淑女的。那时的她和男生总是不会太亲近,也不会太疏远。见了面,打声招呼。说得最多的是嗨!或干嘛呢!微微一笑。多么静美的女孩子。如果有比喻,她该是湖面上正盛开的莲吧,娇羞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完全是席慕容诗中的女孩子。
而现在,许安离居然能和一个陌生男生,在很短时间里,混得很熟。笑容飞扬的在男生堆里穿来穿去,从前,她老是管小溪叫交际花,现在,自己比她还过呢。加之长相不俗,很快就成了B大一道醒目的风景。
许安离的手里总有男生送来的喝不完的冰镇可乐,有了一包又一包女孩子们喜欢吃的零食,甚至请她去外面K歌跳舞。据说,B大周围的音乐坊都开了情侣包箱,里面有电视,影蝶机,双人床,美味小吃,房间里收拾得居家般温馨,尤其是周末的晚上,一对儿一对儿的男女生都来这里消费,一边聊天,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一边谈着人生,理想,爱情。
浪漫得很呢。
许安离喜欢去音乐坊,自然有男生愿意为她买单啊。
嘻嘻哈哈,K歌,跳舞,和每一个对自己有好感的男生约会,随便接受他们的礼物和馈赠。,经过男生的宿舍楼下,会一边吹口哨,一边唱阿牛那首曾响彻大江南北的——
你是我最简单的快乐……
如果不是上课时间,宿舍里又没有许安离,她一定是和刚刚结识的男生在一起。
许安离的唱功不俗,歌唱得啤酒屋的老板娘都动了心,很欢迎这样的女生光临,免费歌手,外带男生捧场,比买一赠一还合算。去了几次之后,酒吧老板主动熟络起来,酒水常会免费。
唱歌不过隐时,就带一帮男生去蹦迪。
渐渐的,就有了那些很八卦的新闻。
……
许安离和XX系XX男生关系亲密得很。
许安离和XX系XX男生某天夜不归宿,半月有余。
许安离和XX系XX男生在一处树下拥抱,接吻。’
许安离和XX系XX男生不过是‘半月谈。’
……
只是笑着笑着,她的眼泪会突然飞迸出来……
玩得最高兴时,身边的男生会被她无端的骂跑……
明明是叫男生来陪她,等到人家气喘吁吁地跑来,她又不需要人家……
……
怎么了?
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一个她自己也不能了解,熟悉的许安离,一个她自己也不能掌控的许安离……她的灵魂和肉体早已经分离成两个人。
她弄丢了自己。
每天,每天,许安离都在寻找着过去那个纯真的自己。
每天,每天,许安离都在问自己,这是她吗?人见人爱的她吗?
……
时间飞快地过去。
一晃就是好多天,都没有联系,想给许安离发一条短信,但是,一想到她那样讨厌的眼神,秦歌也就没有了勇气。
诚如许安离所说,他们只能是兄弟,仅此而己。
也许,现在,连兄弟也做不成了,她有太多的‘好兄弟’所以,就不会在乎秦歌这个兄弟了。唱歌是他唯一的寄托。
酒吧门外。天台。很多个夜风疏离的晚上,不管是北风凛冽,还是秋意正浓。每每唱完歌,秦歌都喜欢坐在天台上,仰头,遥望宇宙,星空,神秘的天象,眨眼欢笑的星星,弯弯的月亮。瞬间划过的流星。他不是一个容易悲伤的人,竟也这么沉默,或者发呆。
时光在他眼前安静的流走。
心里微微一动,浸满露水一样的微凉,酸涩。
每当这时,眼前就像电影胶片一样,那张脸不停地闪回,与其说发呆,不如说怀念。
她——
还好吗?
偶尔是不是也会像他想起她一样想起他?
没有爱情的男人,他的心更能扑在所喜欢的事业上,也更容易成功。这话没错。
几乎所有课余时间,秦歌都在赶场,各个酒吧都有他熟悉的歌声与身影。而他在花样年华酒吧,无论是老板与顾客,都给予了秦歌最好的尊重与奖赏。
很多顾客早已经熟悉了秦歌的歌声,所以,只要是周末,只要是有他在,就会有人点他唱。从大一到现在,恍然间,已经三个年头过去了。三个年头,唱过岛城很多酒吧。秦歌的大学,就是在酒吧与教室的穿梭间过去的。每天,做完功课,就去赶场。虽然累,但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除了大一第一学期,他从来没向妈妈要过钱。一天一天,忙忙碌碌,一年一年,失落与希望不停地交替,更迭。转眼,大学的四年就已经接近尾声,华光灿烂的季节,转过身,己然变得沧海桑田。
大四以后,功课不多,论文也准备得差不多,得到了老师的首肯,更多的时间,都是泡在酒吧里,收入也多了起来。大一时,生活费都成问题,但那时他充满自信,也并不迷茫 ,相信,一定能战胜困难,现在,他早已经不用担心生活,可是,也忽然发现,内心是一张很空的网,很空的洞。不知道用什么可以填满。
音乐起落的空儿,纷乱的灯光中,恍然间,似曾相识的面孔,流动的声音,转过头去,有什么定定地吸引了他,然后,微微地怔住!
没有看错吧。
那张清秀如水的脸,在忽明忽暗的光影中,渐渐清晰开来。
是她!
她居然在跳——贴面舞!怎么可以?和那样的男生?淡淡的酒精味道,在迷离的灯光间流溢,暧昧的味道。血直涌脑门,他起身离座,迅速地奔过去,突然抓住她的手,她还浑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手被抓疼,才看清,自己是被一个人拖离了现场。
借着清朗的月光,终于看清,扯她的人是谁。
怒目而视。
“讨厌!”
然后,拂袖而去。他的身体身体像一桩树,结结实实的挡在她面前。
“干嘛?你要干嘛?”她大叫,像是路遇不轨之人一样。
一只手使劲儿地攥住她的胳膊,任她怎么挣扎,都抵不过。
“干嘛?你说干嘛!”
“放开我!”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放开我!”她用力的挣扎,大声喊叫。
他和她的争吵声引来的门口的保安,幸亏认识秦歌,否则,说不定又白挨一顿捧揍呢。
“狗拿耗子!”
“我就是要狗拿耗子!否则的话,你会毁掉!”
“我愿意毁掉!”
“毁掉,未必给你重生!我要你幸福地活着!”
“你以为,你是上帝?想让我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太高估了自己!”
“我知道,安离你讨厌我,可是,如果你把我当成是兄弟的话,请你离开‘月光舞王’他不是一个专情的男生,四处拈花惹草又不负责任!他会毁掉你!”
“滚开!”
在许安离的尖叫和挣扎中,她的另外一只手,突然抽出来,然后,无比轻松地落在他的脸上,留下干脆的声音和清晰的指印。
啪—!
秦歌猝不及防!捂着生疼的脸,木然地站在原地。耳光响亮过后,许安离重新跑进酒吧,她就是要快乐,她就是要这样麻醉自己。否则的话,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真的活着,存在着……
零点以后,那个叫月光舞王的男生揽着许安离的腰肢从酒吧里酒气熏天的走出来,一阵轻浮的笑,惊破了夜的宁静,惊拢了依旧坐在台阶上发呆的秦歌。
秦歌站起来,迎上去,许安离和月光舞王像是没有看到他一样,径直朝前面走去,秦歌只好抢先一步,挡在他们的前面。
“别理他,他是神经病人!”许安离甩给秦歌一个白眼,转头对男生说。
“对!我是神经病人,所以,请你离开她!否则,我对你不客气!”秦歌对‘月光舞王’挥舞着拳头。
“宝贝,你不喜欢他……”月光舞王似乎想从许安离的表情中求证着什么。
不等他说完,秦歌的拳头已经挥过去,‘月光舞王’见势不妙,丝毫没有恋战之意,丢下许安离,知趣地逃离,独自消失在夜幕中。
夜色中。
空旷的大街上,依然灯红酒绿,凄婉缠绵的歌声隐约地传来,只剩下他们俩个人,沉默地面对。秦歌望向许安离的眼神有些潮润。
一辆汽车驶过,打破平静的夜。
秦歌不知道这样望了许安离多久。他的目光中有种执拗,有种不顾一切的光芒和幸福,而那幸福,是多么的易碎,和不堪一击……
“……对不起。”
一声低低的对不起,带来那么多的酸涩,带来温暖的潮润,柔柔地溢过他的心间,溢过所有的细胞。她轻轻地转过身,那一瞬,深埋己久的眼泪落大滴大滴的落下来。
那是温暖的眼泪。
像是春天的雨丝。一滴一滴的落下来。
“如果你心里难受,哭出来,会舒服一点。”秦歌轻轻地拍打着许安离的肩膀。
良久,许安离止住了眼泪。
“求你,别这样对我好,可不可以?”
“我也求你,不要这样折磨自己好不好?”
“只要你不这样对我好,我就不会折磨自己。”
“真的?”
“嗯。”
“好。记得不快乐时想起我,我是你最好的兄弟。”秦歌的嘴角露出淡然的微笑,目光望向遥远的天穹。
许安离心中的不安终于有所缓解。
哈,他愿意做自己最好的兄弟!
凝望着秦歌,眼角的笑容似明月弯弯。她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相反,当他终于能够对她说这句话时,当他终于能够接受兄弟的身份时,许安离的心里,忽然说不出的酸楚,漫卷而来。有他这一句话就足够了。
“你真的愿意做我最好的兄弟吗?”
“安离,我不会再勉强你做不愿意的事情,那样的话,你会不快乐的。”
“你……”许安离缓缓抬起头,似乎求证着什么:“……一点也不恨我吗?”
“……我也想恨你,当我发誓,真的很恨很恨你的时候,我发现,我恨不起来你,那样的话,只会让我的心里更加的难过。所以,我希望你快乐,过得比我好,懂吗?”
“……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该那样粗爆的对你。”
“……”
许安离哭着扑向秦歌。
扑在他怀里。她当他是大哥,兄弟,最好的大哥,兄弟。她要他像大哥那样抱着自己。保护自己。她好孤独。她想痛快淋漓的大哭一场。但她找不到哭诉的人,小溪走了,她就成了孤家寡人。
秦歌的怀抱是世界上唯一最温暖的地方。
温暖得她泪流满面。
在秦歌的安抚下,许安离的情绪渐渐的稳定了下来。
他们慢慢走在桔红色灯光的路灯下,一边走一边聊天。
“你从来没有心仪的女孩子吗?”
秦歌出神地凝望着她。
有痛惜,有怜悯!
许安离,你——把我所有已经深埋的记忆复活,把我的伤口重新撕裂,绽开。
许安离,你——像一个幽灵,潜入我心,然后,埋伏下来。
……
秦歌还记得,那个冬天的寒假,他放弃酒吧打工的时间,一个人跑到北京去找她。他相信,如果她在北京,他就会找到她。那时,她和他都没有手机,只能用公话,去北京时,狠狠心买了一部手机,24小时,始终为她而开。到了北京,才知道,北京比自己想像的要大,有很多的路和縻天大楼,出门就会转向,很多的人,縻肩擦肿。那个冬天,北京刮着零下十几度的北风,经常下雪,从小长在南方的秦歌很少见到雪,穿着单溥的衣服,穿行在北京寒冷的风中。
地铁,酒吧,夜总会。
想像她能去的地方就会有他的身影。找了一个假期,都没有找到,他不知道是留在北京继续找她还是回家过年。为此,他在地铁里结识了那么多流浪歌手,他们都同她一样,对歌唱艺术有着极其虔诚的热爱。有一个西北来的男孩见过她。赶去那家酒吧,她已经在一个月前离开,有人说,在后海看见她,有人说,她在一家夜总会里坐台。不管是三里屯还是夜总会,他赶去时,她都因为种种原因已经离开。
大二的寒假,突然收到她发来的一条短信:
——我结婚了,秦歌,我们彼此喜欢了那么长时间,连接吻的事都没有发生过,如果有来世,一定好好爱你一次。萱儿。
怎么就忽然想了她呢,不是已经把这些深深的埋藏了么,永远的埋藏在来时的路上,永远不回头,不追忆么?仅仅是因为她们长得很像?还是人生真的漫长到足以可以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像喜欢她一样喜欢?
许安离,像是一幅突然出现在秦歌眼前的老照片,拂去岁月更跌的尘埃,光芒依旧。第一次相遇,如果不是有那么兄弟在场,差一点叫她萱儿。
原来。这么多年的埋藏,不是真正的埋藏,就像强酸遇到强碱,就会发生强烈的化学反应。然后,那些沉埋在岁深处的爱就会重新回到阳光下,重新开成灿烂的花朵,使我们还有些浅显的青春变得流光溢彩。
“她叫萱儿,和别人结婚了。”秦歌平淡地说,像是说着别人的往事一样,话语中,已经没有了悲喜,波澜不惊。
许安离即惊讶又惶惑不安地看着秦歌。对不起,她不想这样赤裸地剌探别人的隐私。
“你一点也不恨她吗?”
“如果她幸福,我会祝福她。”
“哦。是这样的,对不起……我不该……”
“这本来就是事实,没有谁不可以代替。难道不是吗?”
“……”
许安离沉默着。原来每个人都有别人不知道的伤口,那疼痛,在快乐或微笑的时候,不经意的来临。只有自己知道,那疼痛于己,是可以死去的。
当那些疤痕好了以后,恍然回首,岁月早已经变了模样。成了回首中各自的风景。
女孩子的一生,可供恋爱的时间太少,所有的女孩子都是荔枝,新鲜不了几天,用自己有限的青春去堵一个男人未知的爱,太不划算,但男人不一样,他们的一生,只要环境允许,他们就会去爱,会寻找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