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要在假期以后开始,许安离一个人登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她想借此机会去旅游一下,还没去过北京呢,而故宫是她最想去的地方,她喜欢历史,历史遗迹就成了许安离最想往的地方,那个自从元朝就开始定都的地方,一直吸引着许安离,看电视时,她喜欢看有着各个朝代的‘探秘’的纪录片。总会让许安离‘浮想联翩’。
看的时候,她的思想就会穿越历史,回归那个时代的真实。
厚厚大红门后面的故宫,那里面,有多少历史,随着岁月的尘埃,灰飞烟灭了。同样让许安离感兴趣的是那些后宫中的妃子,她们真的被皇帝爱过吗?她们真的体验过爱与被爱的幸福吗?
还有,何小溪要去挪威了,算是为她饯行也好。那首挪威的森林许安离已经能唱得像模像样了,她已经越来越喜欢上了这首歌,真的是爱屋及乌呢。这一次远走,不知道何时还能见面。
下了一夜的雨,所以,早晨起来,树叶格外的绿,天幕蓝得透明。
上午离别B大的时候,许安离不许朱丽烨她们来送她,她怕自己受不了那样的场面,一个人拉着提箱,慢慢地走在B大的小路上,昨天还觉得别离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而今天,已经来到了眼前。时光带走了那么多开了又谢的合欢花,带走了离散天涯的想念。
每一年的这个季节校园里都是要上演相同的悲喜剧。
高三毕业的散伙饭上,何小溪躲在她的怀里一直不肯出来。而现在,如果不是手中12点五分的车票提醒自己,再过一个半小时,她会坐在开往北京的快车上,这一走,也就等于永远走出了B大。永远地走出了自己的学生时代,大四说是实习,其实,和工作没什么区别了,找到好单位,明年拿毕业证,继续在单位上你的班,只有找不到工作的同学才会回学校来‘蹭’一下,不想毕业,许安离不想在青岛实习了,她只所以这个时间去北京,就是最好的决定,不管怎么样,她要去北京,秦歌在那里,她答应过他的事,就要努力去做。
已经习惯了周末的晚上,和秦歌一起去酒吧唱歌,习惯了一起默默走在城市的夜路上,一起仰头看流星划过天际。
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收到他发的一格又一格的短信。
习惯了不开心时把他当成沙袋。
习惯了他宽厚的包容,温暖的笑容,深情的注视。
习惯了发脾气时,他一言不发的沉默。
……
现在,他人在北京,反而却不习惯了,眼睛突然发涩,泪光盈然。
人啊,真是个怪动物。
唐李煜说不定哪天飞到美国,也不是做梦的事,沈樱春毕竟是父母的独生女儿,他那权力可以砸死人的老爸老妈会舍得把他的宝贝女儿丢在国内么?而根号2人在上海,好象上海的金子多得就等他去拣一样。记得第一次和唐李煜他们去喝酒,回来的路上,根号2问过许安离。那时,她还觉得根号2磨叽得跟婆娘一样,而现在,突然忽啦啦一下子全都离散天涯。
再也不会有鸡飞狗跳般的开心了,再也不会有喝得醉熏熏却说没醉,再也不会有……
一想到这些,格外的伤感。
内心的酸涩像是潮水一样铺天盖地的涌来,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夜晚刚刚下过雨,地面积了水洼,一脚踏上去,水花飞溅,早开的合欢花被风吹落,浮在水洼上面,水花溅了许安离一脸,一身。
毫无准备。
那一刻,许安离无法知道自己脸上流下来的液体究境是雨水还是泪水?
就像现在,如果想念小溪,除了写信,就是站在黄昏的一隅,看着那些低飞的鸟群,默默地望着西北方向。记得那时,她刚上大二,秦歌说毕业后去北京,许安离幼稚地想,如果秦歌去了北京,小溪就不会孤单了。秦歌的话沿着时光的坐标轴,汩汩地涌了出来。
“……”
“你去北京,可以去北外找小溪啊。”
“你不怕把你最好的朋友介绍给我,她会喜欢上我这个大帅哥吧。”
“少臭美了吧你。你以为你是齐秦呢。”
“安离。”
“嗯?有事吗?”
“……没事。”
“那好,我挂了。”
“别挂……”
“有事吗?”这一次是秦歌反问许安离。
“想你,算是事情吗?”
“好,想你。”
“……嗯。”
妈妈打来电话说,如果学校没有什么特殊安排,陆叔叔要带妈妈和许安离一起去拉萨旅游。
拉萨?哈!真的是拉萨么?差一点蹦起来。太想去了,总归是好玩的地方,可是她已经人在北京了,加之何小溪嘲笑:
“你是一千瓦的白炽灯啊,人家是密月,你跟着搀和什么呢。”
啊呀,真的没想到啊,于是,回话给妈妈和陆叔叔。
“我这个灯泡度数太大,瓦数太高。如果我去了,整个拉萨城路灯都不用开了。市长该奖励我一万块钱啊,不奖励我这个功臣,我不去!”
陆叔叔和妈妈在那边笑。
那个离天堂最近,太阳身旁的城市,据说,站在辽阔的草原之上,分不清羊群是天空的白云,还是白云是草原上的羊群。
最吸引许安离的,是那个神秘的爱情宫殿——布达拉宫。
许安离无法想像千年以前,做为美女的唐国公主和那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叫松赞干布的男人在布达拉宫里,过着是到底是浪漫多于平凡还是和所有布衣女人一样的柴米生活呢。
他们——
会不会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会不会把爱情当泡饭吃?
会不会也为爱情苦!
为爱情痛!
为爱情欢笑!
为爱情离乱呢?
……
曾经的信任变成相互猜疑和捉弄。
爱情是多么脆弱的东西,脆弱得一不小心,就弄碎了,而当她碎裂时,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