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的第一天晚上,秦歌失眠了。
他知道,那根本不可能,或者说,那只是一道背影勾起了他己经逝去的幻觉而己。但他,仍然失眠了。
其实,这一年来,他并不经常想起她,这个城市也算不上太大,他也没有在不期的时候遇到她,不是不希望,而是她像一滴融在40度空气中的水滴,散失得无影无踪。
他也没有后悔他们分开过,因为努力又努力的在一起了,还是没能在一起。
这就是青春。
这就是命运。
这就是爱情。
……
但是,白天那恍然的一幕,使瞬间的空气里都弥漫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甜味,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
他也知道,那不可能是她,只是某个人极其相似的身影或面庞。
就是那个相似的身影或面庞,使他不知不觉中在拥挤,混乱的人群中穿梭了好久,直到他眨眼的时候,那个影子在人群中失去了方向。
如果不是后面响起了汽车的喇叭的不耐烦的催促声,秦歌不知道自己站在小路上呆了多久。他挪动脚步让开路,然后,一屁股颓然地坐在路牙子上,很久以来,不!应该是自从她走了以后,这是第一次他如此的心神恍惚吧。
他早就原谅了她的不告而别,也知道,她只所以这样做,是有她不得己的苦衷。
——爱一个人就希望她幸福,即使她背叛了你。
虽然会有一种微微的心酸,但秦歌会用这句话安慰自己。
所以,当那个身影勾起他的回忆,他并没有伤心。
只是,让自己也不能理解的是,第二天早晨,他破例起得很早,惹得宿舍的人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他。秦歌他们宿舍的男生各个都懒得猪一样出名,没谁为了健康着想去跑步,如果没有课,哪天不睡到日上三杆不会罢休。秦歌忽然起得这么早,让大家都觉得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一样不习惯。
秦歌也不想解释,轻手轻脚跑出了宿舍,下了楼,大家咕哝几句翻身继续睡去。
不是跑步,只是在有人的地方随便地走走,校园里人很多,很多新生的家长还没有离开,窄窄的小路上,停着很多外地车牌的车子,年长的父母,有的干脆就睡在了操场上,这多数是来自乡下的父母或收入很低的家庭,为了省几个旅馆的钱给孩子,只能以地为席凑合一夜了。
若大个校园,转了N圈。
直到有些空荡荡了,所有的人都进了餐厅,先前忘我的激情荡然无存,他无精打采地走在去餐厅的路上,才明白,也真的只是一个幻觉而己。
好笑!
中午,在餐厅吃饭,许安离意外的遇见了沈樱春,她正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在一起,说不出为什么,一看到沈樱春,许安离微微失落的心竟有种……有种……她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感觉。
第一次在火车站的相识,是冷傲的,高贵的,不可一世的。
许安离讨厌第一次相见的沈樱春,在她看来,简直就是冷血动物,难道B大连一个女生也找不出来吗?她这种女生居然也能代表B大接新生……发誓与沈樱春不共戴天,如果不是看在自己不知道如何去B大,许安离才不会受她居高临下的指使呢。
昨天晚上的见面虽然应该归就陌生,但是,沈樱春又是随和的,友好的,善意的,和别的女生没有什么区别,就像此时,再次见到她,许安离突然想起了四个字——
他乡遇故知。
沈樱春会成为许安离的故知吗?
事实上,吃饭时并不是许安离看到了沈樱春,她刚刚打好饭,正在四下寻找空闲的桌位时,在乱哄哄的声音中隐约的……听到……好象是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不是很确定,或许,是自己听错了,就算是真的叫这个名字,说不定有人同名同姓呢,中国人之多,重名的人多着呢。B大没有朋友,同学,老乡。
除了他……
一想到他,心跳还是在意料之外缓慢了一拍,可以清晰的听得到肪管里血液流淌的声音。昨天晚上,他失约了,那么,他是故意失约的吗?
会不会……
会不会……
会不会……
……
站在那里,静静地想,一时望记了走路,若不是后面的人不停地喊借过,借过,许安离都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呆怔了多久。
餐厅里,乱哄哄的,人头攒动。
一时也没有找到满意的空位,不是太靠里,就是旁边有三三俩俩的人,许安离喜欢靠窗的位置,一边吃饭,一边看风景。她转过身,往另外的方向走去,靠近门口处的窗边,有闲位。刚刚坐定,一个似曾熟悉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哎,许安离,你看谁看得那么专注,我叫你你也不理我?”
许安离从餐盒中缓慢地抬起头,她还没有从刚才的思维中完全解脱出来,脑子里全是他。所以,她怔怔地看着对自己说话的人。
沈樱春。
十几秒过后,许安离才知道站在眼前同自己说话的人是谁。
“不认识我啦?还是专心致志地想你男朋友呢?”沈樱春看似大大咧咧地说着玩笑。
许安离的脸腾地红了。
这时,她才发现,沈樱春身边还有一位女生,她正仔仔细细地看着自己,看得自己脸红心跳,好象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
“老徐,你没见过美女吗?瞧你那儿花痴样!”沈樱春涮完许安离,又对自己身边的徐怡放出这样的话。
“老大,还是你了解我,我就是喜欢看美女,尤其是眼前这个小美女,怎么,她是你的朋友,也不介绍我认识一下,太不够意思了吧。”被称为老徐的徐怡一半玩笑一半认真地说。
“是你嗳!”好半天,许安离才插上一句话。
如果用等量代换的原则,就可以得出如下决定,既然沈学姐是老男人的好朋友,沈学姐也应该是她许安离的好朋友。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认识一个人,和她成为朋友,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看是否有一种心灵的共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沈樱春是许安离的一个‘同类项’。青春永远也不会散场,有句话说得没错——有缘千里来相会。
在许安离看来,认识沈樱春和徐怡是一件开心的事,想不到,刚来B大,就认识了两位漂亮又喜欢和自己交往的学姐,真是三生有幸。所以,许安离对刚刚认识的徐学姐心怀友善。,恭敬而欣喜的眼神表达着自己认识徐学长的喜悦。
心里另外一个声音对自己悄声说:老男人,看你以后还敢欺负我?我有同党对付你,还有,你根本什么事也瞒不了我啦,从此以后,你的一切行动都将在我的掌控之中,不要做对不起我的事,否则的话,我……哼哼……
得意的微笑荡漾在她天使一样的面庞上。
如沐春风。
沈樱春和徐怡一同坐定后,开始吃饭,许安离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沈樱春,昨天晚上的‘热得快’没有惹祸吧。沈樱春一言以代之。
“……沈学姐……看来,我们真的很有缘份,能认识你,我很高兴,以后麻烦你的事情肯定不少,”许安离又把脸转向徐怡,继续道:“徐学姐,你也一样,以后,多帮帮我哦,”
“那是,一定。”徐怡点头首肯。
许安离管顾高兴了,逮到什么说什么。说了好半天的话才在无意中看到沈樱春红肿的眼泡,本来就是单眼皮,这下,肿得更厉害了。
许安离望着沈樱春红肿的眼泡,心想,一定是因为‘热得快’惹祸,和同室的人吵架,气哭了。沈樱春索性抬起脸,正对着许安离,让她看个够不说,还大大方方地告诉许安离:
被男朋友气的!
哦?!没有准备的吃惊。许安离的表情瞬间有一点小小的尴尬,她可不是想在众人面前打听别人的隐私。
所以,也没有接沈樱春的话题,低头装作吃饭。
在这儿当口,忽听徐怡说,现在的女孩子简直太不像话了,单身的她不喜欢,偏偏要去爱明花有主的,管你什么第三者第二者的,没机会创造机会!
许安离从她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中明白,大概是别的女孩子喜欢上了沈学姐的男朋友,沈学姐发现后很伤心。
能不伤心吗?
爱情是排他的。
三个人太挤,一个人太孤单,两个人正好。
“你可以找那个女孩子谈一下吗。她干麻要破坏别人的幸福?”
许安离在她们沉默以后,小心地说,也算是对沈学姐的安慰吧,此时,许安离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沈学姐受伤的心减少一点疼痛。
可惜,许安离的话既不是云南白药,也不是帮迪创可贴。
而是伤口撒盐。
“她以为,人世间,只有她懂得爱,会爱,别人都是爱情白痴。”徐怡毫不客气地指责道。“许安离,你说,要是你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
许安离也没遇到呀,所以,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一脸茫然地看着徐怡。良久的沉默过,她低声地说:
“或许,会成全他们。”
许安离想,只有这个方法才是万全之策,以自己的受伤而退出。
“成全?”徐怡反问的同时,也吃惊地看着许安离。
沈樱春的眼神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诡异,有奇异的冷,有凌利的光。她和徐怡相互对视了一下。
“怎么?二位学姐,你们是不是觉得我的主意太软弱了?”
“不是!”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的说出来。
“那是……”许安离用目光救证着她们微妙的表情。
“你太伟大了,也太出人意料的强大!”沈樱春说。
“过奖,沈学姐,我只是觉得,这件事也不能全怪那个女孩子,如果不是你和男朋友心灵有间隔,那个女孩子是插不进来的,所以,做为学妹,我想,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思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然后,再去寻找解决的办法,恨那个女孩子,骂她,都是没有用的。”许安离诚肯地说。
“谢谢,爱情专家,”沈樱春瞅着许安离:“我要是早认识你,说不定就没这事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看来以后,我得跟你混了。”
“你爱过吗?”徐怡打断她们,直视着许安离问。
“……”
许安离一时语涩!
虽然没有真正的经历过爱情,但是,这不表明,许安离对爱情没有看法,既然是他乡遇故知,就可以敞开心扉了。而且她也希望自己的一翻话能让沈学姐的爱情峰回路转不说,也能减轻痛苦。
“二位学姐,依我看,爱情这东西,不是你的,抢也抢不来,是你的撵也撵不走,如果,沈学姐,这件事是我,我就放弃。”
沈樱春翻着眼珠,骇然地看着许安离!如果对方是猫是狗,就是碎尸万断也不足以表达她的恨!
“为什么?”
“他没有像他爱她一样爱你。在没有遇到她以前,在他心里,你是最好的,在遇到她以后,在他心里,她就成了更好的。比你更好。”
徐怡也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如果不是忍了又忍,真的会把杯中的水泼到许安离的脸上,见过不要脸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哈,真实的生活也需要演戏呢。
许安离继续她的爱情理论:“你想,爱情既不是一道分子式,也不是任何一个二元一次方程,需要我们去解,如果做错了,擦掉,一样可以得到正确答案或一百分,爱情出差了,即使重新合好,那道心里的伤痕,你是怎么努力都擦不掉的,只能说,你让块伤痕模糊而己……但一遇到阴雨天,就会发炎,隐隐的疼……”
“用你的话说,爱情就是一道改错题,越改越错!不如不改,任其自然……”徐怡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另外一个声音打断:
“嗨,你们说什么这么热火朝天的?”
三个女生齐齐地朝声音的出处望去。
只见一个梳着亚麻色头发的俊美男生,端着饭,走了过来。修长有力的双腿,使他看上去,个子很高,表情有些淡漠的冷峻,疏离的目光。
秦歌没想到转身寻找吃饭之地就看到了沈樱春,省得孤家寡人,索性端着饭就过来了。沈樱春在一边热情请他落座。徐怡更是殷勤周到。
刚刚坐定,那口饭还没有咽下去,忽听徐怡热情似火地说:“许安离,这是秦歌。B大的情歌王子,也是玉树临风的好男人。你们小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
秦歌赶紧把那口饭咽下,急忙争辩:“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话到一半,抬起了头,就看到了对面的女生。
好清纯美丽的女生。
正淑女般安静地端坐在那里,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清澈得如清晨的露水一样透明,干净,白净的脸庞似凝脂般,温柔的神情使她看上去如此的圣洁。
天使一样的女生。
有十几秒,秦歌的眼神愣了愣,那个女生也正微笑地看着他,她的腮边,一微笑,就会不经意的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
浅浅的……
是她吗?
“喂,一见钟情?”
徐怡夸张地叫了起来。不如说趁着起哄,‘乱点鸳鸯’才是她今天的真正目的,没想到,事情比自己想像的顺利,本来今天是想认识一下老男人的米老鼠是何方神圣,在做下一步,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
也好吗。
正想着曹操,曹操就到了。这叫天公作美,天时地利,只欠东风了。太巧了!
徐怡一起哄,秦歌才感觉到自己正失态的看着面前的女孩子。他收回目光,有些不好意思。辩解道:“近视的人看谁都这样。”但,自己还是底气不足,有做贼心虚之感。
许安离也被她们俩个人‘哄’得不好意思了。
“决定去北京当‘北漂’还是留在青岛?”徐怡恰似关心的问秦歌。
“想去北京。”
“去吧去吧,我一万个赞成,等你成名时,别忘了老徐我就行了。到时,请我吃一顿涮羊肉牛肉狗肉什么的我就知足了,也算没白同学一场,”
“别说得这么可怜好不好?我们老徐可没有这么廉价,到时,我请你吃满汉全席。”
“管请她就把我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有眼无珠。”沈樱春在一边埋怨道。
“他敢?”徐怡对他象征性的挥挥了拳头:“不但要请你,许安离也不能丢下!”
秦歌这才知道,他对面的女孩子叫许安离,不过,以前没见过,看她一脸的天使模样,就知道,她是大一新鲜人,把目光转向徐怡,意思已经很明显——她是你老乡还是亲戚?
都不是!
是……
朋友。
不不!不!!
把她当成朋友跟羊和狼成为朋友有什么区别?狼和羊会成为真正的朋友吗?
“大一的小朋友,许安离,”徐怡的思维飞快地旋转着:“大情圣!不会第一次见面就放不下人家吧,小心,我饶不了你。”稍稍停顿了一下又说:“不过,也能理解啊,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呢。”
“当媒婆有隐?”秦歌反击道。
许安离羞红了脸,但又只能看着两位学姐和眼前的男生‘打情骂俏’。插不上半句言。也不知道该如何插言。从他们的谈话中,许安离感觉到,他们都是很好的朋友,不疏不离,无拘无束。他们三个之间亲密友好的关系让许安离有一丝小小的嫉妒和羡慕。
还好,她已经和沈学姐成为朋友了,又自然而然地认识了徐学姐,那么眼前这个秦学长也自然会成为她的好朋友。
大学,真的是与高中不一样的世界呢。
其码,许安离感受了到青春的活力和世界的鲜活,原来,人与人之间,女生与女生之间,女生与男生之间,不同地方的人,可以这样亲密无间的相处。可以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为青春喝彩,加油,一起为理想打拼。
世界越来越大。这样一想,一直微微失落的心有了些许的快乐。
许安离愿意加入到他们这个世界中来,她愿意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分子成为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秦学长……很高兴认识你,以后,请多多关照。”许安离谦虚地说。她这个样子,让人想起徐志摩的那句“不胜凉风的娇羞”。
“哎,老秦,你不要以沉默在美女面前故意装风度,引起她的注意。”徐怡望了一眼秦歌说。
沈樱春的神情一直若有所思。。
秦歌的眼神闪过一丝疑惑。沉默地看了一眼沈樱春。徐怡扯了一把他的胳膊,讥讽他没看过漂亮女人。四个人围在一起吃饭。有说有笑,徐怡本来话不多,但今天,她‘开胃又开心’。在许安离看来,到了大学,人人都变得这么流氓啊。在高中,这些玩笑只有死党才能说。她从昨天晚上的校园到今天可是大开眼界了,公然有那么多的男女生勾肩搭背,旁若无人的在校园里的每一个地方晃荡,她还看到一对男女在树下接吻。
太伤风败俗了吧。
秦歌看出许安离眼神中的新奇,戏称她是刚从‘万恶的旧社会’一脚跨到新社会,什么都新鲜。
沈樱春快速地扫了一眼徐怡,然后站起来,起身撤退。徐怡转身,不忘眉飞色舞,意味深长地对秦歌说:
“你们好好聊!好好聊啊。”
沈樱春和徐怡走出餐厅。
徐怡发现秘密似地开口道:“哎,你看他俩,说不定还真有戏,这叫老天有眼,成全你,樱春,我没看错吧,”
沈樱春叹息着。心乱如麻。
许安离会退出三个人间的纠缠吗?
还有唐李煜……
每天晚上,沈樱春会和唐李煜一起去餐厅吃饭,这是唐李煜一天当中唯一‘放风’的时间,沈樱春为了保证营养,让他能顺利完成任务,每天带他去‘玫瑰园’就餐。那是等同于饭店性质的餐厅。
一顿饭最低消费也要20块钱。
当然是沈樱春买单。
宿舍的哥们纷纷羡慕唐李煜,托他给兄弟每个人找一个财大气粗的岳丈!不是千万富翁,就是有章子怡的面相也免谈!就冲这初一一次肉腥,十五也没暴吃过的肚子也要踏破铁鞋。
“……老大,再过半年找不来,我们就网上集体发布征婚。让你这不称职的媒婆下岗,到时,别怪我们不顾这么多年的友情。”
唐李煜笑得嘴中的零食快喷了出来。
还有几天唐李煜就要顺利收工了,发过去的章节,版主很满意。他在改最后一章。
沈樱春望着窗外,她的嘴角虽然有着温柔的笑意,但分明 ,夹杂着微微的沮丧。唐李煜写累了,从电脑上起身,像小猫一样柔软地趴在她的肩头,撒娇般道:
“好累哦!眼都花了。”
沈樱春正沉浸在自己的思堵中,丝毫没有觉察到唐李煜同她说话。
“喂,想我想得太痴情和专一了吧。”见沈樱春不理自己,唐李煜索性伸出手,轻轻柔柔地捏了一下她的下巴。
吓了一跳。
沈樱春惊怔般地回过头,努力眨眨眼睛,笑出来的样子就有些勉强。唐李煜也望着她。这一望,也令他大吃一惊!
“是不是……”唐李煜看到了她肿起来的眼泡,艰难地压下了后面想说的话,换成了:“……这几天太累,看你疲惫的样子,都老了十几岁。”
沈樱春慌忙地移开眼神。
她不想让唐李煜看到她的内心。现在不是自己出手的时刻,最佳的时机还没有到来,所以,沈樱春努力克制着内心的不快和压抑,装做什么都不知道。
这样演戏很累。
于是撒谎说,昨天晚上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宿舍的杨如雪吵了起来,气得她掉了一河的眼泪,就差决堤,眼睛当然肿了。
唐李煜本来心情很好,稿子写得顺利。
但是现在,他觉得沈樱春的解释有些牵强附会!
一种隐约的预感变成了担心和某种危险正朝自己袭来,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应该是N次,而那么的N次,都是因为在越洋电话里,和她老妈为爱情的事吵得不可开交,每一次,沈樱春都铁了心,坚守自己的选择。
进了大四,毕业去留的问题与爱情都提上了日程。
是为爱情舍弃前程?
还是为前程舍弃爱情?
多数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那么,沈樱春她会免俗吗?
一想到这里,唐李煜的好心情,一下就坠到深渊般的无望中去了,随着毕业的临近,这种心情越来越重。不用猜……一定是她妈妈要沈樱春立马回美国,要她离开他这个穷小子!
因为他,和妈妈吵架,而哭肿了眼睛,不是第一次了。
唐李煜充满兼意地看着沈樱春,这种时候,唐李煜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他接受了一份自己不能掌握未来的爱情,这是他最大的痛苦和失败。但还是压下内心的不快,安慰道:
“别想那么多了,顺其自然吧,就算有一天……我也不后悔。今晚早早睡去好不好?论文还没有准备好么?别太玩命了!”
唐李煜温柔地握了握沈樱春的肩膀。
别过脸去,不想让沈樱春看到内心正峰涌而来的悲伤。
“……煜。”很久的沉默后,沈樱春低声唤他。
低低地唤他的声音,仿若烟尘一样轻,唐李煜却听得如雷惯耳。沈樱春望着他的眼神瞬间闪过黯然的神色,眼角下轻微的泪痕好象是幻觉一样不真实。
唐李煜伸手抚摸着她的头发,细细地轻轻地抚摸着。
沈樱春凝视着唐李煜的目光让他如此那般惊怔和疼痛!
如果不是——
生离死别。
如果不是——
活生生的失去。
如果不是——
永远决别。
……
沈樱春她怎么会有那样的不舍和留涟?她忧伤的目光里怎么会有那样不顾一切的光芒?她乌溜溜的黑眼珠,像一个巨大的黑洞……空空如也般的茫然,失去了灵魂一般。
房间里很安静。
安静得好象连呼吸也没有了。
唐李煜知道这一刻早晚会来,只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与其让心爱的人为难,让她无法选择,不如自己开口吧,他不想难为沈樱春,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是上帝早就安排好的,不是他和她主观所能左右和决定的。
唐李煜不怪沈樱春。
毕竟,他和她真实的爱过。真实的拥有过,相爱的人不一定厮守终生,如果不能厮守,那就相互祝福着道别吧,让曾经的那些甜蜜和美好,永远留在记忆的光蝶中,永远留在时光的深处,如果想念,可以一次次的回忆啊。
回忆她的好。
回忆她身上的味道。
回忆……
唐李煜几乎是下意识地抱紧沈樱春,紧紧地把她搂在自己的怀中,那样紧的拥抱,使她的心也跟着身体蜷缩成一团。那么用力,像要把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一样。
是的,把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这样,她就不会离开他了,即使离开他,她的灵魂也会留在他的身体体里,永远和他在一起。
他抚摸着她脸蛋的手指一片冰凉。凉得她都跟着浑身打颤。
沈樱春怔怔地望着唐李煜,似乎是在问:
煜,你怎么了?你的手怎么会这么凉?
……
在沈樱春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时,唐李煜突然把她推出了怀中,差一点跌倒,她惊愕地看着他,看着他温婉如玉的表情突然冰冷成零下一度,下雪了一样。
苍茫的大雪,无声的在他的瞳仁里,在他的表情里,纷纷扬扬地飘啊,飘,覆盖住了她所有的一切,她更加愕然和迷惑了。那是一个陌生的唐李煜,她不认识的唐李煜。他收起了往日的温存与柔软。唐李煜冷漠而疏离,竟然用十分讨厌的表情看着沈樱春……
难道他真的背着自己和许安离见面了?
难道他真的是许安离的男朋友?
“……我们……分手……吧。”
声音很弱,很轻,绵绵无力。
于沈樱春而言,却是晴天霹雳!
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
沈樱春缓缓地闭上眼睛,神色一凛,硬是把那汹涌而来的泪水给忍了回去,她不想让唐李煜看到自己此刻的无助和脆弱,她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失败的内心和狂涌而来的悲伤。
她是优雅的,高贵的,坚强的。
一笑而过。
很久,沈樱春睁开眼睛,努力克制着眼底的恨意。
分手?哼?分手!你想分手就分手?你说分手就分手?唐李煜,分手可以,但是,我凭什么要和你这么痛快的分手?要成全你的好事?我沈樱春得不到的你也休想得到!但说出口的却是——
“为什么?”
问这三个字时,沈樱春居然很平静,她居然淡然一笑,像问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这是我们最好的结局。谢谢你爱我。”
说完,唐李煜僵僵地站在窗前,像一尊雕像一样,一动不动。
他的心,仿佛早已经死去多时。
也仿佛从来没有爱过。
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阴得这样厉害,气压很低,下雨了。
滴嗒滴嗒的雨声,很有节奏地响着。
爱情就是这样如此娇贵的东西!像玉石,需要吴侬软语的浸养和保护,这样尖利的语言就跟刀子一样,会把玉面划伤。
再想除痕,是除不掉的。
沈樱春眼睁睁看着她最爱的人用语言的利器,把她千辛万苦经营的爱情划伤了,而她却无能为力。此时,沈樱春的心就像被二氧化碳破坏的大气臭氧层的一个空洞,越来越大,她需要一些东西将这个正无限扩大化的空洞填满。那样,她才不会有巨大得足以将她淹没的空虚。
而这个东西,正是唐李煜的爱。
现在,他已经收回了他的爱。
见他一直沉默,沈樱春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
“请给我合理的解释!”
“就当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我也从来没有爱过你,不瞒你说,我曾经爱过别人,我放不下她,所以,樱春……我们……分手吧……”很久,唐李煜的声音随着空气的流动,微弱的传过来。背着沈樱春,沈樱春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他模糊的背影。
房间里很宁静。
滴答滴答。
窗外是雨声。
沈樱春一直以为,她智慧的目光可以把唐李煜的灵魂看穿,她也一直以为,她真正看穿了他的灵魂。事实上呢?她从来没有读懂他,以前那些温柔的缠绵是他和她吗?是他给她的吗?
现在,他说,他曾一直爱着别人,他放不下那个‘别人’。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招惹她?为什么还要去了她的第一次?为什么还要和她地老天荒?
“我这么努力,你还是不肯爱上我。”沈樱春的声音里有一触既断的脆弱。
“是!”
连犹豫都没有,绵软又干脆利落的回答,令沈樱春不知所措。
唐李煜就那样一直如植物人一样站在窗前,背对着沈樱春。
如果此刻,他能回头……
如果此刻,他看一眼沈樱春,已经泪流满面的面郏……
如果此刻,他看到沈樱春心痛不己的模样……
一丝丝尖锐的痛,遍布浑身的细胞,那种痛,是以往沈樱春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感觉,所谓爱之深,痛之烈就是这个道理吧。她只知道有很多话想跟他说,一股恼涌到胸口,但自己也不知道说什么,痴痴地凝望着他。原来那些想说的话是——
我恨你!
唐李煜!
我恨你!
我恨你欺骗了我,我恨你在欺骗我以后,还依然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和我在一起说爱我,假惺惺地关心我,假惺惺地和我地老天荒,假惺惺地除了我谁也不爱!假惺惺地应付我……
我恨你!
唐李煜!
我恨你!
我恨你在出现我面前时,你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你爱着别人的时候,又和我在一起,我恨你的虚伪!我更恨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认识我!我希望我们从来没有相遇过!
滴答滴答。
窗外的雨声使房间里的宁静多了一丝诡异与不安。
眼角的泪光一闪一闪。沈樱春以为,她是世界上最聪明,最智慧的女孩子,最后却是一个天大的爱情白痴!
“是我一直强迫你爱我吗?”沈樱春挣扎着说。
不等他回答,她继续低声说:
“既然你在我之前有了女朋友,为什么不告诉我?明明是你……”她哽咽着几度说不下去,“……我给你自由……”
……唐李煜转过身来,怔住!
不懂沈樱春的表情,眼神。
给他自由?
他情愿不要自由,也要爱。
但现在,这爱,他要不起。
不!
是他给她自由,难道不是吗?
一进入大四,每个人的内心都兵荒马乱的。工作是压倒一切性的事情。
唐李煜把这种情况归结为毕业前的综合症,很多同学都或多或少的得了这种病,有的恋人之间,因为志向不同,要去的城市不同,父母的能力和要求不同,见面就吵,吵得心烦意乱,那些表面上平静的,内心也没好到哪儿去,一副患得患失的模样。
风花雪月了四年的爱情仓惶收场,有几份感情能修成正果?
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没错的事啊。
唐李煜不是没有想过他和沈樱春之间的事情,何况她的父母根本就不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呢?美国,美国!他恨死了美国。她要漂洋过海,去她的美国,而他却要留在这个生活了4年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他和她的爱情,隔着浩瀚无垠的太平洋,那么,今天的沈樱春,她的表情,她的话,不是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他一个意思——
她终究没有拗过父母,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坚强立场。
她终究没能免俗。
伟大的爱情败给了权力,金钱,以及所谓的人间幸福吧,这幸福就是人人所望尘莫及的现实。
爱情不但怕划伤,比玉石娇贵,更比玻璃脆弱,稍不小心,就会碎得一塌糊涂。
碎了的爱情,能不留痕迹的复圆吗?
或者,从朋友成为恋人,那么,还能从恋人成为最好的朋友吗?
“……为什么你……不会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沈樱春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胸口一阵抽痛。
她要问。
要他回答。
她不甘心啊,爱了三年,爱成这样,浑身伤痕累累,无处话凄凉。
唐李煜慢慢走过来,慢慢伸出手。
轻轻地……
若既若离地……
既想用力抱紧她,又怕用力会把她弄碎一样。沈樱春眼中如水晶般的泪水滴在唐李煜略有苍白的嘴唇上。
房间里安静得像没有了声音一样,他终于颤抖着伸出手,用尽全力,将她抱得很紧,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从此以后,她将是一个叫约翰的美国男人的……
良久,沈樱春闭上眼睛,任泪水肆意地流淌着。
在唐李煜怀里,软软的,无声无息。
下一秒,她要把他还给……
还给……
即使是告别,也要这样完美的谢幕吧,就当是一场演出,一切都结束了。可是,沈樱春仍然期待着唐李煜说爱她,很爱很爱。说她是他的整个世界,哪怕是虚伪地撒谎,她也愿意听到。
傻女孩子啊!
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
雨声轻轻地敲打着窗子,漫天的雨雾,使房间黑暗了很多。
落叶在清风细雨中轻盈地旋舞。
不知过了多久,沈樱春从茫然中睁开了眼睛,像是对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一样,只见唐李煜正凝望着她,深深地生离死别般地凝望着她。
除了敲打在窗子上的雨声,一切都很安静。
房间里,只有他和她。
“还记得吗?”唐李煜提醒道。
“什么?”
“你说过:‘你的身上,到处是我的吻,你说,这样吻过以后,从嘴唇,皮肤,发丝,从身体到灵魂全是我的了’!”
“所以,我无法祝你幸福!”
“但我会祝你福你!祝你和约翰永远幸福!”
说完,唐李煜在沈樱春的额角亲了亲,吻了又吻。他将她拥得更紧。仿佛要把她整个人都融化一样,那样紧紧的拥抱,温柔得叫人心碎!
窗外的雨声依旧。
偶尔有落叶在雨中无声而孤独地飘摇着……
两个人的身体贴得一点儿缝隙也没有。按常理,她的灵魂也会与他的的灵魂这样紧紧依附在一起。可是,那样的一刻,她忽然发现,她的灵魂已经像一缕从肺部呼出的多余的气体一样渐渐地远离了自己,她试图努力抓住,却两手这空空。
他是她的这缕呼出的气体吗?
还是她是他呼出的气体?
“……樱春,我们分手吧,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很多女生扎堆儿不是为了考英语几级,而是忙着学习学姐的化妆术,学习她们举手投足的气质,说话的语态。甚至是如何吸引高年级帅男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