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爽面色铁青的坐在一张长凳上。脱臼的手腕,已经被他自己接上了。只是沈懿这一下来的太狠,即便是接上了关节,但是腕处不时传来的刺痛感觉告诉他,他的右手,怕是三五日内摸不得刀枪了。
“好个沈懿……”赵爽眼中寒意渐盛,“我本以为,你是个不世出的贤士良将,殊不知,却不成器的与绿林道混在一起。我便不信,幽州的云台,肯因为你这样一个膏粱竖子,便与我大周翻脸……”
四周的气氛低沉的吓人,赵孟宛如老牛一般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看着赵爽的那已然肿起来的手腕,气的一拳便捶在了驿馆的柜台上。
赵爽是他从乱军之中抢回来的,为此,他断了三根肋骨,左臂也受了重伤,至今阴天下雨之时,还免不了疼痛发作。赵孟是看着赵爽长大的,这也是只有他才会称赵爽为“公子”的原因。
而今,他家的公子爷,被不知好歹的绿林匪徒,硬生生拗断了手腕,你教他如何不痛心,如何不愤怒?
赵爽看着眼前这个叔父辈的莽汉子,心中终究一暖,缓言道:“孟叔,我没事的。过几日便好,你莫要生气了。如今城关查的严,到处都张贴了他们的画像,他们没有去处。过不了几天,没吃没喝的,便自己跳出来了。我不信,这京城之中,还有许多如这驿馆一样通匪的所在。”
赵孟恶狠狠的说道:“若是有朝一日,教我撞见了这小子,我定亲手宰了他!”
赵爽笑道:“有朝一日逮着他了,便交给你处置!”他说着,转头看着站立在一侧的周霖,道:“你去同皇兄禀告一声,这几日我身子不适,便不上朝了。还有,也帮我禀告皇兄,刺客的事态,我自己掌控得住,让他无须担心。”
周霖领命去了,待他走远,赵爽才转过身来,对赵孟说道:“孟叔,你替我去天牢里打声招呼,教他们将那田衡招呼好,千万别出了岔子。然后咱们安安心心的在家里等五天,也算是给自己偷个懒。五天后,这几个贼头若是还不跳出来,咱们就逼他出来……”
沈懿在田、戚二人走后,便打扮成一个叫花子的模样,在金庭驿馆对面一处极为显眼眼的巷口坐地乞讨着,同时,眼珠却是间或一轮的瞥向不远处的驿馆大门。
他远远的盯着赵爽的一举一动,可又怕太过冒失,被赵爽察觉,所以显得有些畏首畏尾,倒更像是一个受人欺凌的小乞丐。
赵爽虽智广,却也绝想不到,已然逃出是非之地的沈懿会去而复返,更不会想到,沈懿竟然胆大包天的,就坐在自己对面,不经意间的看向自己。
眼见赵爽发号施令,将一波又一波人接二连三的调离。沈懿与他隔了一条街,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是自从他看到驿馆的馆主孙老四被人带走后,便知道赵爽已经察觉到了太多事情。
他不动声色的沿街低声乞讨,慢慢的等到赵爽打道回府后,沈懿这才伸了个懒腰,施施然的遁入人群之中不见了踪迹。
沈懿走在人群中,依旧是不改他叫花子的打扮,他虽然基本断定赵爽是想不到自己会去而复返,但他也不愿意冒任何风险。原本周密的计划,因为戚承业的冲动已然告废,他不希望,下一次失败是因为自己的冲动过失。
沿街乞讨之间,沈懿也不忘去药铺中,用自己讨来的铜子,买了两贴膏药,一瓶跌打药水。又到米铺里乞了三斤面粉,然后才缓缓向他与田光戚承业二人约定处走去。
此刻危急万分,他不敢有一丝掉以轻心,若不是膏药与面粉必不可少,他是万不想节外生枝的。直到他确认了身后没有尾巴,这才一头扎到了巷子深处。
眼见一身叫花子装扮的身子出现在自己面前,满是灰渍泥巴的脸,完全看不出往日那个俊朗少年的模样,加上他略微佝偻的身子与破碗里的数十枚铜钱,田、戚二人甚至都觉得沈懿是做回了老本行。
戚承业见沈懿这般装扮,心头微颤。那叫花子的破旧衣服,乃是真的破旧,咫尺之间,一股浓烈的酸臭伴着鱼腥味扑面而来,沈懿却是穿在身上,那种难受可想而知。
少年郎都是爱洁净的,想不到今日自己一时冲动,竟要连累这个少年郎如此为自己善后,戚承业心里不禁难过至极。脸上羞愧之情溢于言表
沈懿低声笑道:“五哥,没事的。我穿得越臭,旁人便越不会近我身盘问。这衣服虽臭,可于你我而说,当下却是无价之宝。”
他转头看了看外面并无行人,便将面粉从肩上的搭袋里取了出来。变戏法一样的从巷子深处捡了个盛了半盆雨水的破瓷盆过来。
此间已是暮春,天气未热,雨水却丰沛了起来。前日京城下了场雨,到现在,盆里的积水也未干透。
沈懿将盆中的水又倒了一部分,眼见差不多了,便将面粉尽数倒入了盆中,竟开始和起面来。
那面粉却是灰扑扑的,里面残渣极多,搭配上这沉积了一定灰尘的雨水,和出来的面黄焦焦、灰沉沉的,中间还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黑点,看上去卖相极差。
想来也是,米铺是开门做生意的,谁家会把上好的米面拿来送乞丐?没有给沈懿麸糠,已经是给沈懿面子了。这可是沈懿躺在米铺门口打滚,搅闹再三后才有的福利。
戚承业有些不解,问道:“小懿,你这是做什么……这东西能吃吗?”
“这是用的,”沈懿低声笑道,“可不是吃的。”他话不多,只是不住的揉面。
田光问道:“小懿,却不知,你是怎么骗过那赵爽的?”
沈懿低声道:“那墙角本来只有一个咸菜坛子,是我又买了一个新坛,放了咱们的衣服银两。我把那坛子踢碎,待你们走了之后,便把咸菜坛子里的咸菜盐水,倒出来一半,泼在了碎坛上,做出了我们惊慌失措撞碎坛子的假象。”
“然后我去了东巷里,给了附近的跑腿送信的花胳膊五两碎银子,说是要他帮忙送信。地点与咱这里差不多,却是更往北一些。这太平城虽大,却都是直来直往的路,捷径不多。他要去我指定的地方,必然只能经过驿馆的院后,否则便要多绕三四里路。”
“他若经过那里,必然会踩上地上的盐水。京城百骑军的人,最擅长的便是草蛇灰线,千里追踪。有这一点蛛丝马迹,定然不会放过。”
“盐水干的太快,若是单独用眼力去看,是极其难以辨别的。而山羊喜盐,对咸味的嗅觉极其敏锐,偌大的京师,寻一只山羊带头引路,再容易不过。百骑军的人自负聪明,这种法子他们肯定能想到。”
“但是在这之外,我另外又设置了一层疑阵。那就是坛子的摆放位置。坛子所在的位置,乃是我们翻墙出来落足之处的东三丈处。我们落下来,势必不会落在坛子上,而以赵爽的机变,通过这一点,定然猜到了,我打碎坛子乃是有意为之故布疑阵。”
“所以他不会像百骑军中的人一样,自以为自己找到了蛛丝马迹。以他多疑中自带三分自负的性格,定然以为我留下的那趟脚印乃是调虎离山——当然也的确是调虎离山——可他绝对想不到,我们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走的就是这条路线。”
“既然百骑军找错了方向,那这一盏茶的功夫,足够我们隐匿好了。这时对于赵爽而言,最笨的方法也就成了最好的方法,那就是,封城,海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