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晴风不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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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浪潮

初恋像甜美的糖果,像苦涩的咖啡,像热烈的风暴,像永远无法忘记的心跳,只想和你一起拥有。

青春无法重来,真爱没有错过。

握紧我,陪我到最后……

这世界上有一种最美妙又最无法形容的情感,叫情窦初开。

向天晴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正是盛夏里最炎热的那几天。

这个季节的小岛除了拥有无比充沛的阳光外,还处处飘散着淡淡的栀子花香,阿婆们会把漂亮的贝壳穿起来挂在自家的窗户上。

海风吹过小岛的时候,叮咚作响的音符汇成一篇美妙的乐章,穿过铺满鹅卵石的幽静小巷,扬起一地早谢的白色花瓣。

那天的我正骑着五十块淘来的二手脚踏车,带着从徐子深店里新买的酱油有气无力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持续了三天的高温让整个人像蒸桑拿过度一样,软绵绵昏沉沉的。好不容易蹬上坡顶,正要滑下坡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般突然出现在巷子中央。

“喂!让开!快让开!”我着急地大喊,可人影却像没有听见似地依然蹲在原地。

只能容得下两个瘦子并肩而行的狭小巷子,根本没有多余的空间让我通过。眼看着就要撞上了,我不得紧急刹车。

“砰!砰!”谁知,年久失修的车闸竟在这个时候给我开了个玩笑。在我用力捏闸的瞬间,前后闸线竟同时绷断!要不要RP这么低啊?!

“啊——!”我一时没了主意,尖叫着就直冲上去。

轮子轨道却在即将击中目标前因一颗石子霍然歪斜,然后我就看见倾斜的天空,倾斜的巷子,倾斜的一个人……倾斜的地面。

哐啷一声,在空中表演完毕的我和脚踏车齐齐落在地上。

惊险的特技表演,完美落幕。

“你这人是聋的还是瞎的啊?!怎么都不知道让开?你……”坐在地上的我抬头就准备开骂,却在视线和他相对后,忘记了要说的话。

落日正停在他身后,霞光勾勒出他的模样,一瞬间,我感到有股沁凉的海浪从他的方向汹涌而来。

他站在那里,怀里抱着一只纯白色有些像狐狸的小狗,看着我的眼神沉静中带着飘渺。干净的脸就像《暮光之城》里描写的男主角爱德华一样,轮廓分明中又带着些许苍白,但这反而让他显得有些贵族的气质。

或许是因为自己还坐在地上的关系,他的身型在我眼前显得非常高大。我不明白自己满腔的怒火为什么瞬间熄灭了,只知道当他看向我时,我竟然像石雕般一动也不能动。

我们就这样大概对视了几分钟,不,也许更短。当我以为他会伸手将我拉起来,或者至少会对我说声“对不起”的时候,他却一个转身漠然地走开了。

那股奇特的潮汐还未沾湿我的脚便在刹那间褪去,跟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暮色正浓的巷尾。

长吁一口气,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又重新恢复了跳动般,怦怦怦怦在胸腔里乱鼓噪。

真奇怪,我刚刚在干嘛啊!拍拍屁股从地上站起来,拾起依然健在的酱油瓶,扶起脱链的脚踏车,一瘸一拐地继续前进。

他一定是个外来人。

岛上每到这个季节就会有成千上万的游客来欣赏栀子花和赶海,这几个月的旅游收入,基本上就足够大家维持一年的生活。岛上大部分的房子都是三层洋楼的形式,在旅游旺季的时候,最好的房间会出租给游客。我们家也是如此。

也许是经济不景气,也许是游客厌烦了岛上平淡的风景,今年夏天我们家至今还没有招揽到一个游客。我真担心,如果在这个夏天结束时还没有客人,我和小爱下学期的学费就会出现危机了。妈一定又会像以前那样,让小爱去学校,而我则因为学费紧缺要被迫留在家里自学。一想到这个,我就特怨恨老天爷,为什么让我比小爱早出生两分钟?!就因为这两分钟,害我成了那死丫头的姐姐,害我在每次面对选择时都要发扬做姐姐的无私奉献精神,把机会让给她。

唉……我的人生早已经摆满了这样的杯具。

“妈!我回来啦!”将脚踏车停靠在外墙上,眼角的余光无意中瞥到鞋架上的两双男鞋。心中顿时大喜,换上拖鞋就冲进屋去,快要迈进大厅时却撞上了小爱。

这丫头今天的打扮真奇怪欸。

整齐的马尾梳得一丝不苟,连一根多余的杂毛都看不见,她涂了胶水吗?还有,她竟然穿上了那条带有粉色蝴蝶的印花裙子?她不是说要留到考上大学的那一天才穿吗?下午我离开家前,她还不是这样一身装束。

“家里来客人了吗?”我压低音量悄悄问小爱,并把酱油瓶递给她好奇地要进去看看。

“妈让我们先上楼把房间腾出来。”小爱挡住我。

“真的来客人啦?几个人?要住多久?”急切地问,恨不得推开小爱去客厅自己看个究竟。这些问题可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

“现在是两个,可能只有一个人会住下。妈让你搬到阁楼去。”

我就知道无论家里来多少客人,那个会住阁楼的倒霉蛋就只有我。

“小真,你回来啦?”妈突然在客厅里叫我。

就势把酱油瓶从小爱手里抢回来,绕过她迅速跑进客厅。

“妈,你要的……”‘酱油’两字突然卡在了喉咙里。

是他?怎么会这么巧?不会这么巧吧?

“这是我的姐姐,关可真。”小爱像只蝴蝶般轻盈地从我身后飞出,亲热地搂着我的肩膀向那个他介绍。

正低头抚摸怀里小狗的他懒懒地抬起好看的眼眸,嘴角微微上扬起一个弧度,有种轻蔑不屑意味。好像我还没有他怀里的那只狗有看点。

杀气腾腾地瞪了他一眼,他竟更放肆地用一种戏虐的眼神将我从头到脚扫描了遍。

我的目光也跟随他开始打量起自己。

一件抹布色的宽大体恤(记得去年我买它的时候可是雪白色),一条只有婆姨年纪的人才会穿的花裤衩(隔壁阿婆用她做裤子剩下的布料做给我的居家服),一双人字拖(那是为了方便和徐子深去海边打工时的专用装备)……如果再把齐耳短发烫成老妈那样的花卷卷,我此时的样子绝对就是一年轻版的包租婆,而身旁一身淑女装扮的小爱,让我更显得乡霸。去!我怎么能用“乡霸”这个词来形容自己?!我是没有生长在大都市,我是土得掉渣,我是乡里巴人,但我绝不是“霸”!最讨厌从那些游客口中听到这个充满鄙夷意味的外来词。

“小真也长这么大了啊。”一位大叔从沙发上站起来熟稔地叫我,可我却对他陌生得很,除了他那一看就知道是外来人的标志性“地方支援中央”发型。

为了勾起我的回忆,老妈继续介绍说这位向叔叔是我老爸的朋友,在A市住。那个他是向叔叔的儿子,叫向天晴。说真的,从外观上看他们可真不像父子。老妈还提起,我和小爱5岁时曾去A市住过一个月,当时就是住在这位向叔叔的家里。

对于老妈的介绍,我只能装作已经回想起来,不住地傻笑点头。

事实上,别说5岁时见过这位大叔,就连老爸的样子我都开始有些模糊了。12岁那年还在A市工作的老爸遭遇到车祸意外去世,从那以后老妈就把老爸的照片全锁起来。老妈说,要我们把老爸埋在心里继续好好生活,不要总看照片睹物思人整日悲伤难过。

我特佩服老妈的坚强和乐观,老爸去世后,她就一个人支撑起整个家。其实老爸家在A市还是挺有背景的,小时候去奶奶家时就超羡慕那栋像宫殿般的大房子。可不知道为什么,奶奶一点也不喜欢我和小爱。直到老爸去世的那一年,我们也只见过她三次而已。她给我的印象总是一副高高在上,冷冰冰的样子。所以当老爸离开后,我们也没能从她那里得到一分一毫的帮助。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一家人的平静生活。

“天晴,去打个招呼吧。”向叔叔提醒道。

“……我是向天晴。”他走近我,审视我几秒后才伸出右手。

这是怎样的一种独特嗓音——像溪水流淌过光滑的石头,身体里所有的污浊都被冲刷干净;这是怎样的一双完美手掌——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如玉的肌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这又是怎样的一双深邃双眸——那罩着薄薄雾气的棕色眼睛看着你时,一切生物都被顿时秒杀了。

“酱油。”我的心跳没来由的一阵加速,匆忙将酱油瓶塞到向天晴的手里,掉头就咚咚咚跑上楼。

就算老妈在背后数落我没有礼貌也好,就算小爱在一旁添油加醋地说我常神经大条也好,我打死也不会让自己满是污渍又粗糙的手去握住他的手,打死也不会那样做!

看着镜子中不明原因而涨红的脸,我觉得自己挺怪的。在海边看见一群光屁股的男孩子游泳时,我都不曾这样。

晚饭结束后,我就把属于自己的卧室腾出来让给向天晴。

躺在阁楼小床上的我,思绪又不由自主地绕到了他身上。

刚刚在餐桌上,老妈宣布说,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向天晴都会住在这里。我当时怔得忘记了放在嘴边的汤勺,结果一勺汤就毫不留情地在我新换的连衣裙上留下一道嘲笑的痕迹。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连衣裙。

咬着拇指盖看着天花板上的光影,想不通像向天晴这样的城里人为什么会在这里住上一年?而且送他来的向叔叔天一亮就要匆忙离开小岛。突然觉得,向天晴像被遗弃在这里似的……去!去!去!什么遗弃,是他的福气好不好!小岛这么美丽的人间仙境,不是谁想在这里住都可以的!

翻了个身将床头灯关上。

黑暗如轻薄的纱帐迅速覆盖了整个阁楼。

现在,就在我床下只有一个墙板距离的地方,住着一个叫向天晴的陌生人。

这意味着,我再也不用担心学费的问题,也同时意味着自己要和这个陌生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呼吸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

窗外的满月纯净清透,一条闪闪烁烁的繁星带让郁蓝色的夜空变得更加灵动。

晚风沁凉,世界很静,静到几乎可以听见露水从叶尖摔落下去的声音。隐约,远处传来风铃叮铛的声音,只有几声便又重归寂静。

蝙蝠的黑影在窗外一闪而过,这样的夏天就要因为向天晴的到来而变得不同了吗?

我多希望它不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