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学家与人类学家看来,儿童时期在人格发展过程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一时期,儿童开始接受家庭、同辈群体等社会组织与大众传播所教授的社会文化,儿童们的口欲行为系统、排泄行为系统、性行为系统开始产生。儿童开始了解社会,社会奖励儿童符合规范的行为,惩罚儿童不符合传统习惯的行为,从而开始较全面地抚助儿童的发展。心理人类学家卡丁纳指出儿童期在人格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一、儿童期经历对其人格有持续性的影响,尤其对心理投射系统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二、相似的儿童期经历使受影响的人产生类似的人格特点;三、虽然社会中有许多不同的家庭,且每个家庭中的儿童养育方式不至于完全相同,但社会中的任何一个成员都受其文化的影响,从而有类似的儿童养育方式;四、每个社会都有与它社会不同的儿童养育方式,因而每个社会的人都有其不同的人格特征。
正因为儿童期的养育方式在人格形成中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无论是本尼迪克特、米德,还是戈勒在研究人格的产生时都非常地强调儿童期的经历。如戈勒认为日本人人格有一个显着的特征,即强迫性,这种强迫性便是日本人儿童时所受的严格的排泄训练所致。
许烺光先生力图完美地解释中美两国人人格的差异。他研究了中美两国儿童在儿童时期受到的不同的养育方式,因而得出了中美两国人人格不同的结论。两种不同的儿童经历,形成了中美两国人不同的人格特征。美国人以自我为中心,而中国人则以集体为中心。正如许先生所说的:
在美国,儿童以个人为中心了解世界。尽管他们无法选择父母,但他们能选择自己的爱好。由此延伸,美国人与其亲属的关系也依其所好决定。美国人在其儿童经历中,便可看到个人选择是一项强有力的因素,可以产生创造或消除个人间的关系。父母只管自己、不与孩子的爱好发生竞争。大多数美国父母鼓励其孩子自立——自己饮奶,自己办事——这便使美国儿童能培养自己的爱好。他希望环境能适应他。
中国的孩子们学会利用一套关系看世界。他不仅服从其父母,而且他们没有多少权力来选择社会关系。中国的父母们相信,长辈们总比年轻人了解得多而好,这便导致了中国孩子们认识到区别环境的重要性。为了明哲保身,孩子们的标准是“不要闯祸”,“如果事情不妙就跑回家”。中国儿童是被迫适应其环境。[7]
(3)青春期
一般地说,青春期从生理角度看,生理渐趋成熟。从心理学角度看,处在这一时期的年轻人的知觉和观察都具有目的性,更加系统,并开始形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也具有相当的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个性和自我意识。他们提出的问题更加细致深刻,抽象程度提高,喜欢自我表现。他们开始接触社会,对社会的角色和价值标准有更多、更具体的了解,并开始确定自己行为的价值标准,选择自己今后将要扮演的角色。
青春期,不仅生理开始成熟,而且在行为方面有更多的要求。他们要求享有成年人的权利和参加成年人的各种活动。所以,在很多社会,都可见到一种向社会宣布青年已成年的仪式——成年礼。通过这种仪式,社会给予青少年以成年人拥有的各种权利,同时赋予他们特定的义务,也就是社会承认他们已成年了。
男女孩的成年礼是分开举行的,女性一般是月经初潮后举行成年礼。男性的成年礼一般要经受各种考验包括体罚等。一般地,大多数部落社会男女在生理上趋于成熟不久,就婚配成家。这时候,男女双方都被认为已足以承担为人配偶、做人父母的重大责任。而在现代社会却不如此,由于科学技术、知识、人际关系日益复杂,大大地延长了接受教育的时间,经济上能否自立,成为结婚的必要条件。因此,结婚的年龄慢慢地提高了。
总之,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随之而来的成年礼的完成,人格已经形成。心理人类学家认为这一阶段具有以下特征:一、个人学习偏重于使价值标准与动机见诸行动;二、以对原有的材料综合为主,而不是获得新材料为主;三、从理想主义观点转向现实主义观点;四、学习如何应付相互冲突的要求;五、为承担日益具体的角色而社会化。
3.文化决定人格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是“本我”、“自我”、“超我”三种心理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每一要素都具有各自的内容,并行使独特的职能,它们的斗争和相互作用决定着人格的全部特征。米德提出了文化决定人格论。林顿则认为,人格是个体的全部心理特征,也就是个体的全部理性的功能,包括感受能力、思想、习惯和在一定条件下的情感反应等。许琅光反对将人格理解为某个没有变化的静态性实体的观点,认为人格应当是指个人的一生中与社会文化产生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心理人类学重视文化差异的影响和意义。米德举过一个例:如果有一对双胞胎分开到不同文化中养育就可以显示出文化差异对人格影响的意义。将双胞胎中的一个放在出生地法国,而将另一个放在德国养育,长大后他们会讲不同的语言和有不同的期望,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也不同。这些差异也会反映到他们的深层,如对饮食习惯的爱好,对某党派、某政府的态度等,尽管他们有相似的遗传性,但其性格却不同。如果将双胞胎中的一个放到爱斯基摩原始民族中去养育,他长成后,不仅语言、风俗习惯是爱斯基摩的,也会期望娶一位爱斯基摩姑娘作妻子。当然,这样的收养因为属于不同的人种、集团,外表的差异很大,其养父养母可能会把他与其亲生儿女区别对待。这样就形成了群体中少部分人与大部分人的差异——正如美国中的黑人、亚洲人一样不仅具有美国文化一般的特征,而且具有群体自身的特征。同样,一个大的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人都会表现出与多数人性格的相同性和相异性。这些都反映了文化对人格形成的作用和文化差异的意义。
(1)文化是塑造人格的主要因素
人格的形成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各种因素的制约,具体来说这些因素可分为生理的、文化的、生态的三个方面。心理人类学虽然考虑这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注重文化因素与人格的关系,这些包括儿童教养方式、社会价值标准、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等文化因素都会影响着人格的形成。人格的形成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因而,文化是塑造人格的主要因素。
(2)人格是在文化濡化过程中形成的
我们说文化是塑造人格的主要因素,是因为人格是人在学习和教育的濡化过程中形成的。没有学习与教育,人永远处于混沌之中,无人格可言。
大多数人理解的教育是指到正式的机构中去学习。但是,教育不仅指正式的学习,也包括非正式的学习。因此,人类学家视野中的教育是泛指使一个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一切学习活动。没有学习,文化便无法内化为人的言行。
学校向人们传授社会传统、规范、价值标准、知识和技能,增加学生们的各种文化信息,激发学生取得成就的愿望,并为学生提供与成年人和更多的同伴相处的经验和机会,使学生能够更有能力应付个人成长道路上层出不穷的挑战、机遇、选择和问题。学校在学习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人们也普遍认为,家庭是学习的主要场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正是在家庭中,儿童建立了最亲密的感情联系,开始学习语言,并将文化规范和价值标准内化。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家庭几乎就是他活动的全部天地,是开始接受社会文化的场所。人一出生,就具有了他的种族、阶层、地位和宗教,这些特征对儿童成年后有重要的影响。
(3)家庭在人格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
家庭在人格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以行为规范中的越轨行为为例。有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证明,家庭教育和青少年犯罪是密切相关的,家庭教育的不力或不当,家庭结构的破裂,家庭关系的冲突和父母行为的不轨都对青少年犯罪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父母对子女性格影响最大,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在孩子心灵深处留下深深的印记。一位心理学家曾指出:“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父母可以从孩子身上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自己往往长期未能解决的冲突,看到自己的需要和抱负。”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也影响着人的性格。当然,随着人的成长,周围的朋友、长辈、伙伴,也会影响到个人的行为方式。现代社会的大众传播媒介,电影、电视、广播、图书、画报日益增多,对个人的是非标准、价值观念、世界观、行为举止等都有着非凡的影响。
童年时人格的形成有几个阶段,首先是模仿,即模仿所观察到的各种行为;第二阶段是感受暗示,即不仅模仿他人的行动,而且模仿他人的情绪、思想;第三阶段是认同,最后构成自我理想,即把他认同的标准作为自己的标准,成为自己行动的准则,指导自己的行为。
至于那些没有文字的民族,教育完全依靠家庭和群体,人们所受的教育来自家庭、朋友、亲属与群体,学习主要依靠亲身的经历和体会。教育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人不仅获得文化,并培植出个人人格。
五、人格整合
1.人格的组成
人的人格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本我是三个部分中最基础的部分,人的所有本能和欲望都源自于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本我是心理动力的资源,一个人对本我的依赖是永不止息的。本我的惟一动机是释放欲望,满足需要。一个人出生时的心理基本上是由本我组成的,婴儿饥饿时,便毫无忌惮地释放吮吸的欲望,一旦口唇接触到母亲的乳房,需要便得到满足。
自我是生活的产物,经验和教训使生活丰富起来,从而也使自我在关押或放行本我时看看现实环境的反应。一般说来,自我会设法满足本我的欲望,例如,当一个人产生吃冰淇淋的欲望时,自我就会形成购买冰淇淋的计划。可是,不要指望自我能够满足本我的一切欲望。能否使本我满足,关键是看一个人觉得这种欲望的放行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在这个意义上说,自我的参照标准是自己的得失。
超我由良心组成,并为完美而努力。如果一个人的自我水平较低,把那些对自己有利但对社会有害的欲望放行出来,则这种欲望在变成实际行动之前,还得通过超我这一关。超我的参照标准是社会接受不接受,而不是自己的得失。所以,对有些人来说,他们不仅能够暂时延缓本我的冲动,而且能够永远阻断某些欲望。因为社会反应使他们形成良心,而良心使他们建立了做人的原则。
超我是与一个人的自律有关的。人云亦云是超我水平较低的一种表现,我行我素也是超我水平较低的一种表现。前者如随大流、赶时尚、跟着起哄,其中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有些欲望趁机夹带而出;后者如发牢骚、道怨气、横竖不顺眼,其中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有些欲望也会趁机夹带而出。惟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自律检验,然后才对环境标准作出取舍的超我,才是独立人格的真正表现。
2.人格整合
人格整合的基本含义是:随着个体心理的成熟,人格的各个方面逐渐由最初的互不相关,发展到和谐一致状态的过程。它的具体内容包括:健康人格、最佳作用和自我实现三个方面。
(1)健康人格
什么是健康人格?所谓健康人格就是生活在社会中,纵使幸运或灾难接踵而至,平静地看待生活,接受业已发生的事实,适应出乎意料的变化的行为。
在人们追求健康人格之时,往往会出现趋避两难的情况,即一方面,生活在现代社会,个体可以不为传统所束缚,全身心地为事业前途而奋斗。只要他有智慧和勇气,能够吃苦耐劳,加之机遇,他就能获得良好的政治或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个体在追求这样一种独立的同时,却仍感到孤独彷徨,内心充满焦虑和不安,致使他一再屈从环境,甚至不惜放弃独立而趋向遵奉。这个矛盾致使人们难以实现他们所期望的健康人格。
克服“趋避两难”的方法是积极的自发,它是健康人格的一种表现。自发活动是一种以超我为基础的独立活动,一种真正体现独立人格的意志活动。它要求一个人的情感、理智、意志等达到统一发挥,即人格必须整合起来。具体来说,积极的自发由爱心、创造性的工作、内在的完整自我等因素构成。
当然,如果根据自发的意义,允许个体自发行为,允许个体发展其独特的完整的自我,那么会不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呢?一个决定因素是看人们如何理解人性。应该承认,生命有着想生长、扩展、表现潜力的倾向。当它受到阻碍时,它会不由自主地干出愚行;如果引导它向“积极的自发”发展,增强超我的修炼,则利己的欲望就会得以压抑,利他的动机就会得以发挥,每个人都会有所作为。
(2)最佳作用
最佳作用的基本含义是:人是可变的,人是最佳的,人能够实现任何一种个体潜能,能够塑造自己的生活,促进周围环境的发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很好地发挥自身作用的话,则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机会的。
“最佳作用”是与人的需要分不开的。你有怎样的需要,你就会对人、对事、对物施以怎样的作用。至于“作用”是佳还是劣,全凭需要的层次了。
人有两种基本的需要,一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等,这些需要是人在最低限度地适应社会生活时必然会遇到的需要;二是审美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有助于我们充分发掘潜能,使我们与更高的价值,诸如道德、美、公正、秩序、坦诚等建立联系,并以某些方式实现这些价值。
两种基本需要一样重要。如果第一种需要得不到满足,一个人就可能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感到不适。同样,如果第二种需要得不到满足,一个人就可能难以最终成为完美的健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