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加上这一白天,我真觉得是过了好几年。
漫长,又肮脏。
难堪,又卑劣。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奔跑在这条路上的,昏暗的灯光洒在我四周,我在前面跑,于逸天在后面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欠他债。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的速度能超过路上的任何一个行人,而我刚好又超过了一个正在慢跑锻炼的老爷爷,他看着我的背影喊道,姑娘,饭后不适合跑这么快。
要我也是哭笑不得。
更哭笑不得的是,于逸天一直在追,也在使劲喊。
然后几十分钟的功夫,他终于追上了我。
他一把抓住我,说,“你丫速度还真快,参加过田径比赛吧。”
我也是上气不接下气,就是没回答他。
“为什么要跑?你怕了?”
他终于问到了我的弱处。
我不肯回答,也不肯看他,他突然就笑起来,没头没尾的笑,先是仰头看天,然后四处张望的笑,似乎我这样的态度要他万分好笑,比看周星星的电影还有好笑。
可是这一刻,我发现他笑起来突然有了点男人味。
很男人的味道,以至于在昏弱的灯光下晃动的嘴边胡渣也有了独特的味道。
他见我不笑也不说话的看着他,也就安静下来。灯光下突然就开始聚集了些小虫子,飞来飞去,扰乱了他的兴致一般。他拉住我的手说,走吧。
那个饭后慢跑的老头儿终于跑到我们前头,还不经意看我笑,说,“姑娘好福气,这个男人肯这样追你。”
于逸天也嘿嘿笑,说,“还是跟我走吧,我又不会吃了你。”
我看着他,终于吐出了几个字,“送我回家吧。”
然后我弱弱的步伐走在他身后,他走的并不快,却要我感觉到步子的力量有些坚定。他甚至头也不回。在他眼里,我和所有的女孩儿有什么区别,一样为了钱,为了所谓的优越生活,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和灵魂。
这条街上行人真不多,两边全是灯红酒绿,树荫很多,所以一阵风吹来也额外清凉,透心凉的舒畅。
我仰头看天空,还是干净的一丝云雾也没有,没有月色没有星光,就在这么一座看上去安静又独特的城市里。
不知不觉,我们又走回了那座酒店,现在我才仔细端详外观,气势磅礴又高端,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进去享受的。而灯火辉煌的外表要我多少有些自卑于自己现在的样子,任何人不用眼睛看不用脑子想也知道我这么个女人跟在一个外表看上去鲜光的男人后边意味着什么。
我无端的自卑是因为我从来还是不肯放低自己过去的姿态,可现实要我不得已去接受现在的自己。
这样的自己,是抬不起头,是没有什么脸面了。
于逸天回过头看我,似笑非笑,“那就这样吧,我不送你走了,也不会对你怎样,这件事就到此结束吧。”
要我愕然不知所措。
要知道,一个男人连这样的话语都敢说出来,就证明他对你根本没了兴致。
至少,于逸天不是一只只偷腥的猫,他的身份很特别。
我僵硬的表情终于放松下来淡淡微笑,说,“再见。”
再见,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