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康熙、雍正父子对于密折奏事的态度上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终康熙一朝密奏者只有百余人。而雍正朝却多达一千一百多名,逐步扩大到各省督抚、藩、臬、提、镇等。何等官职才有资格密奏,谁也说不清。与其说依品级,不如说视与皇帝的关系而定。到了雍正后期,甚至连知府、同知副将等一些微职也可特许准奏。从康熙朝的奏折看来,所奏之事内容主要是涉及各地粮价、雨水、收成、民间舆论、官员的清廉和贪污。可见康熙皇帝所最为关心的是老百姓的经济生活,以及各级官吏的清贪与否。当然各地的造反和叛乱也是他所更为注意的。雍正时期则明确规定科道等官员(中等官员)每天一人以秘密奏折轮流奏事,事无大小都可照实禀报。即使没有什么可说的也要具体说明白了为什么没有事项可奏。雍正皇帝强化了风闻奏事的制度,允许官员风闻奏事,就是说可以在没有充足证据,或者在只是道听途说的情况下就可以奏告皇帝知道。这无疑给捕风捉影大开了方便之门。一些官员莫名其妙地被查抄入狱既不知道是谁告发他的又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入狱,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当然,雍正作为一代明主在密折奏事这一点上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一是雍正在拉拢臣子手法上的无微不至、无所不至。让我们来看一看密折上的两条批复:“凡请外用大臣陛辞,朕不忍别,至于落泪者,惟卿一人耳”,“好生养着,不知你吃酒否?若饮可戒之!”专制王朝,“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捧读这样深情款款的上谕,做臣子的哪有不感激涕零誓死效忠的?二是雍正是玩“平衡术”的大师。密折奏事之权并不是所有臣子都能享有的,也不依官员的品阶高低而定,被皇帝所宠信才是必要条件,因此一个衙门里的最高长官也许不能直接给皇帝打小报告,而其下僚却往往能密折上奏。这种设计的好处就是让所有臣子彼此猜忌互相监视,你牵制我我牵制你,即使是封疆大吏,也不敢专权擅权,他们为保住禄位,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皇帝个人效忠到底。(《文汇报》,黄波:《雍正的密折:“随心所欲”的治国术》)
皇帝还不时地派遣监察官到各省去,这些监察官从人民中得到情报,然后把它送给正在开庭议论政事的大臣那里。如果某个监察官发现官员有任何不正当的行为时,他立即会出示他的证件,由于他的权力是绝对的,他可以依据法律,马上强有力地惩治罪犯;但如果罪行并不那么严重,他就把他的材料送交朝廷,然后由朝廷来决定对于这件事应采取什么办法来处置。
虽然这些监察官或视察官是从一些最重要的官员中选拔出来的,而且被认为是最正直的人,但作为一种预防错误的措施及害怕他们可能受贿,皇帝还是要做那些监察官最不期望他做的事,即利用机会去视察各个省份,皇帝自己直接从人民那里听到对当地统治者的抱怨。
———魁奈,《中国印象》上册第60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三. 谏官与封驳制度的设立与作用
谏官,帮你控制你自己
谏官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言谏就是劝说君主改正过失,源于原始氏族公社民主监督的习俗。言谏制发端于夏商。夏商时期言谏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有了兼管言谏的官吏,是君王的重要辅佐大臣,如夏的天官、商的三公,有补察王之过失之责。西周有了专司言谏的官吏,就是司徒之下的“保氏”,“专谏王恶”(《周礼·地官》)。
春秋战国时期是言谏制的进一步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在激烈竞争兼并的过程中,开明的君主往往重视招揽人才,寻求治国良策,补察执政违失。这时的一些思想家开始指出,国之兴衰关键在于能否任用谏臣,对国君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明君要纳谏,忠臣要进谏。《管子·君臣下》说:“纳谏为圣,拒谏为昏。”在谏议理论的推动下,各国相继设置了专职谏官。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那么谏官的职责是什么呢,就是“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谏官掌清议,所以古人往往名之曰“清贵”。从这种称呼上也能看得出谏官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唐之前谏官的主要职责是对皇帝本人的行为进行规谏讽谕,到了五代后唐时期,出现了谏官弹劾宰相的现象。到了北宋,谏官弹劾宰相百官逐渐成为制度。需要注意的是,谏官并不等于御史。御史为朝廷之法吏,其主要职能是“指佞触邪”,监察百官;谏官为皇帝之侍臣,其主要职能是“献可替否”,规谏皇帝,两者各行其职,不相往来。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谏官其实等于是皇帝的私人顾问,主要职责是随时服侍在皇帝的左右,劝谏皇帝的行为,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到了辽以后,谏官被并入御史之中。而谏官逐渐与御史融合,并走向没落,这个过程主要发生在宋朝。
宋朝谏官脱离了宰相的管辖,由皇帝直接拔擢,这样一来,谏官把针对的对象变成了宰相,于是宰相既要应付皇帝还要对付台谏,进一步削弱了相权,而把皇帝放到了一个没人管的位置上。同时,谏官习惯了和宰相对垒,不管宰相是对是错,总是要和宰相争上一争,大家都开始讨厌谏官,不理会谏官的意见,自然谏官也就逐渐没落了。
说到唐朝谏官的兴盛和宋朝谏官的没落,就不能不比较一下两朝挑选谏官的区别。唐朝谏官要求有地方(基层)任职经验。唐朝统治者认为只有具备在地方州、县或朝廷基层部门任职的经历,才能体察民情,了解为政之要和官场运作规律,一旦身居台谏机构,就能有针对性地施行监察和讽谏。因此,唐朝廷曾多次强调:“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新唐书》卷一百五十四,《张宿传》)而宋朝谏官由皇帝亲自任命,选择年轻有学问有名望有见识有胆量能开口的人才担任谏官,并不注重实际经验,自然就难以避免清谈误国了。
封驳制度:宽阔胸襟的衍生物
封驳制度对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进入我们耳朵里比较多的是“御史”、“锦衣卫”、“东厂”这些词。封驳起源于汉代监察制度,是对皇帝失宜的诏命,封还并署列理由或意见。随后列代均承袭这一制度,汉代的御史,唐代的门下省,均有封驳权。清代大理寺所拥有的封驳权和“封驳”与最初的作用已有不同,它指的是:发现不便施行者,可以封还,错误者,可以驳正。事实上是一种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度。
封驳制度的演变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从其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皇权逐步扩张的影子。在汉唐时期,臣子还可以对皇帝的命令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到了清朝这种权力已经退化到了只能在司法机关间进行相互监督了。与之比较类似的一个例子就是华表。在天安门前,有两个华表,很多人都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华表出现很早,古代称为诽木、谤木。在众人议事的地方竖一块木头,木头上面要放一块横的板,这个样子有一点像
“中午”的“午”,所以又称为午木。那横板上有时候要装饰一点图案,看上去像一朵花,古代“花”跟“华”两个字是相通的。所以演变到后来,就变成了华表。在华表的横板上面是可以写字的:对某人有意见,国家应该如何治理?等等。实际上它最早是起监察作用的。但是到秦汉以后,华表从议事的地方被搬到宫廷里去了,这样它的作用就消失了。到宋以后,华表从宫廷里面又被搬到宫廷外面去,一直沿袭到现在。我们现在看到的天安门前面的两个华表,当初的意义完全丧失,变成一种装饰品,而且演变成一种权力的符号。
封驳制度最风光的时期应该说是在唐朝。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将国家政务机构分成三个部门,一个是中书省,一个是门下省,一个是尚书省。它们有分工,“中书主受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施行”。门下省的主要任务就是把皇帝下达的,门下省认为不妥的诏书封驳回去。在唐朝李世民和武则天当政时期封驳制度是最见成效的,当时门下省不仅可以封驳诏书甚至可以涂改诏书,在诏书上批示。这在封建时代是难以想象的,如果放在明清两朝,那些官员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唐宣宗时有个大将军叫李燧,唐宣宗认为这个人很好,德才兼备,要任命他一个很重要的职位———岭南节度使。当时皇帝的诏书已经发下去了,给事中萧放(给事中是官名,一直至明清都有,职位很低,到明清时更名为六科给事中,也就是现在的处级干部,最低的还有没达到七品的,现在讲就是正科级的干部)说这个诏书不能下达,李燧这个人有很多问题,任命他到岭南去担当重任,绝对是不合适的,并列举了种种理由。皇帝这时正在听音乐,宫女乐队正在演奏,他正在欣赏。萧放的话,他听进去了,觉得萧放的话很对,这个任命确实不合适,但是叫别人都来不及,便赶紧当场叫了一个伶人骑快马去把诏书追回来。
宣宗初年李藩担任给事中,发现诏书有不妥处,即于诏书末端批上意见退还。如此低级的官员,能够对最高统治者的命令不唯唯诺诺而大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而最高统治者还能加以采纳改正,实在是难能可贵。这也是唐朝社会开放、宽容、包容的时代特点的产物。
这样的胸襟,这样的气量才能用这样直言敢谏的下属,这样的统治者在除了唐朝以外的其他朝代都是很少见的,所以唐朝的兴盛自然也是意料中的事了。后来的皇帝们大多只是在标榜自己是圣君明主时把封驳制度拿出来“晒晒太阳”,其余的时候就不知道被锁在哪口箱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