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行政机关公务文书写作格式与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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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指挥性文书写作格式与范例(2)

1.标题

决定的标题要求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这三部分一般不能随意省略。

标题下一行,有一题注,标明通过或制发时间。

2.正文

决定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即“认定式”和“论述式”。前者对决定的事项只表示认同、批准,不作更多的说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教师节的决定》。后者要对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作必要的阐述,以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决定的精神。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十三届六中全会1990年3月12日通过)。

由于决定的类型不同,其正文的内容侧重点就有不同,写法也有不同。

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正文的写法如下:

这种决定具有很强的规定性和指挥效能,既要提出工作任务或重大行动,又要阐述完成工作任务或重大行动的政策规定、方法措施等,内容丰富,行文较复杂。正文通常由决定原由和决定事项两部分构成。

决定原由是指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依据。行文要求简明扼要,依据要恰当充分,令人信服。

决定事项是全文的主体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工作的有关政策原则、执行的事项及有关规定要求等。涉及材料较多的,一般采用分条式或分题式表述,行文要眉目清楚,用语要确切明了,易于有关人员把握和执行。

三、写作注意事项

1.不能滥用决定行文

决定的内容要与“决定”文种相符,不能滥发决定。有些单位以为用决定才能引起注意,把该用“通知”行文的内容,用“决定”行文,这种滥用决定的情况应当尽量避免。

2.决定原由要充分、准确、合理

决定的原由是决定事项的依据、理由。要注意交待清楚,做到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3.决定事项要具体、明确、清楚

决定事项是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关机关据此贯彻执行。因此,决定事项要求具体、明确、明明白白地讲清应当如何贯彻执行。内容比较复杂的决定,事项部分要分条列项表述,把主要的、重要的放在前面,次要的放在后面。

4.标题要完整、时间标注要准确

决定的标题,一般应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而且要规范、准确,特别是事由要能准确概括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的时间标注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成文时间要以会议通过的日期或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二是决定的时间一般要标注在标题下方,可用小括号括起来。

范例

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

1987年6月6日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林业部直属的大兴安岭林工企业,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这场森林大火,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

这次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纪律松弛、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和领导上严重官僚主义所造成的。这次火灾充分暴露了这个地区护林防火制度和措施不力,防火力量严重不足,消防设备、工具和手段准备很差,以致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彻底扑灭,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了建国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特大火灾事故,这场大火不仅烧掉了许多森林资源,而且烧毁了城镇、民房、贮木场、仓库和火车站,造成职工、居民死亡193人,伤226人……

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林业部领导对这项重要工作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也没有吸取近年来频频发生森林火灾的教训,对国家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重大的失职行为,林业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为了严肃认真地处理这次火灾事故,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

一、撤销杨钟的林业部部长职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责成林业部和大兴安岭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对这次特大森林火灾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国务院。

三、国务院对在这次特大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受伤人员和死亡人员的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并将采取措施组织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四、国务院高度赞扬在这次灭火抢险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森林警察、公安消防人员和职工群众及有关部门,并责成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对军队和地方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责成林业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林工企业的防火制度、防火组织进行认真整顿,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国务院认为,多年来,林业系统的全体职工,包括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职工,在艰苦的条件下,为我国林业资源的开发作出了重大贡献……希望林业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同志振奋精神,切实总结教训,制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

大兴安岭林区特大火灾事故,也是对全国其他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一个严重警告。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特别是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及其主管机关的行政领导,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国家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对于一切重大的责任事故,都必须严肃处理……

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保卫机构和科技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工人、技术人员和专家关于安全情况、安全措施的批评和建议,必须认真对待,对于揭发控告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职工和技术人员,决不允许打击报复……国务院相信,在党中央领导下,只要各级政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国整个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状况就一定会得到改善,重大事故将会大大减少,亿万劳动人民勤俭建国、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一定会大大提高,从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节选)

1999年8月20日

我国即将进入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关键时期。在21世纪,把中国建设成为更加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在以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命脉所在。我们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又拥有难得的机遇。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广大科技人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这既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问题、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紧迫要求,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确保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抉择。

一、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2.加强对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方向和重点的宏观引导。

二、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3.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4.推动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大力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5.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6.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

7.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三、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

8.实行财税扶持政策。

9.实施金融扶持政策。

10.完善科技人员管理制度,鼓励转化科技成果。

11.对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的给予专项政策扶持。

12.正确评价科技成果和进行科技奖励。

1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四、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14.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15.完善科技立法,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协作。

§§§第三节 决议

一、决议的含义、特点和类型

1.决议的含义

决议在党的机关公文中排列首位,是一种重要的下行文。中央办公厅对决议的功能给以如下表述: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在1993年之前,行政公文中也有决议这种文体,国务院办公厅对其功能的表述是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1993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行修订时,删去了这一文种。鉴于此,我们在这里介绍的决议,只是指党的机关公文的一个文种。

2.决议的特点

(1)决策性。

决议是针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所做出的决策,一经形成,就会在较大范围内对党内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例如“文革”结束后不久中央发布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对“文革”、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进行评价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对统一党内思想起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2)权威性。

决议作为党的领导机关用于重要决策事项的公文,是在党的高级领导机构的会议上研究、讨论后形成的,代表着发文机关的意志,一经发布,其下属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不得违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3)严格的程序性。

决议必须经会议讨论,并经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

3.决议的基本类型

根据决议涉及内容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三大类型:

(1)批准某事项或通过某文件的决议。

这类决议涉及的内容比较具体,一般用于批准某项报告或文件。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等。

(2)安排某项工作的决议。

对于重要的、长期的工作,可采用决议的形式进行布置安排,如《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