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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忏悔录(2)

首先,是对世界的总的认识和态度。摩尼教认为宇宙间有两个对立的原则:光明与黑暗、上帝与物质。物质世界、肉体生活都是黑暗的。早期基督教会内也有很多人认为物质世界的一切都是属于罪恶的,主张远离世俗。奥古斯丁则从他的基督教信仰出发,坚持宇宙一元论,认为神“从空虚中创造了近乎空虚的、未具形象的物质,又用这物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我们人的子孙们所赞叹的千奇万妙”。对于世界,奥古斯丁不是把它与基督教信仰中的神对立起来,而是说:“这是天主以及天主所创造的万物,天主是美善的……美善的天主创造美善的事物,天主包容、充塞着受造之物。”始终坚持对现实世界的肯定,这是奥古斯丁的一个基本思想。

其次,探讨“神究竟是什么?”“我究竟是什么?”本来基督教继承犹太教传统,对所信仰的神是只许信不许问的,甚至连神的名字都不能提及,而奥古斯丁在《忏悔录》第一卷便问:“我的天主,你究竟是什么?”“你对我算什么?”而且承认无法回答:“即便谈得滔滔不绝,还和未说一样。”在奥古斯丁之前的教父著作中,一切以神和救世主基督为中心,人的问题即便提及,也是抱着否定态度。奥古斯丁对救世主基督并非不重视,却问:“我究竟是什么?我的本性究竟是怎样的?真是一个变化多端、形形色色、浩无涯际的生命!”“在一个注定死亡的活人身上……生命的力量真是多么伟大!”他对自己所肯定的最基本的信仰和事实,还要问个究竟。

再次,有限的“我”怎样寻求无限的“神”?传统的基督教神学历来认为,人无法认识神,只能由神自己向人“启示”。奥古斯丁在《忏悔录》卷十则从感觉经验开始,进而对感觉经验加以论述、整理、贮存,纳入深邃的记忆之中。至于人的感觉经验如何能够靠智能抽象为概念,奥古斯丁把它归之于神的光照,从而把客观经验归入人的内心自我,在内心中去与神际遇。这样还不算完成,他又把全部历史和人的经验归入神创世的“奥秘”,由此,在《忏悔录》卷十一提出有关“时间”的一个著名问题:“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奥古斯丁不可能懂得时间是物质运动的形式,在他的时代,他只认识到“我知道,如果没有过去的事物,则没有过去的时间”。而且承认:“我是在探索,我并不作肯定。”从对时间的思考,奥古斯丁又进一步在卷十二思索事物的变化:“我注视物体本身,并深一层探究物体的可变性。由于这可变性,物体从过去的那样,成为现在的这样。我猜测到物体从这一种未具形象的过程,不是通过绝对的空虚,而是通过某一种未具形象的原质……但这可变性究竟是什么?是精神还是物质,抑或是精神或物质的一种状态?”奥古斯丁并没有就此继续探寻下去,而是跳到了对“神”的讨论:“确无可疑的是:在我们的意识中,一切可变的东西,是具有形象方面的某种欠缺的,因此能改变形象。确无可疑的是:凡与不变的形象紧密结合的,便不受时间的影响……未具形象的物质,近乎空虚,也不能有时间的变迁。”而这未具形象的原质就是神在太初所创造的。奥古斯丁认为这样便由人达到了神,达到了真理。

最后,提出道德的核心是认识自己。把道德与认识自己结合,这是奥古斯丁所称“基督教苏格拉底主义”的中心思想。对于认识自己,奥古斯丁从基督教信仰出发,通过对自己前半生的解剖表明这就是认自己的罪。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把前半生的放荡生活给他所带来的精神痛苦形容为“沉重的私欲拉我们堕入幽阴的深渊”,“我沉入了海底”,质问自己:“你为何脱离了正路而跟随肉体?你应改变方向,使肉体跟随你。”在这个思想斗争中,很自然要联系到对善恶的思索。奥古斯丁在形而上学的范围内,把道德论与本体论联系起来说:“我已清楚地看出:一切可以朽坏的东西都是善的……也唯有善的东西才能朽坏……如果没有丝毫善的成分,便也没有可以朽坏之处。”“至于恶,我所追求其来源的恶,并不是实体。”在主观的道德实践方面,奥古斯丁强调意志的作用:“有一点能略略提高我,使我接近你的光明,便是我意识到我有意志,犹如意识到我有生活一样……我确知愿或不愿的是我自己,不是另一人;我也日益看出这是我犯罪的原因。”因此行善或作恶、向上或堕落,在于个人意志。这一切虽是唯心的思辨,但在古代世界,各种宗教盛行的情况下,当时各种流行宗教或是只重仪式,不问信徒生活善恶,或是把物质世界与罪恶等同起来,或以本宗教标准评定善恶,对比之下,就可看到奥古斯丁的道德哲学,无论是理论或对信徒生活实践,都含有较多的积极意义。(赵复三)

奥古斯丁于354年11月13日生于北非的塔迦斯特城,父名巴特利西乌斯,是本城的一个普通市民,母名莫尼加,信奉基督教,奥古斯丁幼年在本城读书,以后先后至马都拉(即今阿尔及利亚的末达乌路赫)和迦太基攻读文法和雄辩术(当时罗马教育分三级制,启蒙小学是识字和书算;12岁至16岁入文法学校,读文法、诗、文、历史;16岁至20岁入雄辩术学校,读修辞和哲学)。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大城市,大城市的放荡生活和从东方传入的别样的宗教仪式,吸引了刚步入青年期的奥古斯丁。在19岁时,奥古斯丁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思想转变,开始爱好哲学。当他进一步思考善恶问题时,认为基督教不能给他解释,因而皈依了摩尼教。毕业后,先在本城执教,后至迦太基任雄辩术教授八年。因不满迦太基的学风,便渡海至罗马,希望凭他的修辞学家本事,能在帝国首都飞黄腾达。在罗马,他又开办了一所修辞学校。罗马的学生,在课堂上虽不调皮,却往往听课到需要交费时便换到其他学校去了,使靠教学为生的奥古斯丁难以维持。他在罗马只住了一年。尽管此时奥氏皈依了摩尼教,但却仍然对它不满意,在这种苦闷的心情中,经罗马市政长官介绍,离开罗马前往米兰担任修辞学教师。当时的米兰虽不是帝国都城,重要性却在都城之上。

在米兰,奥古斯丁受该城基督教教主安布罗西乌斯的影响,正式脱离了摩尼教,同时逐渐和基督教接近。在听过一位同乡客人的故事后,经过一次剧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决定信奉基督教,便辞去教职,预备献身教会。随后,奥古斯丁又从两个基督徒那里听到一位新柏拉图哲学信奉者如何转而信奉基督教,以及3世纪中叶的埃及基督徒安东尼怎样在沙漠中苦修的故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决心弃恶从善,重新做人。这个从思想到内心的彻底转变是长期思想酝酿、苦闷、探索的结果,它既是思想认识的转变,又是生活道路的转变。这是公元386年的夏天,奥古斯丁31岁。自16岁开始,前后经历了15个春秋,这段曲折的精神历程,深深印在奥古斯丁心中。十余年后,在43至47岁间,他回顾自己前半生走过的道路,加以解剖,这构成了他的名著《忏悔录》的前八卷。

次年,奥古斯丁在米兰领受了洗礼,怀着新生的喜悦,准备同母亲启程回乡,至奥斯蒂亚,母亲因热病去世,因此延迟一年回至非洲。奥古斯丁后来回忆,在母亲病倒前几天,母子两人凭窗远眺,促膝长谈。母亲鼓励他:“忘记背后,努力向前。”奥古斯丁告诉母亲,自己已彻底醒悟,不会重蹈覆辙。母亲为儿子的新生感到喜悦,觉得自己一生别无所求,可以安心地走了。

在希波(今阿尔及利亚的彭城),奥古斯丁被升为神甫,后来该城主教病卒,奥古斯丁便受任为希波主教。从此开始他在教会中的一系列活动,与教会内部的各宗派展开剧烈的论战,成为当时基督教学术界的中心人物。公元425年,也就是奥古斯丁去世前五年,他完成了《上帝之都》的创作,这时,阿拉里克的“亵渎行为”已被遗忘,可是西罗马帝国也已穷途末路。在余下的四个世纪中,那些不得不经历帝国消亡与西欧“蛮族化”的基督徒,首先就是从奥古斯丁的著作中汲取思想。《上帝之都》彻底断绝了教会与垂死的罗马帝国之间的历史关联。既然基督徒的真正使命在于寻求得救,而唯一可以确信的便是《上帝之都》最终的决定性胜利,那么,一切历史性的灾难就没有任何精神意义了。430年8月28日,在希波城被围的第三个月,奥古斯丁病逝。

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性格、他的心路历程打下的深深烙印。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虽然他拒斥摩尼教,但他对人的“邪恶本性”还是保留了一种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它是由原罪造成的,是随着形而传播下来的。而新柏拉图主义对他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奥古斯丁认为,人是“一个为肉体所俘获的灵魂”。当奥古斯丁以一个基督徒的身份说话时,总是不忘提及人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而在哲学上他总是坚持柏拉图的定义。正是他感情丰富的性格,他坚持不懈地与情欲作斗争却总是大败而归,促使他更加赞美神恩,更加坚定了他的预定论观念。

奥古斯丁奥古斯丁最终放弃了沉思的生活,担负起神父和主教的一切责任,在一个信徒团体中过着虔诚的生活。奥古斯丁比任何一位大神学家更加强调把救赎与教会生活等同起来。正因如此,直到他生命的最后日子,他还在为维护教会的统一而努力。对奥古斯丁来说,最大的罪恶莫过于裂教。他毫不犹豫地说,自己相信福音书是因为教会命令他去相信。

“精神与肉体相结合的方式乃是人所不能理解的,然而这就正是人生”,跨过了漫长的欧洲中世纪,17世纪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法国的帕斯卡尔在沉思中还继续咀嚼奥古斯丁提出的问题,感到:“人对于自己,就是自然界中最奇妙的对象;因为他不能思议什么是肉体,更不能思议什么是精神,而最为不能思议的则莫过于一个肉体居然能和一个精神结合在一起,这就是他那困难的极峰,然而这就是他自身的生存。”奥古斯丁已经去世15个世纪了,但他提出的这样一些问题,直到现在,还在西方哲学的星空回荡着。

奥古斯丁写了许多著作,都是用拉丁文写成的。其中最有名的只有四部,即《忏悔录》、《上帝之都》、《反学园派》、《论意志自由》。《上帝之都》是其仅次于《忏悔录》的另一部重要神学著作,在《上帝之都》中,奥古斯丁阐发了他的历史理论,他把上帝和魔鬼的斗争诠释为每个人之间的一场斗争,他在历史层面上也看到了同样的斗争:上帝之都和尘世之都之间的对立,就好像每个个体生活都是拯救和原罪之间的斗争一样,历史也是一场良好国家和邪恶国家之间的斗争,从而构建起了他的两个“都城”学说,即“上帝之都”与“尘世之都”。

除了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外,还有两位著名人物也写了各自的《忏悔录》,即法国的让·雅克·卢梭和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

卢梭的《忏悔录》是他“不论善和恶”都坦诚写出来的自传,也是一部别具特色、至今仍有广大读者的文学名著。全书从作者出生一直写到1765年流亡到圣皮埃尔岛为止。它名为“忏悔”,实为对社会的“控诉”。在进行社会抗议的同时,作者在《忏悔录》中又严厉审视自我,他坦诚披露自己因人性被扭曲而产生的诸多丑行,但是作者并未因此产生自卑的情绪,反而在书中骄傲地赞颂了自己个性的形成和发展。

列夫·托尔斯泰的《忏悔录》,又名《未出版文集的序言》,收于《列夫·托尔斯泰文集》的政论编中,其书完整而详细地叙述了他的一生,因此我们可以把他的《忏悔录》当做他的自传来读。与此同时,我们又可以把他的《忏悔录》作为他一生的思想发展史来读。列夫·托尔斯泰的《忏悔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走进大师灵魂深处的窗口,是理解、研究托尔斯泰的必读书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