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也面临全球一体化的挑战
刚才我主要是讲了司法改革这一方面的内容。实际上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日本也面临着全球一体化的挑战。由于世界贸易组织有一项内容是要求服务行业的自由化,这样日本的律师业就开始面临着其他国家律师的挑战。像建筑师、会计师、医师、律师这样一些专门性服务行业,在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国际竞争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说,法律家资格的相互承认问题就提出来了。加人世贸组织的国家之间的律师资格是相互承认的,也就是说具有一个国家律师资格的律师,可以到另外一个国家进行律师活动,不同国家的律师可以组成共同的法律事务所,互相担任合伙人,还可以采取投资的方式参与到其他国家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活动当中去,另外在业务方面也可以提供国际方面的协助。
除此之外,行业之间的协作关系也进一步发展。在律师业务方面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不同行业之间的协作关系、不同的法律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都会进一步发展。当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律师业务的市场也必须开放。现阶段,全球有十家拥有1000名律师以上的巨大型的律师事务所,其中最大的一家拥有2500名律师,而在日本,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才有100名律师,还是刚刚成立的,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是由一名到三名律师组成的,所以律师协会很担心,一旦开放法务市场之后,拥有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就会占领日本的市场。
刚才我在第三点变化中,谈到了行业之间的协作问题,例如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问题。实际上在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内,统一化集中化的趋势显得更明显。实际上全世界被称为BIG5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垄断了相当大的业务量。这其中最大的一家有16万名会计师在为它服务。当然,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进行审计方面的业务,但是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还包括企业经营方面的咨询活动,企业购买以及各种各样的其他活动,所以它的经营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了。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内容越来越综合化,所以就出现了向本来是由律师事务所经营的业务范围进军的趋势。在法国,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比如法国最大的十家律师事务所中,有五家已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控制了。
当然,企业是欢迎律师业务向自由化市场开放的,这样的话他们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务。另外,这样也可以为日本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定的机会,比如日本律师可以到国外去从事律师业务。但是,日本律师协会却对此忧心忡忡,他们最担心的是当法务市场开放后,当外国的律师事务所进军日本市场后,日本目前所发生作用的律师事务所的存在方式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另外在制度上加以规定的日本律师的公共责任等义务内容,也势必要受到变更和冲击。例如,日本律师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律师伦理,那么这种伦理在市场化潮流的冲击之下会不会受到影响?另外他们还担心律师业务中形成的一整套习惯做法、一整套文化等具有日本特色的东西,也可能在全球化的潮流中被冲刷掉。
学者对话
东方发展模式是不是已经过时
朱景文:
非常有幸听到棚濑孝雄教授来给我们讲日本法律界在全球一体化的冲击之下所面临的各种变化。我觉得在方法论上有了一个拓宽,特别是在全球化这一点上,我们观察一个国家的法律,它的立法、司法、法律职业等等方面的变化,过去往往把自己的视线集中在国内的一系列问题上,现在我认识到,在这样一个时代,看待一个国家内部结构的变化,也不应该仅仅局限在一个国家内部政治、文化的变化,而应该把眼光放得更广一些,范围更大一些。这是刚才听到棚濑教授报告的一个心得。实际上我们回过头来想想,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很多,特别是法律方面的变化很多,过去我们看待这一问题往往是局限在中国内部,比如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本身。实际上大量的变化恰恰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发生的。为什么在60年代、70年代法律制度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而恰恰是90年代发生了呢,我想这与全球化的背景不无深刻的联系。
另外,我还想到的一个问题是,现在我们有一些学者在看待西方的发展模式和东方亚洲社会的发展模式上,把西方的发展模式叫法制的模式,把东方的特别是中国的发展模式叫关系式的模式。意思就是说,在发展过程中,西方国家比较注重法制,或者说比较重视共同的政治权利,而东方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比较注重关系。
当然这也包括了日本,就像刚才棚濑孝雄教授讲到的,日本公司内部那种“公司人”
的概念和协作方式,这就是一种关系,它成了日本经济发展起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
那么我们再看香港社会、新加坡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发展多数靠的是家族的关系和传承,而法制的作用相对较少较弱。我们再来看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情况。我想中国改革开放后农业的发展,还是靠了家庭的协作和传承,是家庭的关系。而中国工业的发展不是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高科技的产业,而是一些乡镇企业,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是以家族为基础的。现在我想与棚濑孝雄教授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靠家族、靠关系的所谓东方的发展模式是不是已经落伍了,已经不能再起什么作用或者说只能起负面作用了?是不是只能走法制的道路,全球一体化是不是就是全球一样的法制化?
棚濑孝雄:
我在刚才的讲演当中已经指出过,日本的生活价值观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日本文化中所固有的亚洲特色或者说地方特色,比如强调人际关系的特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消失。
当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日本经历了三次比较重大的变革。一次是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导人了西方的法制制度;第二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按照美国的模式进行了民主化的改革;第三次就是90年代后期,日本开始按照全球性的规范,对日本式的企业经营方式、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修正。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日本的变化确实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在精神层面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西方的法律精神开始渗透到社会中去。但是我们知道,从明治维新时候起,日本在很长时间内一直把西方的制度看成是一种器物,日本在精神上一直在维持着自己的特色。那么我想,即使在全球一体化的大浪潮的冲击下,日本社会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最终它的文化特色,会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下来。也说不定,在大浪之后日本沉淀出来的市场经济,还会再产生一些特色。
日本在80年代的衰退是不是美国的阴谋
张祥平:
我认为我从棚濑孝雄教授的演讲里头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您刚才说到80年代的转折,我想到当时正好是美国迫使日本从事房地产泡沫经济的时期,这里头就有了一个原因和结果的问题。是由于你们放弃了实物产业去搞房地产这种泡沫产业,而使你们的观念价值被败坏了,还是说这是一个必然的经济规律?因为当时日本有很多建国计划,也有很多实物开拓计划,实际上都被美国阻断了。本来日本是可以坚持自己的原计划而不被美国所支配、发展得很健康的,但是由于美国当时发生的一些事情迫使日本改变了原有的计划,不得不从事这一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是有很多泡沫成分的计划。这样是不是存在一个原因和结果的问题。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棚濑孝雄:
的确像你所说的那样,在80年代末,日本发生了根本l生的变化,这一变化的一个总的趋势,是对日本原来所固有经营方式或者说交易习惯给予否定,认为原有的这些是没有效力的。这些问题当然我们应该客观地来看待。这种重视企业之间长期关系的交易方式或者是日本特有的经济方式是有其优点的,比如终身雇佣制可以保证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心,而这种对企业的忠诚心以及安定的劳动力供给可以带来比较高的生产效率。
实际上,美国为了从不景气的状况中脱身出来,也曾经在80年代强调学习日本的经营方式,甚至在某些方面导入了日本的经营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对日本的经营方式、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交易习惯采取一律否定的态度。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如信息产业这样一些比较新型的产业方面,日本的这种重视制造业的、强调结构合理性的、强调制度安定性的发展模式,不太适合新型的信息化时代的组织结构要求。
在这个意义上说,组织改革还是必要的。日本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传统的经营方式与全球一体化时代经济发展的需求互相结合的一种结果。
张祥平:
这正好是接着刚才说的一个问题了,您认为信息产业的出现是一个最关键的转折点,而房地产还不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这两者还不太一样。房地产本身是一个建筑业,虽然在它后来搞投机的时候,可以包括在信息产业之中了,因为它后来是由很多股票市场在操作的。
那么,您说的信息产业是否仅仅是像微软这样的大公司,还是包括了所有的进行信息经营操作的个体?如果仅仅是像微软这样的大公司,那么实际上它里面是包含了很多制造业的成分的,很多是硬件的制造。而现在有很多非制造性的东西非常繁荣,比如软件,比如金融操作、投机操作。而我刚才的问题的意思是,是不是这些非制造性的、投机性的瞎碰的东西,实际上是美国觉得斗不过东方人了,想以另外一种方法来吃掉东方人,吃掉日本人。因为我注意到,日本本来不是非常愿意从事这些事业的,但是美国强迫日本这么干的。不知道棚濑孝雄教授是不是了解这些事,当然不了解也无所谓。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些事情确实存在的话,它是不是有上述的这些问题在里面?
棚濑孝雄:
日本在80年代末出现的衰退是不是美国的阴谋,这个我不敢肯定。信息产业的发展的确是对美国有利的,你看,计算机上所用的都是英语,互联网上跑来跑去的都是英语。日本人本来英语不太好,可是到国际贸易的场合下还得说英语。这样的话,显然对日本不利而对美国有利。但是我们也得承认,在现在这个时代,计算机确实越来越重要,确实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没法回避它。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日本是否愿意,它都必须融入这样一个全球性。
现场问答
日本准备进行彻底的根本性变革
提问:
我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我想问棚濑孝雄教授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日本经济、司法制度所发生的变化,是否意味着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要得到修正?日本司法制度所发生的变化与亚洲金融危机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日本在国家形态和经济理念上经过明治维新和战后民主改革这两次大的“脱亚人欧”之后,在社会生活和司法制度上要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全球化这一概念和“脱亚入欧”这一概念有什么区别,是不是说在大体上相当,而在细微处有差别?
第二个问题,研究日本经济的人都知道,日本经济发展的特色是行政指导,日文中的“行政指导”一词已经进入英语中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外来词,我们想了解司法制度改革之后,行政指导有没有新的变化。希望您能提供更多的细节。
棚濑孝雄:
日本目前所进行的司法改革是财界的要求,也是政界的要求,日本的执政党自民党司法改革审定会所提出的司法改革纲要经常有这样的说法,就是日本必须重新刷新自己的国家形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日本是准备进行彻底的根本性变革的。从这点上说对日本传统模式的修正势在必行。
另一个问题是全球一体化是否意味着西方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是一种西方化。一般来说的确是这样,强调自由竞争、强调自我负责,也就意味着西方价值更彻底地贯彻。
关于你提出来的第二个问题,我认为日本的行政指导是不会彻底消失的,因为行政指导即使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还是有存在的余地。因为自由竞争势必会产生一些偏差,会引起经济上的不平等,可能需要对资源进行再分配,而这种再分配需要由国家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对国家经济的管理、控制、调整还是必要的。
但是,在全球一体化的形势下变化是肯定的,是在所难免的。实际上,在最近日本提出的司法改革中,就强调要由行政机关的事前指导改为事后纠偏,也就是说,由司法机关来确定行政机关的干涉,是否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则来进行的。另外在金融危机这一点上,在金融管理方面的变化其实已经开始。比如原来日本的金融管理机关是大藏省,大藏省的职权很大,但是最近开始设立了金融监督厅,它主要是负责事后的监督。
如何评价三菱公司的“汽车召回”制度
提问:
有一个问题想请问尊敬的棚濑孝雄教授。作为一位著名的法律社会学家,您如何评价最近发生的三菱公司的“汽车召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