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好天气谁给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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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万花筒

三年前毕业旅行在鲤鱼潭坐游艇,的确没有曾文水库的湖面大,可是我们都玩得新奇,一连拍了好几张照片,我还特地带了妹妹一块儿去,和同学一齐游山玩水。回来后,妹妹说:“走了这一趟,我也等于读了四年书,大学生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其实也不必羡慕,他们到底没有高明到哪里去呀。”听她这么一说,我联想到禅宗里的一句话:从正门入者不是家珍。

话说我们在路边买纪念品,妹妹选了贝壳嵌的小镜面,预备给祖母梳头照的,圆圆小小的,祖母的脸那么大,一定照不全,我建议她送给外祖母,外祖母娇小玲珑比较合适。我无意中看到了万花筒,还是人家告诉我万花筒就是这个,我好吃惊,赶紧拿起来瞧,一支又一支,眼睛都看酸了,仍觉有趣。筒子做得很粗糙,里边的小纸片也不够多,但我恋恋不去,终于买了两支,左右眼各看一支,妹妹在旁牵着我走。同学都笑我简直着了迷,我也觉得很滑稽。原来“万花筒”三个字最早是从一篇初中生作文里看到,说人生如万花筒,又如走马灯,这两个形容很令我悬疑,一直到了知道万花筒是这个形状,不觉找到答案似的穷高兴。然而用万花筒来形容人生如何如何,我总觉得不够贴切,很带文艺腔的咬文嚼字,不如给眼睛看个饱就是最大最好的解释了。

那天在百货公司儿童玩具部又看到了万花筒,做得很精致,才记起以前那两支不知送给谁去了,很想买一支玩玩,三十五元一支,抵得过以前的两支还多五块钱,想想有些舍不得。于是仔细挑选起来,一支轮流一支地眯,左右眼睛交换着眯,足足看了十来分钟,眼睛都看花了,还选挑不出一支最完美的来。卖玩具的小姐走来,问我买不买,我说:“等一等,再看看。”她走开去,一会儿又来问,我脸都红起来了还没作出决定,仍继续看,她语气也越吝啬,干脆站在我旁边不走。我其实已经看饱了,又吝惜三十五块钱,索性趁她转身时,放了就跑,闪过来卖小钢琴的部门,叮叮咚咚又敲起人家的小钢琴来。才只有十个键,不过瘾,又去敲小电子琴,十六个键,也不够玩,然后去玩小火车,小猴子敲鼓,偷偷玩了一番,满足了小时候未玩过的夙愿才溜掉,卖东西的小姐直追着我说:“很便宜嘛,又好玩,买一盒回去给你小孩玩,小孩都爱玩这个。”我偷偷笑起来,爱玩的才是我呢!

我对溜滑梯和荡秋千很有恐惧感,上了秋千台就木头人一个荡不起来,因为小时候没有玩过,上了小学也没学好,到现在转而成了一种缺陷,一种历史记忆的畏惧。初中时最不敢跳低栏,怕得像要上断头台,只好逃课,逃到期末了还是得考低栏,那真是可怕的事。看同学很轻易一跨就过了,我却跑死了细胞也跨不过,那种感觉一直在作祟,连现在做梦也常梦见那种凄惨。最后为了要分数,只好不要命了。中饭时间就到操场练习,找阿昭陪我壮胆,先在草地上预备好心情,一副慷慨激昂的“易水之志”,站起身来,两脚预备好在起跑线上,跑了,阿昭在旁边喊“跳!”我立刻就惊住,连锁反应地踢开低栏,一路踢过去,然后停止。我比阿昭还脚长些,不知怎么就是跨不过去,阿昭也示范了几十次,轮到我就先痛苦得败退下来。现在想起来,大概我是赖定阿昭会帮我一脚,加上“历史记忆”的恐惧,尽管我壮士断腕式地跑,也仍飞不过。到最后,只剩我一个人没考了,全班同学盯着我,我在羞愧之下,终于抬起脚三两下就跨过了一排低栏,像孤注一掷地狠下决心。跑完了障碍,阿昭替我拍手,要我重来一次,我说不可能了,这是空前绝后,果真再试时,立刻又旧习难改,再也跳不过了。大约只有阿昭懂得我这个辛苦,人家六十分及格对我来说就有天堂那么远,我这一跳可比古人渡洪水,劫毁只在这一纵、这一跨了。

这几天一洗脸就掉睫毛,掉得我好生难过,好自卑,又不是秋天掉毛换毛的季节,眼看才几根的睫毛,又短又疏,掉光了怎么办?一辈子大概再长不全了,就是戴上假睫毛也无济于事。据说骆驼是世上睫毛最长的动物,我猜想也未必,理论上它是应该长睫毛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最长,我还想实地去看看骆驼们,量量看,是人长还是它长。

假睫毛的流行还是近几年来的新鲜事,几乎每位穿上白纱礼服的新娘子都得戴戴,还有就是电视上的歌星、演员。新娘子出了娘家门,悲从中来,往往哭掉了半边睫毛,“呀!糟糕,这边睫毛掉了,找谁帮我粘上,快,快。”弄得新娘自己都破涕为笑。这种滑稽的场面也许连最早制造假睫毛的人都没想到,但是滑稽的事儿照样翻版下去,直到有一天,人们愕然发觉:我怎么也戴起假睫毛,根本不可思议嘛!怎么连电话机也穿着衣服了?

小时候不敢吃香菇,很怕那种香得过火的味道,后来不知怎么竟也偏爱起来,而且特爱本地产的薄薄伞面、伞柄带微黄的那种,比起外地产的要香上几倍。就像小芒果和大芒果的香味是迥然不同的,改良种的肉多核小,嘟哝哝的没风味,小芒果核大肉少,黄澄澄逗人胃口,长得枝丫又高又大,开紫色的小花,平日可当棵大树看,但它竟长那么小个儿,我想不透,只有说它是“无用之用方为大用”;而大芒果是发挥了极致的时空,反倒跑了真味,想想到底是外来种的,理该失了原味的。

可是今天我又怕起香菇来了,因为今天才发觉香菇也会生虫子,和水果虫一样短短胖胖,躲在折痕里,我一泡水,它们受不了,一只只探出来透气,白花花歇在伞面上,仔细捞起来看,整朵香菇给戳得面目全非,它们简直福气死了,专吃这种东西过活,有的还化成蛾子在香菇堆里逍遥。我先是吓呆了,继而又气起来,就碗里一只只拨出来甩进垃圾桶里,妈妈端了一个扁盘,忽地一包香菇全抖了出来,哗一声十来只蛾朝上飞,都躲进天花板的灯罩上,一些没长好翅膀的只好落网。

几乎每一朵菇里都包着虫子,我剥开几朵看,直打哆嗦,丢了还顺眼些,妈妈却说一千五百块丢不得,那我就再不吃了,吃了简直上了虫子的当。有一个笑话说:“什么是比在一个苹果里发现一条虫更可怕的事——半条虫。”我觉得这还是美国式的笑话,叫人笑不出来,我这回发现香菇的同伴才真是一个大笑话哩,舍不得丢,又拿它没办法,干瞪眼,这才真叫人急,急到后来也只有一笑才受得了这个挑战呢!

重庆北路前段,靠近圆环那一带,是一条奇怪的街,三分之二是卖吃的摊子,还有卖小孩玩具、廉价衣服、算命的。都是晚上才出现,隔天全没了影子,清早走在廊上,只见油渍斑斑,有些角落没刷干净,沿路门面店招牌给油烟熏得老了半世纪,乌黝黝的,兼带几分苍凉几分迟暮。几步路就是一个小吃摊,全天候的,也是专为一街的十几家医院活着的,咸粥、面食、肉粽、水果摊,人来人往的,像是一处没有时间观念的新地界。每天晚上聚在这儿吃东西、逛摊子的总是那么多人,几十年来如一日。慢车道上摆满了桌椅摊位,出租车紧挨着人背后擦过,后襟险险就要给刮跑了,吃的只管照样不动声色。也许这些人都是第一次来品味的,但他们的表情一丝惊讶也不给,挪挪椅子彼此也就闪过去了,这可叫我无从想象他们是好奇还是好玩来的。

看一家卖烤鳗烤虾的,廊上当厨房,廊下坐着一排客人等上菜,一条橡皮水管直拉到几十丈远,遥遥地接来自来水,哗啦啦冲洗着火锅作料,三两下就上了桌。客人津津有味地吃着,生啤酒大杯大杯地立在桌上,尽是随地而安地享用,于暗闪闪的灯影里海吃海喝,这景况像梦里黑白片的,突然走过一个陌生的国度,荒荒的,草草的,毫无声音地掠过;而现在眼前却是熙熙攘攘的夜行客,我看着看着就越不明白了。

张爱玲在最近的一篇小说《相见欢》里写两个表姐妹对话,说着说着就道尽了古今婆媳之间的楚河汉界。当然婆媳也有极为圆满的,然而中国向来大家庭式的传家法,渐渐演成小家庭式的独门独院,几个儿子就有几个家,转而公婆得奔波其间,媳妇们分开住,竞着比孝道,与婆婆反较亲近起来,但婆媳的恩怨像支古老的童谣,在旧式家庭里成了一种特色,一种权威式的分量。

我很喜欢这篇《相见欢》,也说不上确切的理由,就是这样吧!

有天,我去一个朋友家玩,她的姐姐才从婆家老远地来看弟媳住院,喜滋滋地和姐妹们话旧,和母亲聊天,还约着我晚上和他们一起去吃消夜。伯母问女儿:“可以住几天?”她答:“说是说晚上就得赶回去,妈,您帮我打长途电话回去,我不敢和我婆婆说话,我们家那位‘老先生’也不要我住下。”伯母就打过去了,是对方的亲家母接的,两亲家寒暄了半天,当下也答应媳妇住一夜。伯母妈高兴为女儿请了假,随即端了瓜子出来嗑话儿,才一会儿工夫,对方来了电话,是女婿打来的。伯母又代女儿去接了听筒,噼里啪啦叫对方给数落了一阵,也不看辈分,只听到电话里大嗓门直嚷:“你叫她一定要回来,最晚夜车绝对要坐回来,嫁了人就要知分寸,还当是没出嫁的时候咧,呵,有那么舒服,十三点咧!你跟她说,我命令她立刻回来!”

我注意伯母的脸色,她正气得脸红、眼眶红得厉害,我朋友是个刚烈性子,先就夺话骂开来:“什么话嘛!姐夫竟敢这样对妈妈说话,一定是他那个死寡妇妈妈在旁边挑话,明明讲好答应姐姐住一晚的,怎么一下子又派她儿子来耍威风,什么话嘛,算什么亲家。我要她活不过这个年,即使活过,大年初二也得去见阎罗,哼,欺负人也不要这般手段!”伯母呆坐着落泪,姐姐也噤在一边擦泪,一面说:“我那‘没良心的’很顾他妈妈,两母子老是联合起来气我,其实我婆婆也不是都坏啦,她也有好的地方。”伯母说:“你那个厉害婆婆黑心肝,三四年来这样刁难你,挑剔你,她还嫌不够呀?还要装笑面虎来敷衍我,她儿子也不是好心肝的,你却要忍这么多气,我想起来就心疼,早知道就不让你嫁给她做媳妇了。我是怕死了,你妹妹们,我绝对再不许给寡妇家了。”两母女又哭成一堆。

我和我朋友说:“诅咒人总是小家气,天眼才准呢,就放她一马吧,小姐。”可是一面又要抱不平,那寡妇,做人做到叫人背地里咒她,是那种不死谓之贼的废人了。

大约所有音乐会中,听马友友的大提琴我是唯一不觉得枉然的,虽然我也不能专注到底,偶会瞌睡几秒钟,但比起听“贝多芬之夜”的交响乐,或弥赛亚的大合唱,一场下来睡掉了半场要清醒得太多。我与音乐会是绝了缘的,迷迷糊糊听完了,完全空白一片,像醒来记不得梦里的人物风景一般白得彻底。马友友提醒我的是他的人与他的琴是一个的,好比贾宝玉生来就是衔着那块“通灵宝玉”出娘胎的。而这回的马友友身边多了一个外国妻子,我总有些联想不起来,因为懂音乐到那么精纯境界的人,如同仙童下世,他怎也会食起人间烟火来?而且又是完全不同肤色的。八个月前他在台上的表情是修行式的严谨出世,八个月后他入世了,他拨弦之前先和台下的妻子打个俏皮的手势,然后微笑着入了他的音乐世界。

他入神的样子很好玩,不自觉地会哼出他喉咙里的声音来,还有他的呼吸声大得惊人,近呼喘气,我坐在第十三排都听见了,拉得卖力处,汗珠儿“大珠小珠落玉盘”,还湿了他的燕尾服。他虔诚的神情是不带笑容的,如对着天地间最神圣的时刻,他只有用提琴的声音奉上了。真的,一旦某种力量到了最高点,这就成就了世上尊贵的位分。马友友如果哪天丢了琴不拉了,那将也不再是完全的马友友了,会像贾宝玉失了玉变成疯疯癫癫。马友友生得厚厚壮壮的,一副天真烂漫的稚气,很健康,很叫人安心的体格。我在想他的音乐生命也将和他的人一般健硕,近乎神乐的长远、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