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年轻时做过的那些荒唐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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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的现场记忆(1)

音乐现场的概念,是来北京之后才有的。之前的音乐聆听经验,一直是录音机给我的。

1996年,好像我一整年都在魏公村一个叫不插电的酒吧厮混,有的时候,一周两三个通宵,年轻,不知疲倦,睡一觉,打个滚就起来了,然后精神抖擞地再去寻找下一场热闹。

不插电是我最早接触的民谣现场酒吧,那时,还没有得到公众认可的胡吗个会在客人走得差不多的后半夜抱着吉他颤颤巍巍地上去做自我介绍;那时,还没有出名的万晓利会在喝多之后讲他的苦情故事;那时,走哪儿都特能得瑟但特别不招人烦的马条会兴高采烈地在一片欢呼声中炫他的新疆风味的琴技;那时,最喜欢听的还是酒吧老板郭涌的布依族风味的原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的三里屯,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充满暴发户的恶俗气息,那时的三里屯南街流窜的大都是穷欢乐的流浪画家和地下音乐人。许多酒吧是专门为摇滚开的,而里面看演出的,基本都是地下摇滚小圈子的同行和少数文艺青年。大家本着互相学习互相捧场的态度厮混于此——夜半时分,街边的马路牙子上总会坐着一排拎着各种乐器抽烟聊天或者发呆的长发青年,他们不是来演出的,就是来看朋友乐队演出的。

十多年前的左小祖咒还不是教父,但音乐和现在一样难听,而且和现在一样牛逼哄哄。大约在2000年左右,我和朋友去芥末坊听左小祖咒,现场也就二三十个友情围观的朋友,但他丝毫不懈怠,调音和演唱都极认真。一开始,我很难接受他那古怪的唱法,但出于他对演出的虔诚态度而勉强忍着听下去,邪门儿的是,那些难听的声音竟然让我渐渐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伤感和悲凉,这是听老布鲁斯才会给我的感受。我为他这种“难听得以至于好听”的奇怪音乐纳闷儿了好久,于是就一听再听地印证我最初的感受,这一听再听不要紧,不小心就着了他的道儿,不觉中成了他的死忠!

他有个牛仔皮帽子,好像从生下来就长在他脑袋上一样,不管春夏秋冬,不管多热,只要在公共场合,他都不会摘掉;而帽子下的眼神总是显得很犀利很凶狠,让人望而生畏。结果有一次去他家玩,不小心看见了摘了帽子的左小,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人,眼神和善得跟一个慈父似的。我看了看没戴帽子的左小,又闭眼想了一会儿戴帽子的左小,然后睁开眼来对照,如此几次,也完全没法把这两个形象叠加在一块儿。

三里屯时期的现场演出,最过瘾的就是即兴。每次正式演出之后,都会有一帮在下面看了半晚上的乐手手痒,在后半夜观众走得差不多的时候再来一场华山论剑般的即兴合作。即兴演出总是比正式演出好看,因为连乐手自己也常常被出人意外的演出状态和合作效果吓到。

即兴是最能激发创造灵感的,同时也是最考验功力的。而小河,就真的敢把即兴当正式表演。

在河酒吧第一次看见小河之前,我只是隐约听过他的名字。那天第一次看见小河演出,他在风琴手张玮玮、当时帅得要人命的鼓手郭龙的配合下,正在用嗓子发出一些不知所云的声音。我们摸不着头脑,却被那些火星语抓得心惊肉跳。原来歌也可以这样唱?!

之后看过无数次小河的演出,每次演出都有不一样的东西,他似乎无法忍受重复,在实验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到现在。小河的唱功其实是一流的,他偶尔认真唱一段旋律优美伤感的抒情歌曲,即使是《爱江山更爱美人》这种俗歌,也会唱得人心碎一地。所以,“抒情歌曲”是我们对他现场的热望。一次在798演出,观众受不了他的噪音试验,就齐声喊:“来首抒情歌曲吧!”小河便很配合地用极抒情极伤感的调子反复唱“抒情歌曲”四个字。太能搞了!但他唱得真的很动情,所以大家一边想笑一边又被曲子带得很伤感,特拧巴。

2000年左右的五道口,是个真正的摇滚胜地。那里有很多专门演出摇滚的小酒吧,比如嚎叫酒吧什么的。我最喜欢去的是开心乐园。白天,那里是一个大礼堂改装成的室内溜冰场,晚上,就是摇滚天堂。说是天堂,不仅因为演出场地宽阔,观众多,而且因为那里的啤酒永远两元一瓶,这对于我们这些穷摇迷来说,简直就是乌托邦!开心乐园永远都是乌烟瘴气的,但是大家就是喜欢这个乱劲儿。自由,自在,没有坐的地方,却觉得到了自己家一样,可以尽情撒欢儿。我在那里看过很多演出,印象最深的两次是:木推瓜鬼哭狼嚎一般的《娃哈哈》和舌头乐队的全裸上阵。(开心乐园的老板是一个江湖气十足的大姐,每次见到她,她都是披着军大衣,叼着烟,见谁跟谁打招呼,特像占山为王的。后来,开心乐园被拆了,那个很拉风的大姐也不知去向了。)

当时的舌头乐队处在鼎盛时期,机关枪迫击炮一般的音符,犀利如子弹一样的密集歌词,再加上乐队六人默契的配合,被崔健评价为最好的现场乐队。他们每次出现,都能瞬间引爆全场的气氛,根本不需要前戏,尤其是主音吉他朱小龙,随便拨几个音或者随便亮一下他的六块小腹肌,就能引来全场无数尖叫。

记忆中,舌头演出最多的地方是黄亭子后面的莱茵河声场酒吧。每次演出观众都人满为患,但每次演出都看不清吴吞的脸,因为他总是侧着头站在舞台中央,除了唱歌,话从不多说一句。经常有观众起哄:“主唱给个正脸嘿!”吴吞从不理会。酷挂了!

不演出的时候,偶尔坐在一桌,他也没什么话,只有贼亮贼亮的眼睛不出声地盯着你看,好像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一般。那时候,我不禁觉得这个诗人兼主唱有社交障碍症。不料,多年以后,已经转身为民谣歌手的吴吞突然成了民谣舞台上的主持人,而且是个话唠主持人……唯一没变的,是他深邃表情中十分不和谐的清澈眼神。

后来由于小龙的远走他乡,舌头渐渐散了。几年后,鼓手李旦随杭盖乐队走遍了半个世界,而贝司手吴俊德则把旅行者乐团做得风生水起。舌头乐队的外挂人员张智,离开北京先广州后新疆到处游历了多年后,2010年突然拿出一张名叫《尼勒克小镇》的民谣专辑,好听得让人跌眼镜,朴实得令人伤感。

对外经贸大学南门的老豪运和女人街的新豪运,都曾经是红极一时的摇滚现场酒吧。我在新老豪运里看过无数场演出,给我印象最深的则都是谢天笑。老豪运时的谢天笑和后来他的冷血动物,歌迷远不能和现在相比,不过也能集个百八十人,当时算多的了。大家去看老谢,好多人像我一样,不是冲音乐,而是冲着砸琴和脱裤子去的,就为图一热闹,而他差不多每次都能满足大家,尖叫声中,大家尽情而归。

新豪运刚开业不久,人气还不旺。有一段时间,每周四赵老大(赵已然)都要在那儿演出一场,每次都人烟稀少,经常就我们一两桌客人。老大就在台上喝着酒抽着烟,跟我们边聊边唱,说话时笑嘻嘻的,唱歌时哭兮兮的。我们的情绪总是在他的说笑和歌唱中起伏升落。他的贫,及他歌声里的苍茫悲苦与独有的人生况味,让我们边笑边心酸得不行,纠结不堪。有一次也没什么客人,来陪赵老大的谢天笑就上台瞎闹,抱着吉他,唱了一曲又一曲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电视流行歌儿,比如《射雕》《霍元甲》主题曲什么的,嘹亮,脆生生。乐得半死之后,我说,谢天笑原来是个唱流行的胚子,搞摇滚,白瞎了。这之后,我心目中对他的定位一直没变,所以每次听他在大型摇滚音乐节上声嘶力竭的时候,我都跟旁边的人说:“什么都好,编曲、配器、演奏……什么都好,要是换个摇滚嗓儿的主唱就完美了!”

2004年之后吧,亚运村那边的无名高地成了我常去的地方。在那里,看得最多的是马木尔和他的IZ乐队,以及沙子。沙子我追看了很多场,每次都会在老刘的话唠中欢笑不已,在他那老烟酒嗓唱出的歌里沉醉不已。而那时的IZ乐队,是一支纯哈萨克民谣乐队,第一次听,惊异于马木尔的超级低沉而宏阔的嗓音,第二次听,才把注意力转到整个乐队的完美的演奏配合。那时的乐队成员是朱小龙和吴俊德,两位新疆来的乐手,简直无所不能,冬不拉弹得剑指如飞,每每看得惊心动魄,看了不知多少场,百听不厌。后来,马木尔搞起了实验,很少开口唱了,我失落了好一阵,渐渐地就远离他的现场了。不承想,2010年,当马木尔带着他的哈萨克新乐队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时,竟然完全超越了民谣和实验,轰隆隆的哈萨克工业摇滚直面扑来,瞬间碾碎了我的心脏,同时激活了我麻木已久的摇滚神经。

认识周云蓬比认识任何人都早,圆明园画家村还没被解散的时候,就在某个院落里的露天画展中看到了这位盲人。当时不知道他是唱歌的,后来,在一个朋友家中再次邂逅他时,我兴奋地说:“我家还有你去圆明园时候的照片呢!什么时候拿给你看!”他轻描淡写地说:“我也得看得着才行啊!”我才意识到他是个盲人。周云蓬是极少见的给人以不盲感的盲人,幽默感和参与感与生俱来,以至于让人经常忘了他看不见东西这个事实。有次我们争论一个问题,我急于反驳他,脱口而出说:“你瞎说!”云蓬说:“我本来就是瞎说嘛!”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认识他好多年,直到2005年,才在迷笛民谣舞台上真正听到他唱歌,瞬间刮目相看,之后,在疆进酒、江湖、两个好朋友、麻雀瓦舍这些新晋音乐酒吧里频频追看,从朋友彻底沦为粉丝。

在两个好朋友酒吧的绿色草坪上跟冬子搭讪时,他怯生生地问我:“你是不是叫金燕?”我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他说:“我们十年前就见过!”然后帮我回忆种种往昔的朋友和饭局,但我依然没有丝毫印象。我想,我那时一定没听过他唱歌,至少没有听到他现在的歌。如果一个人干净的歌声像《墙头草》《十方》一样打动我,那么即使很多年华老去,那些音符也不会淡。因为,好的音乐,只要听一次,就会长在骨头里。

很少打开MSN邮箱,某日无意打开,惊然发现朱小龙从荷兰传来的音乐小样。小龙已经六七年没见了,只是偶尔接到他从各个国家打来的电话。小样录制得极简陋,就一把吉他,一个小麦,自弹自唱。歌里反复咏唱着:“我想要趟过那河水,等你,我想要穿越那丛林,拥抱你,用我所有思念,用我所有时间……”摇滚现场的往昔瞬间纷纷涌来,将我塞满,又将我掏空。我颓然坐在一堆声色犬马的回忆中,快乐地忧伤着:我们都将老去,但音乐没有,许多人越走越远,但音乐没走远。

1989年秋,一个青年老师从北京回来,把大家召集到他的单身宿舍里,神秘地告知大家:“给你们听一个绝对牛的好东西。”然后他将所有灯关上,虔心点上蜡烛,那架势好像要做一场法会。大家都被这神秘而庄严的仪式感给镇住了,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那个破双卡录音机平心静气地等着。

按键落下,那个震撼了我半生的声音响起,当录音机里的男人扯着嗓子从心底里吼出“咿呀……”我们集体沦陷了,从此成为这个叫“崔健”的男人的信徒。那晚,我们大醉,听了一遍又一遍,只一晚,便学会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里的所有歌曲。那些旋律、节奏和歌词,如刻在骨头里般,从此不忘。

像所有歌迷一样,我在当时资讯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贪婪地收集着一切有关崔健的信息。一个在北外上学的师兄特热心地承担起为我收集资料的任务。每到假期,他就给我带回攒了半年的剪报,那些文字让我嚼了一遍又一遍,许多报道是几个月以前的,但我依旧能在字里行间反复体味那些未曾体味过的现场激动。

“这辈子要是有机会能看见崔健的现场演唱会就好了!”可是,地处偏远,这简直是遥不可及的奢侈梦想,更别提能见到崔健真身了。想都不敢想!

及至我终于到了有可能看到老崔演出的北京的时候,他已经被雪藏了。没有机会朝圣,但老崔却变成了我日常生活中很自然的一部分。聚会、喝酒、结婚、别人结婚……这些欢乐或者伤感的时刻总是有老崔的歌相伴,再自然不过。

初见崔健是十年之后的那个夏天,我和朋友们应邀到马克西姆餐厅为宁瀛的《夏日暖洋洋》做群众演员,无偿,但管红酒和小点心。是夜,马克西姆餐厅人头攒动,晃来晃去的全是名人脸,我们这几个下流社会的小混混谁也不认识,但还是兴奋地跑来跑去不停地去拿红酒和小蛋糕,然后躲在角落里看名流们推杯换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