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隐居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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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往生(1)

电话铃响的时候我们还在互相推诿,像平时一样。

T满脸不乐地接电话时,我正兴致勃勃地在网上购物。

“找你的,你!”T捂着听筒龇牙。

我一脸不耐烦地走过去,倦怠地说:“喂—”“你叔叔在医院急诊室,快来,可能不行了!”

“谁?你说谁?”

前天才在一个亲戚的婚礼上见过,他穿件印着李小龙的黑T恤,老式水滴形蛤蟆镜架在头顶,穿条牛仔喇叭裤,大肚子堆在腿上,笑眯眯地坐着喝酒。他平常不喝酒时也喜欢笑眯眯地捧着肚子坐在凳子上,除了偶尔抱怨后背膀子疼,没听他说有什么病症,再说五十几岁也太年轻,正在兴冲冲地忙着筹备儿子的婚事。

开门时一阵穿堂风,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拉着T往外跑的时候,我匆匆忙忙系扣子,临走时也没忘往包里塞几件过夜的厚衣服。

路上,电话又响了。我明知道是怎样的消息,但还是大声喊:“怎么了,怎么了?”

那边沉吟一下,道:“人已经没了。”

我知道,其实不用接电话我也知道,但还是继续喊:“什么?你说什么?”

“人没了。你叔叔死了。”那边“滴”的一声恢复了沉默。

不过十分钟,一个人跟着电话里的一句话渺渺地消失了。

我没眼泪,脑子居然还在走神,欣赏路边的霓虹灯招牌。只是不明所以地发抖,像坐车经过一段颠簸的路。

原来死亡就是冷,即便只是旁观,被轻轻蹭到一下,也从心里冷出一股旋风,全身不由自主地哆嗦。

T用手按住我的手,探询地看了我几眼。这在人类世界里是通用的安慰姿态,不知该怎么做时如此表现总没有错。其实不需要,也没什么用处。

(一)深夜的医院急诊室门口,昏黄灯光里晃着的人影,面目模糊,嘁嘁喳喳不明所以的人声,压抑着,不敢高声语,人人都不由自主地带上点儿神秘感—是阴阳交界处的风景。

走进屋去,床边围着一群人,床上两条蜡黄的光腿正被人们举起来,我自动回避不看,但一瞥之间也看到一个小丘般高耸的蜡黄色肚子,暴胀得快要炸开似的。带着惊异,我赶快把目光往上移,只见床上躺着的人脸上盖着氧气罩,面色发紫,据说是心肌梗死的表征,表情平和,和熟睡没什么区别,黑T恤被翻卷到腋下,我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仍然是有弹性的骨肉,厚实,散发着温热的人味儿—不会走路被他抱在怀里时,一个小人儿就知道这样厚实的肩臂、这样温热的人味值得信任。他照看我的时间不短,以至我养成了睡觉前必定和人脸贴一下脸的习惯,至今如此。

“得给他擦一遍身子吧?”一片乱纷纷的人声。

“下班刚洗的澡,他每天下班都洗干净才回家。”他的遗孀抽噎着回答,语气倒还响亮。

“是不是得净净肠子?”又有人探寻地问。

“上儿子新房看装修了,忙活半天刚回来,一粒儿米还没来得及吃呢。”她蓬着头发抹着脸站在当地。医院里青白的灯光在她脸上勾画出深重的沟壑。

“那快穿寿衣,硬了就不好穿了。”大家七手八脚地往下褪衣服。

我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一个仍然是热的人,也许只是睡过去,过会儿还能坐起来笑眯眯地说话—他说话时有特殊的发音和上扬的尾音,带着种奇异的亲切感—再也回不来了,这世界已经麻利地朝他关上了门。

我被拽了出去—待在里面碍手碍脚且不方便。一起哭着趴在死者身上的温情场面并没有出现,来得早的已经哭过了,人类的悲伤是分期分批的。

我响亮地大哭了一场,理直气壮,哭到最后已经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成这样。

不断有人拦住我劝“别哭了”“行了”。我置若罔闻。原来我不是哭不出,是需要酝酿情绪,我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

(二)寿衣穿上了。一套黑衣服,像是化纤充呢子料,硬、厚、立领、四个带盖儿的口袋、一排大黑扣子,上衣很长,一直盖到膝部,头上戴顶同色同质地的解放帽—原来寿衣也流行复古,还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干部服的款式—凡是死得太突然,没带得及自己挑拣款式的据说都穿这个。幸亏死者的好处之一便是不会发表自己的意见。

穿着寿衣的遗体被侧翻过来,身子底下铺上了带着长流苏的明黄尼龙绸子;遗体再被平铺过去,身上盖块米黄尼龙绸被单,被单上画着直愣愣的青松、仙鹤与神龟,落枕似的歪着脖子,呆呆地瞪着白眼,眼睛里没焦点,空白处都画上乒乓球大小的铜钱。这粗疏直白的写意画风如今大概只有在丧葬时才见得到—批发市场里廉价的塑料桌布看上去都要生动鲜明得多,画画的心里大概也明白,此时没人对自己的作品仔细鉴赏说短论长,于是心安理得地粗制滥造。

枕头下塞了铜钱,有人喊:“嘴里要放蛋糕,谁去买蛋糕?”

医院门外的小售货亭诸物欠齐全,我只好买了一袋子“盼盼法式软面包”,抓出三个,撕了包装,一块塞进嘴里,剩下的一手一只。

“我爸的手抓不住蛋糕,怎么办?”死者的儿子用力太过,蛋糕捏瘪了也放不进去,担心地叫起来。

“没事没事,这床窄,一会儿挪到宽担架上就好了。别忘了把这两条金属小鱼放枕头两边儿。拿白纸回家把镜子糊上,谁去找白纸?”

一片闹闹哄哄的人声,昏黄的灯光把周围的人影都推上了墙;人人都被派了任务,立时忙碌起来。

我看着我的叔叔:一身黑干部装,黑解放帽,盖着米黄色尼龙单子,上面的仙鹤腿画得钢管般粗,头顶上的灯照在他脸上,他面无表情,嘴里含着块蛋糕。

“一定要这样?他肯定不喜欢这身打扮。”我嘟囔道。

小时候看他的蜜月旅行拍回来的照片:矮壮身材,长圆脸,厚刘海朝一侧梳,几乎盖住眉毛;两条长鬓角,简直与下颌接轨,短夹克,迎风招展的阔腿喇叭裤,局促地微笑着,和他刚烫了头发的新娘一起牵着手立在灰扑扑的空旷的广场上,前面是一块块延伸过来的大方砖,后面是天安门城楼—时光还停留在猫王风靡的阶段,正是三十年前小城市时髦青年的做派。他时髦,但不前卫;他的时髦是种模模糊糊的躁动,还远未上升为有系统有条理的思想。三十年前的小城,有思想的前卫注定是死路一条。

总之,我叔叔所能表现其青春的方式,充其量不过是刘海的长度和裤腿的宽度,再往前一步是不行的,不被家里打出去,也会被厂领导叫去谈话—犯不上,或者说,抵抗不了。

婚事也是如此。

结婚那天他并不高兴,我那时并不了解他的不高兴,只是当天早晨他还在帮我弄头发,当时最流行的娃娃头,用电夹板还是什么的把前刘海和头发下沿窝进去,形成自然蓬松的弧度,我很诧异他为什么会一声不响地做上那么久,直到有人催“走吧走吧去接新娘”。据我妈回忆,他当天一直撅着嘴,我倒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很沉默。不过,作为大家庭里十余个孩子中的一员,又算不上出众,他一直很沉默,大家也就习惯了他的沉默,懒得询问根由。

其实大家都知道他想娶的是隔壁家的三姑娘,他没事常常在门口百无聊赖地踱来踱去,为的是遇到她搭讪几句。三姑娘是当年的胡同西施,年纪轻轻就烫了个大鬈发,眼睛向两鬓斜飞上去,跟人讲话的时候总是斜着一双眼睛带瞟不瞟的,嘴唇鲜红,穿罕见的高跟鞋,走起路来一阵香风,两只小巧的乳房一翘一翘的。

说起话来嗓音有种娇俏的沙哑,一起头儿总是一句洒脱的“你他妈的—”,不知道是不是学习电影里女特务的做派,总之新鲜热辣,扣人心弦。虽然像个光鲜的纸人儿,里头的空洞经不起推敲,二十年后再看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悍妇,但当时却犹如一只花斑雌蚊,在人心头上轻轻一叮,让人又痛又痒,难受得没着没落。

这样的妖精看看是可以的—不看白不看,打情骂俏时占几句口头便宜也是可以的—不占白不占,娶回家来则势必流毒无穷。叔叔犯了二百五,家里人不能同犯。

没有什么故事,也没有什么波折,结婚那天站在我的叔叔身边的是一位公认的规矩姑娘,细眉细眼,尖尖的鼻子,像只驯顺的鸟。

我的叔叔是个好人,好人意味着不给别人找麻烦。总不能为了个妖精和家里大吵大闹,再说他也习惯了服从安排—中学毕业了被安排下乡,下乡回来在家待业时被安排带孩子做饭,不久后被安排进了一家工厂,年复一年不停地做一种玻璃钢船,每天把如尸体般沉重的玻璃纤维卷成的锭子从架子上搬下来,展开,一天也不知道要抬多少回,订单多的时候常半宿半宿地加班,空气里全是毫发般细的玻璃纤维粉尘,站在门口凭眼睛找不到里面干活儿的人;每天下班都要洗澡,零下二十度也得脱光了站在水龙头下冲—玻璃纤维一直钻到内裤里;从二十岁起开始过这样的日子,死的当天还在过。为此他能得到每月一千多块钱的工资—还是加班多的时候。因为没人安排他干别的,所以他也就一直干了下去。

喇叭裤和蛤蟆镜早放弃了—这样的环境,再说也成家立业,夫妇两人忙一个儿子,一切紧着孩子,不能让孩子受委屈。孩子到了二十几岁学会了抽烟喝酒,交了女朋友谈婚论嫁,那也是孩子,总想攒够了钱给儿子当新房,没想到房价涨得总比工资快,钱越攒,数目却差得越远,终于一咬牙贷了款,那欠款数字后面的零他数起来都觉得头晕,这样的债务简直不可能还清。每一个零都是一只结结实实的脚,不停踩着他的肩膀;他那孩子般不显老的长圆脸突然在短时间里憔悴下来,变成水泥般的灰色—他开始抱怨自己肩膀疼,自己对着镜子够着后背贴膏药,其实他抱怨的时候也并不多,总是有人问起才略说几句,夏天光膀子时能看到后背上陈旧的膏药印子。

值得欣慰的是儿子倒是很体面,头发用摩丝打得竖起来,是当下流行的发式,白衬衫上印着logo(商标),牛仔裤后头印的是另一个,亚光的皮鞋擦得很干净,鞋头翘着,像坦克,烟是抽三五,也懂得酒的好坏,开的车是爹妈攒钱给买的—年轻人好面子,再说又是个儿子,如今的姑娘谁张口不是有房有车。

除了儿子之外他还有高寿的老娘。其实他的父亲也高寿,几个子女很着实地伺候过几年,不久前才撒手人寰。大家都觉得老头儿不亏,几个子女都拿他当菩萨供着还要怎样?剩下了老太太一个人,瘦成了人干儿,虽然七灾八病却精神矍铄嗓门高亢,二十四小时身边离不开子女,子女都不错,但首要推他是个中坚:来了照例要给洗脚,把脚放在腿上剪脚指甲;给摩挲前胸后背,因为人老肺衰,不大能喘得上气;他得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旁照看着,有求必应,有时一夜睡不消停—因为老太太睡不消停的缘故。一众子女里就他会理发,有全套家伙事儿,理所当然地负责给老太太理发,去世前几天又理了一次,这次却出奇地短。“一次多剪些,省得老剪”—不知算不算预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