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纸上卧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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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理性的学术和感性的学术(1)

01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班主任总是说人的智力都是差不多的,只看你够不够努力。幼稚的我从来不曾怀疑过这一伟大的教诲,直到年纪大了,在论坛上历练久了,才晓得我的前半生全被班主任骗了。当然,这应该只是一种善意的欺骗,我并不怪她。

论坛上永远汇集着五湖四海的人,除了语言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标志出每个人的身份。所以,当我们的注意力不受任何干扰时,才能够从语言上,仅仅从语言上,清晰地辨认彼此。于是就有了我的第一个重要发现:在许多争议问题上,往往并不是人们的年龄、性别、地位、收入、职业、受教育程度或立场的不同,而是智力的不同划分出对立的阵营,而问题之所以总会永无止境地争论下去,主要是因为聪明人和笨人的沟通障碍——两者虽然看似操着同一种语言,实则逻辑方式大相径庭,彼此对彼此都会同样感觉到“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当然,我还算是比较聪明的,于是我很想弄明白笨人究竟是怎样思考问题、怎样认识世界的,我不由自主地对他们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急于了解“我们”和“他们”到底区别何在。学术地讲,这是一个很严肃的心理学课题,而且颇有黑格尔式的哲学意义:“我”的概念产生于“你”的概念之后,人只有先认识到了“你”,才在参照之下产生了自我意识。如果你不曾受过系统的哲学训练,没有关系,任何粗俗的问题都可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但也可以不上升得那么高。

我发现聪明总是伴随着幽默感,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智力必定不差,而一个不但自己不会幽默,也理解不了别人的幽默的人,智力一般比较平常。但是,总体来看,生活满意度高的反而是后一种人,他们满怀乐观的生活态度,对美好的事情总是充满了希望。

举一个例子好了。不可能有人真的相信,只要看了某某畅销书,自己就也能靠着2000美元环游世界,或者带着几十元钱穿越西藏。这样的极端经验即便真实,也是不可复制的,就像一个中过彩票大奖的人也可以写一本《两元钱立赚五十万》,而凡是智力正常的人都不会认真考虑小概率事件。假如一件事情的完成需要许多小概率事件凑在一起才行,认真效法的人还会有几个呢?

花钱买书的人也不可能真的相信这种奇迹可以大规模地复制,他们更多的只是借这样的书来完成自己始终不能实现的梦想,在白日梦的过程中自我陶醉一番罢了。聪明而理性十足的读者则很难得到这样的满足,他们一下子就会看清梦的实质,就算不立即掉转头去,至少也会生起几分狐疑。有些谎言和假象明明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无奈就是骗不过他们的眼睛。

02

写书的人也可以因此分成两种类型:陆小凤型和郭靖型。前者聪慧过人,富于幽默感,更有理性的趣味;后者用力甚勤,颇有重、拙、大的境界,更有感性和直觉的趣味。我觉得钱钟书和钱穆就分别是两种类型的代表。

读钱钟书的书,除了佩服他的渊博学养之外,还会时时赞叹他的机智和幽默。如果他不那么喜欢读书,而是去做综艺节目的主持人,一定也会星光灿烂的。

钱钟书写过一本《宋诗选注》,在我读过的所有诗词注本里,这实在是最有趣的一本。比如书中介绍诗人吴涛是这样说的:

吴涛(生年死年不详)字德劭,崇仁人。在历代的诗话里,南北宋之交的吴沆《环溪诗话》是部奇特的著作,因为它主要是标榜作者自己的诗。也许他非得自称自赞不可,因为那些诗的妙处实在看不出来。吴沆笔歌墨舞地自我表扬之后,想到哥哥,于是在卷下里引了吴涛几首诗,下面这一首写春深夏浅、乍暖忽寒的情味,倒是极新颖的。(钱钟书《宋诗选注》,三联书店,2002,p.238.)

以上就是对吴涛的“作者简介”的全文,简单到了极点,但就是在峰回路转之间活灵活现地勾勒出了诗人的情态和背景,透着一种维多利亚时代特有的贵族文人的诙谐。

有极简的写意,还有极繁的工笔。在介绍杨万里的时候,钱钟书整整用掉了四页的篇幅,另加两页注释。而工笔也有工笔的妙趣,比如介绍到杨万里写诗连俗语也务求“无一字无来处”时,取譬之妙令人过目便不肯忘掉:

换句话说,杨万里对俗语常谈还是很势利的,并不平等看待、广泛吸收;他只肯挑选牌子老、来头大的口语,晋唐以来诗人文人用过的——至少是正史、小说、禅宗语录记载着的——口语。他诚然不会堆砌古典,而他用的俗语都有出典,是白话里比较“古典”的部分。读者只看见他潇洒自由,不知道他这样谨严不马虎,好比我们碰见一个老于世故的交际家,只觉得他豪爽好客,不知道他花钱待人都有分寸,一点儿不含糊。这就像唐僧寒山的诗,看上去很通俗,而他自己夸口说:“我诗合典雅”,后来的学者也发现他的词句“涉猎广博”。(Ibid.,pp.253-54.)

这样的说明,既有日常取譬,又有相类的掌故,信手拈来,毫不着力。

当然,这样的优点只能算是锦上添花的东西,真正见功力的地方是钱钟书可以把一句诗的前世今生、前因后果考据得清清楚楚,而就是在这样的考据里,也透着一丝掩不住的聪慧。例如大家都熟知的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钱钟书的考据真让我们觉得熟中见生:

这句也是王安石讲究修辞的有名例子。据说他在草稿上改了十几次,才选定这个“绿”字;最初是“到”字,改为“过”字,又改为“入”字,又改为“满”字等等(洪迈《容斋续笔》卷八)。王安石《送和甫寄女子》诗里又说:“除却春风沙际绿,一如送汝过江时”,也许是得意话再说一遍。但是“绿”字这种用法在唐诗中早见而亦屡见:丘为《题农父庐舍》:“东风何时至,已绿湖上山”;李白《侍从宜春苑赋柳色听新莺百啭歌》:“东风已绿瀛洲草”;常建《闲斋卧雨行药至山馆稍次湖亭》:“行药至石壁,东风变萌芽,主人山门绿,小隐湖中花。”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问题:王安石的反复修改是忘记了唐人的诗句而白费心力呢?还是明知道这些诗句而有心立异呢?他的选定“绿”字是跟唐人暗合吗?是最后想起了唐人诗句而欣然沿用呢,还是自觉不能出奇制胜,终于向唐人认输呢?(Ibid.,p.77.)

考据做得细致,问题提得周密,也不曾轻易下任何结论。当年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大觉得这本书有什么太出色的地方,后来同类书读得多了,才越发体会得出钱钟书写作的妙处。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般的出色,所以我向来以为钱先生是不大适合写小说的。小说家总要笨一些才好,有点感性,有点执拗,看问题看不到这样的周密透彻,下结论也下不得这样的谨慎小心。简言之,学者和小说家所需要的素质是完全相反的。

《围城》证实了我的判断,学者式的聪慧用到这部小说里就显得尖酸刻薄,格言隽语的充斥则彻底破坏了小说的浑然之美——这都是流行小说的典型特质,是书商所谓的“卖点”,所以它成为畅销书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在三联版的这本《宋诗选注》里,刊载了杨绛的一篇《钱钟书对〈钱钟书集〉的态度》作为代序,其中果然提到:“他对自己的长篇小说《围城》和短篇小说以及散文等创作,都不大满意。尽管电视剧《围城》给原作赢得广泛的读者,但他对这部小说确实不大满意。他的早年作品唤不起他多大兴趣。‘小时候干的营生’会使他‘骇且笑’,不过也并不认为见不得人。”

假若有人在钱钟书面前赞美《围城》,场面想必会比较尴尬吧。小时候听流行歌曲的经历让我思考过一个问题:创作型的歌手往往在一炮而红之后,愈后出的专辑销量愈少,人们愈是说他们江郎才尽,而我感觉实情往往是相反的,是歌手们一直浸淫在音乐当中,欣赏水平自然比普通歌迷提高得快,他们的创作也就越来越曲高和寡。

阅读趣味也是一样的道理。文学青年在上了一些年纪以后,在阅读量有了质的飞跃以后,欣赏趣味自然会和以前不同——以我的观察,很多人都会从感性审美转入理性审美,兴趣点从文学转向史学和哲学等等,所以他们在成熟之后写出的作品也往往因为缺乏感性色彩,兴趣点和普通读者不再能够产生共鸣而失去了以前的很多读者。如果其中有人在成熟之后虽然有了更多的阅历、阅读和见识,却仍然不失年轻时的感性风格和文学青年的典型趣味,那么写出来的作品一定是大受欢迎的。这真的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人实在凤毛麟角,我眼下想得出的例子也就只有一个余秋雨了。

03

学术作品若是偏于感性,往往也更容易让普通读者喜欢。钱穆的书就是很好的例子,钱穆的《国史大纲》里有一段纲领性的名言:“当信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以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所谓对其本国以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以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事实上钱穆的写作也确实是依据着这一纲领的,读起来真令我们感到亲切、温暖和自豪。

钱穆写起中国史就像一个母亲向人介绍自己的儿子,我们因为和她的儿子沾亲带故,所以听起来大为惬意,然而在外人听来,却不由得不对其可信度抱有几分怀疑。比如我们读钱穆的《论语新解》,简直不觉得这是当代学者的话,而是一位正统的儒家老经师怀着敬畏之情在向我们传道。在他的书里读不出聪慧,却时时遇到满腔的赤诚,这归根结底都是对中华文化优越性牢不可破的信念。

钱钟书完全没有这个调调。我一直相信,钱钟书在普罗大众当中的赫赫声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文风的晦涩。假如《管锥编》也像《围城》那样通俗、那样流行的话,人们一定会发现他对传统文化满是刻薄的讥讽,把一部部国学经典的光环摔得粉碎,完全像是一个热心于“祛魅”的后现代主义者。

你更偏爱哪种风格呢,是钱穆的感性还是钱钟书的理性呢?这恐怕不取决于你的专业背景,只取决于你的个人气质了。

01

“读书人没有一个是正常的”——在大家判断这是一句蠢话之前,请允许我先把“读书人”这个概念界定一下。我有一个朋友在航空公司搞技术工作,书架上除了专业书之外再无其他。他这辈子只读过唯一的一本闲书,可就连这本书也毫不留情地彰显着他那份精英级的专业趣味——那是一本小说,书名叫做《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对这位朋友,我们显然不该把他纳入读书人的范畴。这里所谓的读书人,是指那些始终保持着浓厚的阅读趣味,并把阅读仅仅当做一种趣味的人。阅读对他们而言是毫无功利性的,也就是说,书籍就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某种提升或装饰自己的工具。

接下来我们还要排除一种人。我的另一个朋友曾对我讲起自己的女友,说正是她的阅读品位点燃了他的熊熊爱火:“她只看排行榜上的书,真是太纯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一整个春天的幸福。但当时环境嘈杂,我错把“纯”听成了“蠢”,直到多年之后的一次旧事重提我才知道了自己这个尴尬的耳误。好在朋友丝毫不以为意——他先是怔了一下,随后很豪放地说:“这不就是同义词嘛!”

无论如何,说出这等振聋发聩之言的这位朋友本人可一点也不“纯”。他是一个资深的图书策划人,他说他的工作是针对大众市场来策划图书,如果换成专业术语来表达,就是专门欺骗那些辨别能力较弱的读者。“以前我们相信读书是促人思考的,”他曾经这样总结过自己的职业生涯,“而我和我的许多同行们在做的事情其实却是使人放弃思考并接受劣质的知识。没办法,生存压力呀。至于我们是怎么做的,咳咳,请允许我保留一点行业秘密。”

我一直记得后来他以一种颇为复杂的语气对我说过:“我做的书,即便讲的是你完全陌生的领域,也很难骗得到你,因为你是个读书人,我也是,我们都不正常,我们都是反人性的,聪明但不快乐。我老婆那样的才是正常人,对生活充满了庸俗的爱,从来不会自讨苦吃。所以,要做好图书市场,就要把握一个大原则:书,一定要做给不读书的人。”

后来,直到我告辞回家,洗脸刷牙睡觉,起床穿衣吃饭,上班下班,下班上班,才突然理顺了他这番话里的逻辑关系。我承认,读书人的确不正常,心理不正常,而且越读书就越会远离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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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里熙熙攘攘的,似乎是某个商家正在搞着什么促销活动,主办方一头大汗地向人们发放礼品。礼品共有两种,巧克力和马克杯,价值大体相当,随机发放,不许人们挑选。可想而知的是,肯定会有不少偏爱马克杯的人却拿到了巧克力,另一些人则相反。所以,在所有礼品发放结束之后,主办方给了大家一个很贴心的建议:可以随意用手中的礼品去交换另一种礼品。

现在,各位读者,你们已经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你们认为会有多少人做了这种交换呢?

很多被问到这个问题的人都会回答说,大约会有一半人交换了礼品。很好,这在概率上也许是没错的,但事实是,交换了礼品的人还不到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