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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让教育回归常识(3)

我的理由之一是,如果导师对于申报课题这件事是认真的,所申报的课题就应该是以他本人长期的知识积累和学术兴趣为基础的,是他的整体研究计划的组成部分。因此,严格地说,这个特定的课题只有他自己能够完成,别人无法代劳。在学术研究中,即使像查资料这样的工作亦决非纯粹工具性、技术性的,在对资料的选择、阅读、甄别、整理的过程中贯穿着紧张的思考,它同时就是研究者形成、拓展、修正思路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根据我的经验,我不能想象,如果不是自己查资料,我该怎么研究所选定的论题,如果让别人或学生替我查资料,我又怎么能放心。一般来说,导师的水平应该比学生高许多,如果导师所申报的课题可以主要由学生来完成,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的学术水平,或者怀疑他所申报的课题的学术价值。不应该把学者的科研课题降低到学生作业的水准,这个道理不言而喻。我不排除有的学生确有能力和兴趣参加导师的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如实地把他们当作合作者而不是打工仔,并给予他们以合作者的待遇。

我的更重要的理由是,研究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独立思考和研究的能力,为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研究生培养理应以学生为本位,根据每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兴趣方向制定相应的教学和指导方案。这不是什么难事,事实上,十几年前在中国,现在在许多国家,导师带学生的基本方式一向是以学生的学位论文为中心,把主要精力用在指导学生做论文上。正是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学生得到了查资料、做调查或实验、写作等基本的训练。是以导师的课题为中心,还是以学生的学位论文为中心,其间有天大的区别,前者是学生为导师打工,后者是导师为学生服务。李先生责问:“不跟导师做课题,来‘上研究生’干什么?”其实真正应该问的问题是:不尽心尽力指导学生做论文,招研究生干什么?我读博士生时,导师也有自己的研究计划,但从来不需要我为之做任何事,相反,对于我所选定的论文题域,他虽已相当熟悉,仍为指导我而做了大量阅读和思考,把为学生服务视为自己“天经地义的分内工作和责任义务”。曾几何时,学生为导师打工成了“天经地义的分内工作和责任义务”,真令人感慨世道之巨变。我不否认,打工也能学到一点东西,但是,做什么不能学到一点东西呢?国家投入这么多钱,学生自己花费这么多钱和精力,学到这一点东西就够了吗?

综上所述,我的看法是,研究生培养应该回到导师指导学生写学位论文这个基本方式上来,至于导师的课题,原则上应视为导师自己的事,由导师自己去完成。现在要这样做,肯定会遇到困难。困难之一是,有些导师有太多课题要做,不让学生打工,自己哪里做得过来。可是,这算什么困难呢?做不过来就少申请一点,量力而行,本来就应该只申请自己真正感兴趣而又力所能及的课题。困难之二是,研究生水平普遍太低,用李先生的话说,许多学生连“打工能力”也没有,要指导他们写出高水平学位论文谈何容易。同时,现在一个导师往往带许多学生,哪里指导得过来。这个困难是由这些年的盲目扩招造成的,所以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制止盲目扩招,一方面保证招生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使招生的规模符合导师的指导能力。请不要以研究生的数量会供不应求为理由来反驳,就研究生而言,市场需要的是有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而不是一大批有学历的打工者。

学生为导师打工,导师会从课题经费中拿出一些给学生作为劳务费。据我了解,一个工科研究生每天从早到晚在实验室里干活,一个月可领到二百至三百元。多数学生对此不满,但也有学生表示,这一点收入对于自己是重要的,而给老师打工总比打别的工有益。知道了这些情况,我感到难过。若干年前,所有研究生不但不需要缴费,而且有助学金,无须为生活发愁。这些年来,大学里的一个明显变化是,老师富多了,学生穷多了。也许这是有些学生只好为老师打工的一个原因,但我不认为这是正常的。教育经费的使用应该向学生倾斜,而倘若通过收缩招生和削减课题节省了开支,给每个研究生发放助学金或奖学金,使他们都能专心于学业,就是完全可以办到的事了。

2006年2月

叩问高校经费实情

今年1月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涉嫌受贿一案。在此之前,湖北省纪委通报了近三年来包括李金和在内十名高校贪官的典型案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犯罪的问题由此浮出水面,引起广泛关注。

目前被揭露的主要是主管基建和后勤的官员,这方面的经费收支是硬性的,有账可查,问题比较容易暴露。我们不能不想到,高校还有大量软性的经费收支,其中是否也存在着腐败现象。比如说,高校经费中有一大块是科研经费,其分配时暗箱操作严重,“小项目大审,大项目小审,超大项目不审”,助长了权力寻租、“跑部钱进”、行贿受贿等行为,早已引起教育和科研界正直人士的不满。在分配到课题组或个人之后,经费的使用也缺乏有效的管理,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变成了个人的灰色收入。按照惯例,一个项目拿到手,个人可以从相关经费中“合法地”提成,其余部分也可以用与科研无关的个人消费单据报账。有时候,往往是在年终,为了结清旧项目和拿到新项目,还会出现突击花钱的情景。至于项目的结项,基本上是走过场,并不需要拿出真正经得起检验的成果。丘成桐院士曾经沉痛地指出:中国这十年来在教育和科研上投了不少钱,投进去以后,却不问成果如何。他举例说:有些人同时在几所大学任职,从不同途径获得大量科研经费,但没有做多少科研工作;北大聘的某著名教授在国内得到的年薪已达一百万以上,却没有履行工作合同,大部分时间根本不在国内。

上述情况表明,加强对高校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已是刻不容缓之事。去年,国家审计署把教育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实为有的放矢之举。在审计中,不但要清查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更要清查经费支出的效益,即是否真正用于教育和科研并取得成绩。《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内容为“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李金华审计长最近强调对效益进行审计的重要性,指出: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这类问题带来的危害有时不亚于贪污腐败。教育领域并不例外,何处对效益漠不关心,何处就为贪污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然,审计只能起检查和监督的作用,根本解决问题还要靠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现行官本位体制的一大弊病是鼓励在位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最不问效益的,也是最喜欢做出慷国家之慨的“大手笔”的。近些年来形象工程在教育界蔓延的趋势不容低估,决不亚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各地高校通过大合并打造所谓“航空母舰”,争相把院系提级升格,以好几倍的规模急剧扩大招生,纷纷标榜创办世界一流大学,所追求的恰恰是形象而不是效益。衡量教育的效益,第一标准是教育质量,亦即所培养出的合格人才和优秀人才的数量。大量资金投进去,如果产出的只是大校舍、大招牌、大编制,教育质量却降低了,从教育上看就是低效益、大浪费。同样,在科研的管理上,把大量财力投在并无相应社会效益或学术价值的大项目上,用完成项目和发表论著的数量证明领导学术的政绩,其实也是一种形象工程,至于所产出的是真正的成果还是学术垃圾,就非所关心的了。

去年十一月,北京大学主办第二届北京论坛,邀请老布什出场。据报道,举办该论坛共花费一百万美元,其中十分之一花在老布什的出场费上。老布什做了二十分钟演讲,最重要的一句话是:“如果中国能够和平崛起,我就对这个世界充满信心。”(《南方周末》2005年11月24日)十万美元,多么昂贵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个报道,我立刻想到的是那些贫困大学生,如果这笔钱用来救助他们,可以使几十人顺利完成学业啊。这些年来,在学界和政界,举办论坛成风,以请到国外名流为荣,一次论坛动辄耗资百万、千万,有的甚至上亿,其中多数效益究竟如何大可质疑,很可能只是一种新形式的形象工程罢了。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近些年政府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有大幅度增加,但即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也仍是偏低的。与此同时,在市场化的名义下,近些年高校收费普遍上涨。高校经费由两块组成,一是国家财政的投入,二是向学生收费。2003年的统计数字是,前者约七百亿元,后者约四百亿元。一个相对贫穷的国家,无论是纳税人的钱,还是学生家长缴的钱,都来之不易,本应扎扎实实用于教育,容不得挥霍。由于学费上涨,加上社会贫富差距扩大,高校贫困生的大量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城市贫民和普通农民家庭的子女即使考上大学也无望筹到高额学费,学生家长为此自杀的悲剧时有发生,许多贫困生不得不在入学前放弃或在入学后中断学业,顽强坚持者也往往被债务所困,为维持生存而苦苦挣扎。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更应要求高校经费收支做到透明、合理、有效,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说到底,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是办学的理由和目的之所在。因此,在经费的收支上,一方面尽量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尽量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原是当然的道理。我们至少可以相信,如果遏制了经费使用中的腐败、浪费和灰色薪酬,把这些钱用在学生身上,高校贫困生的人数会减少,日子会好过一些。

2006年2月

学术规范化和学者使命

一、学术规范化的前提是学术独立,真正的学术规则是在学术独立的传统中自发形成的,是以学术为志业的学者们之间的约定俗成。在学术具有独立地位的国家和时代,或者,在坚持学术的独立品格的学者群体中,必定有这样的学术规则在发生着作用。相反,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无论人为地制定多少规则,都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规则。

在中国长期的专制政治和文化体制下,学术独立的传统始终没有形成。这既表现在统治者对学术的控制和利用,也表现在治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学术当作政治的工具。学术独立的观念是清末民初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虽有王国维、蔡元培、陈寅恪等大力提倡,但在根深蒂固的儒家传统和剧烈变动的政治现实双重制约下,始终未能形成为可与旧传统抗衡的新传统,建立这个新传统的任务尚有待于完成。

学术独立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尊重学术的独立地位,二是坚持学术的独立品格。前者关涉国家的体制,后者关涉学者的自律。这两个方面有联系,但可以相对分开。即使在学术没有独立地位的情况下,有良知的学者仍可坚持学术的独立品格。因此,学术规范化的讨论也应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体制的问题,二是学者自身的问题。

二、对于中国当今的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人们已多有尖锐的批评。我未作深入调查,只能说一说直觉。我的感觉是,当今学界的根本问题是官场化,并且带进了当今官场的一切腐败现象。这也就是一些学者指出的官本位、权力本位。问题的症结在于行政化的学术领导和管理体制。在学术密集之地的大学,教育行政部门决定一切,包括校长的任命、教材的编定、经费的分配等。邹承鲁院士指出,中国的科技管理是典型的人治,行政权力直接掌握大型课题的项目计划和庞大经费,项目和经费的取得取决于研究人员与行政官员的关系,他名之为“处长政治”和“人际政治”。众所周知,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情况与此毫无不同。

在这种体制下,决定一个学者的地位和待遇的评定机制基本上是非学术的,起首要作用的是权力、人际关系等官场因素,辅以同样非学术的工作量指标。这两者之间还有着某种联系,比如说,一个人很容易凭借权力掌握一些大型课题,让别人去做具体工作,却也计算入自己的工作量之中。课题立项是行政权力支配学术和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课题分级别,级别越高利益越大,不光经济上如此,级别本身就直接意味着学术地位,重点课题负责人成为当然的学术骨干,从而获得其他各种利益。权力转化为课题,课题又转化为权力,形成了某种利益垄断的格局。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学府不像学府,研究机构不像研究机构,学者不像学者,权力与学术严重错位,学术气氛淡薄。在许多人心目中,最佳选择是做官,其次是成为官的亲信,最倒霉的是与行政权力搞不好关系。人们纷纷把精力放在拉关系、立项目、弄钱上。出现了一批学界强人,手中掌握数目可观的经费,挂着各种学术头衔,不停地举办或参加各种学术名目的活动,却永远坐不下来认真做一点学问。比较本分的或这方面能耐较差的人就只好指望工作量了,心里未必喜欢学问,只把它当作获取职业利益例如职称、津贴、课题经费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