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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批评空间(2)

中国人似乎很习惯于大跃进的思维模式。一说大学现代化,就纷纷喊出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口号,搞大校区、大编制、大资金、大项目,以为这就是一流。一说城市化,就拼命拔高城市定位,中国的城市包括小城市在内共六百六十一个,居然有一百多个提出要建国际化大都市或国际化城市。所谓国际化,也是在“大”字上做文章,无节制地扩大市区面积和人口,搞大广场、大马路、大CBD、大豪华楼等等。

一面是贪大求新,另一面就是盲目对老城区进行成片改造,城市的风貌遭到了灭绝性破坏。走遍中国的城市,到处是巨大的工地,到处标着“拆”字,在拆的热潮中,许多有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的建筑及建筑群永远消失了,无数体现各地传统生活方式和建筑特色的民居也永远消失了。

消灭了城市的传统个性,取而代之的新建街区和建筑又毫无新的个性,结果便是城市的雷同化,千篇一律,千城一面。无论到哪一座城市,除了不得不保留的若干重点文物建筑之外,你很难再找到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忆,而那少数文物建筑也成了高楼密林包围中的孤零零的存在。你想逛一逛本地风味的老街,对不起,没有了,它已被中央大道和豪华商场取代。你想看一看先人建造的城墙,对不起,也没有了,它已被环城公路和立交桥取代。所谓的标志性建筑或者与城市的传统毫无联系,或者只是仓促建成的假古董,不但不能显示城市的特色,相反证明了城市的无名。事实上,当你徘徊在某一个城市的街头时,如果单凭眼前的景观,你的确无法判断自己究竟身在哪一个城市。

多年前,我曾如此写道:“一个城市的建筑风格和民俗风情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个性,它们源于这个城市的特殊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消灭了一个城市的个性,差不多就等于是消灭了这个城市的记忆。这样的城市无论多么繁华,对于它的客人都丧失了学习和欣赏的价值,对于它的主人也丧失了家的意义。其实,在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城市里,并不存在真正的主人,每一个居民都只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而已。”这是我的真切感受,我相信也是今天许多城市居民的同感。

现在的城市建设是逐级模仿,中小城市模仿大城市,省会模仿首都。大城市模仿谁?据说是模仿西方。然而,往往是舍其精华、取其糟粕式的模仿。凡是到过欧美的人都亲眼看到,那里许多城市是多么珍视本地的文化传统,在更新城市建筑的同时,把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几近于神圣不可侵犯。同时,在新老建筑之间,在街区和街区之间,在城市和自然环境之间,十分讲究和谐,讲究风格的协调和自然过渡。诚如美国建筑师Kohn所言:建筑应当就像是从它所在的地方生长出来的一样。这种对传统的热爱,对和谐的追求,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东西,却遭到了最严重的忽视。街区规划的杂乱无章,建筑形态的抵牾冲突,是比比皆是的现象。许多建筑平庸而丑陋,常常是把西方古代、现代、后现代的表面样式和局部细节取一点儿过来,作为点缀,或者与中国古代样式拼接起来,弄得不伦不类。有人打比方说,结果产生的不是漂亮的混血儿,而像是黄种人染了金发和做了鼻子整容手术。凡此种种,反映出的是文化内涵的贫乏和混乱。

在城市建设方面,我们早已有极其沉痛的教训。众所周知,建国之初,梁思成就力主把“北平城全部”作为全国重要建筑文物加以保护,提出保护明清古城、在郊区另建新市区的方案,终因敌不过无比强大的长官意志而失败。在以改造旧城为主导方向的规划支配下,北京的城楼和城墙先后被拆除,旧城风貌遭到了严重破坏。不过,不幸之中的万幸,当时尚无财力改造民居,大片的胡同和四合院保留下来了,旧城整体性极强的空间格局基本保持住了。令人心痛的是,在这些年的城建开发热潮中,大部分胡同和四合院终于未能逃过劫难,旧城风貌遭到了进一步的破坏。我们并非没有听到清醒的声音,吴良镛院士多年来一直为抢救旧城残存风貌大声疾呼。他曾经愤懑地写道:“高楼和高架桥好像是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文明,但事实上是中国城市文明瑰宝的蜕变,使北京沦为‘二手货的城市’……为了尽可能最大地取得土地效益,旧城开发项目几乎破坏了地面以上绝大部分的文物建筑、古树名木,抹去了无数的文化史迹。如此无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仅仅将其当作‘地皮’来处理,已无异于将传世字画当作‘纸浆’,将商周铜器当作‘废铜’来使用。”(转引自王军《城记》,三联书店2003年10月)观点不可说不鲜明,言辞不可说不尖锐,但是,就像五十多年前的梁思成一样,他的呼吁也未被听取。

为什么未被听取?因为仍是长官意志决定着城市面貌,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最近的谈话中称之为长官意志造成的“权力审美”。地方最高长官拥有制定和修改规划的绝对权力,规划师、建筑师处于必须服从的地位。为了显示政绩,长官们热中于搞“形象工程”,大拆大建,旧貌换新颜。在许多地方,“换一届政府换一张规划”已成惯例。问题在于,“形象工程”确实被视为政绩,往往使主事者得到晋升。因此,要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端,仍绕不开体制的变革。

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们将给子孙留下什么?我们是否消灭了该留下的东西,又制造了不该留下的东西?我们把祖宗在这片土地上创造的宝贵遗产糟蹋掉了,把大自然赠与的肥沃田野鲸吞掉了,盖上了大批今后不得不拆的建筑,它们岂不将成为子孙的莫大难题,一份几乎无法偿还的账单?建设的错误是难以弥补的,但愿我们不要成为挨好几代子孙骂的一代人。

2005年12月

建筑的人文品质和开发商的责任

建筑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在空间中营造的人居环境,第二是在时间中持存的文化产品。与此相应,我们不能忘记人的两个本质特性:第一人永远是自然之子,不可脱离自然的生态环境;第二人永远是历史之子,不可割断历史的文化传统。因此,衡量建筑的人文品质有两个尺度;一是空间尺度,看它作为人居环境的品质,是否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二是时间尺度,看它作为文化产品的品质,能否在历史的传承中经受住考验。

用这两个尺度衡量,现状不容乐观。众所周知,城市化正以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在中国大地上进展,房地产开发热火朝天,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最严重者恰恰有二,一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传统建筑的破坏。同时,却涌现了大量生态和文化品质皆低劣的住宅建筑。

谁掌握着城市建筑品质的决定权?第一是进行决策和规划的政府部门,第二是从事投资和操作的开发商,第三是承担设计的建筑师。因此,要保证建筑的人文品质,这三者都负有责任,都必须具有人文的素质和眼光。其中,政府无疑是最关键的一环,政府的决策和规划决定了城市建设的基本面貌。道理很简单,如果政府下令砍伐树林和古木,拆毁老街和传统民居,建设千篇一律的大广场、大马路、大CBD、大豪华楼,那么,无论开发商和建筑师把单个楼盘做得多么精美,都改变不了城市整体面貌的丑陋。在整体上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这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另一方面,建筑师的作用也不应低估,如果建筑师普遍缺乏文化底蕴,只知道抄袭西方的建筑符号,模仿中国古代的建筑样式,弄出许多不伦不类的建筑,城市的整体面貌必定是丑上加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