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周国平语录-人生50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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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爱情(2)

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因此,幸福的婚姻必定比幸福的爱情稀少得多。理想的夫妇关系是情人、朋友、伴侣三者合一的关系,兼有情人的热烈、朋友的宽容和伴侣的体贴。三者缺一,便有点美中不足。然而,既然世上许多婚姻竟是三者全无,你若能拥有三者之一也就应当知足了。

在两性之间,发生肉体关系是容易的,发生爱情便很难,而最难的便是使一个好婚姻经受住岁月的考验。

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佳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合格的婚姻了。

有三种婚姻:一、以幻想和激情为基础的艺术型婚姻;二、以欺骗和容忍为基础的魔术型婚姻;三、以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的技术型婚姻。

就稳固程度而论,技术型最上,魔术型居中,艺术型最下。

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两个稳定得稳定,一个易变、一个稳定得易变,两个易变可得稳定,可得易变。

在婚姻中,双方感情的满足程度取决于感情较弱的那一方的感情。如果甲对乙有十分爱,乙对甲只有五分爱,则他们都只能得到五分的满足。剩下的那五分欠缺,在甲会成为一种遗憾,在乙会成为一种苦恼。

婚姻中不存在一方单独幸福的可能。必须共赢,否则就共输,是婚姻游戏的铁的法则。

人真是什么都能习惯,甚至能习惯和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一辈子。

习惯真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甚至能使夫妇两人的面容也渐渐变得相似。

在婚姻这部人间乐曲中,小争吵乃是必有的音符,倘若没有,我们就要赞叹它是天上的仙曲了,或者就要怀疑它是否已经临近曲终人散了。

在夫妻吵架中没有胜利者,结局不是握手言和,就是两败俱伤。

把自己当作人质,通过折磨自己使对方屈服,是夫妇之间争吵经常使用的喜剧性手段。一旦这手段失灵,悲剧就要拉开帷幕了。

“看来,要使丈夫品行端正,必须家有悍妻才行。”

“那只会使丈夫在别的坏品行之外,再加上一个坏品行:撒谎。”

“我们两人都变傻了。”

“这是我们婚姻美满的可靠标志。”

无论如何,你对一个女人的爱倘若不是半途而废,就不能停留在仅仅让她做情人,还应该让她做妻子和母亲。只有这样,你才亲手把她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女人,你们的爱情也才有了一个完整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是否叫做婚姻,倒是一件次要的事情。

圣经记载,上帝用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于是世上有了第一对夫妇。据说这一传说贬低了女性。可是,亚当说得明白:“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今天有多少丈夫能像亚当那样,把妻子带到上帝面前,问心无愧地说出这话呢?

好的婚姻应当使爱情始终保持末完成的态势,也就是说,相爱双方始终保持必要的距离和张力,各方都把对方看作独立的个人,因而是一个永远需要重新追求的对象,决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加以占有。在此态势中,彼此才能不断重新发现和欣赏,而非互相束缚和厌倦,爱情才能获得继续生长的空间。

男女之间的浪漫之情依赖于某种奇遇和新鲜感,其表现形式是一见钟情,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这样一种感情诚然也是美好的,但肯定不能持久,并且这与婚姻无关,即使不结婚也一样持久不了。因为一旦持久,任何奇遇都会归于平凡,任何陌生都会变成熟悉。试图用婚姻的形式把这种浪漫之情延续下去,结果当然会失败,但其咎不在婚姻。

一般来说,浪漫之情存在于婚姻前或婚姻外,至多还存在于婚姻的初期。随着婚龄增长,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然而,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其最主要的因素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的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我们不妨把这种感情看作亲情的一种,不过它不同于血缘性质的亲情,而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被承认为爱情的一种形态,而且是一种成熟的形态。婚姻中的爱情,便是以这样的形态存在的。按照这一思路,婚姻就不但不是爱情的坟墓,反倒是爱情——亲情式的爱情——生长的土壤了。

在浪漫结束之后,一个爱情是随之结束,还是推进为亲密持久的伴侣之情,最能见出这个爱情的质量的高低。

我一向认为,只要相爱,无论结不结婚都是好的。我不认为婚姻能够保证爱情的稳固,但我也不认为婚姻会导致爱情的死亡。一个爱情的生命取决于它自身的质量和活力,事实上与婚姻无关。既然如此,就不必刻意追求或者拒绝婚姻的形式了。

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

婚姻同样如此。夫妻恩爱,携手走人生之旅,当然是幸运的。如果做不到,独身前行,虽然孤单,却也清静,不算什么大不幸。最不幸的是两人明明彼此厌烦,偏要朝夕相处,把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维持到底。

要亲密,但不要无间。人与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相爱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终成悲剧,就因为它在客观上使得这个必要的距离难以保持。一旦没有了距离,分寸感便丧失。随之丧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宽容和尊重,最后是爱情。

即使结了婚,两个人之间仍应保持一个必要的距离。所谓必要的距离是指,各人仍应是独立的个人,并把对方作为独立的个人予以尊重。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两个人无论多么相爱,仍然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不可能变成同一个人。

另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道理是,即使可能,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也是不可取的。

太封闭和太开放都不利于婚姻的维护。要使婚姻长久,就应该在忠诚与自由、限制与开放之间寻找一种适当的关系。难就难在把握好这个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尺寸。总的原则是亲密而有距离,开放而有节制。最好的状态是双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归根结底,婚姻是两个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联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达到高质量的稳定和有创造力的长久。

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办法以确保一个婚姻绝对安全。在一切办法中,捆绑肯定是最糟糕的一种,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成全了一个缺乏生机的平庸的婚姻,或者是一方或双方不甘平庸而使婚姻终于破裂。

婚姻无非就是给自由设置一道门栏,在实际生活中,它也许关得严,也许关不严,但好歹得有。没有这道门栏,完全开放,就不成其为婚姻了。婚姻本质上不可能承认当事人有越出门栏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恋和婚外性关系视作犯规行为。当然,犯规未必导致婚姻破裂,但几乎肯定会破坏安宁。迄今为止,我还不曾见到哪怕一个开放的婚姻试验成功的例子。

在我看来,不管我们把婚外男女之情可允许的界限划在哪里,那么,在此界限之内的,便是不该管的,超过此界限的,又是想管也管不了的。所以,反正不要去管。

婚姻中的一个原则:不要企图改变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