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瑜拉着叶瑾言跑了,留着夹着一筷子扇贝肉的小叶安僵在饭桌上,他盯着他们的背影看了许久,漆黑的双瞳有某些旁人难以解读的情愫在蔓延,他缓缓放下筷子,低着头不敢看叶母,眼角的余光触及身边那个空着的座位像是触电一般迅速收了回来。
正巧这时服务生送上了米饭,叶安抱着碗就开始扒白饭,恨不得把头都埋进去,像只受伤的鸵鸟。
时常他也会有感觉,一人向隅,满坐不欢。
何必。
他一个人坏了一桌的气氛,他也不想这样。
被蒜泥、香葱点缀着的扇贝静静地躺在餐盘上。
他们不知道,叶安之所以不顾自己对海鲜过敏还要吃它不是因为害怕叶瑾言,也不是屈服,而是感激。
就为了叶母在责问他们的时候,叶瑾言说的那句,“是我自己不小心。”
叶母不知道、叶长瑜不知道,叶瑾言更不知道,如果没有后来的事情,大概这个原因会永远埋葬。
叶安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不该降临在这个世界的产物,因为生他难产妈妈死了,又因为来到这个家庭导致原本就不稳定的家庭关系四分五裂,很多事情都躲不过孩子的眼睛,他们会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来构造自己眼中的世界。
六岁以前,小叶安的人生是在福利院渡过的,最初他还不懂,后来他知道,如果能够跟那些来领养孩子的叔叔阿姨离开,他就再也不用和其他五个孩子挤在小小的房间里,就再也不用被那些父母健全的孩子叫做野种,像是避瘟疫一样躲着他们,像是生来便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要把他们驱逐出境,就再也不用为了一个苹果和人大打出手。
所以他每天都趴在小小的窗台上张望,期待一个人身披铠甲宛、金光四散,如天神降临把他从这里带走,救他与苦难之中。
所以当院长领着他们到家长面前的时候他都很乖很乖,他在心底呐喊,我是个乖宝宝,我会不吵不闹,为什么不带走我。
可是小时候的叶安长的并不出众,瘦瘦、黑黒、小小的,并没有出落的入现在一样,像个骄傲的瓷娃娃,像个女性杀手,老少皆宜。随着年龄渐渐增大,那些想要收养小孩的人都不希望领养一个已经开始记事的孩子,这样难以培养感情。
他们会对大眼睛长睫毛的叶安摇摇头,表示惋惜。
便是在这日复一日的失望中,小叶安眼中的希望渐渐淡去、冷却,一颗尚未成形的心渐渐变冷、变硬,他可以淡漠地面对一切被收养的可能性,也可以清冷地看待一切漠视、鄙夷和嘲笑。
他已经厌倦了别人给的希望。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不曾想这样富有悲剧色彩的定性词语用在这个孩子身上会如此恰当。在不被人关注的角落里,小叶安的姿态一天天的高了起来。
直到叶致远来了,那个自称是他爸爸的人,带着神的光环,高高在上对他伸出了手,要给他天堂。
可正是彼时的琼瑶酿成了如今的砒霜,他有了妈妈,可不是他的妈妈,他有个所谓的家,可那只是住了一些人的房子,他有了血亲有了爸爸,可那不是他一个的爸爸。
好在这大房子里还有个叫叶长瑜的哥哥。
他会蹲下来摸摸他的脑袋然后笑问:“今天小叶安有没有乖乖的?”
叶长瑜真幼稚,搞的他像个小孩子。
其实最初他是不屑的,可后来怎么就把他当成了最重要的人?
大概是除了亲情,最有资格长久维系的就是内疚,负罪感,任他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长久不灭。
那次暑假,从本家来了个小表哥,也许是从小被家人捧在手心长大的,小小年纪就把富家子弟的骄横跋扈演绎得无懈可击。
家里面关于叶安的流言就差没满天飞,叶母对佣人们的碎嘴一贯采取纵容的态度,当然,仅限于叶安一事。
小小的叶安明白了,他的生母是父亲的大学同学,是一个自不量力闯荡商场却一败涂地的失败者,是一个求助于叶致远却最终献上自己身体的第三者,是一个因为难产死在手术台上的女人。
她的一生乏善可陈甚至令人难以启齿。
可她毕竟是他的生母,所以当不知道从哪里听来这些话的小表哥把他推倒在地上,居高临下地嘲笑他,“你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孽种吧。”
叶安沾满泥土的手紧紧抠井土壤,这大概是那个当家的女人一直想对他说的话,今天只是借着一个无知小儿的口传达给他。
可是……谁也不能这么说他的妈妈,他不曾见过那个给了他生命的女人,可至少希望为她做些什么,比如,堵上眼前这只大蛤蟆的嘴。
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他“噌”的从地上弹跳起来,一把将小表哥推到了游泳池里。
佣人们尖叫,“表少爷落水啦,快来人。”
那一刻,他看着那只大蛤蟆手舞足蹈地在水里挣扎,打从心底升起一股快感。
事后的惩罚比起报复后的快感,这代价是值得的。
可是他还是后悔了,很后悔很后悔,因为叶长瑜。
叶长瑜真心喜爱这个突如其来的弟弟,为了平息小表弟,也就是叶安小表哥的怒火,他答应带他出门去逛逛,买一些他想要的东西赔罪。
可哪想遭到了绑架,最终小表哥死在了对方的枪下,叶长瑜侥幸逃过一劫,可再次之后叶长瑜就变了,他在自责,没有保护好表弟,终日在“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阴影之下,渐露颓然之象。
这些叶安都看在眼里,他常想,如果那天他没有因为一时意气之争而对小表哥动手,如果他能够再成熟一点,忍住心中的愤怒,毕竟报复那些曾对你有轻蔑之心的人,肉体的伤害不是唯一,更不是最好的方法。
要是这样,叶长瑜会不会就不会因为小表哥的死而一蹶不振,可以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没有如果可言。
而叶瑾言,是继叶长瑜之后唯一一个对他表现出维护之情的人。
他能够感受到叶瑾言虽然很罗嗦但是真诚的关心。
其实叶安对叶瑾言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最多看她每次跟家里宣战闹独立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心里送她一个字,“傻”。
其余时间叶安住校居多,大家也难有交集。
但就是今天,在她说“我没事”的那一刻,叶安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种关怀,是温度。
很幸福。
有人会为他挺身而出,因为她说,“我是他姐”。
有人曾说,幸福是我饿的时候你手上拿这个肉包子,我困的时候你躺在床上酣然入睡,那么,他的幸福,大概就来源于这种温度,类似于刚出炉的金陵大肉包。
卖的一点都不便宜,但是永远要早起排队才能捧在手里。
所以,他愿意为了这可贵的温暖夹起那块扇贝。
要是让叶瑾言知道这原因,她一定会笑,靠,叶长瑜这个无私奉献、让阳光普照大地的大天使居然培养了一个小天使。
此时,叶长瑜正告诉她,“他是我们同父异母的弟弟,你伤害了他。”
叶瑾言顿住的脚步拔腿就跑向宴会厅,“我会跟他道歉。”
哪知来到大厅桌前本该坐着叶安的地方此刻空空如也,叶瑾言忙问:“叶安跑哪里去了?”
有人回答,“他见你们离开没多久就自己跑去出了。”
叶瑾言心下惶然。
众人就看一个穿着红色小礼服的身影飞驰而过。
叶母站起来厉声喝道:“叶瑾言你给我回来,你要去哪里!”
叶瑾言置若罔闻,她只知道她一定要把叶安找回来,哪管身后人仰马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