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同时也完全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将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向低碳经济的转型
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主要表现在重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两个方面。
第一,构思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对策框架。早在1992年8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结束刚2个月,中国即发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第4条对策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内容为:“为履行气候公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减轻大气污染,最有效的措施是节约能源。目前,我国单位产品能耗高,节能潜力很大。因此,要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落实节能措施;逐步改变能源价格体系,实行煤炭以质定价,扩大质量差价;加快电力建设,提高煤炭转换成电能的比重;发展大机组,淘汰、改造中低压机组以节能降耗,实现能源部规划的‘2000年全国供电煤耗每千瓦时比1990年降低60克’的目标;逐步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鼓励城市发展煤气和天然气以及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并把优质煤优先供应城市民用。要逐步改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快水电和核电的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199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其中第13章“可持续的能源生产和消费”设置了4个方案领域:①综合能源规划与管理;②提高能源效率和节能;③推广少污染的煤炭开采技术和清洁煤技术;④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二,坚持不懈地节能减排。节约能源,是中国缓解资源约束的现实选择。中国坚持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体,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全面推进节能,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节能20%的目标。主要措施是:①推进结构调整;②加强工业节能;③实施节能工程;④加强管理节能;⑤倡导社会节能。这些措施的节能效果显著。1980-2006年,中国能源消费以年均5.6%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9.8%的增长。按2005年不变价格,万元GDP能源消耗由1980年的3.39吨标准煤下降到2006年的1.21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3.9%,扭转了近年来单位GDP能源消耗上升的势头。能源加工、转换、贮运和终端利用综合效率为33%,比1980年高了8个百分点。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其中钢、水泥、大型合成氨等产品的综合能耗及供电煤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
2007年是节能减排政策组合出台的关键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举措。除了全国统一行动拆毁所有燃煤小电厂和积极推动有效开发利用煤层气外,上半年,取消了553项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下半年,先后出台了天然气、煤炭产业政策,以推动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能源使用结构。从12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限制或禁止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外资项目准入,同时进一步鼓励外资进入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等产业。中央财政于2007年安排235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同时,建筑物强制节能、家用电器节能标准等也正在逐步进入实施阶段。
据IEA预测,如果替代政策合理,会有良好效果。如:①仅靠对空调与冰箱实施严格的能效标准,则2020年前所节约的电量将相当于一座三峡大坝年发电量;②由于能效的改进,燃料的转换以及经济结构的变化,2030年中国的一次能源需求有可能降低15%;③新政策在2030年有可能削减交通用油量每天210万桶,大部分节约来自燃料效率更高的汽车;④旨在加强能源安全及减排二氧化碳的政策也有助于减轻局地污染,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微细颗粒物PM2.5等。
第三,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一直是负责任的一员。2006年12月中国发布《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该报告包括3部分:①中国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②气候变化的影响与适应对策;③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评价。该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先进核能技术,以及高效、洁净、低碳排放的煤炭利用技术,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并增加碳吸收汇,走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
2007年6月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记述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及中国将采取的政策手段框架,包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节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控制人口增长;开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新技术;推进碳汇技术和其他适应技术等。科技部会同其他13个部门于2007年6月联合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以落实上述国家方案。明确其重要任务为: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开发;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和措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与政策。
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从目前的7%大幅增加到2010年的10%和2020年的15%;优先开发水力和风力作为可再生能源;为达到此目标,到2020年共需投资2万亿元;国家将出台各种税收和财政激励措施,包括补贴和税收减免,还将出台市场导向的优惠政策,包括设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较高售价。国家发改委还于2007年10月发布中国《核电中长期规划》。目前核电占中国装机容量的1.6%,2020年规划目标是占4%。
同时,未来新能源的研发也在加快步伐。例如,同济大学研制的第4代燃料电池汽车已于2007年亮相。氢燃料电池电动车也在上海上市。该车现售2万元,大量生产后,可降低4000元,比目前的铅蓄电池电动车有竞争力。
第四,确立转向低碳的中国能源战略。2007年末的能源白皮书把中国能源战略概括为: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依靠科技、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
对发达工业化国家而言,当发展阶段到了能源消费相对成熟、高能耗工业逐渐移出时,碳排放强度才会逐渐下降。故其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起点是从后工业化社会开始,主要任务是减排温室气体、实现能源安全、建立新的竞争优势与经济增长点。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能源需求正在急剧增长,发展低碳经济的起点和任务与发达国家截然不同,我国不仅要节能减排,还要加快发展,必须在加快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走出一条发展低碳经济的新路。
在战略取向方面,我国的低碳发展宜采取既基于国情又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渐进式路径,制定清晰的阶段目标和可行的优先行动计划。一是把“低碳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并把相关指标整合到各项规划与政策中去,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探求不同地区的低碳发展模式,努力控制碳排放的增长率。二是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把低碳发展作为建设“两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重点内容,纳入到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具体实践中。三是利用国际后金融危机的契机,充分利用碳减排、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我国低碳技术与产品的竞争力,减少潜在的“碳锁定”影响,逐步向低碳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是积极参与国际上关于低碳能源和低碳能源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理念、技术和资金,通过新的国际合作模式和体制创新,促进生产与消费模式的转变。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的同时,最终主要还是要靠自己。五是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低碳规则的制定,为我国争取合理的发展空间。通过承诺符合国情与实际能力的自愿减缓行动,提升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坚持要求发达国家率先大幅度减排,并建立“可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让与资金支持新机制。
在战略目标方面,据国内多家权威机构研究,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可能实现显著降低。如能在有效的国际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下,采取严格的节能减排技术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中国的碳排放有可能在2030-2040年达到峰值之后进入稳定和下降期。
在战略重点方面,走低碳发展道路,必须结合国内优先战略发展目标和各行业自身特点,把握好低碳重点领域,以尽可能低的经济成本和碳排放量,获取最大的整体效益,逐步实现整个国民经济“低碳化”。重点包括6个方面:(1)工业生产、交通和建筑领域。开展高能耗行业的能效达标管理,淘汰重点用能部门的落后产能和强化新建项目的能效监管,努力获得低碳产品和低碳技术的国际竞争力。(2)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要以低能耗、高能效和低碳排放的方式完成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3)优先部署以煤的气化为龙头的多联产技术系统开发、示范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等先进发电技术的商业化,开发新能源汽车和新型节能建筑,总结推广最佳实践技术,探索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的可行性,在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4)加快进口和利用优质油气资源,探索可再生能源在国家能源系统中的优化配置模式,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转变能源结构,改善能源服务。(5)深入研究农田、草地、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通过生物和生态固碳,减缓气候变化。(6)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策略研究和能力建设。
六、走向低碳经济:欧盟战略
欧盟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理念创新和政策创新先行于美国和日本,技术创新跟进日本。
欧盟的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目标是,到2020年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0%,在欧盟能源结构中使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达到20%,到2020年使欧盟的一次能源的使用量削减20%,通过二氧化碳排放量交易以及征收能源税来确定碳价格,形成有竞争力的“区域内能源市场”并且制定相关的国际能源政策。
但是,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欧盟在许多技术领域落后于日本。欧盟自己承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盟各国的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界对能源技术研究的预算都大幅度下降,对能源技术的研发能力及科研基础设施的投资处于长期不足的状态”。
除了创新投入不足之外,欧盟成员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参差不齐,这是欧盟创新体系的一大弱点。例如,同是欧盟成员,德国和波兰之间的技术创新能力有“天壤之别”。总之,欧盟的技术创新的资源四处分散,虽然政策目标远大宏伟,但是概念性、框架性的计划过多,像日本那样的针对性强,目标十分具体,研发与商用化战略明确的内容较少。再加上欧盟对27个成员国的创新资源的协调效率一直不高。这些都是欧盟在低碳技术创新中落后于日本的主要原因。因此,欧盟特别重视积极开展和日本在低碳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例如,在2009年3月,欧盟委员会联合日本经济产业省在东京共同组织召开了“能源技术领域欧盟和日本战略工作会议”,并且制定了双方在低碳技术创新的具体合作项目以及共同行动计划。欧盟还通过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在日本全国主要大学和科研机构募集日本的科研人员参加2007-2013年的“欧盟第7次研究框架计划(FP7)”中有关低碳技术的研究活动。
欧盟委员会在战略上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向低碳经济转型需要花费数十年的时间,经济转型几乎涉及所有的经济与产业领域,为了保证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经济持续增长,并且在低碳经济领域的国际竞争力,目前的10年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时期。欧盟的战略是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具有成本效益的低碳技术的创新,并且加快低碳技术在欧盟区域的普及步伐,从而使欧盟的相关产业和重要部门拥有低碳技术的竞争优势。
欧盟认识到,由于低碳技术既没有自发的市场需求也没有短期的商业利益。供求之间的差距也被认为是低碳技术的“死亡之谷”。因此,必须由政府出面进行干预,鼓励技术创新。为此,欧盟在2007年11月发表了“欧洲能源技术战略计划”。该战略计划的宗旨是为实现欧盟的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目标而全力推进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开发。
欧盟对低碳经济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研究;二是有关如何减缓气候变化的研究;三是有关气候友好型技术,即低碳技术的创新。在2000-2006年,欧盟在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投入了20亿欧元。在2007-2013年,也即欧洲第7次研究框架期间,将投入90多亿欧元。其中,环境研究的预算为18.9亿欧元,能源研究23.5亿欧元,运输研究41.6亿欧元,宇宙与地球环境安全检测的研究预算为14.3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