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道光末年,湖南农村经济出现严重的困难,稻谷高达三千五百文一担,曾国藩感叹:“此亘古未有者,小民何以聊生!”他曾经一度想解决之法,具体就是建置“两田”:为曾氏置义田,赡救孟学公以下贫民;为本境置义田,赡救二十四都贫民。但由于世道日苦,曾国藩自己条件也不宽裕,义田没法办起。后来他又思考模仿朱熹的做法,兴办义仓,用以赈助凶年贫乏之人。按照曾国藩的设想,他家先捐谷二十石,附近各富家亦劝其量为捐谷。每年夏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借给贫困户,秋冬收获后每石加一斗息收还,丰年不增,凶年不减。他认为,“数月之内,一转移之间,而贫民已大占便宜,受惠无量矣”。
曾国藩所做的这些事情,虽然限于他的亲戚族类,限于本宗本地,但是,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曾国藩作为一个领导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有利于乡里的事情,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难的局面,但是他有这样的举措、想法,也是难能可贵的。与那些当官以鱼肉百姓为本的领导者、那些只顾一家吃饱不管他人死活的领导者相比,应该是高尚的,值得肯定的。
管好家人莫管地方政事
家庭人员干预政务,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一大痼疾。一些高明的领导者为了防止家庭人员的干政,常常要花费很大的精力,采取很多的措施。西汉开国国君刘邦,就明确指示:“非刘姓不得封王。”这条指示后来几乎成为法律条文,对后世皇帝起到了约束作用。尽管如此,吕后专权时,还是有一批“异姓王”产生。
“一人升天,仙及鸡犬。”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只要有一个人在外面做官,有的甚至是一个小官,家里的人也就会跟着享受当官的好处。或者巧取豪夺,或者横行乡邻,为非作歹,造恶非浅。试看今日,一些被抓出来的大小官员的背后有几个没有一个收钱的老婆,以权谋求私利的儿子?又有几个在他们的身边没有一批围着他们打转的人?各级纪检要求领导者管好身边的人,管好妻子儿女,但是到头来总是管不好。这一点,曾国藩做的很不错。他一生致力于自己做一个好官,也极力约束自己的家人,“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不干预地方公事。他在写给叔父曾骥云的信中说道:
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不宜与闻。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设或敢于侮慢,则侄靦然为官而不能免亲之受辱,其负疚当何如耶?以后无论何事,望劝父亲总不到县,总不管事。伏求堂上大人鉴此苦心,侄时时挂念独此耳。
有一段时间,曾麟书喜欢管一些“闲事”。所谓闲事,即不是他家的事情,是可以不管不问的事情。比如他所说的“蒋市街曾家说坟山纠纷、长寿庵和尚命案”。这些事情对于当地百姓、当地安定团结来说,是大事、急事,需要解决的事情,但是属于地方官吏工作的范围,曾家去干预不合适。然而他父亲曾麟书却比较喜欢管闲事,到省城、县城找有关领导出面处理。我想曾麟书这样做也是有道理的,一是当地百姓找他出面,作为地方乡绅,有个面子问题,不好意思拒绝,这是人之常情;二是儿子在京城做大官,地方官多少会给面子,他出面找有关领导者更加方便,即使解决不了,接见是不成问题的。加上官场中官官相护的习气,曾麟书出面对于解决乡里的问题,肯定是比较好办的。但是曾国藩并不这么看,他认为,乡绅管公事不合适,地方官表面上也许哼哼哈哈,热情接待,但是心里很反感、很仇恨。他们的热情是装的,是处于应酬的需要。至于那些书吏更是“欺人肥己,党邪嫉正”。公正乡绅在参与地方事务时,扶植善良百姓,打压奸邪小人,这样就会被书吏们利用,造谣诽谤,进谗于官。
儒家认为,父亲即使有过失,儿子也不应该去批评、指责。曾国藩遵循这一儒家的原则,不直接和他父亲去说,而是请求叔父去劝说,在劝说的方式上,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理来讲,父亲干预地方公事,地方官不高兴,而且一旦开了个头,就会没完没了、“日不暇给”;从情来说,有损儿子的声名,他认为要是地方官不给面子,那么儿子的面子就会受损;无形之中,也会招致别人的怨恨。这样行之有法,言之有理的劝说,当然很能够打动人心,其父也就会不去操那份闲心。
有一件事情,曾国藩是处理得很好的。当时在湘乡当县长的是朱诒孙,从曾国藩的家信中隐约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名声较好的官,后来因在镇压太平天国中有功,升为宝庆知府。他在湘乡任上,财政亏空很大,达一万六千两银子。当地一些绅士,也许是和他关系好,是领导的朋友,也许觉得他是个好官,于是他们想出一个出钱帮他垫补亏空的馊主意。对于这个主意,曾国藩是坚决反对的。他强调说:“至于帮钱垫官之亏空,则我家万不可出力。”他的理由有三点:
一是亏空数额大,每都要摊派上千串。提建议的是几个人,一旦摊派就要牵涉到很多人,那时“仍是巧者强者少出而讨好于官之前,拙者弱者多出而不免受人之勒。穷乡殷实小户,必有怨声载道者矣。”结果会给老百姓增加负担,引起社会怨恨。而且一旦这样做,后来的官也会照着样子做,那样的话,“若相援为例,来一官帮一官,吾邑自此无安息之日矣。”
二是不符合国家用人的要求。乡绅的本意是想通过垫补财政亏空,促成朱县长的提拔。曾国藩认为这是不能做的。他说:“官之补缺皆有呆法,何缺出轮何班补,虽抚藩不能稍为变动。”“若不轮到班,则虽帮垫亏空,通邑挽留,而格于成例,亦不可行。若已轮到班,则虽不垫亏空,亦自不能不补此缺。”按照惯例,即使偶然有特殊变通的情况,也要巡抚、总督打个专门的报告,否则不能做。特别是为了朱的提拔而帮助垫亏,曾国藩更是认为不可,“若以朱公之实授与否,全视乎亏空之能垫与否,恐亦不尽然也。”
三是曾国藩认为官府的亏空不是做事情造成的,而是官吏贪腐造成的。他指出:
县之亏,亏于官者半,亏于书吏者半,而民则无辜也。向来书吏之中饱,上则吃官,下则吃民。名为包征包解,其实当征之时,则以百姓为鱼肉而吞噬之;当解之时,则以官为雉媒而播弄之。官索钱粮于书吏之手,犹索食于虎狼之口。再四求之,而终不肯吐,所以积成巨亏,并非实欠在民,亦非官之侵蚀入己也。
书吏是宋明清的一个传统特色。他们精通法律条文,善于处理各类矛盾,大小官员完全依赖他们处理事务;他们工资收入低,但是直接与百姓打交道,贪腐渠道众多,是官场贪腐的基础。他们上吃官,下吃民,中饱私囊,危害甚大。因此,曾国藩是万万不希望家里人参与摊派乡民,以做“厉民之举”的。他的父亲提出了一个改革旧的“包征包解”粮饷的建议,曾国藩认为是一个破除“从前之大陋风,实为官民两利,所不利者仅书吏耳”的好办法,他是赞成的,而且也希望他的弟弟曾国潢促成此事。可见曾国藩在管理家人不干预公事上还是有原则的,即有损声誉、有害百姓的事情不做,有利于官府、有利于百姓的事情还是可以做。
曾国藩经常教导弟弟曾国潢,不要干预地方公事,要求他做一个好的乡绅。他弟弟帮助乡里人做好事,他是持肯定态度的,但是要求他“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做一个“鬼服神钦,到处人皆敬重”的人。曾国藩严格要求家人的这种做派,值得后人学习与效法,曾国藩能够在外面做稳官、做好官,与家庭人员的积极支持,在乡里安稳为民也是分不开的。倘若他们在家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恐怕清政府也不会放过曾氏一家。
教育弟弟们成才
长兄、长姐喜欢教育弟妹,父母喜欢教育子女,这和领导者喜欢教育下属是一致的。这其中所包含的领导力因素值得玩味与探讨。曾国藩有九兄妹,他排行老大,四个弟弟分别是国潢、国葆、国荃、国华,他又率先考取了进士,博得了功名,因此,他理所当然成为辅助父亲教育弟弟们成才的助手与主要力量,而他也以此作为自己的职责与任务。他说:
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
农村谚语说得好:“长兄当父,长嫂当母。”指的其实就是长子是父亲的帮手,在某种程度、某种时候可以代替父亲来领导家庭的其他人员。教育培养弟弟妹妹的成才,是一项非常艰巨而漫长的任务。它不仅需要责任、义务,更需要耐心、细致;不仅需要才华、知识,更需要有方法、艺术。不会因为是长兄,弟弟们就会理所当然地听从他,相反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带有亲情的教育者往往很难教好自己的子弟。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教育弟弟妹妹成才,长兄需要很强的领导水平。因此,一个能够教导弟弟们成才的长兄,一定也可以成为一个出众的领导者。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学而优则仕”这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追求的人生目标,一部《儒林外史》写尽了多少儒生的辛酸苦辣。然而,身处庐山之中又有几人醒悟?几人清醒?曾国藩以优学而仕,由秀才而举人而进士而翰林,可以说是封建考试制度的受惠者,又在春风沐浴之中,对科举考试制度应该是赞成、拥护的。然而,恰恰相反,他并不赞同那样的制度,甚至认为科举考试是有很大的危害的。他曾经教育弟弟曾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