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皋谟到任晋江县后,他就对当地的士绅、百姓们说:“我到这里做父母官,这里的人都是我管辖下的好百姓,我怎么能忍心像对待盗贼一样来对待我的百姓呢?”于是他一改前任刑讯办案的陋规,升堂办案,先向投讼者了解情况,温言细语,就如同与家人说话一样。待弄清了双方是非曲直以后,一般情况下,他就把争讼的双方唤上堂来,让双方互相赔礼道歉,这时公堂之上往往出现这样感人的场面:争讼双方各自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对方原谅,并相互对揖不止,携手下公堂而去。一场争讼就这样被平息了。
正是由于王皋谟以仁德教化百姓,从此晋江县的争讼事件就一天比一天少起来。
◎故事感悟
并非只有严苛才能断案,相反王皋谟把百姓看做自己的父母亲人,以仁德教化百姓,使争讼事件越来越少。
◎史海撷英
军机处
明代时期,权力都集于内阁,因此有权相产生。清朝雍正即位后,便将权力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创立了军机处,作为皇帝的秘书班子,为皇帝出主意、写文件、理政务等,“军国大计,罔不总揽”。
军机处的特点就是处理政事精简速密。军机大臣直接与各地、各部打交道,了解地方情形,传达皇帝意旨。这一机构一直存在了200多年,直至清末才被废除。
与创立军机处伴随的,是推广了奏折制度。由于以前的官员文书批转手续繁复,而且经过多人阅看,时间拖延且难于保密;而奏折则是向皇帝直接呈送,直接到达皇帝本人的手中。雍正在位期间,还扩大了可向皇帝上奏折的人数,不同身份的官吏也可以及时反映情况,报告政务,使皇帝洞察下情,以便制定政策;同时也使官员们相互监督,皇帝得以了解他们的贤愚、勤惰、政绩、操守等。
◎文苑拾萃
清西陵
清西陵是清朝帝王的两大陵寝之一,位于河北省易县城西15公里处的永宁山下,面积达800余平方公里。这里北依峰峦叠翠的永宁山,南傍蜿蜒流淌的易水河,古木参天,景态雄伟。
清西陵自雍正八年(1730年)首建泰陵,至1915年光绪的崇陵建成,共历经了186年,建有帝陵四座,后陵三座,王公、公主、妃嫔园寝七座,分别埋葬着雍正、嘉庆、道光、光绪四位皇帝、九位皇后和56个妃嫔及王公、公主等共80人。建筑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共有宫殿1000多间,石雕刻和石建筑100多座,构成了一个规模宏大、富丽堂皇的古建筑群。
清西陵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11月,清西陵与清东陵一起,被第二十四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中国近代风气变化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礼记》
孙中山(1866—1925),名孙文,字载之,号逸仙。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行者,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的倡导者。1894年上书李鸿章,主张变法自强,遭冷遇,遂赴檀香山创建兴中会。1895年策划广州起义,失败后流亡海外。1905年,在日本东京领导成立同盟会,提出“民族、民生、民权”三民主义,并在两广、云南等地发动一系列反清起义。1911年武昌起义成功后,于当年12月被推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在南京宣誓就职,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24年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促成国共第一次合作。1925年3月12日病逝于北京,1929年安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园。
“男女授受不亲,人分君子小人”,这是古时的风俗。
辛亥革命后,人们在社交、娱乐中,一般不再顾及等级了。如北京厂甸,每到新年之际,男女倾城而出,香车宝马,拥向这里,大有人人平等的气势。无老无幼,无贵无贱,只要不超出自由范围,不违背警章,大家均可同娱同乐。
这一时期社交习俗变化的另一大特点是男女社交的公开化。北京自“文明茶园”创立后,便开始有妇女入园观剧看戏了。在茶园里,仅以楼上楼下为男女之别,随后在包厢里男女可以杂处了。
“第一舞台”成立后,正厅也可以让男女同坐了。在上海,每到周日,总有许多男女同乘一车,疾驰于南京路、静安寺路、福州路一带。
在武汉,乘汽车或马车时,男女同座,不再有人议论。
在北京、上海等地,风气开化,甚至出现了清末不可想象的男女同台演戏的新鲜事。
这一时期,青年男女在公共场所可以自由交往,逛马路、下馆子,花前谈心,月下幽会,社交方式日益多样。
在城市里,时时可见舞会、沙龙、集会、郊游等活动。
社交开始公开化,参加人员也不再有严格的社会等级限定,官员可以和商人成为朋友,学生可与社会艺人交往。
这些新风俗都是革命的成果,既适应现代都市生活的节奏,又有益于社会的发展。
满族在关外时原是游牧民族,经常骑马射猎。为了方便,男子把头部前面的头发剃光,后面的头发结扎成辫子。这样,在骑马飞奔时可以避免前面的头发垂下来遮住眼睛,后面的头发飘到前面来有碍行动。
清兵入关后,多尔衮下了一道剃发令,要汉人也像满人一样剃发结辫,否则格杀勿论。
男子剃发结辫是满族统治者强加给汉族人民的恶习。这种不良习俗与近代健康、文明、科学、卫生的生活观念是格格不入的。
辫子问题,不仅是生活习俗问题,还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辛亥革命前,革命党人曾号召剪除象征清朝专制统治、汉人屈辱妥协的辫子。
辛亥革命后,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与官方为了敦风化俗,更是利用政权的力量下令废除与共和政体相违背的剃发结辫的恶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下令让男子剪掉辫子,掀起了一场强大的“剪辫运动”,被人们称为“辫子革命”。
首先,军、警、政、学等纷纷剪掉了辫子,有的地方民众也形成了大规模的“剪辫运动”。如广东,据《辛亥革命资料》所载:“实行反正议既决,无论老弱少壮之男子以及士农工商兵,罔不争先恐后,纷将天然锁链剪去……统计是日剪辫者,尽有二十余万人。”
但是,部分民众的民主政治心理准备不足,对这种具有浓厚政治斗争色彩的“剪辫运动”的意义尚未理解。而社会习俗的变化,只能是人们心理变化的具体表现,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所能一蹴而就的。尽管政府已经下令要男子把辫子剪去,但很多汉人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于这根猪尾巴式的辫子反而恋恋不舍,就是不肯剪掉。有的人辫子被剪掉了,竟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如丧考妣。
这样,全国各地出现了一系列因强制剪辫而引起的冲突。军、警或少数热心剪辫者沿途设卡,强行剪辫。有的地方,群众公开反对剪辫,如山东烟台就发生了因强行剪辫而引起的罢市风潮。
大多数地方的群众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剪辫,有的人想尽办法来保护辫子。针对这种情况,官方不得不暂时妥协。政府表示可听其自然,不以政令强行干涉。
尽管当时的“剪辫运动”遇到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重重阻力,但是剃发留辫这种封建残余毕竟属于被社会淘汰之列。在政府和部分开明人士的一再倡导下,尤其是受到了整个社会崇洋风气的影响,随着民主共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剪辫子的人越来越多了。
到1914年,北京城里城外剪辫子的人已经很多了。如政界、军界人士一律剪掉了辫子,工商界、劳动界也有剪辫子的。
到1917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第六年,南方人民几乎将辫子全都剪掉了,未剪者也不过千分之一二。即使是爱新觉罗氏宗室子孙,毅然剪去辫子的也不在少数。
北京地区由于长期是封建统治的中心,封建旧俗的市场比南方各省要大得多。但在北洋军阀统治末期,男子留辫子这种习俗已基本上被淘汰了。
至此,男子剪辫子在全国已经蔚然成风。
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女子也喜欢留短发了。许多城市青年妇女,尤其是女学生,竞相剪成短发。她们的发型争奇斗艳,标新立异,不下几十种。可爱的中国女性为民初剪辫热增添了不少光彩,为敦风化俗谱写了新的乐章。
◎故事感悟
从社会改革带来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旧风俗的改变、新风尚的兴起,增添了社会的光彩,呈现了社会的进步。这种变化可喜可贺,也为社会的前进谱写了新的乐章。
◎史海撷英
中华民国的成立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不久后,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上海、江苏、贵州、安徽、浙江、广西、广东、福建、四川等省区先后宣布独立,清王朝的统治呈现土崩瓦解之势。
11月30日,各省代表会议在汉口英租界召开,决定在临时政府未能成立之前,由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政府职权,并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代表会议还决定临时政府地址设在南京,在南京召开大总统选举会。12月2日,革命军攻占了南京,长江上下游的革命势力联为一气,南方各省均告光复,湖北和上海军政府都倡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
经过反复协商,革命党领导人大多都主张推举刚刚从海外归来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2月29日,17个省的代表在南京选举临时大总统,每省一票,孙中山以16票当选。黎元洪当选为副总统,仍留在武昌。
1912年元旦,孙中山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以五色旗为国旗。
◎文苑拾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定了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8日,该宪法由临时参议院(南京)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主要内容是:
一、仿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盖当时的参议院为抑制袁世凯的野心,乃将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使袁世凯成为虚位总统。
二、总纲以简洁的文字,将国家的要素作原则性的规定。
三、人民权利义务的保障已有详尽的规定,并设有法律保留条款。
四、大总统副总统的选举仍沿《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精神由参议院选举。
五、司法已有独立审判规定,符合三权分立原则,《约法》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织。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