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一不小心爱上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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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你确定是我亲生的么

李铭远从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爸爸到朗曼去实习了。

那时候他坐在会议室的角落里,连爸爸和伯伯叔叔阿姨们说的话都还听不太懂。

但是因为之前爸爸有交代过,要安静,不能吵闹,他可以看小人书或画画都可以,但不能说话和随意走动,就像上课一样。

所以他就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的位置上,不是看小人书就是画画,专心致志。

再后来,他也会抬起头来静静地听大人们说写什么,虽然还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能够感到到那股氛围。

唯一让他觉得有些烦恼就是那些阿姨喜欢抱他,有时候会捏他脸颊说他长得好可爱好帅气,有时候会忍不住偷亲他。

有一次,他就听到一个阿姨一边偷亲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

“这算不算跟李总间接亲亲呢!”

“阿姨,妈妈说,没结婚不能随便亲亲。”李铭远抬着小脸,一脸认真地回到。

对方一下子就闹了一个大红脸。

再后来只要会议一结束,他就自动走到了爸爸身边,因为这样那些阿姨就不会抱他,也不会亲他了。

当然跟着爸爸去公司上班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阿姨叔叔们会给他很多零食,他每次总能带着鼓鼓的两大口袋回来。

他是不喜欢吃零食的,但是姐姐们很喜欢,他要带回去给姐姐们。

不过后来爸爸说,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他就问爸爸,那怎么样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呢?

爸爸看着他应道,你要有付出,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比如你帮爸爸拿一本书,爸爸给你一块钱,这就是你付出了劳动,赚回的一块钱,不是随便跟爸爸拿的一块钱。

再后来,在朗曼的总裁办公室所在的楼层,就可以看到李铭远忙碌的身影。

因为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所以他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力去换取。

于是别人在给他零食的时候,他就先问说……阿姨,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

如果对方说不用,他就会摆摆手说,爸爸说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再后来有一个姐姐给了他一根棒棒糖,并让他帮忙做一件事,那就是在下班后,帮她将这份礼物送给他爸爸。

李铭远收下了棒棒糖,还有那份礼物。

一直到下班回去的时候,李铭远才从小背包里,将那份礼物拿给了爸爸!

“爸爸,一个姐姐送要送给你的礼物!”

“哪个姐姐?”

“就是那个头发长长,新来不久的那个姐姐!”

李铭远没有打开包装纸而是塞回了儿子的书包里,并交代了一句,

“以后不要帮爸爸收礼物,你妈妈会不高兴的。”

“妈妈为什么会不高兴呢?”

“因为你妈妈没有收到礼物啊!”

于是第二天李铭远将礼物送回去了,并一脸认真地告诉那位姐姐说,

“爸爸说,你只送爸爸礼物,没送妈妈礼物,妈妈会不高兴的!”

那位姐姐顿时涨红了脸。

李铭远还将那支棒棒糖也一起还了回去继续说,

“爸爸说无功不受禄,没有做事就不能收棒棒糖!”

然后就跑回了总裁办公室。

再后来就没有再见过这个姐姐了。

李铭远小的时候还好玩,走路还屁颠屁颠的,就已经很会说话了。

而且学东西很快。

对数字的敏感度很高,再加上李家有意的栽培他,所以在七岁的时候,他的心算速度已经超过了普通计算机五位数以内加减了。

只不过随着年纪越大,不知道是因为懂得害羞了,还是什么原因,反而不爱说话了,不需要回答的时候,他就直接以微笑带过。

林小溪有时候唠唠叨叨半天,儿子也就回她几句。

有时候她甚至怀疑儿子是不是根本没在听她说话啊,结果一问,儿子居然复述得一字不差。

林小溪几乎有种错觉,儿子是不是机器人啊!

智商是肯定很高滴,可是怎么感觉没什么活力呢!

这种情况,一直到后来有一次,她带着七个孩子回娘家。

大的四个孩子已经十六岁了,中间两个十一岁,最小的才八岁。

但这一点都不影响他们有组织有纪律地一起去挖红薯到溪边去烤。

这也是他们喜欢来外公外婆家的原因。

这里比家里好玩多了。

有一次,林小溪就看到大儿子在地里一直刨着,也不知道在挖什么,顿时不解地问道,

“铭远,你在干什么?”

“挖红薯!”李铭远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大人后应道。

“这里哪里有红薯?”

“没有吗?去年来的时候就在这里挖的啊!”李铭远有些茫然地问道。

林小溪直接无语了。

去年种的,年底早就挖光了,谁会留到现在,何况今年这里已经不重红薯,改种四季豆了。

“红薯早挖光了,现在种的是四季豆!”

“难怪我觉得叶子有些不一样了!”李铭远嘀咕到。

林小溪头顶一万字乌鸦飞过,她到底生的是什么怪胎的儿子啊!

智商高的惊人,情商却低得无语。

还有一次,林小溪带着几个孩子去亲戚家串门。

林母去买菜了。

林父在外面的诊所里,给人看病。

他自己一个人留在屋里。

等林小溪带着几个孩子回来准备做午饭。

就听到大儿子李铭远说道,

“妈,饭我已经在煮了,你等一下炒菜就好。”

林小溪差点没感动得哭出来。

她家大儿子居然会帮忙做饭了,真是天降红雨啊!

这一点完全比他父亲有过之无不及!

她家大总裁是奉行君子远离庖厨,非常恶劣的劣根性!

所以听到大儿子这么一说,林小溪忍不住抱着大儿子亲了一口。

“妈,你干嘛呢!”李铭远有些错愕地擦着脸颊说道。

“儿子,你实在太帅了,居然会帮妈做饭了。”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

等林小溪进了厨房,将中午的菜都炒好了,打开电话煲。

只见电话煲里放着一些米,连淘都没淘过,更不用说水了,电也没插。

这是哪门子的煮饭啊?

难道儿子以为煮饭就是将米放进电饭煲里,它就会自动煮好了吗?

是他儿子将电饭煲的功能想得太先进了,还是将做饭这道工序想得太简单了呢?

那天中午他们延迟了一个小时吃午饭,因为饭还没煮。

自此林小溪才知道大儿子完全是一个生活白痴。

还好他是出生在李家,有管家有保姆有厨娘,什么事情都帮他弄得好好的,他基本上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不然以他这样的自理能力,早就饿死了。

林小溪以为经过自己一段时间的教育,大儿子会有所改善。

于是在他上大学那一年,直接帮他将行李收拾好,就将他打发去单身公寓独立生活了。

一周后,林小溪去看儿子的时候,以为自己走进了垃圾场。

客厅的茶桌上,放着不少吃剩下的便当盒,还飞着苍蝇,卧室里乱七八糟,不知道的以为鬼子进村了,衣服袜子堆满了浴室,还有股酸臭味。

她差点没吐出来。

而大儿子则不知所踪了。

连忙给大儿子打电话,问他在哪呢?

大儿子在电话另一头有些可怜兮兮地说他学校图书馆里,他已经两天没回公寓,因为找不到钥匙,所以他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没换衣服了!

林小溪几乎有冲动想将大儿子塞回到肚子里,重新胚胎发育一番再健康滴生出来,以免拖累了这个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