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陈独秀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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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妇女的装扮

我想如今中国的妇女,一生一世,在黑暗地狱中,受极重的刑罚,如同犯重罪的囚犯一般。但是妇女们受这个刑罚,风俗习惯已久,大家不知不觉受惯了,所以拿受刑法的苦境,象快乐的;越是大富大贵的女人,越是高兴受大刑法。这个刑法也不是衙门里的刑法,就是家里的刑法。谁知这个家里的刑法,比起那衙门里的刑法来,还不知重过几倍哩。衙门里的刑法,若罪不至于死,受了三年五载,就有出头日子;讲到家里的刑法,是永远无满限的了。列位要知道我所说的是什么刑法,待我慢慢地一样一样说出来,给列位听了,就可明白了。第一样便是脚镣的刑法。列位看我们中国的妇女,拿一双脚缠的象粽子一般,皮开肉绽,不管痛,也不管痒,但晓得缠得极小,任凭你行走如何不便,也不去管他,比犯重罪的囚犯,装钉脚镣,还要苦得几倍哩。我拿缠脚的妇女们,比钉镣的犯人,不是嘲笑他们,真真活象的呢。第二样便是手铐的刑法。什么手铐呢?便是妇女们手上所带镯头,好比得犯人的手铐。

我看见富家的妇女,两只手带了十来只镯头,都是翡翠的,玳瑁的,金银珠嵌的,白玉金镶的,带了有四五斤重笨,伸手吃饭都不便,洗脸穿衣也不便,垂下了两手,动都不能动,这个样儿,不活象犯人带的手铐一般么?第三样是两只耳朵。穿了两三个孔儿,挂了几只圈儿,越是有钱的,越挂得多,耳朵挂得皮开肉烂,也不晓得痛痒,一心要他人称赞一声好看。唉!这个刑罚,便是衙门里犯罪的犯人,不曾见过的。列位想想做妇女们的,犯了甚么大罪,要受这个刑罚,吃这般的苦呢?第四样是链条锁头颈的刑法。我见女人家头子上,都要套上一条兜兜链,这系链是什么意思呢?我倒晓得的,不过是男子面前要好看罢了。哈哈!我好笑这般妇女们,只为要讨男人喜欢,便把自己当做犯人,当做牛马,还不晓得,倒大家高高兴兴,讲究链条的长短粗细。

姑娘说嫂嫂的链条是金的,嫂嫂笑姑娘的链条是银的,姐姐道妹子的链条长,妹子说姐姐的链条粗,还要埋怨爹娘,办得不公平,倒忘却了自己活象犯人的模样。你们想想好笑不好笑呢?第五样是一面枷。这面枷并不是真枷,也是比方的样子,便是做官做府的人家,最有钱的财主人家,做新娘的时候,披在肩膀上的披肩。列位看起来比做一面枷,象不象呢?那个披肩上,还钉了许多金银珠翠,玛瑙玉器,不说虚话足有六七斤重,压在肩膀上,头颈都不能动一动,背脊骨都不能曲一曲,这个模样,我拿来比做带枷,倒有七八分象哩。第六样是打皮把掌。我看见我们中国的妇女们,四五十岁的老太太,二三十岁的少奶奶,十七八岁的大小姐,十二三岁的小姑娘,都要拿些胭脂和粉来搽脸。拿了胭脂粉,用两只手在脸上乱打乱拍,拍得通红。列位想这不象犯罪的人被差人打了皮把掌一般么?况且粉里面含的铅质很多,最伤皮肤,久了比打着皮把掌还利害哩。咳!这六样打扮,我拿来比犯罪的人受刑法,样样都象。但是有些不明白的妇女们,听了我这些说话,都要骂我是放屁,说我是梦话。

唉!各位姐妹们,不要动气,我也是一片好心,要劝劝你们拿这些装扮首饰的费,改做读书的本钱,要有益处多了。列位请看财主家的少奶奶大小姐,所用的首饰费,多的不下二三千洋钱,少的也有千几百洋钱;小户人家的姑娘媳妇,办些首饰,也要三十几元。每逢亲戚人家,婚姻喜事,或是出外烧香看戏,定要装扮得十分齐齐整整。满头插的是珠翠,浑身穿的是绸缎,如同花蝴蝶儿一般,休怪那般油头滑脑的人,射住两只眼睛,看个不住。你们妇女们别要怪他不正经,我且请问你们做妇女们的,受了许多苦处,装扮得似蝴蝶儿一般,到底是要给他人看呢,还是自己看呢?你们仔细想想,便明白了。咳!我想来想去,想这般妇女们的装扮,是什么意思,一向有些不明白。想到如今,想出一个缘故来了。晓得了,晓得了,我中国的妇女们,还是几千年前,被混账的男人,拿女子来当做玩弄的器具。这般妇女们,受了这个愚,便永远在黑暗地狱,受尽了万般的苦楚,一线儿亮光都没有。到如今越弄越愚,连苦恼都不晓得,相习成风,积非成是,象这样坏风俗,真是大有害于世道人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