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门清大清
9796000000014

第14章 康熙朝(1662-1722) (2)

由于形势紧急,康熙决定亲征噶尔丹。公元l690年,康熙分兵两路:左路由抚远大将军福全率领,出古北口;右路由安北大将军常宁率领,出喜峰口,康熙亲自带兵在后面指挥。右路清军先接触到噶尔丹军,吃了败仗。噶尔丹长驱直人,一直打到离北京只有七百里的乌兰布通(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克什克腾旗)。康熙命令左军统帅福全反击。叛军被杀得七零八落,纷纷丢了营寨逃走。噶尔丹一看形势不利,带了残兵逃到漠北去了。

公元l694年,康熙约噶尔丹会见,订立盟约。噶尔丹不但不来,还暗地派人到漠南煽动叛乱。他扬言他们已经向沙俄政府借到鸟枪兵六万,将大举进攻。

公元l696年,康熙第二次亲征,分三路出击: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从东路进兵;大将军费扬古率陕西、甘肃的兵,从西路出兵,截击噶尔丹的后路;康熙亲自带中路军,从独石口出发。三路大军约定时期夹攻。

康熙的中路军到了科图,遇到了敌军前锋,但东西两路还没有到达。这时候,有人传说沙俄将要出兵帮助噶尔丹,随行的一些大臣劝康熙班师回北京。康熙气愤地说:“朕这次出征,没有见到叛贼就退兵,怎么向天下人交代?”当下,康熙决定继续进兵克鲁伦河,并且派使者去见噶尔丹,告诉他康熙亲征的消息。噶尔丹在山头一望,见到康熙黄旗飘扬,军容整齐,连夜拔营撤退。

康熙一面派兵追击,一面赶快通知西路军大将费扬古,要他们在半路上截击。噶尔丹带兵奔走了五天五夜,到了昭莫多(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东南)正好遇到费扬古军。最终叛军死的死,降的降,噶尔丹只带了几十名骑兵脱逃。

经过两次大战,噶尔丹叛乱集团土崩瓦解。康熙要噶尔丹投降,但是噶尔丹仍然继续顽抗。隔了一年,康熙又带兵渡过黄河亲征。这时候,噶尔丹原来的根据地伊犁已经被他侄几策妄阿那布坦占领;他的左右亲信听说清军来到,也纷纷投降,愿意做清军的向导。噶尔丹

走投无路,只得服毒自杀。

清政府重新控制了阿尔泰山以东的漠北蒙古,给当地蒙古贵族各种封号和官职。清政府又在乌里雅苏台设立将军,统辖漠北蒙古。

后来,噶尔丹的侄子策妄阿那布坦攻占西藏。公元l720年,康熙又派兵远征西藏,驱逐了策妄阿那布坦,护送达赖喇嘛六世进藏。清政府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同达赖、班禅共同管理西藏。

皇权的进一步加强

满清皇权到了康熙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加强。居《清圣祖实录》记载,康熙帝认为:“天下大权当统于一”,“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身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

为此,康熙帝通过各种手段、措施,对满洲贵族的权力进行来了限制,例如剥夺了各旗王公干预旗务的权力,破除了“军功勋旧诸王”统兵征伐的传统,削弱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政治影响,等等。与此同时,康熙亲自控制用人、奖惩的权,大臣不得干预;设立密奏制度,以便于广泛体察下情。之后这种统治方式在雍正、乾隆二帝时期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并为清朝之后的皇帝所沿用。

清朝农业的发展

清朝的历代皇帝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清朝入关以后,就仿效历代帝王,在京南设立了先农坛,把祭先农神列为国家中祀之一。同时,在先农坛东南还开辟一亩农田,叫做稽田,专供皇帝每年春天到这里来行耕糟礼。

在清朝的十二位皇帝中,如果论重视农业生产,并将其付诸实践,可以说做的最好的是康熙皇帝。康熙并没有像以往的皇帝那样,把重农仅仅体现在每年春天的耕糟礼上,而是切切实实地对某些植物、土壤及栽培技术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做了一些有效的试验。

据记载,康熙研究考察过的植物多达二十几种,如黑龙江麦、御稻、吐鲁番西瓜、樱额果、葡萄、果单、菱角、杨柳、枫树、竹子等。他对这些植物的产地、生长期及根、茎、叶、花、果的性能、用途、味道等等,都做过较深入的考察。

在康熙考察过的二十多种植物中,他亲自试种过的有十来种,如稻麦、人参、花木等。康熙南巡时,十分喜爱江南的香稻和菱角,他便带了一些种子回京试种。结果没有收获,试种失败了。他总结失败的教训,才悟出种庄稼不能生搬硬套,“南方虽有霜雪,然地气温高,无损于田苗。……南北地气不同,节候各异”。以后康熙又留心改良土壤,提高地温水温,终于使他的栽培试验取得了成功。

在康熙进行的若干种栽培试验中,最有成效的是御稻的培育。康熙花费了近二十年的时间试种御稻,到晚年时,还曾命江宁织造曹寅、苏州织造李煦在江宁、苏州等地进行过推广。据史书记载,御稻第一季亩产在四石左右,与当时苏州稻田的亩产量接近,第二季亩产量一般都在二石至二石五斗,两季加起来,比原来就增长了五成左右,所以受到当地百姓的欢迎。御稻在江南曾流行过一段时期,但当时还没有解决在一块土地上不倒茬、连种的种种弊端,同时农民也缺乏长期栽种双季稻的积极性,御稻慢慢地就绝迹,。

康熙重视农业、关注农民,不仅体现在他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上,还体现在他的农业政策上。众所周知,清初实行的圈地政策就是在康熙朝彻底废止的。当时还规定,奖励垦荒,地方官能招徕垦荒者晋升,否则罢黜。实行“更名田”,将明藩王土地给与原种地的农户,耕种藩田的农民成为自耕农。实行蠲免政策,鼓励农业生产。康熙朝曾先后将河南、直隶、湖北等九省田赋普免一周;又将全国各省钱粮分三年轮免一周。这在中国古代史上是罕见的。由于实施重农政策,全国耕田面积由顺治时代的五亿五千万亩发展到康熙时代的八亿亩,农业生产得到显著发展。人口随之迅速增长,国力呈现了盛世局面。

康熙朝的经济发展

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在这期间,经济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恢复,清朝成为了当时世界上幅员最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最富庶的帝国。

康熙在位期间,除了在继续采取轻徭薄赋,与民生息的政策之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康熙认为“家给人足,而后世济”,他对民生经济问题的关注充分展现了其仁爱的一面。

康熙下诏书废止了“圈田令”,取消了满清贵族圈近京州县田地的特权,把土地让与百姓耕种。清初的规定是垦荒三年内免税,之后又改为六年,康熙十二年重申新垦荒田十年后征税。这个政策很好地调动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使得耕地面积有了迅速的增加。而对于哪些农民耕种的原本属于明朝宗室的土地,康熙下诏农民可以照常耕种,并且不需要支付田价。

清初人口从明末的五、六千万急剧下降,1661年(顺治十八年),全国人丁数字是1913万,到1711年(康熙五十年),增为2462万。这只是丁数,不是人口总数。

康熙年间的文字狱

康熙年间,仍有明朝后裔四处兴风作浪,手执“反清复明”的大旗招兵买马,所以康熙帝对这一类问题十分敏感,以致当时的一些章表诗文,一切能够得上影射、暗示,甚至牵强附会的字句,都会给作者带来杀身灭族之罪。

按清律,凡谋反者和共谋主犯凌迟处死,三代内父、子、兄弟及同居之叔伯兄弟及子中十六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不满16岁的男童阉割后罚为奴,母、妻、妾、姐、妹,不论长幼全部罚为奴。外戚师生朋友也逃不了干系,就是死了也要挖出来戮尸。这便是著名的康熙年间制造的文字狱。文字狱的犯人包括家属、出版者、参订者、抄写人、装订人乃至买书人和当地官员。每起文字狱案件被奴、流、刑、杀的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告发者往往升官发财,于是告讦成风,人人自危,因此一般文人不敢研究和反映现实问题。

《明史》纂修始末

康熙四年(1665),康熙帝下令征集《明史》资料,康熙二十一年(1682),修撰《明史》被正式纳入了国家重要议事日程,由满汉大学士共四人负责《明史》的编撰工作。

康熙对修《明史》工作特别重视,把这看作清朝不可推卸的责任。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已完成了三百一十卷的全稿,为雍正和乾隆两朝的完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史》纂修时间很长,最早从顺治二年(1645)开局,至乾隆四年(1739)定稿,历九十五年,经四朝,中间是有间断,但主要工作是在康熙年间完成的。

《明史》尽管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称“最为完善”之作。但它作为一部官修的正史,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明史》三百卷之多,虽经修纂日久,失误之处在所难免,而《明史》中真正失漏之处不仅在此,而在其刻意隐蔽历史真相。

清初修《明史》,所以有须隐没之事实,即在于清与明本身的关系。其所隐没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隐没清在建国之前曾臣服于明朝的事实;二是隐没清入关之后南明诸朝廷(弘光、隆武、绍武、永历……)等长达20多年的历史。

说到清初修史的避讳,必须要提一下清初的文字狱。清初著名文字狱《庄氏史案》,罹祸者至七十余人,其实本里面并没有讪谤清室的语言,关键在于提到清兵入关的事,迹未加避讳而直接用“夷氛”、“夷寇”、“奴酋(努儿哈赤)”这些字。而于李成梁传中,称努尔哈赤为成梁所豢养:“已而并杀教场及他矢于阿台城下。他矢子便是清太祖,以幼得不死,留置帐下。”这是清廷最忌讳的事情,庄氏以及其他修史的人全部因此遭大祸。

涉及南明诸帝的著名文字狱有戴名世《南山集》狱。戴名世著《南山集》,用南明永历年号,以存明朝统绪,论斩。所有为《南山集》作序的人,如方苞等数十人,全部受到株连。

隐讳史实固然是《明史》一大缺失,又是必然结果。由上面两大文字狱案可知清廷这两大避讳是触及不得的。史官如何敢冒杀身之祸而写其事实呢?就算有人写了,以清初文禁之严,又怎么能下只言片语于官修史书之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