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他问身边的雇员。
“刚才被一个女孩子臭骂了一顿,自尊心受伤。”其实他也没听清刚才两人在说什么,但是余旸的魅力遭到质疑肯定是真的啦。
“是吗?”简单颇觉有趣。就算拉客失败,也不至于这么失魂落魄吧?余旸什么时候这么在乎自己的魅力了?
不同于余旸的继续升学,简单职高毕业就出来混,到如今也总算有自己的事业当上老板。现在同行之间竞争得厉害,这碗饭也难端,所以他就也随大流招了几个长得不错的学徒工专司站在店门口以广招徕。今天分店开张,为了再多些人来造声势,就拉死党来充数。谁知道余旸凭着张看起来很真诚的脸蛋和三寸不烂之舌,竟还真给他拉了不少生意,让他忍不住就佩服了好几把。
简单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脸,“老大,你愣在这里干吗啊?吃饭去!”小时候就已经习惯的称呼,大了叫起来还是很带劲。
“学姐?”余旸对于“老板”的吆喝置若罔闻,兀自喃喃念叨,欲哭无泪。
真的好命苦啊,为什么所有比他大的女人都要欺负他?
虽然学校离家不远,但是当初家里人全票通过,让余旸去当住校生,以感受一下大学寝室的生活氛围和同学间的相处之道。
能够暂时离开一下那个令他浑身无力的家,去过集体生活,余旸自然满心欢喜地搬了过去。在之后的两年多里,他体验到一个星期不洗头的惊人效果,了解到一人臭脚全家遭殃的丰富含义,还发现了垃圾一个月倒一次和每天倒一次没有本质区别这一亘古不变的真理,并且练就一身准确辨别泡了两个星期和半个月的衣服之间细微差别的盖世神功。
总的来说,就是所得甚多,受益匪浅。
促使他搬回家住的动力当然不是以上这些进步的理由,而是自从上铺同学谈恋爱后,与女朋友的关系一日千里发展,从牵手搭肩三级跳到一个月以后成为寝室常客,再跳到半个月后的“常住人口”。作为下铺的他,秉持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人生哲学,自然不好意思妨碍人家纯情的“盖被聊天”,所以每天晚上都只能孤孤单单地坐在起居室的电脑前研究电脑游戏,不断地用枪用炮打人,造枪造炮造人。更恐怖的是,上铺哥们的行动使其他室友受到了爱的感召,纷纷起而效尤,于是整个寝室就弥漫在一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旖旎气氛中,直到再也受不了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的折磨,权衡轻重之下,他认命地卷铺盖走路,在室友们的集体欢送下,荣归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