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起名全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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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起名避禁忌(2)

这个名字读起来真是比登天还难。“乐”字有两个读音,因此,这个名字也就有八种读法,试想,这在交际场合该让别人如何使用呢?

人的名字用于交际,应读起来方便、准确。如果使用多音字,让人不知确切的读音,就会妨碍交际。这样,当事人就难免需要花费精力去解释纠正,于人于己都不方便。

第三,多音名字的念法甚至还需要作一些学术研究。

与以上多音名字给普通人带来的麻烦相比,它给名人带来的麻烦就更大了。譬如说有一些古人的名字,究竟如何读,在专家们看来还有争论,可以作为学术探讨的问题。

再如蜀后主刘禅,其中的“禅”字,社会上有人念shàn,更多的人是念chán,哪个音对呢?“禅”字有两个义项,一作“祭名”,“禅让”,“授予”解,读作shàn;一作“静虑”解,这是梵语或巴利语音译词,读作chán。

再对名字作进一步分析,据《三国志·蜀志·后主传》说:“后主讳禅,字公嗣。”刘禅的小名阿斗,又字升之。古人名和字在意义上是有一定的联系的,小名“斗”和“升”均为物量词名,那么大名“禅”和“公嗣”在意义上同样有关。

嗣者,诸侯嗣国也,即诸侯继国君位,也有“禅让”的意思。如若是这个意思,就要读shàn音。要不是花这么大气力去考证,这个“禅”字的读音就很难确定。

多音字用于人名,常常会给人带来完全没有必要的烦恼,要“防患于未然”,唯一的方法就是远远地避开这些多音字。

如果万一要用,最好通过连缀成义的办法暗示出读音,例如:崔乐天,孟乐章,前者通过天说明“乐”当读lè;后者通过章说明“乐”读yuè,这样,名字的字义就告诉你应该读什么了。

■ 忌性别混淆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部分性格、气质较特别的人:男子性格柔和、气质文雅、作风细腻,具有女子之风;女子性格刚强、气质粗放、作风泼辣,具有男子之气。

这类人为了显示其鲜明独特的性格特征,常常会取一些具有异性气息的名字。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定要适度,不能完全“异化”,混淆了性别。

男女本不同,在诸多方面是需要有所区别的,名字使用自然也是如此。那些完全“异化”的混淆了性别的字词,应该尽力避免使用。具体说来,有以下一些原因。

第一,混淆性别的名字不符合实际,不伦不类。

两性的自然属性在气质和性格上的表现,使得女子大多用体现温柔、美丽、贤淑一类的字取名,而男子则大多用于体现刚健、旷达、刚健、雄壮等一类的字取名。

上述男女取名的根本差别说明,男取男名,女取女名,不宜错位。试想:假如一个彪形大汉名叫刘小丽,那肯定是滑稽可笑的,一个娇弱女子名叫王铁柱,那也是不伦不类的。

第二,混淆性别的名字会给人际交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男用女名或女用男名,不仅容易造成误会,有时也会使人产生不良的印象。

一位男青工叫张小英,父母给他起这个名字,意思是要他成为小英雄,立意不可谓不好。没想到工作以后,厂里举行青年联谊活动,男女分组,他竟被分到了女青年组。

热心人给他介绍对象,女方条件很不错。可姑娘一听他的名字,心里就想:怎么一个大小伙子取个女孩名字?真别扭,他是不是缺乏阳刚之气呢?疑惑之下,姑娘连面也不愿跟他见,这事也就告吹了。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些混淆性别的名字给人带来不应有的烦恼,其实,只要取一个好一些的名字就可以解决了。

第三,混淆性别的名字违背了传统的审美观念。

在历代的取名实践中,男性的取名重视刚劲、响亮,女性取名则充满柔婉、甜美。所以,男子取名要选用富有阳刚之气的字,或是能表现男性气质和特征的字,女性取名要选用富有阴柔之意的字,或是能表现女性品质和特征的字。在取名时应该避免具有明显异化倾向的字词。

具有明显异化倾向的名字是,男子用红、彩、花、香、静、凤之类的字取名,女子用雄、豪、壮、伟、飞、龙之类的字取名。

而完全异化的名字如男子用女、妹等字取名,女子用男、郎、汉等字取名。

这类男名如王彩凤、瞿彩红、赵继英、林文芳、薛佩珍、曹如玉、侯顺香、于树花、周风玉、尹雪曼、罗林妹等。女名如吴剑雄、朱志豪、马险峰、徐林侠、谢阿蛮、阎宏伟、刘虎成、张龙地、丁鹭飞、李烈、俞雷、苗林郎、熊汉灿等。

这些混淆了性别的名字,都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用名者的正常生活,使名字失去它应有的意义,因此,性别混淆是取名的大忌,应该努力加以避免。

■ 忌取缺陷名

用生理缺陷的字取名的现象古今皆有,如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即膑骨,也写作宾骨),近代书画家、篆刻家吴昌硕自称“大聋”,现代诗人、爱国志士苏郁文自号“眇公”等。另外还有司马迁、邓粪翁(邓散木)等,这些都是用伤残字取名的真实例子。

既然古今有所成就的名人都取生理缺陷的名字,我们为什么主张忌用有生理缺陷的名字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用生理缺陷的字取名是不道德的。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的生理缺陷总是成为别人为其取绰号的根据。经常能听到一些人叫某个残疾者陈歪嘴、王瘸子、李半瞎、张二拐子等,这些都是没有道德的表现。

身体受了伤或留有残疾,是件痛苦的事情。用“伤残”的情状取名,等于揭人的伤疤,让人痛上加痛。即使是戏谈别人的生理缺陷,也是对他人人格和尊严的一种侮辱。

第二,生理缺陷的名字对人产生伤害。

仅是取个绰号倒还罢了,却有一些家长为自己刚出生的伤残孩子取此类名字,因为他们深信“贱名长命”,这令人深感遗憾和惋惜。

父母在取名时,一定要少用伤残字,以免伤害孩子还不成熟的心灵。因为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与同龄人作比较时,会因此而在心理上更加自卑、失落,给原本伤残的身体中注入更多的刺激,使之深陷痛苦与孤独之中,无力自拔。

第三,用生理缺陷的字取名,一般都有极特殊的情况。

如上面所说的孙膑,因受刑去掉了膝盖骨,改名为“孙膑”是为了铭记庞涓的罪行,并发奋以雪耻;吴昌硕由于晚年双耳失聪,故自称“大聋”,且只是一种自称,不是别号,更不是名字,严格说来不算以伤残字取名;苏郁文由于抨击袁世凯的窃国行径,惨遭迫害以致双目失明。

因此,成年人自己改名,除有所寄托及另有含意者外,一般不宜用伤残字词,以免引起不快。

有生理缺陷的名字不是一个好名字,在取名上应给予伤残者体贴和关怀,让他们感到温暖。同时还要在物质上、精神上给予他们支持和帮助,使他们体会到人生的美好和生活的亲情,这也是取名时的一种公德意识。

■ 忌充满稚气

孩子出生来到人世,父母都会宠爱无比,他们往往会为其取一个昵称。魏武帝曹操、唐玄宗李隆基等虽然贵为一国之君,小时候仍被人以“阿瞒”、“阿鸦”相称。再如文学家司马相如和陶渊明尽管才高八斗,孩童时代也都使用过“犬子”、“溪狗”等难登大雅之堂的名字。

现在,许多城里的孩子取名小囡、小宝、小毛、小狗、小熊、小花、咪咪、阿猫、阿三,在乡村,取名为石头、结实、小驴的儿童仍然大有人在。

的确,充满稚气的名字能使孩子更加可爱,但这类名字只适合小孩。这里所说的“忌充满稚气”主要指的是大人。大人忌用充满稚气的名字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给人一种不成熟感。

孩子作为父母爱情的结晶来到世上,取一个稚气可爱的名字是父爱和母爱的自然流露。但当孩子长大以后,原来活泼可爱的儿童变成了充满朝气的成年人,再继续使用亲昵幼稚的名字,就会让人感到别扭。

特别是有些年轻的父母不从孩子的长远考虑,只注重孩子的幼小阶段,取一些诸如李小勇、郭圆圆之类较适合孩子的儿童阶段使用的名字,等孩子成年后,这些名字就显得有些不妥了。

第二,稚气的名字在新的环境和社交场合中让人觉得不庄重。

如在一些不分年龄而举行的公共活动中,当组织者点名让赵媚媚和刘小宝共同表演时,走出来的两人中,一个是戴红领巾的小姑娘,另一个是两眼昏花的老先生,其中后者将会显得多么地滑稽可笑!

试设想:一个叫张小宝的白发老汉和一个叫李小蔓的古稀大娘,一个拄着拐杖的老王兵兵和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刘婷婷,同样会让人感到滑稽可笑。

在取充满稚气的名字时,中国自古以来就保持着良好的习俗,即既取小名也取大名,人在幼年时使用小名,上学和走向社会则改用大名。这种大、小名之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成年人名字中带稚气的机会,是一种符合中国人生活及心理要求的好传统。

■ 忌洋味十足

随着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可以有选择地吸收、使用一些外国人名,通过利用其某些独到的价值和文化背景,往往能取出一些美丽如画、朗朗上口的好名字。

如王安琪(安琪,西方文学中背生双翅向人们献花的小天使)、冯海伦(海伦是希腊神话中的美的女神)、白瑞德(《飘》中的男主人公)、舒贝、朱丽、叶林娜等。

以上几个例子足以说明,西方某种独特的文化背景,加上汉语的独特魅力,的确能使名字如同套上了幸运的光环,从而备受瞩目和青睐。

但同时也应注意,洋味名字宜适可而止,不应过分洋化。具体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取名应体现自己民族的特征,这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民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我们足可以为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而自豪。由于种族和文化的不同,在取名习惯上,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中国人应按照自己的取名特点、习惯和方式,取中国人自己的名字,体现自己民族的特征。

据一位欧洲汉学家对世界人名所作的研究,他认为中国的取名文化比西方更为优越,中国人名的字义要比西方人名丰富得多,字音要优美得多,形式要简单得多,字形也美观得多,并且更加灵活多变。

第二,洋名译为汉字后,并没有什么汉字音义,不符合中国人取名讲究字义的习惯。

汉语语音的优美多变、铿锵有力和婉转绵长,字义的博大玄妙、丰富多彩和深厚悠远,字形的多姿多彩、灵活生动和气韵传神,这就是汉字用于人名的无与伦比的魅力。

而洋化的名字大多是由字音而来的汉字组合,在字与字之间缺乏必然的内部联系,因此也就显得索然无味,不容易让人根据其字义而在大脑中留下印象,洋化名字的社会功能无疑会大大降低。

但遗憾的是,目前有很多年轻人看不到我国人名的这些优势,一味追求洋化,为孩子取些诸如约翰、玛丽、琼丝、大卫、珍妮、丽莎、汤姆、洛夫、茱莉等名字。这些名字不但不符合中国人的取名习惯,而且也没有什么确切的汉字意义,仅仅是一个符号而已。

第三,洋化名字会使人有一种疏远感。

像以上诸如约翰、玛丽、琼丝、大卫等人名,不但暴露了取名者知识素养的浅薄和盲目崇洋的不健康心理,更暴露了不伦不类的“假洋鬼子”形象。

试想,如果人们在正常的人际交往中,听到王约翰、李琼丝这样的名字,第一感觉肯定是不伦不类,继而会招致厌恶和耻笑,认定此人必是崇洋媚外的主儿,就很难得到信任和理解。

在某些场合,取洋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洋名,都可以拿来一用,以求扬名、洋气。在如何对待洋名的问题上,要会拿,会用,不一棒子打死,也不一概请进,坚决摒弃过分洋化。

■ 忌沿袭名人

取名时“追随”伟人和先贤并企望以之为楷模,在创业上有法,治学上有为,能终成大器,这种想法是好的。但以名人名字为模本,为自己和他人取名,这种仰慕之情与客观效果并没有必然的和直接的因果联系。

一般来说,沿袭名人取名方法不值得提倡,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沿袭名人的名字,毫无创造性。

沿用名人伟人的名字,只是一种机械的照搬,而且,这样做很容易使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受到局限,从而违背取名者借名人伟人之名促进用名者成功的初衷。

具体来说,名取李白,未必就能写得一手好诗;名为戴尧,也可能只是平民一个;而取名齐白石,画的画仍可能只有自己一个人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