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华起名全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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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改名有讲究(1)

■ 改名是一种创作

俗话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取名是认真的、慎重的,用名也是严肃的、稳定的。可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人们常常会觉得原名已不恰当,对原名也越来越不满意,直至最终改换原名。

改换原名也是取名的一种形式,改名的方式大致为主动改名和被动改名两种。

主动改名的原因,大多是为了强化自己的意志、自身的思想身份发生了变化,或为纪念某事某物、某一灵感触动和不满原名字的音或形等等。

如20世纪前期,西渡留学之风渐盛,著名作家巴金原名李芾甘,在巴黎留学时,一度崇尚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的无政府主义,因此从两人的名字中的首尾各取一字,改名为巴金。

聂耳,原名聂守信。由于音乐方面的天赋,加上他的姓氏由三只耳朵组成,于是都叫他“耳朵”。而聂守信觉得也不错,便改名为聂耳。

被动改名,一般是因为不满幼年按长辈意愿所取的名字,或在成长过程中遵循长辈意愿、受到时代风潮的影响、受封建避讳制度的制约等因素影响而被迫改名。

“文革”时,许多人纷纷取名卫红、学青、学彪、爱武、爱兵、永革、继革、卫东等。随着林彪、江青等人政治生命的终结以及那个时代的结束,这些名字便显得可笑滑稽,改名亦在所难免。

李四光原名李仲揆,他在赴日本留学时,不小心在护照姓名栏里填上年龄“十四”。护照不能涂改,于是他就将十字添笔改为李,四字无法改。而李四这名又太不雅观,他无意间抬头看到光被四表的横匾,就在四后边加了一个“光”字。于是,李仲揆在纯属意外的情况下改名为“李四光”。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名是一种创作活动,像创作诗歌散文一样,改名也需要借助机遇和灵感。有时人们冥思苦想,搜肚索肠,终却一无所获,而有时随时灵动,却能“妙手偶得”地得一新鲜而有趣的名字。

■ 改名也须遵原则

一旦作出改名的决定,就应力求改出比原名更好的名字。怎样才能改出更有意义、更富魅力的名字呢?首先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改名要谁用谁做主。

在古代,一般是不容许改名的。名得之于父母,它就像“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即使父母亲去世了,也不能改名。

当今社会,人们都有合理合法的取名、改名的自由和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如果使用者尚无能力取名、改名,这时取名、改名一般由其父母做主,当使用者完全有能力自己改名时,通常应该让其自己决定更改什么样的名字。

◎改名要庄重严肃。

人们在取名、改名时,一般都会斟酌用字,以使其名字更好地表现自己的思想和志趣。尤其是改名,人们都把它当做一件十分庄重、严肃的事情。在大多数人看来,除因避讳改换姓名外,对于改换常用的行世之名,就意味着一个人旧身份的改变,新身份的诞生。

一个人姓名的诞生,尤其是改名常常是看得比较严肃的,那么,用名者自己要努力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别人也应予以充分尊重。

如《中国教育报》1996年7月8日第2版有一则消息,大标题为《李公仆、闻一多殉难50周年纪念活动举行》,“公仆”是李公朴之误。又如《工人日报》1996年8月3日第2版一则摄影报道,大标题是《国良夺魁》,而“国良”是乒乓球冠军刘国梁的名字之误。李公朴、刘国梁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其实,不管知名与否,严肃对待别人的姓名权都是不容置疑的。理所当然的,这两家报纸都分别遭到了社会舆论的批评。

◎改名手续要办齐全。

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防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一般公民在取名的时候,都经过了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

因此改名,尤其是成年人的改名,牵涉到的问题比较多,未经户口登记机关批准,公民不得任意更改姓名。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年满16岁的中国公民,都应依照该条例领取居民身份证。如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再更改名字,将给有关部门带来许多麻烦,所以要改名,一般要在16周岁以前办理好更改手续,16周岁后,没有充分理由,不要再轻易变动自己的名字。

但即使有了规章条例的约束,改名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如确实需要改名,那又该如何操作呢?

在我国,受理公民改名登记的是各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名字时,应按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

公民在16岁之前改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办理: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在18周岁以上需要改名的,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公民在改名时必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忽视这一点的后果往往是不堪设想的。

曾有一位青年到外地去打工,使用化名,后来使用化名的存折被盗,他也没办法报案查询。

还有人搞了一项发明专利,他用新的名字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之后却遇到了麻烦,主要是新名字和工作证、户口簿上的名字不符。他不解地对户口登记机关说:“我一直认为公民有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我想用什么名字是我的自由,我不愿受别人的干涉。没想到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有些人是不能改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身份不明来历不清的人,都不能变更姓名。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更改姓名的证明,方可办理。

公民在改名时,申请改名的原因要合理,办理改名的手续要合法。一定要提高对改名行为法规的认识,严格遵照规章制度行事。

■ 言志改名

时代的变化总是风起云涌、迅猛无常,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为了表现其抱负和对理想的选择,使其名达到“名如人”和“名言志”的效果,有人会毅然选择改名。

徐悲鸿原名徐寿康,中国著名画家。从小家境不好,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但他从小就爱好画画。为了在社会上谋生立足,常做苦工的他非常想进“洋学堂”读书,可家里没有钱供他上学,别人又不肯借钱给他,他深感世态炎凉,前途渺茫,不禁悲从中来,犹如鸿雁哀鸣,于是,他改名为“徐悲鸿”,立志发愤求学,靠自己的才能立身于世。

言志改名有两种倾向:个人倾向和国家民族倾向。徐悲鸿的改名就是以个人倾向为主。在这种倾向方面,还有不少改名的例子。

晚唐号称三罗之一的罗隐,原名罗横,他能诗善文,颇负盛名,且恃才傲物。他曾嘲笑朝廷公卿权贵:“是何朝官?我脚来笔,亦可敌得数辈。”正因为如此,所以10次应试皆不第。而与罗横完全不同的是,一个耍猴的因得到唐僖宗的喜欢而官居要职,这对罗隐自然是很大的刺激。于是他归隐乡林,并改名为“隐”。

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原名洪仁坤,后改为秀全。因“秀全”二字是由“禾乃人王”四个字组成,而其中“禾”谐音为“我”。于是“秀全”便解为“我乃人王”。其意一目了然,这反映了他非凡的抱负和追求。

革命时期的爱国知识分子李公朴原名李永祥,其兄弟四人从大到小按“仁义康祥”的顺序命名。后受到新思想的影响,不满“仁义康祥”的封建意识,便改名为“公朴”。“公朴者,公仆也。”表示他愿做人民的公仆。

徐特立,原名徐懋恂,又名徐立华,著名教育家,延安时期的“五老”之一。在他年轻时期,有一次在乘船途中看见船中多名乘客对船工态度蛮横,他因对此极感不平,就自诫自己若能中举及第,只当教员,不当欺压百姓之官,并取“特立独行,高洁自守。不随流俗,不入污泥”之意,改名为徐特立。

由于国家民族倾向而改名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如萧楚女原名萧秋,中共早期著名的宣传家。后在湖北时,因对屈原《离骚》“勿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之句颇有感触,便毅然改名为楚女。以“楚女”为名,表示其为国奋斗一生,奉献自己的无私胸怀。

周立波,原名周绍仪、周风翔,著名作家。20岁时投身于革命,之后参加鲁迅领导的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他便立志在现实主义文学领域有所作为。为了时刻鞭策自己,他以英语Liberate(解放)一词的读音“立波”作为名字,终生使用。

著名科学家彭加木,原名彭家睦,其父为他取此名是希望一家团结和睦。可长大后作为时代知识分子的一员,他同样有着强烈的献身祖国建设的情怀。1956年,他自动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并要求从上海调到新疆工作,他下决心正式改名为“加木”。他说:“加木合起来就是‘架’字,我要在上海和新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跳出小家庭到新疆去,为新疆建设添材加木。”

邹韬奋,原名恩润,著名新闻记者、出版家,杰出民主人士。他在上海主编《生活》周刊时,改名韬奋。“韬”是韬光养晦,“奋”是奋斗不息,他用这两句话来激励自己为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多作贡献。

对言志改名来说,不管是个人倾向还是国家民族倾向,都能表现改名者的思想和志趣,促使改名者在名字的激励下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 增减字改名

增减字改名,主要是指在原名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个字,从而赋予原名新的含义,成为一个新名。

成龙原名陈港生,在他8岁时,其父将他送到香港著名武师京剧武生于占元的中国戏剧学校学习,按照学校传统惯例,学生们每人取一个艺名,其中必须含有校长的名字中的一个字。因校长为于占元,于是陈港生被改为陈元龙。后来,罗维导演正式给陈元龙改艺名为成龙。

古元是著名的当代版画家,在他出生后,父亲为使他一生平安幸福,便虔诚地把他认寄给关帝庙的关圣大帝,并因此而将他取名为古帝源。

古帝源长大并到延安以后,他觉得这个名字不合乎自己的理想志向,于是就去掉名字的前一个字,同时又把后一个字改用同音的元,就这样,他的名字就由古帝源变为古元了。

又如闻一多先生,原名家骅,后由于觉得俗气,便改为单名一个“多”字。可不久他又发现叫起来不大顺口,同学建议他在中间加个“一”字,好听好记,他欣然接受,于是又改名闻一多。

还有成荫,原名成荫五,著名导演,著名影片《南征北战》的编导。由于很喜欢绿树成荫这个成语,便将成荫五中的“五”字去掉,改名成荫。这样,顾名思义,让人立即有绿树成荫的联想,使人欲亲近的感觉油然而生。

像以上这种增减字的改名方法,具体实例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增减改名方法还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增减字的偏旁部首,从而产生新的名字。

其实,增减偏旁部首这种改名的方法,实质上也是累加取名法和拆字取名法(如白水泉,著名作家舒庆春,字舍予等)的一种形式,只不过这种改名方式就更妙了。

如王复羊,原名王复祥,著名漫画家。后将名字中“祥”字的示字旁去掉,这样其名就改成了王复羊。

又如高士其,原名高仕琪,是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科普作家。由于他看透了旧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败,非常气愤与不满,愤然改名高士其。对此,他解释说:“去掉人旁不做官,扔掉金旁不为钱。”说到做到,高老的这种高风亮节一直保持一生,他也因此而更受到人们的赞扬和喜爱。

无论是增减字改名,还是增减字的偏旁部首改名,这种方法看似简单,但真正能改出一个好的名字来,还是要经过一番创新的思考和周全的推敲。

■ 遵习俗改名

遵习俗改名主要发生在古代。当时由于受宗族观念、男尊女卑、官贵民贱等思想的影响,人们一旦发生诸如改嫁、过继等情况,都要严格遵照当时的风俗习惯改名。

这种遵习俗改名的传统,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随母改嫁改名。

在古代社会里,随母改嫁的孩子叫“人子”,通常来说是要改名的。如郭威,五代后周的建立者,其本姓为常。后来由于其家道贫寒,加上其父早衰,母亲王氏便携他改嫁郭家,于是他就从郭姓改名为郭威。

又如范仲淹,宋朝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在他出生后不久,其父就去世了,其母便带着他改嫁到长山一个姓朱的人家,于是范仲淹从朱姓改名为朱说,并随朱姓兄弟就读于白山醴泉寺。直至20年后,他考中进士,才把母亲接回范家,自己也恢复了范姓,取名仲淹。

第二,过继做养子改名。

过继是指将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兄弟或别人做养子。一般来说,过继的孩子都是要随养父姓而改名的,这种改名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同姓过继改名。

同姓过继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兄弟之间,因此,一般是不用改名的。但是有一定教养和知识的人在名字上也作些文章。

如唐初书坛四杰之一的虞世南,自幼过继叔父虞寄为嗣子,所以长大后便改名字伯施,意思是兄长将儿子给予弟弟。

◎另一种是异姓过继改名。

无论是草野百姓还是官宦之家,只要是异姓过继,首先便要改姓而从养父姓。

如魏武帝曹操之父曹嵩,原本名为夏侯嵩,后过继到曹家,成为曹腾的养子,他也就由此而改名为曹嵩,从此,曹与夏侯两姓同族。

第三,做家仆奴婢改名。

古代社会里大户人家的家仆奴婢,一般来说都具有卖身的性质,因此,这些家仆奴婢有时也根据主人的意愿而从主姓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