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历代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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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唐朝军制

唐朝兵制,基本上承袭隋的府兵制。初期,由于战事需要而临时采取一些措施,所以变化形式较多。李渊入关建立唐政权后,为解决统一战争中所需的兵源和粮食问题,积极谋求恢复耕战兼顾的府兵制。

武德元年(618),改隋鹰扬郎将为军头。不久又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副手为车骑将军。设置军府,以骠骑和车骑两将军府统领。分关中为十二道,均置府。武德二年(一说三年)七月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隶属,取天星为名: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玄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豳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苑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每军置将、副各一人,由威名素重者担任,以督耕战,由车骑将军府统率。武德六年(623),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将军府,以天下大定,废十二军。七年,改骠骑将军为统军,车骑将军为别将(一说副统军),骠骑将军府与车骑将军府合为统军府。八年,复置十二军。每军设将军一人,军有坊,坊置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

唐太宗时,政局已趋稳定。于是,在贞观十年(636)对府兵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军府改称折冲府,统军改称折冲都尉,别将改称果毅都尉,从而使府兵制更趋完备、成熟,更有利于巩固李唐统治。

府兵的组织体制

折冲府分三等:兵员达1200人为上府,1000人为中府,800人为下府。每府置长官折冲都尉1人,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校尉5人,旅帅10人,正、副队正各20人。

府兵由六品以下官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白丁就是无爵之人,是自由民的起码身份。选拔的标准是:财产相当者取富,力量相当者取强,财、力均相当者取丁口多者。每三年简点一次,由州县官吏负责,成丁者加入府兵,60岁方解除兵役,本人免租庸调,其家不免征徭。

府兵300人为团,团置校尉;50人为队,队置队正;10人为火,火置火长。每队具有火钻、胸马绳各一,首羁、足绊各三。每火备六驮马(无马乡则备驴、骡、牛),以及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凿、碓、筐、斧、钳、锯各一,甲床二个,镰二个。府兵自备弓、胡禄(盛矢器)、横刀、砺石、大艄(解结锥)、毡帽、毡装和行藤(裹腿)各一,矢三十,麦饭九斗,米二斗,并其介胄,戎具收藏于兵库。有战事出征,按所存发给。番上宿卫,则仅给弓矢、横刀。能骑射者为越骑,余为步兵、武骑、排钻手和步射。

府兵的领导体制

折冲府隶中央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其中,左右卫均领60个军府,诸卫领50至40个,其余隶属东宫六率。

卫大将军为府兵的最高长官,直隶于皇帝,无权调动府兵。按规定,凡调拨十人、十马以上,需由皇帝批准,尚书省兵部负责执行。符契至州府,由刺史与折冲勘验属实后,始得发兵。若征发全部府兵,折冲都尉以下均行;征发部分府兵,仅果毅都尉从行;征发少数府兵,则别将前往。若违反规定,也有明确的惩处条例。

《唐律疏议》中载:急需用兵之处,因路远不能及时上奏者,可便宜从事,但军队一经调动,则须立即奏报。但若无紧急之事,又不先上报,私自调谴10人以上、99人以下者,判徒一年;满100人判徒一年半;超过100人罪加一等;700人以上流放三千里;1000人处绞刑。反之,该发兵时不发,或不给足兵数者,根据人数多寡,其罪与擅发罪相同。应当配备马匹的,官府出资为其购买。折冲、刺史每年检阅,以好马淘汰劣马,钱不够由折冲府资助。

折冲府只统府兵,不能干涉地方行政事务。如有战事,朝廷临时点将率领从各地征发的府兵出征,战事完结,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兵不识将,将难专兵,避免了将帅长期拥兵作乱之弊,有利巩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府兵的分布

唐约设有634个折冲府,均有名称,分布全国。其中,关中、河东和河南最多,仅关中就有府261处,占全部折冲府的41%,形成“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军事格局。

关中是都城长安所在地,必须屯重兵以拱卫中央,并可随时发兵征伐内外之敌;河东是李唐王朝的发祥地,又是防御唐初劲敌——东突厥的要冲,不能不配置相当强的兵力;在河南的陪都——洛阳,处中原腹心,控制着东南一带的重镇和南北水陆交通线,同时也是粮食、物资的重要集散地,自当多置军府。关中、河东和河南的折冲府,占全部折冲府的80%。唐前期国家统一、政权稳固,是与这种重内轻外的军事布局紧密相连的。

府兵的军事训练

唐王朝对府兵的军事训练非常重视。训练内容主要有教习骑射和战阵操演。折冲府“居常则皆习射,唱大角歌。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课试”。每年冬训时,折冲都尉率领在府的五校兵马,“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校击钲,少却,右校进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府兵在番上时,也要进行军训。唐太宗对番上,必引于殿廷,亲自教射。

讲武与田猎也是军训的重要方式。高祖、太宗、高宗、武后时,都曾集合各军,进行讲武活动。尤其是玄宗先天二年(713)在骊山讲武时,征兵20万人,规模相当宏大。玄宗身穿戎服、持大枪立於阵前督军操练。讲武虽系军训,但要求严格,布阵破敌,进退有序,节合金鼓,稍有差错,严惩不贷。如上所述,骊山讲武时,兵部尚书郭元振因军容不整险被处死,给事中唐绍因军仪有失而被斩首。田猎既是游乐,也是为了练兵。唐太宗田猎频繁,臣下谏阻,他解释道:现在天下虽然太平无事,但武备却不可松懈。只要遇到战事,领兵将帅都要严格查验征调府兵的战斗技能。不精者,追究其折冲都尉,甚至刺史的罪过。

府兵的任务

府兵的任务主要是宿卫。宿卫称番上,番上府兵称侍官。由于地区远近不同,番上亦有差异:五百里五番(五个月一次),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超过二千里十二番,每番一个月。若简留宿卫,则五百里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超过二千里十二番。每番也是一个月。道远难于宿卫者可纳资代番;参加征防者可免番。除此而外,严禁缺番。

卫士宿卫宫禁,或在京师诸衙执勤,或在王府上番,均屯于皇宫之南,因而称为南衙。由宰相掌管,隶于十六卫。十二卫所属的各折冲府,分内、外府两种。内府(亦称五府,即亲府,勋一府、勋二府、翊一府、翊二府)卫士由官僚子孙组成,宿卫内庑,除此以外的折冲府属外府。担任皇宫内警卫的另有禁军,屯於禁苑,称北衙禁军,由武将掌管,直隶皇帝。

禁军的演变有其历史过程。唐初,唐高祖将晋阳起兵的3万人留为禁军,号“元从禁军”,缺额则以子弟或乡亲代补,称“父子军’,因屯住禁苑,又称北门禁军。贞观初年,唐太宗在“元从禁军”中挑选善于骑射者百人,分两番在北门执宿,称“百骑”。又置北衙七营,每月以一营番上。贞观十二年(638)于玄武门置左、右屯营,由诸卫将军统领,号“飞骑”。龙朔二年(662)唐高宗取府兵越骑、步射置左、右羽林军。大朝会时执仗保卫阶陛,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永昌元年(689)武则天改百骑为千骑。中宗又改千骑为万骑。唐玄宗以万骑攻杀篡权韦氏后,改为左右龙武军。开元十二年(724),诏左右羽林军、飞骑缺员,取京城附近州府兵补充。天宝末年,禁军力量削弱。尽管宿卫机构有南衙、北衙之别,但在执行任务和将领的任用上,却是相互参用,借以彼此牵制,以利皇帝独掌军权,便于控制。

府兵制的破坏

唐初,府兵番上,戍边大抵能按时轮换,勋赏也较聿厚,有些富人将当兵作为猎取功名利禄的途径之一。从高宗、武后起,由于同突厥、吐蕃、奚、契丹的频繁战争,始有久戍之卒,以致“壮龄应募,华首未归”,勋赏不行,地位下降。应授的勋田也少授或不授,当兵无利而有害,因此富人千方百计逃避兵役,只有穷困者被迫服役。番上制度也遭到破坏。宿卫府兵被卫佐当作奴仆,替其姻戚家干活。百姓耻作“侍官”,为避其役自残手足者常有;边将为侵吞财物,把府兵残酷地折磨致死。

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均田制日趋破坏。府兵之家因不免杂徭,贫弱不堪,大批逃亡,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府兵制难以继续实行。于是,唐王朝被迫采取了一些措施以资弥补。如先天二年(713)诏令将过去21岁入军、61岁退役,改为25岁以上入军,50岁放归。若频繁被征召,则10年可解除兵役。开元五年(717)诏令碛西诸镇,服役以四年为限,并适当减免其家杂税,其他边军依旧以三、二年为限。愿意留在当地者,赐给一些财物。开元十二年遣使巡视,将边兵中年老病弱者,给粮放还。又一再发布诏令,禁止买卖口分、永业田,抑制土地兼并,检括逃户,但均无济于事。

募兵制的代兴

1.扩骑

为解决宿卫缺兵,开元十年(722),宰相张说奏请募士。翌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加上潞州长从兵,共有12万人,号“长从宿卫”,每年二番。命尚书左丞萧嵩与州吏共同挑选,州县不得任意驱使。开元十二年更名“弓广骑”。又诏诸州府若缺马,由官府和兵士共同补购,负担不起的,则给牧监中的马。开元十三年,扩骑分隶十二卫,每卫万人,分六番值宿。均选募下户白丁、宗子、品子中体格健壮、身高五尺七寸以上者,不足则取八等户五尺以上者,免其征镇、赋役。其户籍由兵部、州、县和卫分掌。

当时,京兆扩骑有6.6万人,华州6000人,同州9000人、蒲州1.23万人,绛州3600人,晋州1500人,岐州6000人,河南府3000人,陕、虢、汝、郑、怀、汴六州各600人,内弩手6000人。其编制是:十人为火,五火为团,均置首长。又择材勇双全者为番头。弓广骑必须熟于弩射。凡是伏远弩自能施张,纵矢三百步,四发二中;或擘张弩二百三十步,四发二中;或角弓弩二百步,四发三中;或单弓弩百六十步,四发二中,均算及第。

开元十六年二月,改扩骑为左右羽林军飞骑。白天宝年间以后,扩骑之法又稍破坏,至天宝八载(749),诸折冲府已无兵可交,宰相李林甫奏请诸军均召募。由于六军宿卫募自市井,缺乏军事训练,当安禄山叛乱之时,两军稍一接战即溃不成军,一败涂地。弓广骑的产生实际已由征兵制转入募兵制,已具有雇佣兵性质。

2.长征健儿

在宿卫府兵被募兵取代的同时,边军也逐渐实行召募。开元十六年唐王朝规定:长征兵分五番,每年遣一番回家休假。开元二十二年,又把长征健儿中的老弱病残者放还故里。开元二十五年,诏令诸道节度使从征戍者及客户中召募愿作长征健儿的人,除一般待遇外,长年免赋;其家口若愿往,则给田宅。因长征健儿的家用粮和春冬衣由官府供应,故又称官健,官健已具有职业兵的性质。

3.团结兵

团结兵又称团练,为地方军。其兵员从当地丁户殷实、身材强壮者中挑选。享有蠲免征赋的优待。春夏归农,秋冬集中训练,每日供给口粮、酱菜。允许在家练弓习矢,每年差使按期考核。如有战事,则应召出征。

武则天时,团结兵已在一些缘边诸州组建。万岁通天元年(696)九月,令“山东近边诸州置武骑团兵”。圣历元年(698)腊月,“河南、河北置武骑团”,每150户出兵15人,马1匹。唐玄宗时,团结兵进一步扩充。先天二年(713),敕河北诸州加团练兵马,由本州刺史掌管。开元八年(720),唐玄宗以使人不忘争战为由,遣使于两京及诸州组成10万团结兵。其兵务求骠勇骁悍,蕃、汉兼收,蠲免番役差科,专门围伍教练,学习的内容有攻取进退之法,以及封建礼教思想等。

团结兵在各处均有设置,仅名称有所差异:关内有团结兵,蜀中的黎、雅、邛、翼、茂五州有镇防团结兵。剑南节度使统团结营,该营在成都府城内,有兵1.4万人,马1800匹。上元元年(760)九月,改荆州为江陵府作为南都,置永平军团练兵,称万人军。

随着团结兵在全国各地被广泛组建,唐王朝专设团练使以掌管之。至德(756~758)之后,始有团练使之名。乾元元年(758)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的领十几个州,小的仅领二、三州。安史之乱后,诸州均置团练使,其下设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个,团练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唐代宗时,宰相元载让刺史皆兼团练守捉使。杨绾秉政后,又“罢团练守捉使,惟澧、朗、峡、兴、凤如故”。唐德宗建中以后,行营亦置都团练使,团练使兼治州刺史。在防御突厥、吐蕃和契丹等内扰,平定藩镇叛乱及镇压农民反抗的斗争中,团结兵都是协助正规军作战的重要力量。如开元十五年十二月,唐玄宗命陇右道及诸军团兵5.6万人,河西道及诸军团兵4万人,会同关中、朔方兵,聚集会州御吐蕃。

募兵在宿卫禁军和边兵中完全取代府兵,这是唐朝军制的划时代变革。不过,募兵之法由来已久。早在李渊父子晋阳起兵时,就开始募兵。建唐后,在继行府兵制的同时,辅行募兵之法,用来弥补兵源不足,以适应对内、对外战事的需要。募兵制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在开元、天宝年间完全取代了府兵制。直至唐亡,宿卫禁军和边军等一切兵员均来自于召募。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天下健儿、团结、弓广骑等已达57.4733万人,宪宗元和年间,达83万,至穆宗长庆时,达99万。实行府兵制的开元之前,每年供边兵的衣粮费不过200万两;改行募兵制的天宝以后,每年军衣用布1020万匹,粮食190万斛,平均三户或二户养一兵。庞大的军费开支成为朝廷和百姓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招募之兵不是土著居民,无宗亲牵累,因而徇利枉法,易被长期握兵的将帅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