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历代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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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清代后期军制

八旗、绿营的腐败与勇营军制的形成

满洲贵族所赖以入主中原、建立清朝政权的主要武装力量是八旗骁骑营,即八旗兵,绿营仅起辅助作用。入关之后,八旗兵就渐渐趋于腐败,战斗力降低,俟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时,其军事作用已退居次位,绿营成为作战主力。不久,绿营又重蹈八旗覆辙。嘉庆初年清朝镇压白莲教起义,主要是靠当地团练武装围追堵剿,绿营不过虚冒战功而已。其后,八旗、绿营腐败日甚,在鸦片战争中得到更加充分的暴露。咸丰元年(1851)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爆发,很快发展到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并于咸丰三年(1853)定都天京,建立起与清廷对立的农民政权。在太平天国革命的鼓舞下,各地人民纷纷起义,迅速形成全国性的革命高潮。在太平军和各地起义军的打击之下,绿营兵望风溃逃,呈分崩瓦解之势。至太平军举行西征时,整个东南地区,除株守天京城外的清军江南大营与江北大营,再无足以同太平军抗衡的大支绿营武装。于是,各地官员士绅纷纷募练官勇与太平军对抗,数年之间遍布东南各省,并逐步成为同太平军作战的主力。待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再破清军江南大营,尤其同治四年(1865)新捻军击毙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之后,清朝原有的武装力量基本被扫荡殆尽,以湘、淮军为代表的勇营完全取代了八旗、绿营的地位,成为清王朝的军事支柱。清王朝的军制也相应地发生了一场变革,勇营军制取代了八旗和绿营军制,成为那个时期中国的国家军制。

(一)湘军、淮军

清朝的武装力量可分为兵、勇、丁三个层次。兵即八旗和绿营兵,是国家常备正规武装,其数额、编制、薪饷、防区均有定制,故称国家经制之兵。勇即经费出自政府的官勇,有事临时招募,事过遣散归籍,数额、编制、薪饷皆无定规,一切视具体情况而定,故其数量、装备、地位都不能同八旗、绿营相比,常受兵的欺压。丁即散处城乡各地的团丁,它属于不脱产的团练保甲组织,实际上是半兵半民的民兵。嘉庆初年清朝镇压白莲教起义时,团练武装曾发挥过很大作用。所以,太平天国革命爆发之初,清政府对团练武装寄望甚厚,曾专门发布谕旨,刊刻有关文件,令各地官绅参照办理,并先后任命数十名在籍官员负责团练事宜。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始终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然而,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勇营却发挥了出人意料的作用,不仅团练武装无法比拟,而且将国家经制之兵八旗、绿营加以淘汰,取其地位而代之。这对清政府来说,确实有点“无意插柳柳成荫”的味道。

清政府在兵力不足的情况下招募勇营,本是久已通行的办法。鸦片战争中曾在广东沿海招募过一些水勇和陆勇,战争结束后就随即解散了。太平天国革命爆发之初,就有勇营参与对太平军作战。清朝官员江忠源率领的新宁勇曾与太平军屡次交锋,蓑衣渡一战使太平军遭到惨重损失。农民起义军叛徒张国梁统带的潮勇更是长期同太平军厮杀,成为清朝钦差大臣向荣、和春的主要帮凶。但是,这些勇营人数不多,编制各异,经济上没有独立可靠的饷源,军事上不能独当一面,虽有一定战斗力,却始终没有改变其作为绿营附庸的地位。勇营后来所以成为支撑清政府的主要武装力量,并以一种新的军制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其主要原因应归之于曾国藩的军制改革和湘军的创立。

曾国藩(1811~1872),湖南湘乡人,翰林出身,道光二十九年(1849)擢升礼部右侍郎,咸丰二年(1852)母亲去世,回籍丁忧,同年冬天奉命协助巡抚办理湖南团练事宜。曾国藩认为,八旗、绿营腐败不可用,根本无法承担起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任务;团练武装更无法对抗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的太平军,办理不当还可能起火上浇油的作用,激起农民更广泛的反抗。因而,他把希望寄托在勇营身上,主张招募朴实健壮的山区农民,编练成军,独力担当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任务。他认为绿营兵的主要弊病有四:一是欺压文官,不听指挥;二是纪律败坏,骚扰太甚;三是勇于私斗,怯于公斗,敌来争先逃溃,敌去杀民报功;四是胜则争功,败不相救。他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薪饷太低,差役太重,训练太差;一是军事体制不良,调遣成法不善。薪饷低则士兵无法养家糊口,不得不离营贸贩,遇有操点,辄雇人顶替。差役重则士兵经常离营承差,不仅耽误军事训练,且易沾染市井与衙门习气。这样,必使军队素质下降,战斗力低下。由于绿营平时分防各地,有事临时征调,东抽一百,西拨五十,或此兵而管以彼弁,或楚弁而辖以黔将,致使兵不习将,将不知兵,卒与卒不亲,将与将不和,作战时势必各怀一心,败不相救。曾国藩在给朋友的信中说,“今日兵事最堪痛哭者,莫大于‘败不相救’四字,虽此军大败奔北,流血成渊,彼军袖手旁观,哆口而微笑”。既然“危急之际无人救应,谁肯向前独履危地,出万死之地而博他人一微笑?是以相率为巧,近营则避匿不出,临阵则狂奔不止,以期于终身不见贼面而后快”。因而,如不改变绿营体制和调遣成法,即使孙子复生、诸葛再世也难以扭转清军一溃千里的局面。

曾国藩为了彻底扫除绿营积习,建立一支“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举杯酒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国的新军。针对绿营积弊进行了下面几项改革。一是改世兵制为募兵制。绿营属世兵制,国家立有军籍,父子相承,世代为业。绿营子弟成年即在营习武,称随军余丁,营中遇有空额,便可补名吃粮。所以,绿营一般不从营外招兵,只在余丁不足时才自外募补。勇营则全部公开招募。曾国藩在此基础上又进而采取层层选募的办法,即大帅挑选统领,统领挑选分统,分统挑选哨官,哨官挑选什长,什长挑选士兵。这样,“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为了加强湘军内部上下左右的联系,曾国藩特别注重地域原则和私谊。所以,湘军士兵只在湖南招募,又多集中于长沙、宝庆二府,尤以湘乡县最多,军官则多为师生、故旧、亲友、族属。为防止士兵逃跑,湘军还规定应募者必须出具保结,并将其府县里居及父母、兄弟、妻、子姓名详细登计入册,使士兵不敢轻易离营,一旦有人逃走,即可令原籍地方官访拿,向家属逼索。二是加强各级军官的权力。曾国藩规定,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这样就大大加强了各级军官的相对独立性,使他们成为所在单位的绝对权威。从此,湘军中也就逐渐形成对内专制跋扈、对外力谋独立的风气。三是兵权与饷权合一。八旗、绿营粮饷出自国库,平时由驻防省份的粮道发放,战时由朝廷任命的粮台委员发放,放款缓急及数量多少“粮台委员得以主持”,与带兵将帅无关。湘军粮饷自筹,粮台仅负责粮饷的收交和转运,“无论支发何款”,皆由大帅“亲自裁度”,“不与委员相干”。四是高弁兵的薪饷标准。绿营兵饷分为行粮和坐粮两种标准。平日薪饷甚低,无以自存。遇有战事则薪饷、赏银数量陡增,又给筹饷造成很大困难。一旦饷银筹措不齐,弁兵即滋闹抗命,贻误大局。所以,曾国藩批评这种粮饷制度是“平日有少粮之名,临事无省费之实,百年受养兵之累,应急无破寇之效”。为除此弊端,他在制定湘军饷章时取消了行粮、坐粮之分,规定每正勇一名每月饷银四两左右,同绿营相比则低于行粮而优于坐粮。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失意书生和山乡穷苦农民投军的积极性。五是加强军事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曾国藩非常重视新募兵勇的训练,明确规定各项训练标准,虽酷暑时节亦不肯少懈,以致被指责为“虐士”。他认为“新募之勇全在立营时认真训练。训有二,训扣仗之法,训作人之道。训打仗则专尚严明,须令临阵之际,兵勇畏主将之法令甚于畏贼之枪子;训作人之道则全要肫诚,如父母教子,有殷殷望其成立之意,庶人易于感动。曾国藩对士兵和下级军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方式是队前讲话,“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教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虽不敢云点顽石之头,亦诚欲苦口滴杜鹃之血一。其对高中级军官进行培养教育的主要方式是个别谈话和书信、批札。他在一封奏折中颇为自豪地宣称:“臣昔于诸将来谒,无不立时接见,谆谆训诲,上劝忠勤以报国,下诫骚扰以保民,别后则寄书告诫,颇有师弟督课之象。其于银米子药搬运远近,亦必计算时日,妥为代谋,从不诳以虚语。各将士谅其苦衷,颇有家人父子之情。”可以说,这是曾国藩带兵的重要特点,八旗、绿营乃至以往各朝的军队是很少这样做的。

清王朝总结历代统治者的经验,为防止带兵将领和地方督抚拥兵自立,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实行兵饷分离、军政分离,财权与行政权分离,使地方文武官员互相牵制,谁都无力同中央政府对抗。曾国藩通过上述改革,不仅改变了八旗、绿营的军事体制,也彻底改变了军营风气。从此,兵为国有变为兵为将有,军队亦由国家武装力量变成谋取私利的武装集团。这次军事体制的改革也就成为中国近代军阀制度的滥觞。

湘军营制有步兵营制、马队营制和水师营制三种,其编制与薪饷标准都有所不同。湘军步兵编制以营为基本单位(见后表);每营分4哨,每哨8队。每营设营官1名,帮办1名,书记、医生、工匠若干名。每哨设哨官1名,哨长1名,护勇5名,伙勇1名。每队设什长1名,伙勇1名,其正勇第二、三、四、六、七、八队各lO名,第一、五队各12名。计全哨108名。另有亲兵6队,每队什长1名,伙勇1名,正勇10名,共计72名。总计全营兵勇505名,帮办、医生、工匠及随营长夫180名另计在外。

湘军以军为作战单位。每军设统领1人,无固定编制,少者二三千人,多者一万乃至三五万不等。人数太多的军下面又设有分统,以便于管带。统领与分统必须自带一营,外加若干营,人数一般在3000人左右。

步兵薪饷,营官每月银50两,外加公费银150两,夫价银60两,统计每月得银260两。其帮办、管账书记、工匠、医生的薪饷和置办旗帜、号补各费皆由公费开支,数量由营官酌定。哨官以下人员薪饷以日计算。每日饷银哨官3钱,哨长2钱,什长1钱6分,亲兵、护勇1钱5分,正勇1钱4分,伙勇1钱1分,长夫1钱。统领、分统薪资除自带之营薪水公费银两外,根据人数另外酌加。凡统至3000人以上者,每月加银10两,加夫10名;统至5000人以上者每月加银200两,加夫20名;统至1万人以上者,每月加银300两,加夫30名。

马队编制亦以营为基本单位。每营分前、后、左、右、中五哨,每哨五棚(见后表)。每营设营官1名,帮办1名,字识1名,公用伙勇6名。每哨其前、后、左、右各哨设正、副哨官各1名,中哨设副哨官2名。中哨即亲兵哨,正哨官由营官自任。每棚设什长1名,马勇10名,伙勇1名。计每棚12名,每哨63名,每营319名。马队薪饷包括个人薪饷和马干两部分,故一般皆高于步兵。营官薪饷及马干银每月50两,公费银100两,帮办16两,字识9两,正哨官16两,副哨官15两,皆以月计算,无大小月之分。什长薪饷及马干银每日2钱6分,马勇2钱4分,伙勇l钱1分,皆以日计,有大小月之分。关于马匹的分配及报销制度,湘军规定,营官每人4匹,正副哨官每人2匹,其余人员除伙勇外每人1匹,每100匹之中每年准报销倒毙36匹,以资更换。另外,每哨可雇大车一辆,或购买车辆、骆驼以搬运锅帐弹药,费用由粮台发放。

湘军水师编制也是以营为基本单位,每营设营官1名,每船设哨官(或称管驾)1名。每营领长龙船8只,舢板船22只,共30只。其长龙船每只桨手16名,橹工4名,头工1名,舵工1名,炮手2名,共24名;舢板船每只设桨手10名,头工1名,舵工1名,炮手2名,共14名。全营共500人,营哨官不计在内。

湘军水师饷银,营官每月200两(含公费银150两),哨官每日4钱,舱长l钱6分,头工、炮手l钱4分,桨工l钱2分。

上述湘军营制、饷章属于最一般的情况,其不同时期和不同派系之间亦有所不同。湘军步兵营制最初为每营60人,咸丰三年(1853)曾国藩重定营制时改为500人。不过,这次制定的营制没有保留下来。现在所见到的湘军步兵营制(载于《曾文正公全集》)是曾国藩在咸丰九、十年间(1859~1860)重新修定的,故后人讲述湘军步兵营制均以此为准。其实,湘军内部派系林立,各树一帜,并不完全遵照曾国藩制定的营制执行。例如,著名湘军将领王统带的老湘营就坚决拒绝按曾国藩制定的营制进行改编,故每营(又称旗)始终保持360人的建制。著名悍将鲍超则建军之初就定为每营600人,亦未遵行曾国藩制定的营制。湘军饷章亦有差别。霆营薪饷低于他军,而收编降卒建立的各营,则士兵饷银还不及湘军长夫之数。马队和水师营制也进行过修改,上述营制则以实行时间较久者为准。

淮军是从湘军衍生出来的一支勇营武装,不仅营制大同小异,军营风气也一脉相承。所以,有人把淮军看作湘军的一个分支是有一定道理的。淮军主帅李鸿章(1823~1901)字少荃,安徽合肥人,其父是曾国藩的同年。自道光二十五年至咸丰二年(1845~1852)李鸿章一直在曾国藩门下受教,可以说是曾国藩登堂人室的弟子。咸丰三年(1853)李鸿章以翰林院编修奉命回籍办理团练,咸丰九年(1859)在江西建昌投入曾国藩幕府任幕僚,甚受器重。曾国藩不仅在幕僚面前称赞李鸿章“所拟奏咨函批皆有大过人处,将来建树非凡,或竞青出于蓝亦未可知”,还在奏折中荐举他“劲气内敛,才大心细”,“堪膺封疆之寄”。咸丰十一年(1862)逃至上海的苏南士绅派专使赴安庆向两江总督曾国藩求援,曾国藩既垂涎于上海厘税饶富,又苦于无力分兵,遂令李鸿章回庐州老家募勇,以湘军营制编练淮军。曾国藩这样做主要出于两种考虑。第一,开辟新的兵源,以解决湘军兵源不足的问题。由于湘军只在湖南募勇,又主要集中于长沙、宝庆二府,致使随着湘军人数的增加,兵源日见缺乏,如不另辟蹊径,将来必有难以为继之一日。曾国藩认为,军队之强弱主要取决于营制之优劣,不在于兵勇是否募自湖南。淮、徐一带民风强悍,若以湘军营制编练一军,其战斗力绝不会低于湘军。故此次增募新军一改往日不论将领籍隶何处,必赴湖南募勇的惯例,令李鸿章返回皖北招募淮勇,从而大大扩大了兵源,解决了战争形势需要迅速扩军和湘军兵源不足的矛盾。第二,创立新军,为取代湘军预作准备。曾国藩认为,自安庆战役之后,湘军募气渐重,积习日深,已显露出强弩之末的景象,如不预作准备,必有一天陷于被动。如建立新军之时仍赴湖南募勇,势必新旧掺杂,积习难改。故决计“创立淮勇新军”以“济湘军之穷”,一旦湘军不可用,即以淮军取而代之。李鸿章回到合肥老家,即将昔日办理团练时的旧部招募成军,带往安庆,同治元年(1862)乘轮船开赴上海。

其初,新募淮勇只有5营2500人。曾国藩担心李鸿章兵力太少难以立足,特意从湘军中抽出4营2000人充任军事骨干,并以新募湘勇4营2000人附之,凑足13营6500人,勉强可以成军。到达上海之后,李鸿章一面将主要由安徽人组成的湘军开字营改为淮军,一面依靠上海丰厚的饷源和外国侵略者的支持迅速扩充人数,购置新式武器,使淮军很快成为拥有7万之众和洋枪洋炮装备的新式军队,其作战实力大大超过湘军。

淮军初至上海时,完全遵行湘军营制,其后渐渐有所改变,一是建立了一些洋枪队(营),一是建立了一些独立的炮队(炮兵营)。这都是湘军以往所没有的。洋枪队将原来的小枪、刀矛改为洋枪,抬枪改为劈山炮。李鸿章先从其亲兵营做起,以后逐步推行到全军。随着装备的改进,淮军的训练方法也相应改变,由土操改为洋操,“操演阵法纯用洋人规矩,号令亦仿照洋人声口”。曾国藩观后大有耳目一新之感,称其“步伐极整齐,枪炮极娴熟”,“平日所见步队不逮此远甚”。炮队的设立在中国可谓创举,中国步兵设立独立的炮队即从此开始。李鸿章到上海不久,即向洋人购买新式洋炮,在淮军中筹建炮队。起初,仅亲兵护卫营有炮队200名,到同治二年(1863)夏,已有6个专门炮兵营,分属于淮军各部。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炮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落地开花炮虽属前膛炮,一旦集中使用亦可在城墙上轰开缺口,使步兵迅速冲入,比起湘军专门以开挖地道炸城要方便可靠得多。淮军所以能够迅速攻占苏南各城,除太平军方面的原因外,主要就是靠炮火先进和外国侵略者的配合。不过,淮军改用洋枪后,原来的编制基本未变,仍是每营4哨,每哨8队,另加亲兵6队,仅只将原来14人的抬枪队改为12人的劈山炮队而已。

(二)防军、练军

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后,各省也相继发生起义。八旗、绿营数量不足,质量更差,各省督抚纷纷仿效湘军营制,募练勇营武装,其较有名气者除淮军外,还有河南的豫军、安徽的临淮军等。战争进行较为激烈的省份和地区,绿营武装很快趋于瓦解,以后也没有恢复。战争结束后,勇营武装大部分裁撤,其余部分则根据需要保留下来,分别驻防各地,取代绿营而成为国家常备军,故不再称为勇营而称防军,如铭字军、盛字军、鼎字军、庆字军等。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战争不甚激烈或湘、淮军势力未曾达到的省份或地区,则仍有一批绿营武装保留下来。为了使这种腐败已极的经制之兵死灰复燃,自同治二年(1863)起清政府即开始对之进行改造,以湘军营制和湘军将领重新加以编练。因为这种武装既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勇营,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绿营,故定其名为练军。练军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同治二年至七年(1863~1868)为第一阶段,同治八年(1869)后为第二阶段。同治元年底(1863)原湘军将领刘长佑由两广总督调任直隶总督,次年,奉命以湘军办法重新训练绿营。其具体做法是从绿营中抽出精壮加以训练,操演完毕仍回原地驻防。结果成效甚微,三年仅轮训8000人,且绿营习气如故。同治五年(1866)刘长佑根据恭亲王奕讠斤的奏议改变办法,选练各营即在防地训练,独立成军,不再返回原建制。其人数也由原议7军2万人改为6军1.5万人,练成后分防遵化、易州、天津、河间、古北口、宣化六处。刘长佑所定营制既不同于绿营,也不同于湘军。湘军只有营、哨、队三级有固定编制,而统领和分统所带营数视人而别,并无固定数目。刘长佑所定练军营制以军为单位,每军2500人,设总统l员,文、武翼长各1员,下分前、后、左、右、中五营,每营500人,设营管带1员,帮带1名,下分左、右、前、后、中五哨。每哨100人,设哨官l员,下分四队。每队25人,设队长1人,下分五伍。每伍5人,内设伍长1人。其左、右、前、后四哨马步混编,第一、二、三队为步队,第四队为马队。中哨则步炮混编,第一、二、三队为炮队,第四队为步队。

刘长佑的这次改革,由于户部和兵部的干预,很不彻底。其饷章仍沿用绿营旧习,仿照行粮、坐粮之制,把薪饷分为练饷与底饷两部分。练饷在练营支取,底饷由原营发放。士兵被选入练营后,由于不愿离家和怕受训练之苦,往往分出少许练饷,在练营驻地附近雇人顶替,而自己则继续在外从事手工或商业活动谋利。结果,两年之内欠饷300余万两,而新练之军见敌即溃,腐败仍如绿营。清政府无奈,只好令新任直隶总督曾国藩整顿直隶练军,继续完成训练直隶6军的计划。

同治八年(1869)曾国藩上奏清廷,提出整顿直隶练军的三条原则,其中心思想是练军必须同绿营一刀两断,不折不扣地采用湘军营制。士兵一旦挑入练营,即与原营完全脱离关系,不得保留底饷,其去就升黜完全由练营长官决定,底营不得干预。这样,练营长官在绿营挑选士兵,就与在外招募无异。绿营所余老弱兵丁,仅以坐粮维持生活,死、病不再募补,任其自消自灭。曾国藩的练兵方案遭到兵部和户部的反对。曾国藩据理力驳,寸步不让,声言如不照此办理,难期“化弱为强”,绿营从前积弊也难以扫除。清政府鉴于上次因兵部、户部横加干预而导致改革失败的教训,只好让曾国藩放手“试办”,不再理会这部分人的意见。

曾国藩所定练军营制虽基本仿照湘军,但也有一些改变。例如,在人数上,其亲兵哨增哨长1人,亲兵28名,改六队72人为八队101人。其前、后、左、右各哨增护勇5名,裁抬枪队正兵4人,变108人为109人。从而将全营人数由原来的504人增至538人。在装备上,将抬枪队和小枪队改为火器队,暂时使用抬枪或马枪,一旦条件成熟即改用洋枪。其亲兵哨的劈山炮队也只保留一队,另一队改用开花炮。从而大大加强了火力。另一方面,士兵的薪饷却有所降低。什长每日银1钱6分改为1钱4分,亲兵、护兵1钱5分改为1钱3分,正兵1钱4分改为1钱2分,伙夫1钱1分改为1钱。

曾国藩制定练军营制后,尚未来得及执行就奉命离开保定,前赴天津查办教案,案结后又改任两江总督。新任直隶总督李鸿章完全遵照老师的办法办理,遂使练军成为从绿营脱胎而换勇营之骨的武装力量。而后,其他各省纷纷仿效直隶的做法,清政府对绿营的改造,也就进入一个新时期。作为国家经制之兵的绿营已不复存在,其残余部分虽在历史上苟延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但不再是国家常备军,而只不过是一种善后处理形式而已。至此,勇营营制完全取代了绿营营制,成为国家正式的军事制度,由曾国藩发起的这场军制改革,经历十几年的时间也就最终完成了。

近代军事工业的建立

19世纪60年代初兴起的洋务运动,实际上就是开明封建官僚掀起的一场兴办近代工业的热潮。开始,洋务派主要是办军事工业,后来才逐渐兴办民用工业。他们兴办军事工业的最初目的有两个,一是镇压人民起义,一是为筹建海军做准备。所以,当时军事工业的产品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制造枪、炮、军火,一是制造轮船。轮船又有兵轮和商轮之分,兵轮用于作战,商轮用于运兵、运饷,实际上都出于军事目的。后来为了解决经费问题才逐渐兴办民用工商业。

中国最早的军事工厂是咸丰十一年(1861)冬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安徽省城兴办的安庆内军械所。同治元年(1862)江苏巡抚李鸿章在上海建上海洋炮局,随后又建立两个炮局,分别由英国人马格里和安徽人韩殿甲主持。同治二年(1863)李鸿章将后建的两个炮局迁往苏州,故皆称苏州炮局。这一时期的军事工厂主要是生产洋枪、洋炮和弹药,以供湘、淮军镇压太平军之用,同时也开始小轮船的试制工作。同治四年(1865)曾国藩奉命以钦差大臣率湘、淮军北上剿捻,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由苏州移驻江宁,遂将由马格里主持的苏州炮局迁至江宁,建立金陵机器局,并同曾国藩合力在上海创办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和江南制造局主要是为湘、淮军赶造军火,以供屠杀捻军之用。同治五年(1866)闽浙总督左宗棠奏准建立福州船政局,专门制造轮船。同治六年(1867)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亦奏准在江南制造局内建立船厂。同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建立天津机器局。从此,风气大开,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地,从中原到边疆,到处都有军事工厂出现,甚至连京师重地也建起了机器局。到90年代初,全国军事工厂已达24个。

洋务派早期兴办的几个军事工厂和各省督抚兴办的机器、枪炮等局,规模较小,设备简陋,产品也比较单一。规模较大、设备较好、产品较优的军事工厂则是由洋务派主要代表人物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人创办的江南制造局、福州船政局、金陵机器局、天津机器局和湖北枪炮厂。它们基本上反映了中国近代军事工业的创建过程和发展水平。

江南制造局是同治四年(1865)曾国藩和李鸿章共同创办的。这年,李鸿章先从一美商手中买下一座铁厂,接着将上海洋炮局和韩殿甲主持的苏州炮局并入厂内,建立江南制造局。同时与曾国藩商定,俟容闳赴美购买的“制器之器”运到上海后也并入其中。同治六年(1867)经曾国藩奏准,提取江海关洋税一成建立船厂,并将厂址由虹口迁往高昌庙,使规模进一步扩大。江南制造局新址占地70多亩(后来扩大到400多亩),除汽炉、机器、熟铁、木工、铸造、洋枪、火箭、造船等厂外,还建有船坞、办公楼和翻译馆。其后,规模更进一步扩大,陆续添置了枪厂、炮厂、子弹厂、炮弹厂、各式火药厂、水雷厂和炼纲厂,使之成为当时规模最大、设备最好的综合性军事工厂。

江南制造局生产的第一艘轮船取名“恬吉”(后改名“惠吉”)号,同治七年(1868)出厂,属于木壳明轮。接着又造成操江、测海、威靖、海安、驭远5艘木壳暗轮和铁甲暗轮(金瓯号)、钢板暗轮(保民号)各1艘。至光绪十一年(1885)止,江南制造局共生产轮船8艘。在枪支制造方面,江南制造局起初只仿造英国的步枪、马枪等前膛枪,70年代初开始仿造林明敦后膛枪,80年代后期才开始仿造奥国曼利夏枪和德国新毛瑟枪。在大炮的制造方面,同治九年(1870)前江南制造局专造开花子轻铜炮,其后又仿造美国的千斤重铜炮和40余磅来福子熟大炮,直至90年代才开始仿造英国阿姆斯特郎新式大炮和制造装40余磅炮弹的全钢快炮。

金陵制造局是由马格里主持的苏州炮局迁至江宁后扩充而成的。李鸿章在镇压太平军过程中先后共建了三个炮局,一个在上海,两个在苏州,分别由丁日昌、韩殿甲、马格里主持。马格里主持的洋炮局最初规模很小。同治二年(1863)李鸿章乘清政府遣散阿思本舰队之机,通过马格里买下了该舰队带来的全部机器设备,使之初具规模。其后经过两次迁厂和历年扩充,到光绪五年(1879)金陵制造局已拥有三个机器厂、两个翻沙厂、两个熟铁厂、两个木工厂、两个洋炮局以及洋火药局、水雷局等分厂,并能制造洋枪、洋炮、抬枪、炸炮、水雷及炮架、子弹箱等器具,成为当时最重要的军事工厂之一。

天津机器局原名天津军火机器局,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创办。同治九年(1870)清政府撤销三口通商衙门,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该局遂由新任直隶总督李鸿章接管,并改名天律机器局,光绪二十一年(1895)又改称北洋机器局。起初,天津机器局规模较小,设备简陋,只能制造军火。李鸿章接手后,连年添购机器,扩建厂房,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也不断提高。同治十一年(1872)增设铸铁、熟铁、锯木等厂,间治十三年(1874)又建成第三座和第四座碾药厂,并成立洋枪厂和枪子厂。经过连年扩充,至光绪三年(1877)天津机器局的军火产量已提高到原来的四、五倍,并开始试制新产品,承接兵船、轮船和挖河机器船的修理业务。当时,天津机器周分为东、西两部分,东局主要制造洋枪、洋炮、子弹、水雷和火药,西局主要制造军用器具和开花炮弹。中法战争后天津机器局又有了新的发展。光绪十三年(1887)建成栗色火药厂,十九年(1893)建成炼钢厂,并开始制造口径6英寸的小钢炮。光绪二十一年(1895)前,天津机器局的生产能力一直呈上升趋势,生产的火药和枪子、炮弹不仅供应陆军,也供应各海口炮台和海军舰只,直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被八国联军彻底毁掉为止,天津机器局一直是全国主要军火工厂。

福州船政局是洋务派官僚左宗棠创办和控制的军事工厂,同治五年(1866)由左宗棠奏准并动工兴建,同治七年(1868)建成,因左宗棠奉命西行,改由船政大臣沈葆桢主持。福州船政局厂址在福州城外马尾山后,包括办公楼、船坞以及船厂、机器厂、转锯厂、木模厂、铸造厂、钟表厂、铜厂、储材厂等。另外,还有船政学堂一所,分法文班和英文班,分别培养轮船的监造和驾驶人才。甲午战争中的著名海军将领刘步蟾、林泰曾、邓世昌、林永升都是该学堂英文班的第一届毕业生。

福州船政局的主要产品是轮船,其造船速度和数量都是当时其它军事工厂所无法相比的。自同治八年(1869)制成第一艘轮船“万年青”号之后,六年之间又连续造出湄云、福星、伏波、安澜、镇海、扬武、飞云、靖远、振威、济安,永保、海镜、琛航、大雅14艘轮船,平均每年两艘以上,其造船速度等于江南制造局的两倍以上。光绪元年(1875)后由于经费困难,造船速度有所下降,20年内共造出元凯、艺新、登瀛洲、泰安、威远、超武、澄庆、开济、横海、镜清、寰泰、广甲、平远、广乙、广庚、广丙、福靖、通济19艘,平均每年不到1艘,但在技术水平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方面却较前有了较大进步。福州船政局建厂之初,左宗棠曾聘请法国人日意格和德克碑分任正、副监督,并签定了为期7年的合同。同治十三年(1874)合同期满,船政局遂将日意格、德克碑及大部分外国技师和工头辞退,改由自己培养的技术人员主持技术设计。由于打破了日意格的阻挠和把持,反而大大加快了技术进步。同治十三年(1874)前生产的15艘轮船,不论兵轮、商轮全系木质。日意格走后,即开始生产木胁兵轮,三年后又开始制造铁胁快船和钢胁鱼雷舰,并造出钢甲兵轮一艘。同时,轮船载重量、轮机马力以及航速也都有所提高。开始所造15艘轮船,最大载重量为1450吨,轮机动力最大250马力,最高时速为90里,且达此标准者只有一艘,其余则相去甚远。其后所造19艘轮船载重量2000吨以上者5艘,轮机动力2000马力以上者8艘,时速100里以上者7艘。由此可见,福州船政局虽然也有极大的对外依赖性,如铁胁由法国定做,轮机由英国供应并派人安装,但总的来看其自立能力仍强于江南制造局。

湖北枪炮厂是洋务派官僚的后起之秀张之洞创建的军事工厂。厂址在汉阳北龟山下,光绪十六年(1890)动工兴建,直到光绪二十一年(1885)一直处于翻修改进和不断扩充之中。光绪十五年(1889)张之洞担任两广总督时曾计划捐集资筹建广东枪炮厂。这年夏天,刚寄出一半货款,机器尚未运到,即奉命调任湖广总督。新任两广总督李瀚章以所余半价款项难筹,奏请将枪炮厂移往天津,张之洞乘机奏准将所定机器运往湖北,建立湖北枪炮厂。最初,张之洞在德国订购的是制造毛瑟枪和旧式小炮的机器,光绪十六年(1890)致电驻德公使改订制造新式快枪和新式快炮的机器。光绪二十年(1894)又订购新的机器,增添枪弹、炮弹和炮架三厂。由于机器运到时间前后不一,建厂过程中枪厂又遭火灾,厂房烧毁、机器损坏严重,故直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各厂始陆续安装完毕,开工生产。

湖北枪炮厂主要分枪厂、炮厂、枪弹厂、炮弹厂、炮架厂、翻沙厂六部分。枪厂主要制造小口径新式快枪,炮厂主要制造适于野战和山地作战的两种快炮。按生产能力每年可产新式快枪7000~8000支,70~120毫米快炮200尊,实际上都达不到此数。据管理人员禀称,在料足工齐的条件下,炮厂每年只能生产40~50毫米新式快炮70尊,枪厂机器被烧后虽经修复,生产能力已无法达到原来的水平,实际产量恐怕还会低些,其质量也不能不受影响。其它几个工厂生产的都是枪、炮二厂的配套产品,产量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光绪二十一年(1895)后,湖北枪炮厂又几经扩充,终于成为与江南制造局齐名的全国最大的军事工厂之一。

新式海军的筹建

早在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就有建立海军的打算。无论是恭亲王奕托李泰国在英国购买兵轮,还是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设厂造船、派人出国留学、建立船政学堂等,都是出于这一目的。仅由于清政府决心不大,故进展缓慢,十年间一直处于准备阶段。

促使清政府迅速建立海军的直接动因是日本侵略台湾的事件。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以与己毫不相干的琉球居民与台湾居民的民间纠纷为借口,派兵进攻台湾。这一事件暴露出日本侵略中国的野心,使清政府强烈感受到来自海上的威胁。事件平息后,清政府上上下下掀起一场筹建海军的议论。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综合这场讨论的意见,决心每年从海关和厘金项下拨款400万两作为海防经费,任命两江总督沈葆桢、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南、北洋海防大臣,负责筹建新式海军。同时议定,首先集中力量建成北洋水师,然后一化为三,十年之内完成北洋、南洋、粤洋三支水师的创建工作。这是中国创建新式海军的开始。

为了培养海军人才,光绪二年(1876)李鸿章奏请派李凤苞率福州船政学堂学生30名分赴法、英两国学习轮船的制造与驾驶技术,光绪六年(1880)奏请建立天津水师学堂,光绪七年(1881)又奏请由福州船政学堂选出学生10名,续派英、法学习。为了使新式海军(当时又称外海轮船水师)同原有的内江、外海水师相区别,李鸿章还于同年(1881)奏请将原水师三角旗改为纵3尺、横4尺的长方旗,质地章色(黄地、蓝龙、红珠)不变,以充海军军旗。为了加强对新建海军的统一管理,光绪九年(1883)总理衙门添设海防股,光绪十一年1885)清政府又设立海军衙门,任命醇亲王奕诚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奕勖、直隶总督李鸿章为会办,正红旗汉军都统善庆、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同时决定,北洋练军之始,即著李鸿章专司其事。

然而,在筹建海军的过程中,清政府并没有按照最初的设想办理。最初三年,每年400万两的海军专款尽归北洋使用。光绪四年(1878)沈葆桢以南洋经费日绌,奏请海军专款仍按原定份额分解南北洋使用。不久,沈葆桢去世,有关海军的一切规划和专款使用大权全落到李鸿章手中,这就大大便利了北洋舰队的扩充。及至光绪十三年(1888)部分海军专款被慈禧太后挪用于修建颐和园后,新建海军也就基本上停止了发展。所以,清政府筹建海军的结果,计划中的粤洋水师根本没有建立,只在广东和福建分别搞了两支小舰队;南洋水师也没有发展起来,难以在海上独立作战;而真正建成的一支具有一定海上作战能力的舰队就是北洋水师。现将各外海轮船水师的概况分述如下。

广东水师和福建水师规模都较小。广东水师由两广总督掌管,共有大小舰只19艘,其中10艘购自外国(英国4艘,法国4艘,德国2艘)。9艘由本国仿造(广东5艘,福建4艘),除澄清、广甲、广乙、广丙4艘舰只较大外,其余皆船体轻小,不能远涉重洋。整个舰队只能在近海巡防,没有海上作战能力。福建水师归闽浙总督和福州船政衙门掌管。受南洋大臣指导,但不归其指挥。该水师共有各类舰船20艘,其中6艘购自外国(英国3艘,法国l艘,美国2艘),14艘由福州船政局制造。福建水师的舰船总的看比广东水师大,千吨以上者占半数以上,最大的一只(旗舰)近1400吨。但舰船多为木质,钢舰甚少,难以抵挡敌人的炮火,作战能力不强。

南洋水师由两江总督掌管。因历任两江总督皆系湘系人物,故它始终控制在湘军集团手中。该水师共有大小船只26艘,就其来源而论,则购自外国者12艘(英国5艘,法国1艘,德国6艘),国内仿造者14艘(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各7艘);就其载重量而论,则1000及1000吨以上者3艘,2000吨以上者7艘,其余皆在700吨以下;就其质地而论则木质和铁胁木壳船9艘,铁船和钢舰17舰;就其种类而言,则炮船16艘,巡洋舰5艘,运输船1艘,鱼雷艇4艘。总的来看,南洋水师的实力强于广东和福建水师,是仅次于北洋水师的第二大舰队,但由于缺乏大型铁甲舰充任主力,故仍不能自成一军在海上独立作战。

北洋水师是清政府的主力舰队,也是清政府在筹建海军活动中建成的惟一支初具规模的舰队,它从初创之日起就一直控制在李鸿章手中,是淮军集团的重要军事支柱。北洋水师的舰只主要购自外国,并聘有英国和德国人充任教习,故其装备最好,实力最强,对外国的依赖性也最大。它共有各类舰船27艘,除其中5艘系福州船政局制造外,其余22艘均购自外国(英、德各11艘)。这些舰船中,木质与铁胁木壳船只有6艘,其余全是钢质和铁质船。从舰队的组成看,铁甲舰2艘,巡洋舰7艘,炮船10艘,鱼雷艇7艘,运输船2艘。从舰船的载重量看,1000吨以上的4艘,2000吨以上的5艘,7000吨以上的大舰2艘。北洋水师还在大沽、旅顺口、大连湾、威海卫等地修筑港口,旅顺口和威海卫成为北洋水师的两大基地。这都是其他舰队所无法比拟的。新建海军虽然在形式上初具规模,但却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腐败现象,训练不严,纪律松弛。大大小小的兵船,平日除会操、载运军官外无所事事,一到冬天,北方港口封冻,“海军岁例巡南洋,率淫赌于香港、上海”,沾染种种恶习。这就不能不影响其战斗力。

为了展示海上力量,清政府还曾先后两次举行海军会操。第一次在光绪十七年(1891),参加会操的有北洋水师的主要及附属舰只定远、镇远、致远、平远、经远、来远、威远、靖远、超勇、扬威、康济、广甲等13艘,南洋水师的主要舰只南琛、南瑞、寰泰、镜清、开济、保民6艘。舰只驶向旅顺口会齐,然后进行海上作战阵法的演习。第二次在光绪二十年(1894),参加会操者除南、北洋水师的主要舰只外,还有广东水师派来的广甲、广乙、广丙三舰。船只先在大沽口会齐,然后驶向旅顺作海上作战演习。这次会操不仅规模大于上次,还特别邀请了英、法、俄、日等国使臣,毫无保留地让他们参观了所有要塞、船坞、水师学堂及舰船设备,暴露出李鸿章只为显示个人实力,而毫无抗敌准备的心态,从而为北洋舰队在随即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中的彻底毁灭埋下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