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船到不了了!”菲克斯听见港口的钟敲响10点30分嚷叫起来。
“它不会离得很远了。”领事回答说。
“它在苏伊士停多长时间?”菲克斯问。
“停4个小时。停船加煤。从苏伊士到红海的出口亚丁,有1310海里,必须加满燃料。”
“这船从苏伊士直接开往孟买吗?”菲克斯问道。
“直接开去,中途不搭客不卸货。”
“这么说,”菲克斯说,“那个窃贼如果是走这条路,又搭的是这条船的话,他就一定是计划在苏伊士下船,好从另一条路前往亚洲的荷兰或法国殖民地。他应该很清楚,印度是英国属地,待在印度不安全。”
“除非他是个很厉害的家伙。”领事回答说,“否则,您是知道的,一个英国罪犯躲在伦敦要比躲在国外好得多。”
说完这话,领事便回到离此不远的领事馆去了。菲克斯对他的话百思而不得其解。他独自一人,极其烦躁不安,总有一种挺奇怪的预感,觉得那贼一定在“蒙古号”上。实际上,如果那个混蛋离开英国打算去新大陆的话,经由印度这条道应该是他首选的一条道,因为这条道监视得松,而且比经大西洋的道监视起来更加困难。
菲克斯并未沉思许久。一声声尖厉的汽笛声响起,轮船就要到了。成群的搬运工和苦力一窝蜂似的拥向码头,全然不顾会挤坏旅客,弄脏他们的衣服。有十来只小船离开了河岸,朝“蒙古号”划去。
不一会儿,人们便发现了“蒙古号”那庞大的船体进入运河。11点整,这艘快船便在港湾里抛了锚,排气管中突突地喷出大量的蒸汽。
船上旅客挺多。有些旅客待在轻甲板上观赏全城的如画美景,但大多数旅客则上了停靠在“蒙古号”旁接客的小船。
菲克斯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所有上岸旅客。
这时候,上岸旅客中有一个拼命地推开围上前来揽生意的苦力,走到菲克斯身旁,非常客气地问他能否告诉他英国领事馆在哪儿,说话时一面还将他的护照递过去,想必是想在上面盖上英国领事馆的印鉴。
菲克斯本能地接过护照,匆匆地溜了一眼,看清了照片上的相貌特征。他差一点儿高兴得露出马脚来,护照在他手中颤抖。护照上的相貌特征跟他从首都警视厅厅长那儿获得的材料完全吻合。
“这本护照不是您的吧?”菲克斯问这个旅客。
“不是的,”这个旅客回答说,“这是我主人的。”
“那您主人呢?”
“他待在船上。”
“可是,”警探又说,“得他本人亲自去领事馆,好确定真伪。”
“什么!有这个必要吗?”
“必须如此。”
“那么,领事馆在哪儿?”
“就在那边,广场的旁边。”警探指着200步开外的一幢房子回答说。
“那么我请我主人去。可是,让他劳动大驾,他肯定会不高兴的。”
说完,这个旅客便向菲克斯点头致谢,回到船上去了。
第七章 光查护照再次证明无济于事
菲克斯警探离开码头,急忙向领事馆走去。根据他的急切请求,领事立即接见了他。
“领事先生,”他开门见山地对领事说,“我早就强烈地预感到我们要抓的人是在‘蒙古号’上。”
菲克斯随即把那个仆人和护照的事讲给了领事听。
“好,菲克斯先生,”领事回答说,“我倒很想见识一下那个混蛋是个什么嘴脸。不过,如果他如您所想象的那样,也许就不会再来领事馆了。一个小偷是不喜欢在身后留下踪迹的。再说,现在护照也不再非办签证手续不可了。”
“领事先生,”警探回答说,“如果此人果如大家想象的那么厉害的话,他一定会来的!”
“来办签证手续?”
“是的。护照从来就是让正人君子嫌烦而让混蛋便于逃跑的玩意儿。我敢断定,他的护照不会有问题,但我希望您别给他签证……”“为什么不签?”领事回答道,“如果他的护照没有问题,我无权拒签。”
“可是,领事先生,我必须把此人拖在这里,一直等到我从伦敦接到逮捕令。”
“啊!这个嘛,菲克斯先生,这是您的事了。”领事回答道,“我嘛,我不能……”
领事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有人在敲他办公室的门。听差领进两个人来,其中的一个就是向菲克斯警探问询过的那个仆人。
来的确实是主仆二人。主人呈上自己的护照,简单地请领事费心在他的护照上盖上印鉴。
领事接过护照,仔细地看着,坐在办公室一角的菲克斯则在打量着,或者可以说是死死地盯着这个陌生人。
领事看完护照后问道:
“您是菲利亚·福格先生?”
“是的,先生。”绅士回答道。
“这一位是您的仆人?”
“是的。他是法国人,叫‘万事达’。”
“您从伦敦来?”
“是的。”
“您要去哪儿?”
“孟买。”
“好,先生。您知道吗,这种签证手续已无用了,我们也不再要求呈验护照了?”
“这我知道,先生。”菲利亚·福格回答道,“不过,我想通过您的签证证明我经过了苏伊士。”
“好吧,先生。”
领事在护照上签了字,写上了日期,盖上了自己的印章。福格先生缴了签证费,向领事生硬地点头致意后,带上自己的仆人走了。
“怎么样?”警探问道。
“喏,”领事回答道,“他看上去是个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这有可能,”菲克斯说,“但是问题根本就不在这儿。领事先生,您没发现这位冷静的绅士同我收到的材料上所说的那个窃贼的相貌特征完全吻合吗?”
“这我同意,但是,您是知道的,所有的相貌特征……”
“我会搞清楚的,”菲克斯说,“我觉得那个仆人倒不像他主人那样难以捉摸。再说,他是个法国人,肚子里存不住话的。回头见,领事先生。”
警探说完,便走了出去,寻“万事达”去了。
此刻,福格先生出了领事馆,已往码头走去。在码头上,他交代完仆人要办的几件事,便上了一条小船,回到“蒙古号”自己的舱房里。然后,他拿起了记事簿,记下了下面的几行旅行日志:
10月2日,星期三,晚8点45分,离开伦敦。
10月3日,星期四,上午7点20分,到达巴黎。上午8点40分,离开巴黎。
10月4日,星期五,上午6点35分,经塞尼斯山到达都灵。
同日,上午7点20分,离开都灵。
10月5日,星期六,下午4点,到达布林迪西。
同日,下午5点,搭乘“蒙古号”。
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1点,到达苏伊士。
共计费时158小时30分,等于六天半。
福格先生把这些日期记在一本分栏的旅行日记上。日记上标明从10月2日起到12月21日为止的月、日、星期及应到达的每个主要城市——巴黎、布林迪西、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新加坡、香港、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伦敦——的日子和实际到达的日期,这样就可以弄清楚旅途中到达每个城市提前或延误多少时日。
这种刻板的日记能让人对一切一目了然,因此,福格先生始终知道自己是否早到了还是晚到了。
那一天,10月9日,星期三,他记下了他到达苏伊士。这与预计抵达时间完全相符,没提前也没滞后。
然后,他让人服侍他在舱房用了午餐。至于观光该城,他连想都没有想过。他是那种让仆人代替他们观赏所经过地方的那种英国人。
第八章 “万事达”也许有点儿饶舌
菲克斯不一会儿便在码头上找到了“万事达”。后者正在东溜西逛,他倒是认为什么都得瞧上一瞧的。
“嗨,朋友,”菲克斯靠上前去说,“您的护照签好证了吗?”
“啊!是您呀,先生,”法国小伙子回答说,“谢谢您的关心,我们完全按规章办好了。”
“您在这里观光?”
“是的,可是,我们走得太快了,我觉得像是在梦中旅行。这么说,我们真的到了苏伊士了?”
“是到苏伊士了。”
“到埃及了?”
“一点没错,是到埃及了。”
“那就是到非洲了?”
“是到非洲了。”
“到非洲了!”“万事达”说道,“我真不敢相信。您知道,先生,我还以为最远也超不过巴黎哩,可那座著名京城,我只不过在早上7点20分到8点40分,从北站到里昂站的那段时间,透过马车车窗瞧了瞧而已,而且外面还下着大雨!真遗憾!我本想再去看看拉雪兹神甫公墓和香榭丽舍大街的马戏场的!”
“您怎么这么急呀?”警探问道。
“我可不着急,着急的是我的主人。对了,我得去买袜子和衬衫了!我们出门时没带行李,只带了个旅行袋。”
“我带您去一个集市,您什么都能买到。”
“先生,”“万事达”说,“您可真是个大好人!……”两个人说话就走了,“万事达”一路上说个没完。
“尤其是,”“万事达”说,“我得当心,千万不能误了上船!”
“来得及的,”菲克斯回答说,“现在才12点。”
“万事达”掏出自己的大怀表来。
“12点?”他说,“算了吧!现在是9点52分!”
“您的表慢了,”菲克斯说。
“我的表会慢?这是祖传的,是我曾祖父传下来的!是一只货真价实的标准表!”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菲克斯说,“您的表是伦敦时间,比苏伊士时间晚将近两个小时。您每到一地都得把表与当地时间校正。”
“什么?要我拨表?”“万事达”嚷叫起来,“没门儿!”
“那么,它就与太阳运行不再互相吻合了。”
“管它什么太阳不太阳的,先生!出错的将是太阳!”
诚实的小伙子郑重其事地把自己的表放在衣服内袋里了。
过了一会儿,菲克斯问他道:
“这么说,你们是匆匆忙忙地离开伦敦的了?”
“我看是的!上星期三晚上8点,福格先生破例提前从俱乐部回来了,三刻钟之后,我们就动身了。”
“您的主人这是要去哪儿呀?”
“一直往东!他要环游地球!”
“环游地球?”菲克斯嚷道。
“是呀,用80天的时间!他说是打赌,不过咱俩私下说说,我可根本就不相信。这有点儿违背常理。其中必有蹊跷。”
“啊!这位福格先生是个怪人吧?”
“我看也是。”
“他很有钱吧?”
“那当然,他随身带着一大笔款,全是崭新的钞票!一路上他出手可大方啦!哼!他对‘蒙古号’的机师说,如果我们能提前到达孟买,他就给机师一大笔奖赏!”
“您早就认识您的这位主人了?”
“我?”“万事达”回答说,“我是我们走的当天才去给他当仆人的。”
大家不难想象,“万事达”的这番话在警探那本已过分激动的脑子里会产生什么反响。
盗窃案发生不久,便匆匆地离开伦敦,带着那么大一笔现金,那么急不可耐地要远走高飞,那怪癖荒诞的打赌借口,凡此种种都证明了,也应该证明菲克斯判断的正确。他又逗着法国小伙子说了一些,深信他根本就不了解他的主人,深信福格先生在伦敦离群索居,深信大家都知道他很富有,却并不知晓他钱的来路,深信此人高深莫测……但是,同时,菲克斯也确信菲利亚·福格是不会留在苏伊士的,他是真的要去孟买。
“孟买远吗?”“万事达”问道。
“挺远的,”警探回答说,“您还得坐上十来天的船。”
“您说孟买到底在什么地方呀?”
“在印度。”
“在亚洲?”
“那当然。”
“见鬼!我可告诉您说吧……有一件事把我给愁死了……我的煤气!”
“煤气怎么了?”
“我忘了把煤气炉关掉了,烧的煤气要算在我头上的。我可是计算过了,每24小时得烧掉我两个先令,比我每天挣的还要多6个便士,所以,您知道,要是这次旅行多延长一天……”
菲克斯是否明白他的煤气的事?这不怎么可能。反正他不再听“万事达”说了,正在考虑怎么办是好。法国小伙子和他俩人来到了集市上。菲克斯让“万事达”自己采买,并嘱咐他别误了上船,然后便急急忙忙跑回领事馆。
菲克斯现在成竹在胸,已恢复镇静。
“先生,”他对领事说道,“我现在完全确信无疑了,我已经找着要抓的人了。他假装古怪,说是要用80天环游地球。”
“这么说,他是个滑头?”领事说,“他打算蒙骗过欧美两大洲的警方之后再回伦敦!”
“哼,走着瞧吧!”菲克斯说。
“您不会搞错吧?”领事又问了一句。
“我是不会搞错的。”
“那么,为什么这个贼一定要通过办签证来证明他到过苏伊士呢?”
“为什么?……我一点儿也搞不明白,领事先生,”警探回答说,“请您听我说。”
于是,他三言两语地把他与那个福格的仆人谈话的要点告诉了领事。
“的确,”领事说,“所有的迹象都说明这人有问题。您到底打算怎么办?”
“我马上发电报到伦敦,要求立即给我发一张逮捕令到孟买。我将搭乘‘蒙古号’,跟踪这个贼到印度,那是英国的属地,到了那儿,我就客客气气地走到他的面前,一手亮出逮捕令,一手抓住他的肩头。”
警探冷静地说完这番话之后,告别了领事,便到电报局去了。他从那儿给伦敦警视厅厅长发了那份大家已经知道的电报。
一刻钟之后,菲克斯提着简单的行李,但带足了钱,便登上了“蒙古号”。不一会儿,这艘快船便全速行驶在红海海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