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律师职业行为规则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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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律师的民事责任

律师的民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为故意或过失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了司法秩序,影响了律师执业的形象,导致律师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律师从事业务活动,是基于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这种委托合同建立的是一种民事代理关系。按照我国《民法通则》

关于代理法律的规定,代理人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律师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