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律师因违法执业或执业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其赔偿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的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协议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或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只是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去承办案件。当发生造成损失的事实时,当事人只能向律师事务所要求赔偿。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法》规定和委托协议向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在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二、律师违法执业和过错行为的范围
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律师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过错行为主要包括:(1)因超越委托权限给当事人造成损失;(2)遗失重要证据而导致无法举证或证据失效;(3)泄露国家机密、当事人商业秘密、当事人个人隐私;(4)出具错误的法律意见书;(5)应当收集的证据,由于律师的原因没有及时收集,而使证据湮灭;(6)由于律师的原因,使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7)律师玩忽职守,草率处理案件,等等。
三、赔偿的责任范围
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时,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收取的律师费,并赔偿当事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赔偿时,国资律师事务所和合作律师事务所在本所的全部资产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属有限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赔偿不受律师事务所资产额的限制,律师事务所的资产不足赔偿时,由合伙人的个人资产赔偿,一个合伙人的资产不足赔偿时,由其他合伙人连带赔偿,属于无限责任。
四、关于律师民事责任制度的几个问题
律师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或称为专家责任。印度20世纪初著名的辩护律师,新德里法学院院长道格拉斯。N.辛哈曾告诫律师,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律师职业是一个专家们的职业。英国杰克逊和鲍威尔在其所著的《律师职业过错》(Professional Negligence)一书中列举了专家和专门职业有四个特征:其一,工作性质属于高度的专门(skilled andspecialised),其中心工作不是体力工作而是精神的、判断的工作(mental rather than manual);其二,重视高度的职业道德和顾客的信赖关系;其三,大多要求一定的资格,并由专家集团维持一定的业务水平;其四,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律师的职业符合上面所描述的专家职业的特征。律师对执业中因过错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