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空山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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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下编:俗世微尘 (21)

宗教以为男子修行当过独身生活,为的是免去种种的关系。它对于女子的态度也是如此。宗教也承认女人也可以同男子一样地过宗教的生活。如果一个女人嫁了丈夫,她一定受丈夫的束缚,一定不能自由,和非常苦恼,至于生育子女的事情就更不必说了。所以女人出了家,也可以避免许多束缚和灭掉许多烦恼。

出家人为表示他的决心,所以要把他的形貌毁了,像和尚和尼姑都要把头发剃掉是一个显然的例。男子与女子要把容貌毁了然后能够表示修道者的威仪。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总说起来,所以有两种看法。第一是信者的看法,这不过照社会所给宗教的意见去宣传,它并没有多少成见。第二是对行者的看法。它是要保护行者在修道上不发生很大的障碍,所以说女人是不好的。这都是因为宗教是男子所设立的,在立教的时候,女子运动或女子一切问题都还没发生出来,自然不能不依着社会以为女子应当怎样或应当是怎样去说。宗教没了解女子,乃是在立教时社会没了解女子所致。我们知道社会也是男子的社会,看轻女子的现象是普遍的,不单是宗教的错处。假使现在有产生新宗教的需要与可能,我敢断定地说它对于女子态度一定不像方才所说的,最少也要当她做与男子一样的人格,与男子平等和同工的人。在事实上许多宗教已经把它们轻看女子改过来了。

近三百年来的中国女装(导言)

穿衣服的动机有三:一为护体,二为遮羞,三为装饰。这三种中以装饰为最多变化。衣服的形式所以屡次变迁都系在装饰的趣味上。在蛮野社会中,男子的衣服多是为装饰,而女子就多为遮羞。除掉护体的甲胄皮毛外,一切衣服都含有很重的两性要素。文化低下的民族的装饰每近于性器官的部位,为的是增加性的引诱。所以有人说衣服原来是带着生殖象征性的。装饰包含文身、痂身、画身、去毛、盘发、变形等。文身是用利器划破皮肤,使成种种花纹,涂上彩色,使它永远不退。痂身是烧或割伤皮肉,使痂愈后,永留疤痕。画身是在身面涂上粉墨或其他颜色,如擦粉、画眉、涂脂、点唇、染齿、染甲都属这一类。去毛有拔、剃、剪三个方法。盘发如梳髻、打辫、总角、胶发都算在里头。变形如修甲、烫发、束胸、束腰、缠足乃至无故镶金牙等都是。衣服的祖先是文身、痂身、画身。刺划在身上的花纹不能改变,画上去的又容易掉,所以衣服一出世,它们便渐次消灭了。

服装的形式,大概可以分为七种:一、战利品的安置;二、威吓作用;三、性的引诱;四、职业的表示;五、性别的表示;六、地域的特征;七、宗教的信仰。原人披毛戴角,是为安置战利品或增强披戴者的威武,使人一见便起恐怖。性的引诱在服装上占很重要的地位,所谓“三分人,七分装”,很可以表明这意思。两性生活的束缚与解放也可以从衣服看出来。服装上含有两性作用的有下列四个方法:一、使身体增高,如穿高跟鞋、戴高帽之类。二、使身体增广或缩小,如广袖、阔裙、束胸、束腰之类。三、指示身体的特殊部位,如在耳、鼻、手、足、颈、腰等处,戴环状或其他的饰物。四、指示身体某部的动作,如飘带、铃钏之类。职业的表示,如军装、工装等,衣服上有特殊的设施,以备携带主要的用品。现代的衣服,好像没有多少地域性,但在闭塞一点的地方,服装的形式,和所用的材料,一看便可以分辨出那着的人是属于什么地方的。此外还有夸耀缝匠的手艺的衣服,因为技艺高下的不同,形式也随着变化,近代的服装所以变得这么快就在这里。营业上的自由竞争,加上穿衣服的人们的夸奇炫异,使裁缝和装饰家得以时常翻新花样。

社会生活与经济政治都与衣服的改变有密切关系。男子的服装大体说来不如女子的变得那么快。中国的女装在近二十年来变得更快,这是指示近年女子的生活的变动。她们从幽闭的绣房跳出来演电影、做手艺、做买卖、当教员,乃至做官吏、当舞女,在服装上自然不能不改变。关于衣服迁变的研究,是社会学家、历史家、美术家、家政学家应当努力的。本文只就个人的癖好和些微的心得略写出来;日后有本钱,当把它扩成一本小图册。

近三百年来的服装,因为满族的统治与外国的交通而大变动。最初变更的当然是公服,以后渐次推及常服。但强制的变更只限于男子,女子服装的改变却是因于时髦。我们从顺治朝对于衣服所下的诏令可以想出当时的光景。

一、顺治元年十月,命文臣衣冠暂从明制。这时对人民的装束并没有什么规定。

二、顺治二年六月,定薙发之制,限旬日内一律遵行,违者杀无赦。这时所下的诏令也没有提到改变衣服的话。在狄葆贤先生《平等阁笔记》(卷二,十五页)里,记一件趣事说:“明末有遗老某君因不愿剃发,遂改作女子装束,终身雌伏,著作甚富。”当时因不愿薙发而死的很多。但改作女装祈活的当也不少。因为男女衣服自来便没有多大的分别,所差的只是下身的百褶裙与头上的髻鬟而已。男子装束除僧道以外,自薙发令一下,都改变了,顺治二年闰六月始定群臣公以下及生员耆老顶带品式。

三、顺治四年十一月始定官民服饰之制。定制只说官民应用的材料和颜色,却没有指定什么款式。所以到乾隆初期鄙塞一点的地方还有不少明装的男女。若不做官吏,人们就没有戴红缨帽或穿马褂的必要。如把辫子盘在顶上,把青毡帽一戴,从衣服是分不出来的,清初的辫子又格外的小而短,不像清末那么长大,所以外表没有何等大变动。妇女的服装简直是没变过,不但如此,满洲妇女还要模仿汉装,乾隆间,一再降旨严禁缠足,但仿汉女衣服却没有禁止过。满洲人的装束,男女大体一样,女子不着裙,是与汉人不同的一点。

近三百年来的服装与古时不同的地方最显著的是用纽扣代替带子。明以前的衣服都是没纽扣的,明末,女人于霞帔上间或用金质扣子,但没见过纽子。纽的应用最初恐怕是在盔甲上。从前武士的中衣有用“蜈蚣纽”的,由第一个纽襟穿入第二个纽襟,这样可以穿到二三十个,到末扣上一个纽。蜈蚣纽的形状和现在的“随折扣”一样,但前者只便于解,而不便于扣,后者扣解都方便,并且伸缩可以随意。乾隆以后,西洋品物渐次输入,而服装的形式还没改变,只所用材料有时也以外货为尚而已。近三十年来,仕女与外人接触日多,拜倒于他人文化之前,家具服装,样样崇尚“洋式”、“新式”或“西式”,因此变迁得最剧烈。

衣服可以分为公服、礼服、常服三种。公服是命妇的服装,自皇后以至七品命妇都有规定,礼服从民人说可以分为吉服与丧服两种。平常的服装的形式最多,变迁也比前二种自由。本文所要提出的特注意在这一种上头。今依次叙述在底下。

女子的服饰

人类说是最会求进步的动物,然而对于某种事体发生一个新意见的时候,必定要经过许久的怀疑,或是一番的痛苦,才能够把它实现出来。甚至下次明知旧模样旧方法的缺点,还不敢“斩钉截铁”地把它改过来咧。好像男女的服饰,本来可以随意改换的。但是有一度的改换,也必费了好些唇舌在理论上做工夫,才肯羞羞缩缩地去试行。所以现在男女的服饰,从形式上看去,却比古时好;如果从实质上看呢?那就和原人的装束差不多了。

眼饰的改换,大概先从男子起首。古时男女的装束是一样的,后来男女有了分工的趋向,服饰就自然而然地随着换啦。男子的事业越多,他的服饰越复杂,而且改换得快。女子的工作只在家庭里面,而且所做的事与服饰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它的改换也就慢了。我们细细看来,女子的服饰,到底离原人很近。

现时女子的服饰,从生理方面看去,不合适的地方很多。她们所谓之改换的,都是从美观上着想。孰不知美要出于自然才有价值,若故意弄成一种不自然的美,那缠脚娘走路的婀娜模样也可以在美学上占位置了。我以为现时女子的事业比往时宽广得多,若还不想去改换她们的服饰,就恐怕不能和事业适应了。

事业与眼饰有直接的关系,从哪里可以看得出来呢?比如欧洲在大战以前,女子的服饰差不多没有什么改变。到战事发生以后,好些男子的事业都要请女子帮忙。她们对于某种事业必定不能穿裙去做的,就换穿裤子了;对于某种事业必定不能带长头发去做的,也就剪短了。欧洲的女子在事业上感受了许多不方便,方才把服饰渐渐地改变一点,这也是证明人类对于改换的意见是很不急进的。新社会的男女对于种种事情,都要求一个最合适的方法去改换它。既然知道别人因为受了痛苦才去改换,我们何不先把它改换来避去等等痛苦呢?

在现在的世界里头,男女的服饰是应当一样的。这里头的益处很大,我们先从女子的服饰批评一下,再提那改换的益处吧。我不是说过女子的服饰和原人差不多吗?这是由哪里看出来的呢?

第一样是穿裙。古时的男女没有不穿裙的。现在的女子也少有不穿裙的。穿裙的缘故有两种说法:(甲)因为古时没有想出缝裤的方法,只用树叶或是兽皮往身上一团;到发明纺织的时候,还是照老样子做上。(乙)是因为礼仪的束缚。怎么说呢?我们对于过去的事物,很容易把他当做神圣。所以常常将古人平日的行为,拿来当仪式的举动;将古人平日的装饰,拿来当仪式的衣冠。女子平日穿裤子是服装进步的一个现象。偏偏在礼节上就要加上一条裙,那岂不是很无谓吗?

第二样是饰品。女子所用的手镯脚钏指环耳环等等物件,现在的人都想那是美术的安置;其实从历史上看来,这些东西都是以女子当奴隶的大记号,是新女子应当弃绝的。古时希伯来人的风俗,凡奴隶服役到期满以后不愿离开主人的,主人就可以在家神面前把那奴隶的耳朵穿了,为的是表明他已经永久服从那一家。希伯来语Ne-zem有耳环鼻环两个意思。人类有时也用鼻环,然而平常都是兽类用的。可见穿耳穿鼻决不是美术的要求,不过是表明一个永久的奴隶的记号便了,至于手镯脚钏更是明而易见的,可以不必说了。有人要问耳环手镯等物既然是奴隶用的,为什么从古以来这些东西都是用很实的材料去做呢?这可怪不得。

(20)坐起言语终不调戏常应法律而无轻失。 (3)

人的装束有一分美的要求是不必说的,“披毛戴角编贝文身”,就是美的要求,和手镯耳环绝不相同的。用贵重的材料去做这些东西大概是在略婚时代以后。那时的女子虽说是由父母择配,然而父母的财产一点也不能带去,父母因为爱子的缘故,只得将贵重的材料去做这些装饰品,一来可以留住那服从的记号,二来可以教子女间接的承受产业。现在的印度人还有类乎这样的举动。印度女子也是不能承受父母的产业的,到要出嫁的时候,父母就用金镑或是银钱给她做装饰。将金钱连起来当饰品,也就没有人敢说那是父母的财产了。印度的新妇满身用“金镑链子”围住,也是和用贵重的材料去做装饰一样。不过印度人的方法妥当而且直接,不像用金银去打首饰的周折便了。

第三样是留发。头上的饰品自然是因为留长头发才有的,如果没有长头发,首饰也就无所附着了。古时的人类和现在的蛮族,男女留发的很多,断发的倒是很少。我想在古时候,男女留长头发是必须的,因为头发和他们的事业有直接的关系。人类起首学扛东西的方法,就是用头颅去顶的(现在好些古国还有这样的光景),他们必要借着头发做垫子。全身的毫毛唯独头发格外的长,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发达而来的。至于当头发做装饰品,还是以后的事。装饰头发的模样非常之多,都是女子被男子征服以后,女子在家里没事做的时节,就多在身体的装饰上用工夫。那些形形色色的髻子辫子都是女子在无聊生活中所结下来的果子。现在有好些爱装饰的女子,梳一个头就要费了大半天的工夫,可不是因为她们的工夫太富裕吗?

由以上三种事情看来,女子要在新社会里头活动,必定先要把她们的服饰改换改换,才能够配得上。不然,必要生出许多障碍来。要改换女子的服饰,先要选定三种要素——

(甲)要合乎生理。缠脚束腰结胸穿耳自然是不合生理的。然而现在还有许多人不曾想到留发也是不合生理的事情。我们想想头颅是何等贵重的东西,岂忍得教它“纳垢藏污”吗?要清洁,短的头发倒是很方便,若是长的呢?那就非常费事了。因为头发积垢,就用油去调整它;油用得越多,越容易收纳尘土。尘土多了,自然会变成“霉菌客栈”,百病的传布也要从那里发生了。

(乙)要便于操作。女子穿裙和留发是很不便于操作的。人越忙越觅得时间短少,现在的女子忙的时候快到了,如果还是一天用了半天的工夫去装饰身体,那么女子的工作可就不能和男子平等了。这又是给反对妇女社会活动的人做口实了。

(丙)要不诱起肉欲。现在女子的服饰常常和色情有直接的关系。有好些女子故意把她们的装束弄得非常妖冶,那还离不开当自己做玩具的倾向。最好就是废除等等有害的文饰,教凡身上的一丝一毫都有真美的价值,绝不是一种“卖淫性的美”就可以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