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媒体领导力——领导干部如何与媒体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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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直面虚假负面报道

◇“防火、防盗、防小报”

◇出重拳制止虚假报道

◇为负面报道“正身”

◇流言始于封锁,谣言止于公开一、“防火、防盗、防小报”

现在很多地方流行着这样一句顺口溜:“防火防盗防小报”。所谓“防小报”,其实就是指提防个别小报记者。记者,头顶着“无冕之王”的神圣光环,记者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岗位,在人们心目中,一个记者,就是代表真实,代表正义。记者怎么了?把“防记者”和“防火防盗”并列,虽有以偏概全的意味,但毕竟说明了个别记者与媒体确实出了点儿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出彩,个别媒体使出了浑身解数,“化平淡为新奇、化粗糙为精美”,依靠“骂人”、“猎奇”、“媚俗”、“模仿”……怪招迭出,花样不断翻新。目的就是要“吸引眼球”,增加“冲击力”。靠骂人出彩的,捕风捉影,偏听偏信,大做揭短文章。结果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媒体吃官司,赔偿、道歉,公信力大受影响。靠猎奇媚俗出彩的,竞相恶炒明星绯闻、大腕轶事……杀人、放火、跳楼……“星”、“腥”、“性”充斥媒体。靠模仿出彩的,则眼睛老是盯着人家,今天看到人家报上有什么新鲜东西,明天他也来一个,后天看到人家又有个新题目,他也照搬不误。结果是你用、我用、大家用,多好的内容也会变成陈词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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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入英国皇宫的小报记者

据英国《独立报》2009年5月25日报道,英国小报《世界新闻报》“调查报道”栏目编辑梅吉尔·马哈默德以前扮过大商人,曾令英国的王室贵胄跌落陷阱,狼狈不堪。日前,他又扮成一位中东酋长,通过贿赂英国王室司机,成功混入白金汉宫中。受贿的司机名叫希祖辛格,平时负责接送英女王和其他王室成员出席应酬活动。梅吉尔和同事通过一名妓女认识了贪婪的希祖辛格,并付出1000英镑便买通了他。希祖辛格亲自打开白金汉宫的闸门,让他们不用接受保安检查,大模大样地走入宫内,还带他们在白金汉宫内到处参观,包括一些敏感区域。希祖辛格还允许他们对王室专用车辆进行拍照和录像,包括它们的车牌号。此事一出,举世哗然。现实中,个别记者、媒体在利益的驱动下追求“冲击力”的结果。他们不管内容如何,把自己本职责任抛到了脑后,把谋求利益摆在首位,还使得有些不是记者的人也去冒充记者,获取不法利益。真可谓是物欲横流,乱象横生。

现象一,利用媒体话语权,敲诈勒索、栽赃嫁祸。不少“记者”打着新闻单位的招牌,四处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几乎成了大大小小单位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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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记者状告报社记者

某地一家小店,曾迎来了热线记者唐某。唐某以接到群众投诉为由头登门采访,恰巧店老板的一个亲戚是省某电视台记者,店老板就全权委托了这个亲戚接待记者唐某。交谈中,双方互相通报了自己的身份,胆大的唐某在获悉委托人是同行后,并未就此罢手,依然拐弯抹角提出了“暗示”,希望小店出点封口费。谁知,被一口拒绝,小店代理人说:我做了十多年记者,还没看到过哪个记者有胆敲诈同行的。没能捞到油水的唐某确实也非等闲之辈,回报社后立即炮制出一篇重头稿:《记者调查餐馆扰民遇怪事:无证经营者理不直气却“壮”》。愣是把一个有营业执照的小店说成了“无证经营”。作为小店代理人的电视台记者看到文章后,大为惊讶,一怒之下,起草了一纸诉状,欲将这位同行告上法庭。于是一场“敲诈同行成被告:电视台记者状告报社记者”的新闻拉开了序幕。

现象二,违反职业操守,收取“封口费”,制造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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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

2008年9月20日零点,霍州霍宝干河煤矿闷死一名叫吉新红(41岁,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二组人)的矿工,于22日下葬。直到9月底,集团公司才接到了干河煤矿的事故报告。奇怪的是:这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这是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

据通报,截至11月28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封口费”事件中有据可查的涉案人员共60人,其中发“封口费”封锁消息、阻挠记者采访者2人,收受“封口费”的新闻记者4名、媒体工作人员26人、假记者28人。《人民日报》,2008年11月28日第15版。

现象三,进行虚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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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一线的合龙“表演”

2003年,黄河最大的支流渭河流域遭遇了多年来最强的降雨,陕西省渭河市成为渭河洪水的重灾区。9月10日晚10时,一千多名驻守在渭河大堤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经过十多个昼夜的奋战终于将罗纹河入渭河口封堵合龙。可是由于当地领导和媒体当时没有在现场,9月11日上午,当地政府在已经封堵合龙的大堤上又策划了一次合龙仪式“表演”,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当地领导展示成功抗洪的光辉形象。事发之后,新华社及全国140多家报纸报道了相关信息,中央电视台《央视论坛》对渭河市领导搞封堵仪式进行了严厉批评,称此事“骇人听闻”。一起本想展示政府形象的仪式,结果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现象四,冒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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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的假记者

2005年4月22日上午,琼海市交通局执法人员截获一辆旅游黑车,下达了5万元罚款的处罚通知书。4月27日上午,“人民日报人民文摘海南工作站专题部记者”肖某在车主的陪同下,对琼海市交通局有关材料进行了查看、拍照。琼海市交通局工作人员称,当天肖某始终扮演着调解人的角色,希望减免5万元罚款。4月28日上午,肖某还找到琼海市交通局局长,称自己是人民日报记者,要对他们曝光,向中央写内参,并称交通局可以扣证,但要先放车。遭到拒绝后,肖某又表示要检查琼海市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琼海市委宣传部马上与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联系。在得到“人民日报文摘海南工作站”是非法组织的确切答复后,琼海公安部门将肖某当场抓获。人民日报驻海南记者站向海南省委和省委宣传部、省文体厅通报。4月29日,“人民文摘海南工作站”这个非法组织被取缔。

这些现象的存在,并不单单是个别记者与媒体失责造成的,某些政府与领导干部长期害怕负面报道对自己不利,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当务之急,就是领导干部要直面虚假负面报道,因为一种真实面对问题的勇气,能让公众具有更多的知情权;一种不回避现实问题的态度,能让公众更相信媒体的真实性;一种更加开放的暴露自身问题的心态,能让公众更相信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能力。

二、出重拳制止虚假报道

虚假报道是媒体所报道的各类事实出现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过程、结果等)或新闻细节(事件细节、人物语言等)与客观不符的报道。虚假报道分为主观故意和主观无意两种。主观故意多是从业人员为追求收视率、影响力、经济利益或轰动效应,从主观方面故意做出与事实不符的报道。主观无意多是从业人员由于业务素质低、政治敏感性弱等方面的原因,造成采访作风不扎实、采访流程不严谨等问题,导致报道不全面,与事实产生差距。我们要出重拳制止的虚假报道侧重点在于主观故意的虚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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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真实性的标准

(1)新闻报道必须恪守真实、客观的原则,不得编造、歪曲、夸大事实。

(2)新闻来源必须可靠真实,未经证实的消息、互联网上的信息一律不得采用。

(3)新闻要素必须准确无误,基本事实、背景资料、引述转述语言等报道内容以及声音、图像、数据、文件摘录及其他材料,要反复核实,确保真实、准确、科学、统一。

(4)新闻细节必须真实,不得拔高、想象和夸张,采用的声音、图像等资料均应来自新闻现场或与报道主题有关的采编活动,不得编造或拼接。

当前,虚假新闻报道有多种表现:一是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把小道消息当作新闻来报道,把内部的计划、设想当成现实新闻来报道。二是凭空编造的虚假报道。这种造假手法最恶劣,有的记者变成了“作家”,虚构事实、编造故事。三是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这种造假现象目前越来越多,标题要么惊人、要么挑逗,总之有“视觉冲击力”,但文章内容根本与标题对不上。四是夸大其辞的失实报道。这类假新闻虽然也有一些事实基础,但对事实又做了很多加工。有的添枝加叶,有的移花接木,在事实之外有不少情节和内容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五是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这类报道一般也都有消息来源或者可依据的现成材料,但是由于报道者自己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不强,报道出来的内容与事实不相符。

虚假报道或凭空想象,或文题不符,或夸大其辞,或悖逆常识,严重削弱了媒体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各有关方面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出重拳制止虚假报道。

第一,媒体单位聘用采编人员之前,必须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查,严格审查其从业经历,对存在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报刊出版单位一律不聘用。

第二,要解决商业利益操纵媒体的问题。要切断商业利益和新闻报道的联系,编辑记者个人不能“以稿谋私”,更不允许媒体以编发报道谋取商业利益。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新闻媒体一律不参加社会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组织的采访活动,将其作为一项宣传纪律严格执行。

第三,要依靠一线记者。一线采访记者的作风是保证新闻真实的基础。要保证记者采访行为规范,保证新闻来源准确,保证报道内容真实。

第四,要强化编辑责任。一是编辑要对稿件内容进行核实,对稿件真实性有怀疑的必须认真求证;对社会自由来稿及读者来信、来电提供的信息,只能作为新闻线索,经媒体记者调查核实后才能报道,不能用重奖征集新闻线索,搞“悬赏报料”。二是编辑过程不能伤害稿件的真实性,包括不能改变稿件的事实部分,不能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三是标题制作要文题相符,不能以夸大的标题误导读者。四是版面和时段编排要注意符合总体真实,把握平衡。

第五,要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要完善稿件审核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三级审稿制度。要建立通讯员、特约作者、自由撰稿人来稿管理制度和转载稿件核实程序,对民间组织、商业机构及个人主动提供的信息慎重把关。要建立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记者和版面、栏目编辑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离不开采编人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律约束。要把确保真实性作为基本要求,纳入到媒体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疑似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反面典型和案例教育,经常提醒采编人员不放松对虚假新闻的警惕和防范。

第七,虚假新闻事件发生后应该立即遏制。在虚假新闻事件发生后,媒体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进行澄清,找到消息来源。只要用客观事实证明,信息是假的,清理了谣言的来源,就能有效的制止虚假新闻蔓延。

第八,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所属报刊的导向管理,建立健全报刊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报刊虚假、失实报道,严肃处理刊载虚假新闻的相关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第九,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责令有关报刊公开更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做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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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批评六家报纸严重失实报道

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近日印发文件,通报《京华时报》等6种报纸刊载严重失实报道的处理情况。

2008年9月11日,《京华时报》刊载题为《招行投资永隆浮亏百亿港元》的虚假消息,由于该报记者对香港永隆银行的股价数据采集有误,得出招商银行浮亏逾百亿港元的错误结论,造成报道严重失实。该报道成为招商银行当日股价暴跌的诱因之一,并带动银行股板块整体下跌,当日招行A股流通市值损失1275亿元,H股下跌516%。

2008年7月31日,广东《新快报》转载题为《韩国历史教授有此研究“成果”:孙中山又成了韩国人》的虚假报道。由于该报责任编辑把关不严,直接转载未经核实的互联网消息,导致源于国外网站的虚假新闻见诸报端,并被国内网站广泛转载,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2008年10月14日,上海《东方早报》刊载题为《年底前“政策利好不断货”》的虚假报道。由于该报记者未经核实,杜撰了中国证监会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部署、实施所谓六大救市措施。该文不负责任地散布“年底前政策利好会不间断地出台”等言论,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2008年1月21日,广东《民营经济报》刊载题为《哈药停牌风波未平,又被踢爆曾大量生产假药》的虚假报道。报道了哈药集团公司“所生产的抗生素产品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系假药,已遭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封,并勒令停产”的虚假新闻,对企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009年1月18日、19日,山东《青岛早报》、四川《华西都市报》连续刊登了题为《深海围“鲨”》《“海口”猎“鲨”》等关于我国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虚假文章。由于《青岛早报》、《华西都市报》未认真核查文章内容,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致使虚假新闻见报,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对国家和军队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新闻出版总署已责令6家报纸公开道歉,澄清新闻事实,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求有关报社规范新闻采访活动,加强采编人员教育,严格新闻稿件核实制度,杜绝虚假新闻,并依法对6家报社做出相应的处罚,将编造虚假新闻的人员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限制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第十,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新闻媒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凡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同等版面时段、同等篇幅予以更正和道歉。

三、为负面报道“正身”

“负面报道”的概念始于何时,我们无从考据,但已经成为新闻管理部门、有关领导、传媒业界和学界的惯用语,也是不争的事实。何为“负面报道”?比较流行的说法,举凡“天灾人祸”,即各种“坏消息”,都包揽其中。但也有一些人延伸开去,将揭露社会弊端、与舆论监督相关的批评报道,称之为“负面报道”。对此,我们应该辩证分析,为负面报道“正身”。

媒体报道本身并无“正”、“负”。我们常说的“负面报道”,其实是一个被故意模糊化甚至“妖魔化”的概念。新闻的本质是事实,而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何来“正”、“负”?将报道事实的新闻划分为“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其中隐含了判断主体的价值观,掺杂了主观判断、个人好恶等因素,也由此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和模糊。这不但不科学,而且极其有害。

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的重要意义,本当不言而喻;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这些舆论监督报道是非常积极和非常正面的,可现实中却被某些人扣上“负面报道”的帽子,欲加严控,令人愕然,不可思议。对“负面报道”的偏见,“往往被既得利益者利用,打击正常的新闻报道”,便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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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报道”引发进京抓记者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该报道的主要内容是,赵俊萍在西丰县拥有两家加油站和一个自选商场,赵拥有的沈丰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赵嫌价格太低不同意拆迁。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除,县公安局以偷税为名通缉赵俊萍。赵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以偷税罪和诽谤罪判赵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因为这篇负面报道涉及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进京拘传朱文娜。这一事件经多家媒体曝光后,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被责令引咎辞职。

应该说明的是,“负面报道”不等于负面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把新闻分为“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简单地、想当然地认为,凡是“报喜”、“说我们的好”的报道,必然产生好的、正面的影响,所以是“正面报道”;凡是“报忧”、“说我们的不好”的报道,必然产生不好的、负面的影响,所以是“负面报道”。应该说,这是一种极其传统的思维方式,反映了这些领导干部对媒体运作规律的不了解,对媒体功能的不熟悉、对自我定位的不清楚。媒体的报道是一回事,媒体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又是一回事。判断媒体报道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像某些人大笔一挥就认定“正面”、“负面”那样简单。

其实,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府可以做到十全十美,有问题有瑕疵是正常的,有正面报道有负面报道也是正常的,而且现实中“负面报道”更为珍贵难得。有些地方和领导担心“负面报道”会在上级和群众中造成“负面印象”,影响地方发展环境和政绩晋升,这也是过于多虑。事实上,“负面报道”很多时候是“正面效应”,对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安全,对社会健康运行,对改进和推动实际工作往往起到积极作用。“负面报道”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经常性地给政府“照镜子”,促使政府惊醒反思及时纠偏改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论是地方的工作还是媒体的监督,在服务社会及公共利益方面目标是一致的。新闻单位进行“负面报道”是在履行神圣职责,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工作,就像啄木鸟一样,是森林不可缺少的“良医”。媒体对负面事实只有如实传播,据实传播,实事求是,为大众描绘真实、全面的社会图景,在宏观上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与完整,才能保障受众的知情权,才能取信于民,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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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要“负面报道”的仇和

2007年12月28日上午,昆明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会上宣读了中央以及云南省委的决定:仇和任云南省省委委员、常委,担任昆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4日抵达昆明的仇和,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走访市委各个办公室了解情况。同时召开多个座谈会,请各个新闻单位提供近期报道,特别提出“要负面的报道,看看我们做得不好或者不足,为市委下一步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各级领导干部又该如何有效面对负面报道呢?

第一,转变思维方式,以正面的方式面对媒体,不应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只有主动向媒体传递正确的信息加以引导,媒体才有可能认为你有诚意解决问题,甚至是可以谅解的,那些传言、谣言甚至谎言才可能得到平息。

第二,借鉴新闻发言人的做法,确定一个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来接待记者,统一管理和发布重要信息。也就是规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本单位中哪些人有权利接受媒体的采访,谁能代表本单位对媒体讲话,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碰到发生重大事件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用一个声音讲话,避免在媒体面前一个人一个观点,说法不一,前后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第三,做好应急预案。就是在负面报道出现之前,就准备好应对的措施。就是要有随时可以启动的“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甚至将负面报道转化为有利的报道。

四、流言始于封锁,谣言止于公开

流言、谣言是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话题、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未经证实”是流言、谣言的本质特征。智者告诫我们:流言始于封锁,谣言止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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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与集体恐慌

从2001年底的圣诞节前后至2002年1月中旬,天津市关于多名市民在公共场所被人用针管扎、注射物为艾滋病等病毒的传言甚多,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轻信,毕竟这是个文明的大城市。但是,持续20多天,文明的城市成了流言盛行的城市,几百万人好像坐在摇摇欲坠的气球上,而且气球越吹越大。传言的速度从很慢到越来越快,直至接近饱和,传言中受害者的数量越来越多,几乎整个天津都陷入了集体恐慌。据说,当时在不少天津人的身上都发现了一种条件反射式的行为,且养成了一种“四顾”的习惯。

天津公安机关把其列为一号案件,出动了数百名警员,全力以赴组织破案。随后,当地警方调查发现,经对报案人身体检验,绝大部分未发现被针扎痕迹,少部分人虽被针状物扎中,但未发现任何附着物,案件中所用的作案工具证实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犯罪嫌疑人用扎针传播艾滋病一说,纯属骗人吓人。”当地警方盖棺定论,及时将结论公开,谣言才逐渐平息。

回顾历史,媒体之所以诞生,其根本原因在于公众对于外在信息的巨大需求。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每个个体或群体对于信息的掌握都是单一的、片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门的媒体来承担沟通和传递公共信息的职责。正是在此需求下,作为公众内部以及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平台的媒体,才自然而然地产生并日益发展壮大起来。媒体既然存在,为什么现实中有些信息还不断变成流言、谣言呢?当前,流言、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具有非常复杂的原因。

第一,利益分化导致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是流言、谣言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诉求日益强烈,因而各种矛盾的冲突也相对剧烈。在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形成之前,人们会进行各种形式的博弈。其中,利用一定的事件制造舆论(实际上在很多时候是流言、谣言),对政府施加压力。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感觉到失利的群体,一方面想方设法地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利益的诉求,另一方面一些人会利用各种机会报复政府和社会。

第二,公民的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是流言、谣言产生的重要原因。我国政权体制和国家机构的层级结构,客观上限制了公民尤其是底层社会公民利益的自由诉求。而一些地方官员观念保守,做法因循守旧,限制公民的上访、不愿与公民平等对话,在主观上封堵了公民的利益诉求渠道。加上干部考核中的一些“一票否决”的做法,更是促进了地方官员对公民利益诉求行为的限制。

第三,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不到位,助长了流言、谣言传播。政府是信息源,应该满足公众对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知情权的需要,及时、真实提供信息,应以知情权为标准。有些地方、有些官员忽视了媒体拥有代替公众获取必要的信息并传播的职能,按照某种“惯例”,阻止某些信息的传播,导致媒体不能行使正常的职责。正因为对媒体此种职能的忽略,一些“流言、谣言”才得以轻而易举地占领市场。

第四,日益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为流言、谣言的形成提供了支持。在信息传播日益方便和迅速的今天,流言、谣言的形成是很容易的。特别是手机短信和网络文字,流言、谣言制造者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获得想要的传播效果。同时,便捷的移动通话方式也大大地提高了流言、谣言产生的效率,扩大了流言、谣言传播的群体空间。

从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系列流言、谣言传播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由一起小的事件引发流言、谣言,在流言、谣言的蔓延下引发突发性事件,对社会和经济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流言、谣言是舆论的一种畸形形态。在信息化时代,信息不可能封锁,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过去资讯不发达年代所不能比拟的。只有对事件进行公开、透明的报道,讲究传播策略,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舆论引导,疏导民众情绪,以清晰信息克服模糊信息,以准确信息克制含糊信息,才能发挥主导舆论的力量,有利于谣言、谣言的平息和事态的缓和,真正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重大事件发生后,政府如果选择沉默或者封锁信息,就是给人们有无限的想象空间,给流言和谣言无限的传播空间,给个别媒体无限的炒作空间。等到政府追查谣言,追究媒体责任时,媒体会说:就是因为你政府不说,大家又关心,我们又得不到真实的信息,只能根据道听途说、只言片语的采访作出报道。追究责任还是在政府,媒体顶多是有错而已。如果政府能及时发布真实信息,人们就没有想象空间,流言、谣言也没有传播空间,媒体也就没有炒作空间。这时即使有人别有用心地造谣、炒作、生事,政府也完全可以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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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禽流感的成功报道

2004年我国媒体对禽流感的报道较为成功,坚持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原则,使得社会平稳安定,波澜不惊。2004年1月23日在广西隆安县丁当镇发现第一例疑似禽流感病例。1月27日,国家禽流感参考试验室最终确诊。新华网当日公布了这一消息,并报道了相关治理措施。1月26日湖北、湖南、安徽、上海、广东等地出现疑似病例,新华社和众多传媒立即进行了报道。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原农业部副部长刘坚介绍中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情况并答记者文,100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2月9日,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每日疫情。媒体进行大量转载,向社会公众公布。除积极报道禽流感疫情之外,媒体还积极报道各个方面的信息,包括禽流感的基本知识及其预防、政府部门的措施、国外疫情及防治经验等等。在这次抗击禽流感的战斗中,我国新闻媒体发挥了巨大作用。媒体将禽流感的信息毫无隐瞒地和盘托出,而且在第一时间传达到社会公众,使公众对禽流感这一传染病有了充分了解,知道如何预防,疫情发展到什么程度,自己如何避免感染等。这样一来,“心中有数”的公众就避免了不必要的恐慌,和政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媒体也树立了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形象。

可以说,流言、谣言在一定程度是社会发展进步与旧体制之间矛盾的产物。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正视流言、谣言现象,在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和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之前,既不能走限制言论自由的回头路,又要想办法应对各种流言、谣言,不让流言、谣言形成危机,破坏和谐社会建设。

一要及时了解流言、谣言,掌握社会舆论的现状。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的收集、整理、传输、利用等工作,培养一批专业化的信息收集、整理、加工、传输人员,形成一套规范化、自动化的信息处理程序等。除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之外,现代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媒体技术跟踪媒体热点,经常上网,经常看报,经常与普通公民在一起。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及时掌握舆论状况。

二要培养对流言、谣言的敏锐性。对流言、谣言的敏锐性是指善于发现流言、谣言背后的问题,以及流言、谣言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流言、谣言一旦出现和传播,领导干部就应迅速分析,该流言、谣言产生的群体和流言、谣言的真实程度,分析流言、谣言所要针对的对象和流言、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真实意图。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否则,要么判断错误,决策失误;要么无所事事,贻误时机,任流言、谣言蔓延形成更难控制的局面。

三要加强流言、谣言的预防措施。流言、谣言止于公开,政府的许多信息事关人民的利益,首先要通过规范政府的行为减少流言、谣言的产生,还要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同时,提高媒体对民生的关注度,特别是要在各种媒体上开辟专门反映老百姓呼声、反映社会不公现象的专栏;在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处理相关问题的机制,让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关注和化解,避免矛盾的积累和激化。此外,应该在通畅、高效的利益诉求机制建设上,不断完善人民信访制度。同时,可以运用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如热线电话、手机接收发布短信、领导者博客、网上留言等,广泛收集社会矛盾信息、民众关注焦点,及时发布政府声音,减少流言、谣言产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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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的新闻稿

2004年3月14日凌晨4时23分,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一皮具厂员工宿舍发生重大火灾,7人死亡,9人轻伤。5时30分大火被全部扑灭。6时左右,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接到警情电话,7时,新闻办公室有关领导都已到达火灾现场展开调查,当天上午10时,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火灾的第一篇新闻稿,公布了基本情况以及死伤人数。从突发事件发生到新闻向公众发布,不到6个小时。

四要善于击破流言、谣言。流言、谣言的产生有其特定的主体,传播有一个可以描述的过程,因此,流言、谣言的破除关键是要抓住特定的主体,在时间上掌握主动。一方面,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政府公务员秉公执法,又要要求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尤其是对相关处理决定不服的人员,要告知其权利和责任,引导公民按正常、合法的途径进行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对已经形成的流言、谣言要迅速采取行动。及时与流言、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进行交流,告知传播流言、谣言的危害性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制止其违法行为。要积极利用媒体,引导舆论,及时、广泛地公开事情的处理过程和真相。媒体在流言、谣言危机中起着双刃剑的作用,聪明的领导干部要善于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让真相走在流言、谣言的前面。

五要关注和重视网络新闻和网络传言,充分发挥政府对网络的领导和引导作用,提高政府对网络的监管能力。为了让领导干部在流言、谣言危机中有法可依,国家应当积极开展相关的立法活动,规范公民的言论行为,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打击恶意行为人借助现代传媒技术,制造流言、谣言,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六要加强消除流言、谣言的法规制度建设。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有效与媒体合作,消除流言、谣言,具有重大的意义。该条例的颁布,使政府将有关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今后,还应该继续完善这方面的法规建设,使广大领导干部在应对流言、谣言时真正有法可依,依法行事。

延伸阅读

失语、失真、失度——从传播学角度看非典报道

文章的题目是采用拿来主义,出自美国学者吉特林(Gitlin)的书名。谈“非典”报道以此开题,是因为这是我们媒介生存的真实环境,看“非典”报道也不能缺少这样的眼光。

全世界在观看,说明凡是地球上的重大事情,均在众目睽睽之下,吉特林称为是强光四射社会,一举一动都难逃逸。既然全世界在观看,每个人当然也在观看全世界。“站在城楼观山景”,或“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与现在相比,都太费劲了。在“第几”“第几”媒体泛滥的今天,人人都有不同的信息渠道,轻轻一揿,无限沟通。恰如法国学者勒莫所做的有趣比喻,社会像一只蛹,“如同蛹的外壳是多细孔的,是内外可以相通的,我们所称的社会实在性也同样具有多细孔,消息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网不断地从一个层面渗透到另一层面,从一个群体渗透到另一群体,从一个角色渗透到另一角色,其结果是不断地改变着社会实在性的内容,以潜在的方式向集体实在性注入幻想,构成活动人群想象的幻想。”当然,莫勒先生所说的“多细孔”和“网”,现在主要是由大众传媒所担任了。按塔克曼(Tuchman)的理论,是大众传媒为现代社会构成了这多细孔的“新闻网”。

非典时期的医护人员“网”的说法实在是好。由于是“网”而不是“毯”,尽管媒介纵横交错,越来越多,穿梭于网眼上的经纬线越来越密,试图覆盖一切新闻,但最终仍是“网”而不是“毯”。“大鱼”不至于漏掉,一网打尽也颇有难处。关键性的问题是,这网撒在何处,如何织就,织补网眼的线(特约记者),张网的力量(记者)和网的骨架(新闻服务机构)怎样分布,不仅关系到在空间上决定了什么地方有新闻,而且也关系到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用塔克曼的原话,新闻网把秩序强加给了全世界。这当然是就宏观而言。具体到每一条新闻,选择现实中的哪些东西,使它们在一个新闻文本中处在何种位置,如何解释等等,更是会影响人们对外界的认识和判断。可见,新闻“网”所网住的是一个与各种信念、价值和行动有关的轮廓,是被建构了的或框架条理化了的世界。由此看来,全世界在观看的,又是主要由大众传媒所引领的世界。可由于大众传媒的数量以及传播技术发展带来信息流通渠道的多元,任何一个大众传媒都不可能一手遮天,任意胡为。所以,全世界在观看,通过多渠道看全世界,看大众媒介所勾画出的全世界,三者之间有一种张力,在动态中它们一起构成当前世界信息交流面貌。我们的“非典”报道,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中出现。

可是,面对“非典”的初起,媒介的表现居然是“失语”,让我们无所看。

不报道或把某些事忽略不计,是新闻“网”中常常出现而且无法避免的现象。既然是“网”,当然不可能把所有事件都撩上来。它就只能像一道躁动不安的探照灯光束,而不是普照大地的阳光,把一个事件从暗处摆到了明处再去照另一个。话虽如此,可照什么不照什么却也有章可循,不便肆意违背。更何况是在全世界观看的年代,你不报道,别人也会报道。所以在今天,凡是重大的事件,凡是与社会、与广大人民群众有密切关联的新闻,凡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该知晓的事情,总是会被人们所传播、所公开,这也正是俗话说的“纸里包不住火”。对于“非典”事件,媒介一开始是不报道,即通常所说的“压”新闻。

“非典”病例2002年底就先后出现,2003年1月下旬,广东省卫生厅为此作出了疫情通报,可广东和全国媒介基本是沉默无语。直至流言飞布,人心波动,抢购潮涌起,广东媒体才于2月11日正式介入并展开大面积报道,但这也仅仅限于广东。就我们所看到的,在3月13日之前的《人民日报》上,基本就没有“非典”的报道。如果说,因外界事实的无限性和传播时空的有限性而对新闻有所选择是客观条件所致,那么,压新闻却是主观有意所为,体现出对该新闻意义的认识:或无足轻重,或效果不好。可从社会躁动不安乃至媒介最终不得不介入看,媒介对“非典”事件意义的这种认识显然得不到民众的认同。

不错,民众的窃窃私语而后酿致波澜,与境外媒体和所谓的第五媒体不负责任的传播有关,不过这也恰恰说明在全世界观看背景下我们的失策。它不仅忽略了民众信息渠道的多元,试图以自己的一厢情愿来降低“非典”事件的重要程度,从而导致其他媒体乘虚而入,而且更重要的以“失语”形式表现出来的“非典”意义界定,与广大民众对“非典”的切身感受不一致,不被人们所承认。2月11日广东省卫生厅和广州市政府的记者会,以及事后广东媒体的大篇幅报道,在公开层面上是辟谣以正视听,但其背后,又何尝不是对自己“失语”的否定和对民众判断与感受的默认?“非典”是一全新的疫病,在认识上需要一个过程,是导致新闻报道尴尬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之外,对突发性事件我们的习惯做法是“一慢二看三通过”,先要层层请示,待定下报道的基本调子,才可按此处理。甚至把突发事件报道简单地等同于负面新闻不让公开。此前不久的海城学生豆奶事件,遵循的就是这一原则。这种在过去比较封闭的信息环境中曾经有效,已经在前两年,尤其是浙江千岛湖事件中尽显破绽的传统处理方式,在“全世界在观看”的信息全球化时期,“不仅不利于局面的控制和事情的解决,甚至会削弱党报主流媒体权威报道的公信力,即使事后尽力弥补,群众也将信将疑,可谓事倍功半”。

然后是“失真”。

在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的记者招待会上,卫生部门负责人为中国“非典”疫情状况做了这样的基本结论:中国局部地区已经有效地控制了非典型肺炎疫情,积累了比较宝贵的预防和治疗经验。因此,到中国来工作、旅游、开会等等是安全的。于是,“中国是安全的”、“欢迎世界各地人士来华旅游”、“各地迎来旅游旺季”等等报道、图片在媒介中纷纷出现,一派风平浪静、莺歌燕舞的景象。这个结论以及顺着这个结论带来的大批报道结果如何,以后发展的事态已经得以证明,无需在此展开。报道的失真,不能说就是故意撒谎。4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的记者招待会上认定这是以下的原因造成:一是作为一种疑难病症,确诊不易,有一个过程;二是医院体制造成全面准确统计有困难;三是卫生部疫情统计存在疏漏。可就是如此,关于中国安全——这一所谓负责任的不留任何余地的结论下得也是非常的不负责任。同样令人失望的是,媒介缺少应有的反馈机制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相反只能是一味推波助澜。

恰也就是此时,来自不同渠道的关于北京疫情的消息在社会中沸沸扬扬,“从一个层面渗透到另一个层面,从一个群体渗透到另一个群体”,“中国是安全的”现实建构,早被化解得七零八落。当然,都可以把这些称为流言或谣言。即便如此,值得我们深思的也不是谁相信了这些流言,而是产生流言的机制,是什么导致了这些流言的产生和广有市场?在汉语里边,一说谣言就马上联想到虚假。其实不然,否则谁都不会把谣言放在心上。“谣言之所以令人尴尬,就是因为它可能是真实的”。更糟的是,谣言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有人相信这确是一个真实的消息,并认为这个消息很重要”。反击谣言或流言的最佳方式当然是“真实”,可“一个信息的真实性首先是协议一致和委托核实的结果,它不会注明在真假辨伪词典的某一页上,让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去敲打几下迷你电脑网络就能查出来。真实的概念,核实的概念,是源于社会的一致同意”,只有“群体所认为是真的,那就是真的”。所以,最终能否“扑灭一则谣言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人的问题,相信什么取决于由谁来说。没有一个可靠的发言人,反谣言的战斗必然导致失败”。这也就是说,社会是否认为这消息是真的,首先在于他们是否相信报告消息的人。消息来源的可信性比消息本身更重要。按此来看,说谣言止于媒介还是简单化了些。媒介能否止住谣言,还要看它是否被社会认为是可信可靠的,是否有“能证明自己可靠性的东西,也就是说必须曾是这样一个人,他每回说的事实都说到了点子上”。如果说,“诚意、透明度及迅速”,是防范谣言必不可少的条件,那么,早期的媒介“失语”,丧失了“迅速”,随之对“非典”疫情判断失误而导致的报道“失真”,使媒介一定程度上又失去了“诚意”和“透明度”。虽然4月20日后形势大为改观,但所带来的被动有目共睹。于“全世界在观看”的眼睛中,媒介的可靠性不可能不被打折扣,至于由此造成的深层次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最后是“失度”。

4月20日之后,用翻天覆地来形容媒介并不为过。无论是疫情通报的公开,科学防范知识的散布,还是有关党和政府各项有力措施的报道,媒介都发挥了强大的作用。特别是通过对抗击“非典”中典型人物的宣传,进一步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增强人们的决心和信心方面,更是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应得到全社会的赞许。可是在对这些成绩做出全面肯定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媒介在报道中时有出现的“失度”——过分渲染和煽情。

随便打开电视或一张报纸,什么“战争”、“应急保卫战”、“舍生忘死”、“筑起铜墙铁壁”、“勇闯非典病区”、“围追堵截”、“火线入党”等等,几乎到处都是。这种比喻性的说法,其好处是可以突出气氛,但无疑也会引起紧张和焦虑,后者恰恰是我们面对“非典”这种人类尚未完全认识的疫病,很容易产生而又必须避免的。

失度,在对医务人员的报道上更是触目惊心。按理说,“救死扶伤”本就是医生护士的天职,钟南山说:“我们不上,谁上?”就是用朴素的语言道出了这一职业精神和追求。当然,由于“非典”的特殊性,使得医生护士面临前所未有的危险,在一定意义上,已经远远超出了对这一职业所具风险的预期心理承受能力。尤其在早期不明病情的情况下,他们没有退缩,临危不惧,在艰难情况下以顽强的毅力和勇气,以超负荷的付出甚至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探索救治规律。这当然十分值得赞颂,而且也必然受到全社会的敬重。然而,我们却毫无理由把救治“非典”诠释成一场“生死离别”,时不时让人闻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味道。这到底是医生护士的真实感受还是媒介自身的刻意营造?

5月17日央视“面对面”栏目采访香港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陈说作为个人,对“非典”不害怕,做医生是不害怕的,因为选择了这个职业。害怕的是医务人员的感染,影响了团队的士气。言外之意,也就因此影响了整个救治。这才是一个医务人员真实心态和应有的胸襟。我们的媒体可真正理解了第一线的医生护士?“人最畏惧的是接触不熟悉的事物”,“人总是避免接触陌生的东西,在夜晚或在黑暗中,由于出乎意料的接触而受到的惊吓都会上升到一种恐怖情绪。”当媒介上出现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对上一线救治“非典”似乎都是舍生取义一般,那又如何让普通的民众消除恐惧心理,相信“非典”是可防可治?当那种“探密式”的传染病区报道频频出现,又怎能使民众不对似乎从重重严密封锁中出来的治愈者乃至医务人员抱有戒心?抗击“非典”需要信念,这信念是建立在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建立在对科学救治的理解和信心基础上的,既不是靠激情的鼓荡,也不是靠情感的演绎。况且由于各地疫情不一,医务人员所面临的压力和危险也各异,一窝蜂用同样的力度尽情歌唱赞颂,其必要性也让人怀疑。很欣赏一条新闻的标题,叫“有一种力量叫平静”,假如少一些过分地热情喧哗,以平静、客观、理智的报道来体现中国人的那种自信、坚定和处惊不乱,是不是更符合“依靠科学,战胜非典”的含义?

报道中所出现的“失语、失真、失度”,既有媒介操作上的问题,但更多的是表明关于这种突发性事件报道的观念、机制乃至政策规定有待改善。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也许没有比“科学”两字所出现的频率更高的了。在一个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科学不只是医疗诊断,也不只是防治知识。媒介如何应对、反映同样是科学。在“全世界在观看”的新情景中,能否尊重这个科学,与时俱进,改变那些传统的但在目前已落后的东西,不仅仅关系媒介的威信,也与我们国家在全世界的形象密切相关。温家宝总理在致“科技活动周”的信中说,“非典”的发生,既是一场灾难,也是对我们民族的一次考验和锻炼。一个伟大和智慧的民族,从灾难中一定会学到比平时多得多的东西,一定会懂得比平时多得多的道理,一定会掌握比平时多得多的科学。因此,在总结“非典”报道的基础上,根据“全世界在观看”的基本状况,按照新闻传播和宣传的科学规律,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召集有关方面人士,对“非典”报道做一全面的总结并为以后如何应对此类事件,重新制定合理的科学的原则和章程,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若真能如此,我们不仅能从容不迫应付突发性事件,更重要的是可以保持主动,使我们的媒介在为“全世界观看”和“观看全世界”中发挥自己应有作用。

(资料来源:《新闻记者》200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