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青年创业致富实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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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创业问题的解决之道:怎样选择适合于自己的行业(4)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的出资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可多可少,由股东自己或者股东之间的协议、公司章程来决定。股东的财产交给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也就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能在股东的出资额以外再追究股东的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负的是有限责任。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人数上有较严格的限制。股东的人数,最少必须是二人,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人。这是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种类的公司的一个重要区别之一,在其他种类的公司中,股东的人数没有如此的限制,如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少人数的要求,而无最多人数的要求。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型的经济组织。至于股东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没有特别的限制,也就是说,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第三,有限责任公司只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所拥有或者控制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只能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承担责任,而不能在此之外再追究什么责任。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的,更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中需要增幼式穑梢酝ü渌绞饺缦蛞猩?

请贷款等来筹集资金,但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所谓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股份有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人数上只有下限没有上限。除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要有五人,而且其中的半数以上股东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而且面向社会广泛集资,公司的好坏,对社会的影响较大,所以对股东人数的下限,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平均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这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三,股东只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一点,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相同的,即股东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同时,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的重要区别。

第四,股份有限公司只以其全部资产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份有限公司对自己的债务,只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而不能要求股东在持有的股份之外对公司的债务再承担责任。这一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相同的,即都是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而不能追究股东个人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一些其他形式的公司所没有的优点: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是集中资本的一种最有利的公司形式。它不仅可以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而且由于其资本是分成等额股份,每股金额相等、数额较小,可以更加广泛地吸收社会的小额分散资金。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份每股金额较小,大量的股东个人所拥有的股份在公司的整个总资本中占有很小的部分,而股东又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个人所承担的风险并不很大。三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性。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谁都可以成为股东,所以其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性。四是股东可以自愿转让股票。个人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股票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也可以通过出售股票而不再成为公司的股东,所以对个人投资者来讲,是一个十分便利的投资场所。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创办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组织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资不抵债,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是:

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可以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讲比较少,如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有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3.公司制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是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由拥有股票的代表所组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一切重要大事任免,诸如董事的任免、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公司的增股及红利、股息的分配方案等,只有经过股东大会的通过方能生效。股东大会虽然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对外它不能代表公司,对内不能从事具体的业务和管理,不能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具体经营业务。它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股票表决程序,选举和罢免董事,通过董事会间接地参与经营管理。

(2)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其数量很多,分布很广,不可能对企业直接进行组织和领导。他们选出少数能代表他们利益,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组成董事会来领导和管理股份制企业。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权力机构,是公司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对外活动中,董事会是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机构,董事会对由股东认购而汇集起来的资产享有使用权、占有权,为了保证资产的完好及其增值,董事会必须担负许多相关的职责。

(3)监事会监事会是监督检查股份企业财产及业务执行情况的常设机构,它是公司执行监督任务的法定代表,与董事会并立,对股东大会负责,独立行使监督权,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的管理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成员由一般股东、职工代表以及外聘的专业人员构成。金融、法律、财会等方面的人员加入监事会,能够提供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咨询,发挥专业监察的作用。

监事会的人员不多,但权力很大,对公司各部门、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可以进行检查,特别是财务部门的账目,他们都有权审阅;同时对董事会的工作,他们也有权进行监督。

BT4健糛X(Y8(4)执行机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是董事会所聘任的执行机构。总经理是公司制企业的行政工作首脑,根据董事会决议全权经营管理企业,处理企业日常对外一切事宜。

总经理肩负公司制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为了保证总经理所承担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必须赋与其经营决策权、人事权、奖惩权。总经理接受董事会的授权经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负有重大的责任。

总经理领导下的管理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所组成。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在总经理缺席或特殊情况下,履行总经理的职务。三师和部门经理各主管一个部门的工作,公司亦可根据需要设立总经理办公室、采购供应、生产、销售、财务、情报、技术开发、法律等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

4.公司制企业的优缺点

如果你希望你的公司在创办后不久即拥有雇员或得到资金,你可能会组建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法律保护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破产时,业主的个人资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有两种例外情况:一是股东被判对债权人有欺骗行为;二是管理者为获得银行贷款,签订了个人担保,银行可以来取走业主资产。

(2)信用对公司制企业来说,其名称最好加上“公司”二字,获得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的信用。

(3)灵活性公司制企业的筹资方式较多,可以举债筹资,也可以向股东筹资,还可以是二者的结合。

(4)受益性公司制企业的雇员通过公司较容易获得像诸如事故保险、健康保险和生命保险等好处。

(5)纳税优越性公司制企业在纳税方面具有优越性。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是以一定成本为代价的。它的主要缺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潜在的高税负前面已谈过,公司税率有高于个人税率的趋势。

(2)增加了正式手续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制企业必须有章程,必须有董事会,公司每年必须召开一次股东会。只有公司董事会才最有实权。

(3)增加了法律费用组建公司法律方面的问题应由知识渊博的律师处理。律师不仅可帮助公司制定公司成立时需要的有关文件,而且可帮助公司制定包括董事的选佟⒍碌拇觥⒍禄峄嵋槿掌诘仁乱?

的公司章程。

(4)来自少数股东的危险让最初的创业圈层之外的人拥有股份的缺点是,将来你可能遇到来自少数股东的麻烦。作为少数股东,虽然不能左右多数股东的决策,但是他们可能因为要求知道公司的有关信息而带来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