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茅盾的青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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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十、“她只认得孔字”

沈雁冰这次陪同母亲沪宁两地游览和送弟弟德济赴南京就学,用了两个星期的假。回编译所上班后得知,他工作的内容发生了变化,编译所对他有了新的安排。

编译所内有一个编辑《教育杂志》、《学生杂志》、《少年杂志》的部门,由商务一个老资格的编译朱元善负责。朱元善是海盐人,与张元济有点远亲的关系,商务印书馆开办不久他就进入商务工作了。此人在刊物经营方面颇为精明。譬如,《学生杂志》许多栏目中的作品都出自在校学生的投稿,他要求投稿用真实姓名,标明投稿人所在学校、年级以及属于何省何县等资料,来稿一经刊出,所有资料全部附在文后。这样一来,学校、教师、学生均以为荣,皆大欢喜,都会因为脸上有光彩而四处夸耀、宣传,无形中成了《学生杂志》的义务推销员。同时,所用学生投稿并不付现金稿酬,而是根据稿酬数目大小,赠以面值不等的商务印书馆的书券,凭此书券可随时购买商务出版的书。这等于为商务书籍的发行又开了一条销路。为此,朱元善很受老板器重,一人兼做了这三个刊物的主编。但是他手下没有助编,朱元善本人也并不善于处理稿件,所以他向高梦旦提出要沈雁冰做他的助手。

孙毓修现在很看重沈雁冰的学识和能力,并不愿意放手,便借口还要沈雁冰编辑《中国寓言》的“续编”,不肯放行。最后,高梦旦做出一个折衷的决定:沈雁冰同时为两个部门工作,半天审阅《学生杂志》的来稿,半天编辑《中国寓言》的“续编”。

《中国寓言》的“续编”此后实际上并没有做起来,沈雁冰在孙毓修那里的一半工作时间,是协助孙用白话文改写了一批童话。那时,胡适已在《新青年》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提倡白话文运动,他们便从外国童话和中国古代传奇故事中选取了一些有趣的故事,陆陆续续编写,收入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童话第一集》中。

另一半的工作时间,沈雁冰主要为《学生杂志》审阅处理学生投稿。这个杂志是以中学生为对象,内容五花八门,像科学知识、数学难题解答、健身武术、国内外每月大事记、中英文对照的小文章、诗词散文等,主要为中学生提供课外知识。学生投稿大多是些游记、诗词,用文言写成,沈雁冰处理起来驾轻就熟,也花费不了多少精力。不过,为《学生杂志》做编辑工作,在沈雁冰的文字生涯中倒是开创了几个“第一”。其一,这是沈雁冰做刊物编辑工作的开始。其二,他在报刊上发表的第一篇译作《三百年后孵化之卵》,即是刊登在1917年正月号的《学生杂志》上,这还是在朱元善把他网罗在麾下之前的事。这第三个“第一”,是沈雁冰称之为自己撰写的第一篇论文,题目叫作《学生与社会》。

朱元善这个人作为刊物主编,而且是三个刊物的主编,大概得算是不学无术,至少是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不过他头脑灵活,善于观察时代的风向,而且勇于趋时。为了从适合中学生阅读的杂志上寻找编刊物用的材料,他订了一些报刊,其中就有陈独秀编的《青年杂志》。

《青年杂志》于1917年改名为《新青年》,陆续发表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等文章,成为文学革命、新文学运动的始作俑者。朱元善看到这些文章后,敏感到时代变化的某种趋向,也打算在《学生杂志》上试一试改革。事实上,他是商务印书馆几个主编杂志的人中对舆论动向最敏感的人,这是他的长处。他认为改革应该先从社论开始,于是便请已调至他手下的沈雁冰,写一篇不同于以往《学生杂志》社论内容的短文,作为社论。

沈雁冰凭着一股书生意气,借“学生与社会”为题,对2000多年以来的封建社会治学思想大发了一通议论。朱元善甚为满意,以为可以使《学生杂志》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将其作为《学生杂志》1917年最后一期的社论。同时他又请沈雁冰再写一篇,作为1918年元月号的社论,题目定作《一九一八年之学生》。

在这篇社论中,沈雁冰议论了一通时政,然后对中学生们提出了三点希望:“革新思想”、“创造文明”、“奋斗主义”。他把“革新思想”列在三点之首,说明了他所希望的重点所在。“何谓革新思想?即力排有生以来所熏染于脑海中之旧习惯、旧思想,而一一革新之,以为吸收新知新学之备。”沈雁冰以“个性之解放”、“人格之独立”的新思想,抨击旧学校教育出来的所谓人才“类多半旧不新之人”;旧的道德意识教人“以退让为美德,守拙为知命”;疾呼“扫除旧渣滓”,“抱定人定胜天之旨,而以我力为万能”,振臂而起,奋力创造新的文明。

虽说沈雁冰此时的思想意识还只是进步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但这篇社论的内容还是紧随《新青年》的步伐,充满革新精神的。

然而,也就是在沈雁冰用笔奋力向青年学生们疾呼的同时,他自己却又不能不面对类似“以退让为美德,守拙为知命”的尴尬处境:

一年前由他和母亲商定的办喜事的日子临近了。

心态下,确认了对这件人生大事的安排。一年的时间也的确不算长,按说这种平静的心态不会发生多么大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近现代两个历史时期之交的这一年——1917年初到1918年初,却无论如何不能视之为人生匆匆而过的一年。

这一年中间,文学革命、新文化运动渐成大势,远在欧洲轰响的“十月革命”的礼炮,送来了“在欧洲徘徊”的“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共产党宣言》)。许多人,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在此期间,都经受了一个思想上的冲击、洗礼,沈雁冰自然也在其中,这从他为《学生杂志》撰写的两篇社论里即可以看出。所以,当这件“喜事”来临之际,他原有的平静的心态,应该多少有些不平静了。

遗憾的是,人们已经只能揣测,却无从证实这一点,因为“婚事按预定计划,于1918年春节后进行”了。

关于婚礼的场面和经过,沈雁冰在晚年自述《我走过的道路》中用平静的笔调、平静的叙述这样写着:

新婚之夕,闹新房的都是三家女客。一家是我的表嫂(即陈蕴玉之妻)带着她的五六岁的女儿智英。一家是二婶的侄儿谭谷生的妻。又一家是新市镇黄家的表嫂,她是我的二姑母的儿媳。

二姑母三十多岁出嫁,男家是新市镇黄家,开设纸行,与四叔祖现在的续弦黄夫人是同族。这三家女客中,陈家表嫂最美丽,当时闹新房的三家女客和新娘子说说笑笑,新娘子并不拘束。黄家表嫂问智英,这房中谁最美丽,智英指新娘子,说她最美。新娘子笑道:

“智英聪明,她见我穿红挂绿,就说我美丽,其实是她的妈妈最美。”大家都笑了。此时我母亲进新房去,看见新娘子不拘束,很高兴。母亲下楼来对我说:孔家长辈守旧,这个新娘子人倒灵活,教她识字读书,大概她会高兴受教的。

书中记述婚礼仪式当日情景的文字,只有这短短几百字的一段,而且只是傍晚宾客闹新房的一个场景。来闹新房的,似乎也不应该只有女宾,或者因为事隔半个多世纪,沈雁冰已经忘却了婚礼上喜庆欢愉的场景。不然的话,只能说作为人生一大喜事的这个仪式,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愉快、难忘的记忆。

有一个细节,也许可以让人们体味到沈雁冰当时的心境。

那是到了第二天,婆婆考问新娘子,才知道她只认得孔字,还有一到十的数目字。新媳妇知道夫君是曾在北京读过书的,问婆婆道:

“北京离乌镇远呢,还是上海离乌镇远?”

陈爱珠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孔家竟如此闭塞,儿媳这个问题想必在自己家里也曾问过谁,孔家难道连北京都不知道吗!但到底因为儿媳是才过门的新娘子,作婆婆的也不好多说,只是对她叹息道:“自从我们两家订下你们二人这桩亲事后,德鸿的父亲就多次让媒人捎话给你的父母,要求他们让你读书,德鸿父亲去世后,我也请媒人转告了这个意思,看来他们没有把这当回事。”

身为婆婆的陈爱珠了解到新儿媳全然是一个文盲的状况,尚且大为吃惊;那么身为新郎的沈雁冰,面对此情此境,该是何等样的心情呢?

更耐人寻味的是,新娘子的情况是婆婆第二天打问来的,那洞房花烛之夜,莫非新郎、新娘一夜无话?如若不是,只能理解为沈雁冰实在不愿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将这一情节记忆下来,而是借了母亲与新娘子问话,留作一段历史的叙述。个中苦涩,全在不言之中了。

不管心理是怎样一种感受,心情有多大的落差,沈雁冰至此为止,平静一如既往地接受了属于他的女人、婚姻、家庭,但有一样他没有——两情相悦的爱恋,至少目前没有。

其实与沈雁冰同一时代的青年,还有许多人也是由父母包办结婚组成家庭的。他们在当时的感受,也许确实没有我们用现在的感受去审视历史时那样沉重,那样难以忍受。但不同性格、经历的人,显然也会表现出很大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反应。并且这种反应所包含的性格上的因素,势必会影响到他们今后的生活,乃至成为塑造这个青年人个性特征的重要因素。

譬如几年之后因一场笔墨官司而与沈雁冰相识的郭沫若,在婚姻问题上同样经历过这样一幕“时代喜剧”的场景,对比他与沈雁冰的不同表现,是可以发人深思的。

郭沫若年长沈雁冰四岁,结婚还要早几年,是在1912年。他的婚事也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定。郭沫若对此虽不满意,但为体谅母亲一番苦心,同时听说订婚女子人品好,是天足,又在读书,便心存希望于将来可以教她读书,慢慢地发生爱情。于是他在亲事议定之后呈现出这样一副心态:“就这样要说是绝望说不上绝望,要说是称心也说不上称心。心机像突然取去了称盘座的天平,两个称盘只是空空地动摇。动摇了一会之后自然又归于平静了。”

这与沈雁冰那种平静的心态,大约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婚礼当天,新娘子一下花轿,郭沫若就看见一双“三寸金莲”,心里不由得喊了一声“啊,糟糕!”及至进入洞房,揭开新娘子的盖头。郭沫若觉得什么也没有看见,“只看见一对露天的猩猩鼻孔!”他马上想起四川俗语里说的:“隔着口袋买猫儿,交订要白的,拿回家来才是黑的。”所以,他后来给自己关于这段人生的自传所起的题目就叫作“黑猫”。

其实新娘子的相貌并非郭沫若当时感觉的那么丑,(无论当时见过新娘的人,还是这位新娘许多年以后的照片,似乎都能证实这一点)实在是因为新郎主观上已经对这桩婚事产生了逆反的心理,故而会以情绪化的偏激的目光注视婚礼上的一切。而婚前心理上的平静,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假象,或者如郭沫若自己所说的,是“机会主义的误人”——让他后悔不迭的妥协。“我的一生如果有应该要忏悔的事,这要算是最重大的一件。我始终诅咒我这项机会主义的误人。”“机会主义的必然结果便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两千年来中国人便困顿在这两重的软禁之下,不是把所有的民族的菁华,或者是人性的菁华都消磨殆尽了吗?”

尽管郭沫若仍然敷衍着完成了结婚的一切仪式,包括第二天的“回门”,在婚后的第五天,他便在实际上永远告别了这个女人和这个家,自己埋葬了这个婚姻。

如果单纯作为一种历史上个人行为的“个案”来比较、评价沈雁冰与郭沫若对于父母包办的婚姻,各自表现出来的不同的心态和所采取的不同处置方式,人们很难用“是”与“非”、“好”与“坏”这样的价值标准予以衡量,因为处在一个新旧历史转换时期的社会,每一种存在,似乎都能找到它存在着的某种合理性。只有将它们置放于一个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下,才能辨别其优劣,劣者终归会被淘汰、消亡。

但是沈雁冰对待婚事的这种态度,对于他此后的人生之路所发生的影响,或者所寓示的某种象征,其实是不言而喻的。时间将一点一点地演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