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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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实现中国梦与建设创新型国家(2)

据我们的研究,国内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对氢能源的研发给有关研究所、院校和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支持。如最早由科技部门和重庆市组建的氢能源研究机构,现在改制为飞驰绿能高科技公司,就得到了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三个五年“863”项目的支持。从国内所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看,一些关键技术并不比国外差,有的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并且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

从国内有关企业目前的技术研发阶段来看,解决了这样一些关键问题。(1)氢燃料电池向大型化、小型化、模块分拆和集成化方向发展,使其用途更加广泛和方便;(2)解决了氢内燃机直燃、油氢一键切换、车载高压供氢、快速气瓶加注等技术;(3)在材料、工艺和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替代,成本大幅度下降,许多技术的产业化达到了成本承受线,甚至可以降低目前一些能源利用的成本;(4)材料生产和废弃的污染,要远比目前的电池等技术和生产品低得多;(5)无论是氢燃料电池,还是氢内燃机,续航时间足够长,超过目前其他的新能源技术;(6)安全方面,有关企业的制氢、储氢、加注、使用、高压车载等技术和应用,已经通过了几部委的安全试验。

因此,氢能源中国这样一些产业领域可以实现应用:(1)手机、手提电脑等产品的氢燃料电池;(2)银行、税务、财政、政府、保险、人口管理等网络和移动通信基站、高压线避雷针等方面的备用电源;(3)与风能、太阳能、核能相结合,高风和阳光充足时,制氢储能,夜晚、阴天、无风时送电,解决其他新能源发电不稳定、不能并网、成本较高的瓶颈问题;(4)除了电解水外,由于制氢来源较多,可在垃圾、冶炼排放等之中制氢,加上氢能源排放几乎为零,即可增能,又可减排,还能消化现有的污染;(5)从我们现在已有的技术看,已经完全可以在国防领域,应用在士兵猎装、机动能源站、无人侦察机、移动通信等方面,大大提升我国国防战斗能力。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已经有了可成熟和能应用的氢能源技术,只不过是没有引起政府各部门和军方的关注而已。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些重大关系(上)

要以现代化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建设创新型国家则必须慎重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中国未来要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强国,需要走科技赶超型的道路,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对此,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厘清一些重大的关系,以此为据进行体制机制的调整和改革。

一是需要认识和正确处理科学创新之基础与应用的关系,并区别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科学分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创新,与技术的创新,是有区别的。基础科学是以自然现象和物质运动形式为研究对象,探索自然界发展规律的科学。而应用科学是把基础理论转化为实际运用的科学。除了直接应用于物质生产中的技术、工艺性质的科学,还包括对横向科学的实际运用的研究,如应用经济学、社会学、科学管理学、科学政策学、决策方法论、价值分析方法等。经济学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理论探讨中,科学技术,也需要将其划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以此作为国家支持或者放给市场调节的重要依据。需要强调的是,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创新,是一个国家技术自主创新的基础。基础科学和应用科技既有共性,也有区别。作为基础科学创新,其特点为:研究成果成为公众知识,不能直接应用,研究和投入不能给研究者带来直接的利益,甚至直接收益为负;应用科学的研究,很大部分也是公共知识,但是应用科学的研究和出版,其社会需求要比基础尖端科学大一些,其回报利益可能要比基础科学创新多一些。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创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应用科学带有一定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但是,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创新,都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私人产品。

从理论上讲,要区分科学研究与技术研究的区别,科学研究是公共和准公共产品,国家和社会需要公共性投入;要区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并且进一步区分应用科学中自然、技术、工程与人文社会各学科研究的区别。除了重视自然、技术、工程方面应用科学的研究外,由于战略研究、管理体制、科学决策、政策制定在国家治理和调控中的重要性,也需要加大其投入和理顺其体制机制。

二是公益技术创新与商用技术创新的关系。技术也有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分。发明人不能在大规模的技术使用中直接得到收益的技术,带有较强的公益性,基本是公共产品;在技术产品出售时,获得一定的回报,但是,可能不足以弥补其成本,没有合理的利润,需要国家给以补贴,这样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也有一定比例的商业性质,是准公共产品;完全可以通过技术转让和交易,收回投入,并且获得利润的,是私人产品,是国家不需要补贴的商用技术。

从理论上对技术的性质和政策加以区分:(1)对于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公益性技术创新,要确认哪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特别是急需的,列出目录,根据其需要,其投入,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列入预算。(2)对上述所述的准公益性技术创新,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要进行确认,根据轻重缓急列出目录,也根据各类技术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各自程度的不同,纳入预算,确定投入的比例和规模。由于准公益性技术往往应用在生态环境和自然垄断的准公共服务方面,因此,政府需要对准公益性技术的成本、收益等,进行审计、听证和合理定价。(3)而对于私人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即非公益完全商用性的技术创新,并且不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的,则完全可由市场供给与需求及其价格进行调节。但是,国家为了鼓励技术创新,需要在税收、政府采购、贴息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

从理论上区分公益性技术、准公益性技术和商用性技术的边界,主要是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在技术创新中参与的范围。

三是短期技术创新与长期重大技术创新的关系。短期技术,有这样一些特点,即无论是公益性、准公益性,还是商业性,都投入少,见效快;而长期的技术,无论是公益性、准公益性,还是商用性及可以在未来赚钱的,投入大、时间长、不确定性多、风险高,并见效慢。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长远利益与目前利益、短期技术与长期技术方面的关系,在理论上并不是不为大多数人接受,而在实际工作中排列经济和科技工作顺序时,往往将财力、人力、物力舍不得投在长期发挥作用的基础性、战略性重大技术开发上。因为重大和基础科学的研究和开发往往时间长,见效期较远。而我们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又是任届时间有限,现行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又无法考核今天科技创新给未来能带来的绩效。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些重大关系(中)

从公益和准公益性长期技术来看,比如污水处理、生态恢复等领域中,一些技术需要进行长期的比较筛选和攻克,往往投入很大,而且投入的时间价值(如损失机会利润,借款的利息财务成本)太大。即使我们的政府转变成公共服务型的政府,目前一任地方书记和市县长的任期为五年,而且任内升级调动频繁,很少有省地县主要领导干满一届的。在长期技术方面投入过多,既消耗投入,又显不出在任期间的政绩。长期的技术创新,其投入实际是为后任的领导争得收益和政绩。因此,这样一种现实的制度存在,在长期公益和准公益性技术创新人、财、物投入方面,往往得不到保证。

而一些长期的商用性的重大的战略性技术(如移动通信3G,甚至4G技术、大飞机技术等)创新方面,也因投入大见效慢,许多企业,即使有实力,也不愿意投入其中。长期重大的战略性商用技术创新,在一个较长时间内,研发的成功建立在大量试验失败的基础之上,需要大规模资金的投入,企业如果有资金来投入短期商业运行,能获得可观的利润,如果投入长期技术创新,能否成功有不确定性,有失败的风险,损失资金应得的机会利润,如果是贷款,还需要支付资金的财务成本。

因此,无论是公益和准公益性技术,还是关乎国家科技赶超战略的重大商用技术,都必须有投入的制度保证。对于长期性的公益和准公益技术,制度上要改变有关领导的考核体系,对于在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成绩可能在时间上滞后的,需要设立特殊的考核和评价指标。特别是对移动通信4G这样的一般企业不愿意投入的长期性技术,国家应当在开发前期将其列为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在监督资金使用和严格审计的前提下,保证和满足其研发需要。

四是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实施科技赶超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有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两种途径。在现代化过程中,往往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交融,一般来说,在前期技术引进的比重高一些,在后期自主创新的比重高一些。我们在科技自主创新战略上需要权衡这样两点:(1)是科技全面自主创新,还是有重点地进行自主创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还较低,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有限,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全面和大规模的科技自主创新。因此,需要筛选我国安全、资源、发展等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自主创新。(2)对一些技术是引进、学习、消化和吸收合算,还是自主创新合算?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自主创新,不论是近期,还是远期,其成本总体上要高于引进、学习、消化和吸收的成本,我们可以用开放引进的办法来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投入通过自主创新来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自主创新时间较长,等转入应用后,其他国家的技术早已应用扩散,并成为市场竞争力,则需要用开放和引进的方式来获得技术;否则,我们应该在领先的时间内自主创新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进行风险评估后,由于需要长期积累的人才、条件、知识储备等短缺,自主创新失败的概率很大,可用开放引进的方式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风险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