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一起渡过了九个小时,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一点。我居然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单独呆这么长时间。其实,他说话不多,但他的沉默似乎包含着更多的话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女人堆里锻炼出来的。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不太相信。因为当他面对本姑娘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胡侃男女之间的直肠内细菌分布状况的差异。没有经历过爱天恨海的人不会如此老练。嘿!我干吗管他有没有恋爱过呢!
我们从火车站一起坐28路公交车回浙大。一路上气氛并不轻松。他似乎还没有想好怎样开始讨好我。虽然他装作若无其事,但他的意图我仍然看得一清二楚。他也跟别的男人没有区别,看见美色就蠢蠢欲动。不过,我倒很想听听他能讲出些什么不一样的恭维话。他却一直不切入正题,而是在漫无边际地谈论在卢旺达黑人的悲惨遭遇。他越这样。我反而越心里痒痒的。我都快等得不耐烦啦。
直到我们沿着教三前面的绿荫道行走时。他才终于迟疑着说:“我一直认为,在浙大的百年校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事件就是能够把我招入校中。”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简直是热泪盈眶,委屈又沉痛地说:“现在我明白了,这个事件只能排第二。”我问什么该排第一,他说:“把你招进浙大才能当之无愧地排名第一。”我觉得他这么称赞好无聊、好俗气。可他不这么认为,还一个劲地嘿嘿傻乐。
他的入校成绩是全校第三,现在三年过去了,他在班级上排名倒数第三,跟我刚好相反。他说,他总有一天会被开除。他的最大理想就是在拿到毕业证的前一天被校方开除。
他身高很普通,个头跟我差不多。还好我今天穿的是平底鞋,但已经让他很没面子了。哈哈哈哈!
我们在主席像前的草坪上消磨了一整个下午。当太阳西沉,天空半边金黄的时候,他问我,太阳到哪儿去了?我说:太阳当然是到西半球照耀美利坚合众国去了。他说不对,太阳是到产房去了,去分娩明天的小太阳。瞧,那满天红霞就是太阳的妊娠反应。我说,你也不对,太阳是到月亮家催月亮上班去了。他又说:其实太阳肚子饿了,回家吃饭去了。走吧,咱们也该吃饭去了。
我们是到四食堂楼上的小乐惠吃的晚饭。那里我只吃过一次,菜极其糟糕,除了辣味什么味道也没有。风扇死拉硬拽,说别怕别怕,咱们不点辣的,只点清淡的。结果,上来的菜,就连一盘腐皮青菜都辣的让我只伸舌头。我尝了两口就没敢再吃。风扇嘴里塞满了菜,含糊不清地说:“吃啊!吃啊!不吃多可惜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唯艰。”风扇又说:“别看我吃得这么快,可我依然保持着优雅的风度。这一点,普通人是很难做到的。”他是优雅了,我可是满头大汗。趁风扇结帐的时候,我赶紧掏出小镜子照了照,整理了一下面部和头发。在小乐惠还碰到了几个同学。他们全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分明以为风扇是我的男朋友。就让他们猜测去吧。
吃完晚饭,风扇问我接下来作什么。有时候是会出现这种情况,可选择的太多反而等于毫无选择。我犹豫了半天,提议去跳舞。他说咱俩又不属于困难男女,没必要去抢别人的饭碗。我说要不去网吧上网吧。他便象看一个失足青年般的看着我,说:“你也上网?”我说是啊,于是他就开始长篇大论,倾诉他在网上的苦难经历,说他见过接近三位数的网友,一个个都蓬头垢面,两眼痴呆,比爱伦坡的小说还要恐怖。他还说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证明,越帅的男人在网上越难得到女孩的青睐,并一字排开了十一条理由。真亏他想得出。
于是我问他想去哪儿,他说找个草坪躺一躺,晒完太阳晒月亮。我叫他去死。不为别的,就冲他刚才接连否决了我的两个提议。最后的最后,他说,不如我们去北高峰去坐缆车吧。我们一致同意徒步走去,不骑车也不坐车。
当走到植物园附近的时候,他对我说:“其实,要知道,我不介意你牵住我的手,或者把你可爱的小脑袋靠在我宽阔的肩膀上休息片刻。”他真臭美。我装作没听见,只管自己走路,没有理睬他。他却突然伸出手,把我的手牵起。他的手心又热又潮湿,象出了很多汗一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及时把手抽开。也许是由于他把我的手握得太紧的缘故吧,使我放弃了作无用功的念头,也就任由他去了。我的心跳加快了一些,也许是走累了的原因。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不该让他为此得意的。
他牵着我的手,大模大样地走在马路中央的白线上。过往车辆疯狂地揿着喇叭,但他目不斜视,无动于衷。我总觉得他是在故意装酷。这样的男生我见得不要太多。比如没事就站在女生宿舍前面淋雨,抱把吉它在校园里边走边唱,夏天穿棉袄,冬天穿背心。
有好几次汽车和我们擦身而过,一阵强风迎面袭来,让我从头凉到脚。我都快要以为我的小命已经不保了。
血风筝啊血风筝,你这是怎么啦?你怎么会如此纵容一个家伙,还把自己的宝贵生命无知地交付在他手中?他死了不要紧,我的命可是仅此一条,遗失不补的啊,值钱的很!
我说咱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到马路边上去走的。他摆出堂吉柯德的架式,说:“尊贵的女士,不要害怕,我以骑士的名誉发誓,将竭尽全力保卫您的安全。不让任何人侵犯您。”
有司机在越过我们时,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叫骂着:“六二,找死啊。”他就朝他们做出一个下流手势──应该承认,他这个动作做得很熟练很标准──然后满足地微笑。我就觉得奇怪,怎么没有一两个火爆脾气的司机跳下车来,把他海扁一顿。到那时,我就叉着手,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看他被一拳温柔地撂倒,看红色的液体从鼻孔中温柔地流出。看两颗牙齿从他口中温柔地脱落,看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又再次被温柔地撂倒。
我的良好愿望没有实现。
好不容易,平安到达北高峰。我长吁了一口气。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十一点钟,我们回到了学校。他坚持要把我送回宿舍。在楼下,两个人很默契地停下。或者说,我先停下,他后停下。我要是不停下,看他样子,他会不顾一切地把我送到寝室门口。风扇说:“咱们是不是该来一场深情地吻别?”我说:“你去吻天花板吧!”转身就跑回宿舍。我担心这个大胆的家伙搞不好又会先斩后奏。如果他真敢吻我的话,我非给他两个响亮的耳光不可。
上楼的时候,平时对我很好的大妈,怪怪地瞅着我。
还有,他约我明天骑车去九溪。我答应他考虑考虑。我不想答应得太快。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我之所以花这么多笔墨来描写他,主要是为了打发一下时间,闲着也是闲着。现在本姑娘困了,该上床睡觉觉啦。再见了,我的钢笔,再见了,我的日记本,再见了,我的愚人节。再见了,还没睡的血风筝。
(今天我很伤心。2000年3月31日这一天我很伤心。而这伤心除了残害我的精神之外,对我的作品质量毫无帮助。给亲爱的女巫:我所谓的西游记的错误就是在故事的一开始口气吹得太大,导致后面无以为继,惶恐中只得草草交卷,敷衍了事。悟空哥哥在大闹天宫的时候可谓是逮谁灭谁,威风至极,除了如来佛,天上地下,谁也拿它小子没辙;而在西天取经的时候,却妖妖得而欺之,随便一个什么妖怪,都能玩得它上蹿下跳,整个一窝囊废。看得让人火冒三丈,大有被嫖的感觉。小吴同志为了情节不惜牺牲人物,殊为不智。另外,全部的武侠小说都犯有这种短视的错误。)
13、电话
血风筝小心地合上日记本,小心地放进抽屉,然后躺下,熄灯就寝。夜晚象温柔的母亲,流露出甜蜜的笑意。
于是我醒了过来,大脑开始工作了。我暂时还不想立即睁开眼睛,我回味了昨天的梦,梦在此刻显得那么遥远、不可置信。寝室里已经乱成一团,背英语单词声、碗勺碰撞声、跟着录音机哼歌声。室友们都已经起床了,在通过多种方式来宣泄多余的精力。我继续安然躺着,伸伸懒腰,然后再打个呵欠,啊啊啊啊啊(注:最后一个“啊”明显带着急剧的颤音,难度很高喔。)我睁开了眼睛,闭上眼睛,睁开眼睛,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我很庆幸自己还活着,等于白赚了一条命。早上好,床,早上好,桌子,早上好,室友,早上好,天空,早上好,空气,早上好,早晨,早上好,风扇,天空还没有塌下来,你今天看起来很帅。
电话铃响了,灯笼抢起听筒,用高音区嚷道:“喂,校长办公室”。
五秒钟之后,灯笼用温柔的中音区加上腹腔共鸣,说道:“你等一等啊,别挂噢,我帮你看一看他起床没有,我是灯笼,很高兴为你服务。”看灯笼这份从将军到奴隶的语气转变,就知道打过来的是一个女孩,而且声音很甜很嫩,引人遐想!(不过也很难讲,对灯笼这种粗人来说,凡是雌性的叫声全都性感十足。)灯笼走到我床前,很不情愿地用手指尖轻轻捅了捅我裸露在被子外面的胳膊,嘟哝道:“风扇,电话”。
我随口答应了一声,说道:“了解”。
灯笼说完,就又奔到电话前,拿起听筒,说道:“你好,我还是灯笼,风扇正在睡觉,不过我已经帮你叫醒了他,他很快就会来接电话,不过,现在他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喔,他终于动了,你看,他支起了半个身子,揉了揉眼睛,他还在打呵欠,他穿衣服了,他穿衣服了,他穿了件黑色的短袖T恤,我悄悄地告诉你,风扇穿什么衣服都很恶心,不像我身材这么好,他下床了,他走过来,记住,我是灯笼,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灯笼。很高兴为你服务,风扇走过来了,啧啧啧,他脸都没洗,牙也没刷,你们聊吧。”
我“喂”了一声之后,便听到一个年轻的女声回应道:“是风扇吗?”
“是的,夫人,你是哪位?”
“你猜我是谁?”
──千万不要胡乱去猜,小女生就爱玩这种伎俩,没经验的男子很容易就犯错误,不打自招,把自己的罪恶往事全给抖了出来。
“不猜!”
“不敢猜!”
──笑话,猜就猜,最要紧的,是要做到似猜非猜。
____“你不是我妈,因为她从来都是一听到我的声音,马上就唠叨个没完。”
____“你也不是美艳动人的莎朗斯通,因为虽然我和她两情相悦,鱼水合欢,但我却从来没有给她留过电话号码。”
____“你也不是好色如命、勇于献身的莱温斯基,因为她只会讲英语,不懂说汉语。”
对方笑了,那是血风筝独有的笑声。我其实早就知道她就是血风筝,但我不能显得太兴奋,似乎能够马上听出她的声音,我要装做她在我心中可有可无。
____“你不是楼下喜欢叽叽歪歪的看门人,因为看门人是个男的。”
____“你不是面首无数的武则天,因为武则天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____“你不是红颜渐老的林青霞,因为自从她结婚后,我们就绝交了。”
听到这里,对方似乎沉不住气了,呼吸急促。
“你不是血风筝,因为几分钟我才刚见过她。”
“不可能吧!”
“我刚刚还在梦里和她一起手牵手赏月呢,被你一个电话给吵醒,我要你赔我的美梦。”
血风筝笑道:“别逗了,风扇,我是想告诉你,九溪我不能陪你去了。”
“为什么?”
“我身体不舒服,不能舍命陪君子。”
“那里,那里,我可不是什么君子。不过没关系,你说去哪儿?”
14、芝麻糊乐队
“哐”的一声巨响,从电话线中间爆发而出,天色迅速地暗了下来,太阳急匆匆地下山,人群匆匆地返回各自的居所。声响的延续中,一扇黑漆包有铁皮的厚门被推开,门里传出嘈杂的人声。昏暗灯光下,人与鬼看起来毫无差异。丰富的味道在屋子里面盘旋着,其来源包括啤酒、香烟、脚丫子、牙齿、腋下、桔子、瓜子、口水、头发、衣服等等。我和血风筝很低调地走进这间位于浙大后山半山腰上的酒吧,悄悄地在后面找了两个空位子坐下。
我喝白开水,血风筝喝白开水。
血风筝坐在我的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酒吧里的客人,酒吧里的天花板、地板、柜台、酒保、灯光、墙纸、凳子、桌子,最后,把眼光停在我的脸上,说:“今天晚上,芝麻糊乐队要在这里搞现场演唱会,我们班一个男生是里面的主唱,票子就是他塞给我的,一定要我来听听,给提提宝贵意见。”
我当然知道芝麻糊乐队,在浙大乃至杭州的高校中间颇有些名气。经常能在学三食堂前的广告栏以及影视厅前看见他们的演出海报,一张放大复印的黑白照片,脸上毫无表情,脸上的青春痘、痤疮也毫无表情,他们的眼睛无聊地瞪着观看的人。要知道,在学校里面,在那些眼睛水汪汪、脑袋空荡荡的大学女生眼里,玩摇滚可是一件酷呆了的事情,而乐队成员的破破烂烂的装扮,更让她们莫名的崇拜。长得好不好看不要紧,只要头发长得长,衣服是不是名牌不要紧,只要穿得让人瞅着不顺眼就行。这帮家伙水平如何,我不得而知,我对摇滚很头大。
____我说:“司马昭之心!”
血风筝嗔怪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象个醋坛子,一开口就酸溜溜的。”
我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道:“我只是把真相说出来而已,他送你票子,就是想让你看看他在舞台上的卖骚,并希望借此打动你的芳心。”
____“怎么,你怕了?”
“我的确很担心,万一他看见我俩在一块,非黯然神伤气个半死不可,到时,把满腔怒火发泄到吉它和话筒上,我的耳朵可遭罪了。”
门打开,一阵风顺势钻了进来,身上一凉。四条大汉鱼贯而入。对他们的衣着发型相貌我就不描写了。这一套,相信你也见得多了。
一条大汉脱离行进中的队伍,向我和血风筝的方向走了过来,血风筝向他招招手,脸上笑开了花。大汉来到我们跟前,余光都不瞥我一下,死盯着血风筝看。脸上也是带着笑,是那种常见的空洞的、颓废的笑。他说:“血风筝,你真来了,呆会记得要多尖叫几声,给我捧捧场,哈哈。”他的嗓子明显地故意被压低了一个八度,听起来低沉嘶哑,象一个破旧的大提琴。
血风筝笑嘻嘻地道:“你要是唱得好还差不多!否则,我劝你还是回家睡觉去,免得演砸了,还会破坏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听着血风筝不痛不痒的调侃式的回答,我的心踏实多了。她对这小子没什么想法。
血风筝指了指我,道:“杨伟,介绍一下,风扇。”
杨伟站在我们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冷冷的,但我依然从中发现了刻骨的敌意。我微微点点头,说道:“你好。”
杨伟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说:“欢迎,欢迎”。但那言不由衷的语气,分明象在说:“滚蛋,滚蛋!”
我不再出声,就那么傻坐着,目视前方,气氛似乎不太友好。血风筝一时间也懒得说话,她选择喝水。
杨伟看看血风筝,再看看我,不甘心就此离开。就对血风筝说:“放假没出去玩啊!”血风筝说:“放假前你就送了票子,我怎么敢不捧场呢!”
杨伟似乎从这句话中看到了希望,马上带着良好的优越感,对我说:“哥们,看你的样子,也象个搞艺术的”。
我自下向上看着杨伟,说:“我是个孤儿,无父母无兄弟,哪来的哥们?”停顿了一下,低头作痛苦状:“好惨啊”。
杨伟一时间楞住了,只得尴尬地对血风筝说:“你这朋友真有意思!”
血风筝在背后捅了捅我,轻声说:“风扇,你别耍贫嘴,你不是自诩为挺有修养的嘛!拿出来让人瞧瞧啊。”
杨伟把这细小的动作尽收眼底,象生吞一只癞蛤蟆般难受。脸上再也挂不住,现出愤怒之色,想发作,又觉得与身为摇滚人应具有的高傲、冷漠不符。想了半响,又问我:“朋友,平时喜欢什么乐队?”
“大门乐队?皇后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