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中国宏观经济称得上一路高歌。虽有自身固有的周期性起落,但在外人看来,多年保持10%以上的GDP增长率,誉之为“奇迹”当属实至名归。身处其中的我们却既深知取得这一奇迹的艰辛不易,看重这份业绩对于中国进一步改革提供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更知晓这奇迹背后的代价,无论是社会的还是环境的,都难以尽述。
这辑中的“观察”没有详尽提供对中国经济增长趋势的技术分析,它们密切关注和尽可能细致地评析着增长过程的制度性因素。从调控方式着力点的转变,到统计数据如何更真实可信,再到全球经济危机下的中国改革突破口,这些文章都紧紧扣住当时最火热的话题,并尽可能言他人之未言。因为我们深知,如果没有彻底的制度性变革作为支撑,漂亮的增长数字可能只是过眼云烟,可持续发展只能停留在字面和口头。
单从这些文章的标题,读者也不难看出作者十余年来一以贯之的呼吁:“行政性调控须淡出,市场化调控当跟进”,将相对充裕的资源投到更能撬动旧有刚性体制的领域。把价格搞对、把激励搞对,是这些文章不变的主题,绝不应该在所谓“战略产业”、“国计民生”的旗号下,让行政行为对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源配置信号——价格施加任意的干预、扭曲,相反,越是重要的产业,越应该自觉服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当然,自然垄断行业除外。
在政策评价上,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成为频繁出现的主题。作者坚定认为,绝不能“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文章也反复发出警示,宏观调控不应沦为某些权力部门顽强实现集团利益的工具。
也许,作为一名观察者,有时候作者会感到些许无奈:虽有不停的呼吁,现实的进步却如此缓慢,有些方面甚至原地踏步,甚或有所倒退。但是,只要宏观调控方式的市场化取向是中国经济改革的“母题”,作者将不停地呼吁下去。
要什么样的8%
8%不可成为一种“情结”,唯坚持既定的改革和发展目标,我们才会见到有质量的8%。
中国1998年上半年经济形势的数据是在7月中旬公之于世的。按一贯直言的宏观经济专家宋国青教授的看法,这些数字“没有大幅度调整的迹象,比较确实”。而国家统计局的新闻发言人邱晓华博士坦率承认:上半年经济增长“不尽如人意”。
“不尽如人意”之后,仍是对全年实现8%的信心,这当然大有道理。不过又有些专家学者言谈和报刊评论文章,重新大谈8%之于中国的意义,其话里话外的意思就相当耐人寻味。比如有一种看法说,经济发展就像骑自行车,快了会撞车,低于8%也不行,唯8%能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解决当前就业等发展难题。还有经济学者用相当绝对的语言来讲话,直称“事实上中国经济不能容忍增长速度低于8%,一旦低于这个速度,大量结构性问题和社会问题就会出现。”
8%的必要与8%的可能,我们已经听了和谈了半年多。现在听这样的有些莫名的、夸大的重新强调,就不大愿意苟同了。我想,所谓增长要实现8%,确实表明了一种战略目标,正因其目标含义,这个8%就是个有一定弹性的数理概念,并不像古之美女,“增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8%当指一种标准,一个区域,增长在8%上下,都属达标。把这个8%僵死绝对化,好像哪怕少了0.01%,就会在中国出大乱子,“不能容忍”了。其谬误又岂止言过其实?中国的经济毕竟不是放在保险箱里,我们总有可能遭受如上半年所历那种国际环境之不测,或是老天之不测(如邱晓华语)。所以如果真是这样,为了防止万一低个零点几,我们得付出什么样的“保底成本”?实践中的结果是不是会使改革让位呢?
最近在一些地方省份,已经看到为保证增长,“银行可以为经营不善的企业贷款”的政策抑或主张出山;已经听到了放缓国有企业重组破产进程的消息抑或主张问世。在与一些地方领导和国企首脑的交谈过程中,可以看到最强烈的期盼之一,就是希望商业银行能够降低放贷条件。如果真的往这个方向走,莫说金融改革的前进和深化,我们是否能够保住商业银行改革的已有成果呢?
进一步说,还想明言,8%是当前经济工作的目标之一,但不是唯一目标。不可以为,有8%就有了一切。纵然8%已经胜券在握,我们也需要继续通过改革求得健康发展。比如解决就业,如今在国人大都为大规模下岗现象而烦恼时,有些分析总在说,国民经济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业就能增加多少如何如何,似乎8%可以创造“就业神话”。其实,在就业与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并不存在这种简单的对应关系。劳动经济学家早有计算,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中国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数字在明显递减。1986年至1990年期间,我国GN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社会总就业增长151万人;但1991年至1995年期间,仅为85万人,下降44%。道理很简单,社会总投资构成不同,经济增长所借以成长的基础不同,发展战略不同,所带动的就业就很不相同。解决就业与其单纯凭借速度,莫如调整发展战略,发展要素市场,为国民经济中吸收就业能力最强的部门——私人经济与三资企业创造更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等等。归根结底,出路在速度更在改革。
还有许多方面,都可以谈出相关的道理。比如吸引外资与建立开放环境,比如住房改革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比如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基础设施的市场化制度安排,等等。而谈来谈去,是想讲清一个问题:增长与改革对中国的发展具有同样的重要意义。而有质量的、长远的增长,离不开改革的大步拓进。在我们为上半年来之不易的7%增长进行种种乐观或不很乐观的分析时,不该有意或无意地对“保8”陷入一种偏执之中。
恰如经济学家吴敬链教授不久前对笔者说的,“8%不可成为一种情结”。如果化解“8%情结”,坚持既定的改革和发展目标,或许,我们能够得到有质量的8%。
-1998年第5期-
检讨增值税
一项新税制推出已有经年,而大案要案层出不穷,说明制度本身以及与制度适配的现实环境仍存有问题。
1998年11月几乎是中国的“税案月”,一连几起偷骗税大要案曝光,动辄涉资数亿至数十亿,足以使国人警醒。
几起大案中最抢眼的当属浙江金华和河北南宫两地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分别涉税金9.2亿元和1.37亿元,行为辐射全国30多个省市。“南宫案”的司法处理结果尚未公布,而“金华案”已将22名税务人员和党政干部送进监狱,其中一名县国税局官员还被判了死刑。足可见国法对虚开增值税发票之难容。
其实,中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推出增值税之后,虚开增值税发票一直是涉税罪案的重大题材,因增值税被判死刑的罪犯已大有人在。早在199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曾经公布了人民法院五起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并核准将六名犯罪分子判处死刑。1995年6月,在深圳、肇庆鼎湖的三起虚开案中,又有六名罪犯被判死刑,十余名罪犯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在1996年和1997年中,至少在江苏、陕西、山东和上海等地,都有因虚开案执行死刑的公告,人数在九人以上。近至今年4月,媒体仍披露了浙江一起虚开大案被查处、三人被判死刑的消息。
有一种说法给人印象很深刻: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伪造国家货币犯罪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严刑峻法,几十颗人头已祭了新制度的旗帜,但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活动却屡禁不止,甚至发展到政府组织、集体犯罪的层次。这种情形实在使人感喟也发人深省。强大的利益驱动,普遍的纳税意识薄弱,自然都是增值税罪案频频发生的原因。而且,偷骗税和反偷骗税的斗争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现象。但一项新税制推出已有经年,而大案要案层出不穷,确实也说明制度本身以及与制度适配的现实环境仍存有问题,需要较大改进。
增值税是世界上广泛实行的一种先进税种。它属于间接税,税基较广,有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它又有利于克服一般间接税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增值税在中国实施,曾经历了十多年的引进试点,至1994年始全面推开。1997年年底,增值税收入占到工商税总收入的55.6%,可见其在中国税制改革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具有重大意义的新税制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相磨合,的确也付出了不菲的成本。长期以来,我国的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积累了大量矛盾,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税收、干扰税法执行的情形大量存在。像金华和南宫县委县政府那样为地方利益践踏税法的行为得以在较长时间内存在,而且不约而同地提出“引进税源”这种冠冕堂皇的口号,本身就说明无视税法的“政府犯罪”未必是个案。此外,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稽查水平有限,税务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技术装备欠佳,也使犯罪分子增加了逍遥法外的机会。
现存增值税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专家们曾经提出,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不够完整,划分标准也不尽合理;增值税征收采取“以票管税”的办法,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并行使用,也使偷逃骗税者有可乘之机。增值税的管理具有“链条型”特征,非常讲究完整性,环环相扣。不仅某一地方的管理不规范必然影响全局,而且现实的税制链条本身不完整、某些抵扣环节中断,也增加了征管难度。
完善新税制,创建与之更为适配的经济环境,需要税务部门和税制专家付出更大努力,也有待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深入。在此过程中,加强舆论监督是件可以马上做起来的大事。中国近几年来查处的亿元以上的增值税案已有几百起,众多国内新闻媒体鲜有机会像此次金华、南宫等案那样予以详细报道,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为推进新税制大业计,税务部门改变往昔对于媒体的封闭态度,实行信息公开化,增加透明度,实在是当务之急。
-1998年第9期-
行政性调控须淡出 市场化调控当跟进
行政性调控正在窒息经济的活力,应及早退出;而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应当适时介入,以避免经济出现反弹。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计,现在到了抉择的时刻。
2004年7月2日国务院专家座谈会之后,徘徊在十字路口的中国经济或有更好的机会看清前进方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将当前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为“稳定政策,继续观察,巩固成果,防止反复,结构调整,区别对待,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此中至少可以确定的是,中央政府短期内不大可能有进一步的紧缩措施出台。
对于亟待休整的中国经济而言,这的确是个令人宽慰的消息。此次“宏观调控”虽然被诸多相关部门认为“成效显著”,但实事求是地讲,仍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遗憾。为中国经济长远发展计,值得反思和调整。
当一个经济体处于超常增长时期,中央政府对经济实行一定程度的调控,是为了熨平经济波动。因此,宏观调控与其说是政府的权力,不如说是其义务。在各种可能的调控措施之中,政府需要选择成本最小的有效组合。
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市场经济制度是经济长期发展最为有效的制度;与此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宏观调控,也以调整各种价格变量为主的市场化调控效益为最高。惜乎,中国虽选择了市场经济道路,但遇到需要加强宏观调控的关键时刻,却动摇市场理念,重走以行政性手段紧缩经济的老路。近来流行的“利率无用论”,即是这种计划式思想的集中体现。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市场变量之一,直接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从而引导其行为,以“中国经济尚存在结构性问题”来否定利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是毫无道理的。事实上,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经济周期中,利率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次的经济过热同样也不例外。
投资之所以急剧增加,甚至地方政府不惜与中央政府博弈,其根本原因在于投资预期收益与资金成本之间有巨大差额,投资可得丰厚报酬。此次投资过热,正是利率水平偏低而且没有及时调整的结果,因为在偏低的利率水平下,许多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不良项目也会变得有利可图而大肆上马。投资水平持续居高不下就会拉动物价全面上涨,从而形成通货膨胀预期,使得真实利率进一步降低。在极端的情况下,如果利率保持固定不变,就会形成恶性通货膨胀。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轮经济过热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坚持“利率无用论”所造成的。利率向上调整的过程,其实就是筛选优良项目的过程,不但能够抑制投资规模,而且客观上起到改善经济结构的作用。利用调整利率和汇率等价格变量来进行宏观调控,不但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提高中国经济效益的内在需要。
相比之下,以审批、控制贷款甚至行政处分等手段进行调控,固然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比如说可以严格控制总量规模,但这种调控的成本非常高。行政命令没有筛选机制,不但难以起到去芜存菁的作用,而且很可能适得其反。此外,行政性手段无法把握分寸和力度,稍有不慎,容易窒息经济的活力。其实,中国经济过去“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现象,正是因为没有形成价格调控体系,一味依靠行政性手段的结果。
在当前,中国实行市场化的宏观调控已经具备了条件。自从1995年以后,中国的银行系统从多级法人制改革为一级法人制,实行垂直管理,并通过商业银行法、中央银行法,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杜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干涉,改变了以前那种经济调控分权化的局面,将宏观调控的权力收归中央。这个基本框架的确立,已经使中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局面发生了质的变化。遗憾的是,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并未借此进行市场化的调控,却选择了成本更高的行政性调控。
在利率和汇率两种最重要的价格变量不能调节的情况下,颇有主张否定市场化调控的效果,更进一步拒绝以后的利率和汇率调整。而实践中行政性调控大行其道,恰使中国经济出现了硬着陆的风险。中央政府想要竭力避免的大起大落,恰因调控方法选择不当,而有可能成为现实。
行政性调控正在窒息经济的活力,当及早退出;而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则应适时介入,以避免经济出现反弹。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计,现在应作出正确抉择。
-2004年第14期-
统计数据误差的制度反思
为增加统计的可信性,不仅最后产品必须透明,而且统计全过程也应昭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