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治理结构与行业监管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术界对此已多有分析建言。我们觉得,既然当前开放民营银行已势在必然,目前就需要积极推进而非刻意推迟。而在实践中,除了周密专业考虑和严格规则确立,更重要的是掌握一条原则,即政府全力尽监管之责,但不再有形无形担保,让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上自行建立信用、充分竞争发展,建立起优胜劣汰的约束机制。当前,有讨论认为政府可以为基层金融机构设立保险制度,并以美国为例强调其必要性。其实,此类保险引发道德风险几乎是必然,而对于市场制度正处于初生阶段的中国银行业来说,道德风险正是最大的成长障碍。所以,还是不搞这类保险为宜。当然,未来新制度的成长会有新的震荡,但如果监管到位,将震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会过于困难;而往昔的教训已经相当沉痛,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2002年第23期-
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建立信用是知易行难,但要求民营企业在银行业的成长,唯此一途。
新疆德隆集团(下称“德隆”)进入银行业的消息是从2002年年底传出来的。其实,德隆进入的是中国银行系统中比较低层次的城市商业银行,不算甜饽饽。但因为是德隆,一个在资本市场上被认为“非常了得”的公司,又因为是银行,一种主要依赖于金融信用维系、期待保守稳健经营的行业,所以,格外触目。
德隆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过去是不可能的,现在显出已是大势所趋。虽然中国关于民营资本如何进入、如何监管,政策规制都还有待尽快完善,但做先行者,精神可嘉。在此同时,又有监管部门和业界人士有或明或暗的担忧,理由是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失效时有发生,新的银监体系尚待发展完善,有民营资本大步(而且迂回)进入银行,会不会隐含着更多风险呢?
最快捷的反驳可以说这是对民营资本的不信任或说是歧视。但这一反驳可以同样快捷地被驳回——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瓶颈和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都在那里,有识者都看得见。如果对中国的民间金融业成长真有关心,就不能陷入简单的驳难之中,而要作周全思考和系统性安排。金融体系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开放,是一项系统工程,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不过,有个大道理特别需要谈一谈,这就是金融业民营资本的信用建立。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非常特殊的行业,因为其资产主要来自老百姓存款,依赖信用生存,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波及众生,形成所谓“外部性风险”。银行的信用就是其生命。关键是信用哪里来?有一种看法以为民营资本可走借助“政府信用”之路,想借此绕开市场检验的艰苦漫长过程。殊不知,借来的信用可能带来一时的实惠,但因为政府信用与具体企业的商业信用有本质的不同,恰如不匹配的异体移植,是绝不可能转化为民营企业自身信用的。走此偏途,则难以期待民企在银行业的成长壮大。
以民营资本之身,借助政府信用在银行业呼风唤雨,最后在风险弥漫之时消失于无形,此类教训在中国过去十多年改革中难以数计。在20世纪90年代最高峰时的5000多家城市信用社中,私人资本居多者不在少数,以信用社之名超范围经营银行业务的也不在少数。最终只有极个别得以幸存而且有发展,原因绝不在于民营资本本身无能,而在于众多城信社其实都是共同借助政府信用在生存,根本没有通过竞争优胜劣汰,最终建立起自身的信用。信息不对称加上信用不对称,经营风险叠加道德风险,信用社们问题成堆之后,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金融混乱乃至支付危机。后来的结果是将城信社合并成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政府财政出资入股,地方政府直接经管、直接以信用支撑,最后是不可避免的财政赤字,甚至增加国家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现在,在城市商业银行初步度过最困难时期后,新一轮增资扩股普遍展开,民营资本面临进入银行业的重大机会,无论如何不能重蹈覆辙。其实,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广信破产、粤海重组、海发行关闭等等一系列大事件发生,不仅民间而且国有金融机构早已在市场约束下意识到信用的区分,寻求建立自身独立的商业信用正是趋势。民营资本更应格外清醒。
还剩一个问题,如何建立信用。民营资本虽是整体概念,实为诸多各异的经济实体。整体上看,一时间也会出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局面,恰如中国企业、亚洲企业也是整体,可能在信心的层面互相影响波及。但谈建立信用而非借用信用,就是谈建立企业的商业信用,这其实没有姓“公”、姓“私”成分之别,但必须建立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靠市场竞争来检验。建立信用关乎企业长远,在金融业会格外地显现为一个长过程,而且很可能影响短期利益。从诚信经营到遵规守制,建立和维护信用的任务贯穿方方面面,但第一步即应从行为公开透明始。
建立信用也是知易行难,在中国金融监管框架尚待建立、金融领域制度扭曲大量存在的外部环境中更难。尽可以知难而退,若求民营资本在银行业成长,唯此一途。
-2003年第6期-
宏观调控与民营经济
不可借宏观调控复原审批制。正确的选择,应当在宏观调控之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由市场的无形之手去解决项目的生死,让审批制退出经济活动。
酷夏已至,而前一阶段处于“过热”之中的中国经济终于显出些许凉意。在或许可以令人欣慰的经济指标面前,我们理解既定的宏观调控方针还会继续,同时也认为,一个市场上普遍担忧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这就是谨防整个“调控”由于政策方式掌握不当,过分伤害民营经济。
宏观调控本来是一项着眼于总量的市场化举措,主要是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手段,尽量熨平经济波动,保持经济可持续地稳定发展。这对于经济整体,当然包括民营经济,正是有益无害的事情。令人遗憾的是,此轮应对过热,还是过多地采用了以审批和控制贷款为主要手段的行政性“调控”,执行过程中难免主观色彩过重,传统偏见作怪。特别是“调控”的重点,正包括一些国有企业长期盘踞的领域,如基础设施、能源与原材料的生产和加工,新进民营企业与传统国有企业产生竞争性冲突在所难免,而后者无疑对来自国家部门的“调控者”更具影响力。因此,强调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谨防对于那些没有政府背景的民营企业的不公平对待,就显得格外重要。
经济发展有周期,而中国经济改革“国退民进”的方针则应持续推进,不能因为宏观形势的变化而出现动摇。当然,目前很难通过确切的数据,看清此轮“调控”对民营经济造成的全方位影响。然而,业界可闻可见的忧虑与怨怼,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特别是一些“调控者”在以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时,对于民营企业的运作模式和成本控制能力并不了解,其思路往往接近于计划时代,做出的结论难免主观武断。而一有决策不当,又很容易在更大范围内对民营经济的信心带来影响,其后果可能相当严重。
关于民营企业的种种误解,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直接相关。2003年下半年来曾经有相当强烈的主张,称“中国经济并不过热”,因为此次投资高潮主要由民营经济所驱动,因此是有效率的。及至2004年春天以后过热之忧成为共识,“民营经济兴风作浪”又在一些官员中成为流行看法。其实,将宏观经济形势简单与所有制结构挂钩,对民营经济无论是褒是贬,都是缺乏依据的简单化做法,不仅容易在实践中造成偏差,还会导致民营企业对宏观调控本身的不解与反感。
经济学理论目前尚未给宏观经济过热以确切定义,但人们判断过热,缘何过热,主要看货币供给、固定投资和投资效率,而不是看所有制结构,却是可以肯定的。一般来说,民营经济采用预算硬约束,和仍然存在预算软约束的国有企业相比,其投资决策必是理性的,因此也更有效率。将宏观过热断然归咎于“民营经济兴风作浪”,可以说是毫无依据。但我们也不能得出结论说,凡民营经济即不存在非理性行为和投资失误。宏观调控与民营经济之间,更非水火不相容。宏观调控可能会使企业所在行业的生存环境和竞争格局发生演变,但只要自身运行是有效率的,就会在行业的调整中生存下来,并继续健康发展。
在经济紧缩期间防止政策不当对民营经济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关键还是要提倡市场化的宏观调控,尽可能减少和杜绝行政性的“调控”。在这里,如何对待传统的审批制格外重要。最近,据有关部门调查估计,目前全国在建的基本建设项目中,大概有60%~80%没有完全履行规定审批手续。进而又有建议,主张择优补办批准手续。我们觉得,这种主张极为不当,事实上是重新强化了已经松动、逐渐式微的审批制。况且,择优补批的标准很难确定,审批尺度必然地极具弹性,不仅提供了新的寻租机会,更使缺少官方资源的民营经济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审批制以“一丝不苟”的方式复原,则“国退民进”大有可能变成“国进民退”。
正确的选择,应当在宏观调控之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由市场的无形之手去决定项目的生死,让审批制退出经济活动。倘若不然,在短期,则企业唯政府马首是瞻;在长期,则企业——无论国企民企——都无从养成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商业心态。最终的结果,将是市场的无序与权贵资本主义并行,无论经济周期走至哪一个时点——紧缩抑或放松银根,其情其景都会非常令人痛心。
-2004年第12期-
“官商勾结”和民营经济
国家权力及其各级代理人从市场中撤退,是避免民营资本成为官僚资本代理人的关键。
2004年6月来热点话题太多太集中,而于交汇之中的最热话题之一就是民营经济。本专栏上期谈了宏观调控与民营经济的关系,认为不可借宏观调控之机强化审批制,进而影响“国退民进”的改革战略执行和民营经济成长。在这一期,则想谈谈民营经济自身。连月来成为股市焦点的德隆系崩溃,以及新近由审计长李金华披露的佛山南海巨额骗贷案,都使人联想到民营经济,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自然是有,但更多的,亦在担心丑闻株连民企的声誉,败退加剧民企的困顿,等等。
这种担心,可谓中国国情之一。设想,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各异归属各异,若一家或几家公司连续出问题,亦很难让人迅速联想,有意无意间与某一类所有制相关联。而在中国,所有制关联简直成了思维定势,不独国内甚至境外投资者亦然,香港市场当年对民企股的追捧和如今的避之唯恐不及,就是偏见的实例。由是,在认知的层面,便大有必要对民营经济作更多分析和区分。一个重要的区分,便是辨识民企和政府的关系。那些凭借官商勾结发展,或者希图踏上官商勾结“捷径”的民营企业,与绝大多数主要凭市场、凭勤劳创业生存发展的民营企业,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在这里,政府的角色又起着关键性作用。
最近发生在广东南海的巨额骗贷案,就是典型。一个“民营企业主冯某”,有何等能量能够向中国工商银行当地支行贷款74亿元进而挪作他用,或是提出款项转至境外呢?纵有银行内贼相呼应,都让人难以想象。而通过调查便可知晓,原来卖鱼佬出身的冯明昌第一次到当地支行获取大额贷款,有市主要领导陪同前往;而其多年来所获巨额资金的抵押证明绝大多数都是伪造,且均由当地政府国土局和房地产局开出。
更有甚者,是冯明昌的华光公司与他所在的南海市(今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关系。双方的资金往来达十数亿元之多,财政局的副局级干部,正是执掌华光公司财权的“财务顾问”,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冯明昌的故事,在官商勾结的主旋律下演绎到极致:他充当法人的华光等一组公司,被政府推成地方“民企航母”,声名显赫;同时却是地方政府借以借款提款填补境外投资漏洞的载体。至此,所谓民营资本,已经完全演变成了官僚资本。
这起广东南海“华光案”,恰是官商勾结的最坏实例。此案发生在私营经济活跃、素有“南海模式”之称的南海,既使人看到官商勾结的企业与当地众多真正民营企业具有实质区别,也足以成为广大民营企业的镜鉴。现实表明,官商勾结之于民企,虽看似发展“捷径”,却蕴涵了难以估量的风险。虽然确有少数企业曾通过与政府“合作”杀出重围,成为业内翘楚,但在更广大的意义上,这种勾结只能导致普适性规则的缺失,置大多数其他民营企业于竞争中的不利地位。而由于在官商勾结之中,权力的腐败极易左右和侵蚀民企,走此“捷径”或千方百计想挤上此“捷径”的民企,其实面对着比市场环境更难把握的高风险,其命运可能相当悲惨。有心求扎实发展、建百年基业的民企,应当也必须避此险境。
当然,避免中国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因官商勾结而扭曲,关键还是摆正政府的位置。“华光案”究其根源,与其说是民企的过失,毋宁说是政府权力膨胀而不受约束的结果,而具体的政府官员则利用了这种权力。应当承认,中国在改革的现阶段强调发展民营经济和“国退民进”,不仅指企业之进退,还包括国家权力及其各级代理人从市场中撤退这一要义。而后者的难度更大。
当前各级政府仍然有很大的权力干预企业行为、扭曲市场竞争,民营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在资源、市场准入等多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倘政府权力没有有效制衡,则与政府及其官员合作就很可能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因此,调整政府角色,正是中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近期内,政府权力完全退出市场尚难实现,可退而求其次,建立起普适性规则,使民营企业向官方索取资源时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舞台;长远计,则应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借依法治国之途限制政府权力,为健康的市场经济创造必备环境。所有的努力都只能从眼前做起,从我们自己做起。从限制官商勾结到杜绝官商勾结,中国民营经济的崛进之路会充满曲折,却应当是有希望的。
-2004年第13期-
对腐败现象要有经济学思考
让人主动想做好官,不想、不敢也不能做坏官,需要一种健全机制,现在就应当对此进行更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