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舒立观察:中国十年之真问题
12337200000009

第9章 政经风云(8)

近来反腐败案件曝光很多,这毫无疑问表明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在加大。本月曝光数起,最突出的,包括了深圳能源集团总经理劳德容案、海南工商局长马招德案、湖北证券前总裁陈浩武案、三峡证券前管理层案等,引起人们诸多思索。报道这类新闻有不同的办法,《财经》着眼于翔实报道事实原委,提供案件发生的经济背景与体制背景,并分析腐败在相应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环节。我们相信,这种努力不仅符合新闻调查报道的基本原则,而且可以为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提供典型案例。这对于中国反腐败的整体战略安排与制度设计是有意义的。

可能会有一种看法认为,腐败就是鲜廉寡耻、道德败坏,有多少玄机可以分析呢?关键还是对官员思想品质的教育和考察。还有些“反面教材”在编制时侧重从现象进行归纳,从个别而一般,总结出诸如“贪官多喜欢养情妇”、“贪欲膨胀铤而走险”之类的规律,试图给后人以警示。这些当然都是有道理的,思想教育、纪律检查由是显示出重要性。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应忽视、并应当特别看重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分析。特别是因为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而腐败的发生不可能不与改革的制度安排相关,经济学家在腐败研究方面的理论创新就有了更切近的现实指导意义。

经济学家在认识问题时,有其特殊的视角、分析框架和分析工具。例如官员受贿的原因,经济学家就会提出,在具体情境下的需求和供给是如何形成的?贿赂价格是怎么确定的?再如腐败行为的后果,经济学家会思考,腐败对资源配置是什么影响?是促进配置还是制造稀缺?腐败会最终导致什么样的产出效应?又如反腐败机制设计,经济学在设问,微观约束更容易发挥作用,还是宏观环境更重要?如果两者并重,则重点各是什么?等等。很显然,这些分析都有利于更深入地认识现实问题。

近年来,海外学术界和国际组织已经对腐败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而国内学术界最近在此领域也有高水准实证研究成果问世。现实中有更多的案例以比较全面立体的方式展示开来,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入,而理论又可成为认识现实和指导实践的工具。以经济学眼光观察腐败问题可以看到,从交通领域的卢万里到工商系统的马招德,从企业家劳德容到省委书记刘方仁,其滑入堕落深渊的路径有很大差别,一旦堕落之后的敛财模式也很不一样。仔细分析其过程,可以发现有“供方主导型腐败”,亦即所谓被拉下水的情形;也有“需方主导型腐败”,亦即有计划有预谋地索贿。供方主导的堕落敛财方式比较多样化,贿赂价格也不很确定;而需方主导的堕落已经出现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价格也相对更高,与预期惩罚力度形成函数关系。

经济部门的腐败与改革的进程相关,也是一个可以观察到的结论。例如,交通领域“四位一体”的投资体系,以及工商管理系统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实——这些已经被列为改革重点却推进困难的领域,正是腐败产生的土壤。在这里,改革迟滞的阻力来自旧体制的受益者,也就是学界早已指出的“中间利益集团”。多年来,中国渐进式的改革造就了这样一批利益团体,他们不愿退回计划经济的老路,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他们寻租的机会;他们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市场体制剥夺了他们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他们更不喜欢透明度,担心光天化日无法掩盖贪赃枉法。这部分人主要存在于系统内,也表明改革不仅需要系统的自主也需要系统外的强制力,而且绝不能在渐进的口号下一再拖延,改革需要加速。

现实还表明“好官激励”需要一种更有效率的机制,否则廉政就只能是表面文章。马招德、劳德容,还有四川交通厅厅长刘中山,这些人在经济丑闻曝光之前,都是廉政表率或先进人物,后来出现的反讽其实不必夸大,更需要思考的是微观机制设计。例如,学界已经讨论多年的企业家合理报酬、高薪养廉,究竟应当如何进行恰当安排呢?监督和惩罚的力度应当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在确保廉洁的意义上实现局部均衡呢?让人主动想做好官,不想、不敢也不能做坏官需要一种健全机制,现在就应当对此进行更积极的探索。

很长时间,有一种看法,觉得腐败可恶需要适当曝光,但不能谈得过多,谈多了会影响公众信心。这种鸵鸟式的做法殊不可取。我们期待透明,愿意直面和剖析现实。唯此,方可寻求“补天之道”。

-2003年第18期-

从马招德到马德:“卖官链”经济分析

买卖官位的交易中,交易主体是上下级官员,交易的对象是“腐败权”。

2003年9月初,新华社播发了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收受18名下级官员贿赂、买卖官位的消息。《财经》杂志随后于9月20日号发表了封面文章《马招德卖官链》。至今已近一年,涉及大规模卖官的经济罪案在继续曝光。最近已由北京检察机关结案的前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更加触目惊心。

“马招德案”昭然之时,我们曾主张“对腐败现象进行经济学思考”。今日目睹“卖官链”范围之广,为害之烈,更以为对此现象进行经济分析大有必要。

以经济学的眼光看,但凡官员腐败必然是以权力换利益的扭曲交易。而卖官比一般性官员腐败的交易规则更扭曲,其经济成本更高昂。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说,官员除薪酬之外并无其他财务收益,在交易“官位”之时,实际交换的不是官位本身,而是官位带来的腐败机会。在一般官员腐败中,交易主体是官与商,腐败均衡价格为特定交易所预期获得的商业利益。而在买卖官位的交易中,交易主体是上下级官员,交易的对象是“腐败权”,其均衡价格只能是未来长期一系列腐败行为所带来的现金流总和的贴现。可盈利的官位于是具有明显的“企业”性质,而一旦形成“卖官链”,则其中的各级官位可类比为层层控股的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等。

由是,一般性权力腐败可一次完成,而官官之间的权钱交易,则必是一组连环,通过未来的官官或是官商交易方可完成。从经济人的“理性”出发,只有预期收入足够高,买家才可能愿意支付相应的成本去获得未来的现金流。因此,买卖官位成风成链,很可能表明在相应范围,行政权力“市场化”(腐败)已达到相当程度。卖者固然可以无本生利,买者为求拿回成本、增加收益,也必须在未来为官生涯中抓紧寻租,甚而积极设租。卖官链的形成,意味着长期由公众承担贪官付出的腐败成本。这不再是一般腐败交易中“周瑜打黄盖”的成本分担局面,而是买卖双方共谋剥夺无辜第三方——所出卖的权力边界内的公众。

经济学家谈起逆向选择原理时,喜欢讲“劣币驱逐良币”的例子。一旦卖官成链,则官员选拔必是“劣官驱逐良官”。因为但凡能进入卖官“市场”之人,已经不可能具备称职官员的基本素质。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审结或即将审结的“马招德案”、“赵洪彦(原黑龙江省人事厅厅长)等”、“马德案”所涉官员之众生图,无不证实了这种可叹的现实。而即将大白于天下的“韩桂芝(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案”、“徐国健(原江苏省组织部长)案”,亦很难逃出既有规则。

学界前些年曾有一种说法,认为在行政资源稀缺性的经济中,腐败是经济引擎的润滑剂,比如,企业以行贿换取市场准入、节约等待成本,是一种高效率的“投资”。这种论点本身就有待商榷,而我们愿意强调的是,纵使其拥护者恐怕也会承认,腐败发展到卖官鬻爵蔚成风气,已绝无任何“润滑功能”可言。直面、制止、打击买官卖官,正是反腐败之战的最重要一役;而建立起可以杜绝卖官鬻爵的机制,乃近期政治和经济改革中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在这里,要做的事从宏观到微观涉面甚广,而寻求治本之道,应是降低买官者的预期收益,为此可致力于两端:一是减少并消除官职在其公共职责之外的“寻租机会”,从源头反腐;二是防止官员为满足私利而“设租”。这样才能使官职成为真正的社会公共品,不再具备特殊的“租金溢价”,卖官鬻爵的交易行为自然无从发生。

应该看到,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卖官链条中,用新的权力去遏制已有的权力远非良策。而真要做到消除寻租,防止设租,关键还在于摆正政府在市场和社会中的位置,一方面要通过界定权力和市场的行为边界,以确保两者之间的重叠最小化,由此形成“距离”(arm"s length)。这就是学者们常说的“有限而有效的政府”。另一方面,无论是市场权力(market power,即垄断)还是行政权力都具有复制自身并无限扩张的天然冲动,于是需要建立权力的制衡机制。如反垄断是行政或司法权对市场权力的制约,而官员任用权也需要来自同级、上级和下级的有效制约。透明的用人机制是消除卖官行为的技术要素。

当权力的无限性被消解,权力的可问责性(设租成本)得到提高,而且权力透明性能够确有保证,官位将不复“寻租溢价”,人们所痛恨的买卖官位之风也将消弭于无形。“卖官链”经济分析讲述的道理是能够给人以信心和希望的。

-2004年第16期-

胡锦涛“七一”讲话之重心

人们有理由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反腐倡廉给予更高的期待。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胡锦涛总书记于2006年6月30日发表了长篇讲话。过去一周来,可以观察到这一讲话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其关注的重心,即讲话中“保持先进性”的主张和有关反腐败的内容。就在“七一”之前,中国先后曝出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落马、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被“双规”、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涉罪等系列高官腐败案,引起巨大震动也引致不少猜想。及至胡锦涛讲话一出,涤清了种种流言并宣告了反腐败决心,人们顿觉眼前一亮。如此讲话,当细读细想,悉心体会其中之意味。

长逾万言的“七一”讲话分三部分,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建设层层展开,最后一部分谈的是今后的任务。就在这一部分之首,讲话坦陈“党内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而列举之一,为“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案件仍时有发生”。

展开阐释今后的任务,讲话归纳为四点,意谓加强先进性建设的四个方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说有关“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论述相对为人熟知,最后两部分,特别是在有关加强执政能力的论述,人们可从中读到许多新的亮点。

正是在这一节,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反腐倡廉,被规定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明确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重要战略任务。讲话直称“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决不能手软”,正是对当前与未来加大反腐力度的一种战略性宣示。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主张。在此次“七一”讲话中,胡锦涛从“加强执政能力”的高度对此作了进一步论述。其中引人注目的地方包括:在干部任用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成为新的方向性举措,而谨防“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正是明确方针;在健全监督体制中,则应“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寥寥数语虽用笔不多,事实上提出了政治体制制衡的思路框架。从这些新的亮点,结合讲话相关章节中人们相对比较熟悉的其他论述,例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大致可窥知胡锦涛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对于未来政改的某些重点思考。

以此视角领会“党的先进性建设”,有心人均可意识到其含义之深远,亦可从讲话提出的最后一项任务中感受到急切和真诚。在这一专门强调“加强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段落中,胡锦涛承认中共“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强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求“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提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可谓句句精心锤炼,意有所指。而其提出“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事实上是一项复杂和艰巨的重大综合性任务。

胡锦涛讲话的前一天,即6月29日,新华社公布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研讨会中美主办方4月间签署的反腐败联合声明。这份颇为引人注目的声明明确提出,“腐败犯罪嫌疑人外逃、腐败资金外移,仍是当前亚太经合组织范围内反腐败斗争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并强调有效拒绝避风港、解决好资产返还和人员引渡等正是国际合作重大任务,从而展示出“营造良好的反腐败国际环境”之前景。

有此声明,次日再有胡锦涛“七一”讲话中所宣示的反腐决心和诸多国内相关举措,未来政治清明“天时地利”及至“人和”路途当然仍不会一蹴而就,但我们现在是有理由给予更多的期待。

-2006年第14期-

反腐全球化

中国政府直面国内的腐败现象,并不以“家丑”而遮掩;最高领导人对于防腐反腐坚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特别强调其重要性和迫切性;国际携手反腐大势已成,实质性合作日益频密。

尽管事前显得有些低调,2006年10月22日至26日在毗邻北京的河北香河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届年会,无疑可列为近两周来最重要的大事件。

为有效执行《联合国反腐公约》而成立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次年会便选择了中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参加开幕式并发言,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为年会主席,中国反贪领域的各级检察官在会上发表一系列重要演讲。在近千名代表共同探讨防止和惩治腐败话题的国际会议上,如此显著的“中国分量”,使人震动,也使人振奋。

对许许多多中国人来说,这次会议至少传达了三重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其一,中国政府直面国内的腐败现象,并不以“家丑”而遮掩;其二,最高领导对于防腐反腐坚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特别强调其重要性和迫切性;其三,国际携手反腐大势已成,实质性合作日益频密。